刑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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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笔记第一章概述一.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典广义: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本质属性:阶级性二.刑法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1)内容:犯罪、刑罚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定化犯罪行为、犯罪后果实体性规定→实体化刑罚条文表述清晰确切→明确化(2)立法表现(3)司法表现:依据法律条文定罪量刑不得以司法解释代替刑事立法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内容:公民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合法权益平等保护,违法追究不允许特权(2)立法表现(3)司法表现: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重罪重判,轻罪轻判。

三.刑法解释1.立法解释: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有权解释2.司法解释:司法机关,最高法、最高检→有权解释3.学理解释:学术→无权解释四.刑法效力范围1.空间效力(1)原则属地原则:地域(不论本国人、外国人)属人~:人国籍(本国人不论在国内、国外)保护~:侵害对象为本国公民(国内、国外;本国人、外国人)普遍管辖~:国际社会共同利益(2)我国刑法:属地原则为主,属人、保护、普遍管辖为补充(3)对地效力A.地域:领陆、领水、领空、船舶或航空器B.特别规定:外交特权、豁免权→外交解决自治地方允许变通不在港澳适用C.行为地兼结果地:“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国内”就适用D.领域外犯罪可追究,已受外国刑罚处罚→免除或减轻处罚(4)对人效力中国公民外国人领域内除特别规定外都适用除外交特权、豁免权外都适用领域外普通公民: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不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追究法定最高刑3年以下→不追究外国已受处罚→免除或减轻处罚犯罪地法律不受罚→不适用2.时间效力(1)生效:批准或公布日(2)失效:;立法机关废止;自然失效3.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1)原则:从旧→新刑法对以前不适用从新→新刑法对以前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不适用,但旧法为罪,新法不为罪则从新从新兼从轻→原则适用,但旧法不为罪,新法为罪则从旧(2)我国刑法原则:施行前已判决→判决继续有效施行前不为犯罪→从旧(不溯及)当时为犯罪,现在不为犯罪→从新(溯及)当时、现在皆为犯罪,当时轻→从旧(不溯及)、从轻(溯及)第二章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法惩罚性一.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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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摘要:一、引言二、刑法的基本内容和目的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四、犯罪及其分类五、刑事责任和刑罚六、刑罚的执行和减刑七、刑法的修订和更新八、结论正文:一、引言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其基本内容、适用范围、犯罪分类、刑事责任、刑罚执行等方面进行解读和分析。

二、刑法的基本内容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用以规范刑事犯罪及其处罚的基本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

其目的是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内的一切犯罪行为。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刑罚人道主义原则等。

四、犯罪及其分类刑法将犯罪分为两类:一类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中止;另一类是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

五、刑事责任和刑罚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罚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六、刑罚的执行和减刑刑罚的执行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旨在教育改造犯罪人,预防其再次犯罪。

减刑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人的悔罪表现、改造表现等,对其刑罚进行减轻。

七、刑法的修订和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步,我国刑法不断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社会情况和犯罪形势。

八、结论了解和掌握刑法,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既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助于尊重和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刑法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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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一)总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些说,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概念分类:①根据刑法规定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

狭义刑法仅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②根据刑法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每一部分又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

1、总则——A、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B、犯罪C、刑罚D、刑罚的具体运用E、其他规定2、分则——A、危害国家安全罪;B、危害公共安全罪;C、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D、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E、侵犯财产罪;F、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G、危害国防利益罪;H、贪污贿赂罪; J、渎职罪; K、军人违反职责罪。

3、附则——修订后刑法典开始施行的日期;修订后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

▲总则与分则的关系:①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是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循的共同的规则。

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行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②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

只有把刑法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加以研究,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责任和适用刑罚。

刑法复习笔记 (个人总结版)

刑法复习笔记 (个人总结版)

插本刑法复习重点刑法总论名词解释1、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广义的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刑法,是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典。

2、刑法学:是指研究刑法以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法的科学。

3、刑法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

4、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的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精神规则。

5、罪刑法定原则:什么是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6、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情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7、刑法空间效力:《刑法》适用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有效力。

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包括实行行为和预备行为,希望发生之地,可能发生之地)有一项发生在中华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属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但是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本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2024法考刑法笔记

2024法考刑法笔记

以下是一份关于2024年法考刑法的笔记,供参考:一、刑法概述1. 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3. 刑法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构成1.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以及成立何种犯罪的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 犯罪构成的要素: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3. 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三、刑罚1. 刑罚的概念:刑罚是国家对犯罪分子实行的惩罚措施,是刑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以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为内容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2. 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3. 刑罚的裁量: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数罪并罚等情节对刑罚裁量的影响。

四、常见犯罪类型及认定1.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

3. 侵犯财产犯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

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五、案例分析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犯罪构成、刑罚裁量以及犯罪类型等问题,加深对刑法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六、复习建议1. 熟悉刑法基本概念和原则,理解犯罪构成和刑罚制度。

2. 掌握常见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处罚规定,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具体案例。

3. 多做练习题和模拟题,加强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 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以上是关于2024年法考刑法的笔记内容,希望对备考者有所帮助。

刑法考点重点学习笔记_155页分析

刑法考点重点学习笔记_155页分析

专题一刑法概说考点提要重点与难点二、刑法解释的方法与原则1、刑法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方法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两大类。

(1)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来阐明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文理解释是一种基本的但并非简单的解释方法。

(2)论理解释,是指参酌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

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主要包括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论解释等方法。

2、刑法解释的原则(1) 文理解释优先,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不合理或产生多种结论,则必须使用论理解释。

(2)任何解释方法所得的结论都不能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如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四、刑法的空间效力四种管辖原则的适用顺序应该是: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且不可重叠适用,因为它们之间是相互排斥的。

在适用时:首先,看地点,本国内——属地管辖原则;如果是外国,则:看主体,中国人——属人管辖原则;如果是外国人,则:看利益,我方利益——保护管辖原则;如果是非我方利益,则:是其他国家利益(包含国际共同利益)——普遍管辖原则。

五、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判决未确定或未裁定的行为是否具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专题二犯罪概说考点提要重点与难点一、隔隙犯与非隔隙犯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

其中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犯罪称为隔时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的犯罪称为隔地犯。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则是非隔隙犯。

二、基本犯、加重犯与减轻犯基本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不具有法定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犯罪。

加重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以基本犯为基础规定了加重情节与较重法定刑的犯罪,其中又可以分为结果加重犯与情节加重犯。

2023年法学考试刑法学学习笔记背诵版

2023年法学考试刑法学学习笔记背诵版

2023年法学考试刑法学学习笔记背诵版一、刑法基本概念- 刑法是控制和惩罚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工具。

-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无禁止即可为、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罚金不得取代刑罚等。

二、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 客观方面包括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

- 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等心态要素。

三、刑法原则1. 合法性原则:刑事责任的形成必须有法律依据。

2. 利益原则:刑法的制定和适用应当以保护社会利益为出发点。

3. 公平正义原则:刑法适用应当公平、公正,避免歧视。

4. 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禁止,否则个人可以为所欲为。

5. 疑罪从无原则:被告人在未定罪前被视为无罪。

6. 法定主义原则:行为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下才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7. 刑法适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禁止逆追溯、法无溯及力、限制罚金等。

四、刑法犯罪分类- 刑法犯罪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以故意为目的实施犯罪行为。

-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过失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五、刑法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 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死刑、无期徒刑等。

- 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

- 刑罚的适用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六、刑法法定分则- 刑法法定分则是刑法规范适用的具体规定。

- 刑法法定分则包括犯罪与非犯罪行为的界定、犯罪的时机、连带犯罪、数罪并罚等。

以上是2023年法学考试刑法学学习笔记背诵版的内容,希望能对您的学习有所帮助。

刑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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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习笔记第一编总则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总则共分5章,合计101条。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三章刑罚;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五章其他规定。

刑法总则规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而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和对具体犯罪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

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是刑法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两者的关系是原则与具体的关系,树干与树枝的关系。

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

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凡是刑法总则规定的,都适用于刑法分则。

在运用刑法分则的条文时,必须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和原则。

所以,只有掌握了刑法总则,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分则;反之,只有正确地掌握了刑法分则,才能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刑法总则。

只有把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理解,才能正确地处理各种刑事案件。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导读一、刑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刑法。

”该条是关于刑法立法目的和立法的规定,正确把握刑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对全面、系统而准确地理解和正确适用刑法,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一)刑法的制定目的刑法制定的目的,就是统治阶级通过制定刑法所期望达到的效果,或者说是其期望刑法所体现的价值。

刑法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应运而生的。

统治阶级为了达到维护其阶级统治的目的,总是把被统治阶级进行的各种反抗行为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通过制定刑法宣告其为犯罪,并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

因此,统治阶级制定刑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其统治。

我国社会主义刑法,其制定的目的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即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意志的体现,必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维护人民的利益服务,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的巩固,社会秩序的稳定,市场经济的繁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必须惩处犯罪,保护人民。

刑法学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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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笔记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第三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四节罪责相适应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概念和原则(概念:对地对人的效力解决刑事管辖的范围问题)(原则:各国社会政治和历史传统不同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四个各有缺陷,各国予以综合采纳)二、属地管辖《刑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涉及两方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是指我国领域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领陆、领水、领空(空气空间,非外层空间),此外,依国际条约和惯例,我国领土的自然延伸(a、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b、我国的驻外使馆)属于领域内的犯罪情形有a、犯罪行为与结果都发生在我国境内。

b、行为国内,结果国外。

c、行为国外,结果国内2、“法律特别规定除外“,是指即使我国内犯罪,法律特殊规定,此不适用我国刑法。

法定情形:a、11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b、90条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补充变更规定。

c、刑法施行以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特别刑法的规定。

d、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例外规定。

三、属人管辖7条1款规定我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适用,但最高刑3年以下可以不追究。

7条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罪,适用。

四、保护性管辖刑法8条“外国人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按本法规定最低刑3年以上,可适用,犯罪地法不认犯罪的除外“五、普遍管辖9条规定,我国缔结的条约和国际惯例规定的罪行,依此所承担的义务范围行驶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一、生效时间:1、公布时。

2、公布后一段。

二、失效时间:1、国家立法机关宣布失效2、自然失效三、溯及力:刑法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生效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适用,有溯及力,如不适用,无溯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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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一、刑法是啥?可不是闹着玩的!刑法啊,就像咱们社会的紧箍咒,专门用来约束那些调皮捣蛋、做坏事的家伙。

比如说,有人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这就触犯了刑法里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你想啊,人家辛辛苦苦攒的钱买的东西,就被这么不声不响地拿走了,多让人气愤!这就好比是在一个游戏里,大家都遵守规则,突然有个人作弊,破坏了整个游戏的公平性,那能行不?肯定不行啊。

所以刑法就是要把这种破坏公平、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给管住。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得搞清楚犯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定的,得符合好多条件呢。

这就像是做菜,少了一种调料,那菜的味道就不对了。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首先得有杀人的故意,不能是不小心碰了一下人就说是杀人。

就像我有个朋友,他和别人吵架,推了对方一下,结果对方摔倒磕破了头。

这虽然是他的错,但绝不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没有那个杀人的心思。

而且还得有杀人的行为,光想不做那也不能算犯罪。

这就好比你想中彩票,天天在那想啊想,可你没去买,那肯定中不了奖,也不会有什么违法的事儿。

三、刑法中的从轻和从重处罚有时候啊,同样的犯罪,处罚却不一样。

这就很有趣了。

从轻处罚就像是给犯错误的人一个机会,让他知道自己错了,还能改正。

比如说一个小偷,他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了,饿了好几天才去偷了一块面包。

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就会从轻处罚他,因为他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这就好比你在学校里,一个同学不小心弄坏了你的文具,他马上跟你道歉,而且他也是因为不小心,你可能就不会太责怪他了。

而从重处罚呢,那就是那些犯的错特别恶劣的。

像那种故意杀害很多人的罪犯,简直就是恶魔,必须从重处罚,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就像在一个团队里,有个人老是破坏团队的团结,而且还做了特别坏的事,大家肯定都不会轻易原谅他,要重重地惩罚他。

四、正当防卫是个好东西正当防卫啊,这可是咱们保护自己的法宝。

你想想,如果有人突然拿着刀要伤害你,你难道就只能乖乖地被砍吗?当然不!这时候你就可以正当防卫。

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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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总结笔记第一章总则一、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刑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保护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惩治犯罪行为。

在刑法适用中,应当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保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事实性原则、法定刑原则、罪刑相应原则、最后的状况原则、法律适用原则等。

在刑法适用中,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的规定适用于哪些领域,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刑法的规定可以适用。

刑法适用范围的确定,涉及犯罪法益的保护、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刑法的适用条件等内容。

二、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包括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刑法的适用条件、刑法的适用程序等。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

刑法的适用条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条件,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等内容。

刑法的适用程序是指刑法规定的认定犯罪的程序,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等程序。

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是保护国家的政权和社会的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惩治犯罪行为。

刑法责任的基本要求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具体体现,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刑法责任的制度,是刑法实践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罪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要素,构成了一种犯罪行为。

其中,行为是指犯罪人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结果是指犯罪行为产生的影响;因果关系是指犯罪行为与其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关联。

刑法学笔记要点

刑法学笔记要点

刑法学笔记要点第一章一、概念: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总和,并有阶级实质;广义(单行与附属)与狭义二、特征:调整范围较广、任务及实现任务的方法不同、强制力更严厉三、任务:国家安全、财产、公民权利、秩序四、原则:罪刑法定、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五、我国刑法的效力原则:对地(领域内、航空器、特殊规定)、对人(中国公民、外国人)、溯及力(从旧兼从轻)第二章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第三章一、犯罪构成:1、概念: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即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2、共同要件:客体(社会关系)、客观方面(行为及后果)、主体、主观方面(心理态度)3、意义:正确理解犯罪、把握罪与非罪、健全法制二、犯罪客体:1、概念:所侵害的、受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2、种类:我国犯罪的同类客体是社会主义关系3、犯罪对象的范围比犯罪客体的更广三、犯罪客观方面:1、概念:构成犯罪在客观方面的条件(在什么条件下受到什么样的侵害并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2、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危害性、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3、作为(积极实施危害活动)与不作为(有义务却不履行)四、犯罪主体:1、概述:实施了危害行为、依法应负责任的人。

2、自然人成为主体的条件:实施了行为、年龄、有责任能力3、刑事责任年龄:完全不负(14岁以下)、相对负责(14-16)、减刑责任(14-18)、完全负责(16岁以上)五、犯罪主观方面:1、概述: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2、内容:意识因素(对行为结果危害性和基本事实的认识)和意志因素(希望、放任、疏忽、轻信)3、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意识因素、意志因素与发生情况4、过失:分类(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但都对结果持否定态度)5、只有直接故意才有犯罪目的,犯罪动机是说明情节的重要因素第四章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在犯罪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停止而形成不同的状态(既、预、未、中止)二、犯罪既遂:1、构成要件说:行为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2、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三、犯罪预备:1、准备条件、制造工具2、特征:已经实施了预备行为、在着手前停下、停止是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3、处罚:从轻四、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由于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得逞五、犯罪中止:自动放弃或自动(彻底)有效地中止结果发生第五章一、概念:主体(两人以上)、客观要件(共同的行为)、主观要件(共同故意)二、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犯(首要分子与起主要作用的人,按集团罪行的全部处罚)、从犯(次要的实行犯与帮助犯,从轻处罚)、胁从犯、教唆犯第六章一、一罪与数罪: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则为一罪,数罪类推。

刑法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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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习笔记一.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1.刑法的基本原则:A.罪刑法定原则:B.平等适用刑法原则:C.罪刑相适应原则:2.刑法的空间效力:A.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属地管辖原则(补充原则:旗国主义):a.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b.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B.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属人管辖)b.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保护管辖)c.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普遍管辖)d.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e.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外交管辖)3.刑法的时间效力(1949.10.1—1997.9.30):从旧兼从轻原则(例外:当事人逃避追捕或行为延续至今)指定教材P64.刑法分则法条竞合原则:以特殊法条优于一般法条为原则,重罪优于轻罪为例外。

二.犯罪1.犯罪的主观方面:2.犯罪主体:A.完全责任能力: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相对责任能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个人总结的刑法笔记

个人总结的刑法笔记

刑法总论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在判断有关说法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时候,牢记:凡是违背法治原则的说法,一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限制国家刑罚权力,保障国民权力。

思想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贯穿刑法的立法。

罪刑法定原则约束立法者、司法者和执行者。

刑法渊源只能是刑法典。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习惯、习惯法、判例等,都不是刑法渊源。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是允许的。

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但是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刑罚明确性的实现与刑法条文字数的多少无关,与分则条文中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与司法解释确定的罪名是否准确或者科学无关,与司法解释是否合理无关。

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现在各国的刑法主要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明确规定了刑种和刑期,可以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保证一般正义的实现;设定一定的法定刑幅度,可以适应不同案件的特殊性,保证个别正义的实现。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

2.立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法律解释。

司法解释是两高所作的法律解释。

学理解释是国家授权的机关、团体或个人所作的解释。

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属于正式的刑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而学理解释属于非正式的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但对刑事司法乃至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其效力等同于法律,但不是法律本身。

所以,立法解释不是法律的渊源,但刑法修正案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属于刑法的渊源。

3.刑法解释的主观解释论(解释刑法追求立法原意或者立法本意,即探求立法者的主观立法本意)。

客观解释论(刑法解释探求刑法规范的客观意思,即探求刑法文本意思) 4.(1)文理解释:按照刑法条文用语的解释。

最基础的解释。

2)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含义(联系上下文进行解释)。

(3)历史解释:依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罚发展的源流解释。

刑法读书笔记15000子

刑法读书笔记15000子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刑法读书笔记15000子篇一:刑法学学习笔记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一节刑法的概念与性质一.刑法学的概念、对象和体系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发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学科。

2.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

3.刑法学的体系就是将刑法学研究的对象具体化之后,对知识内容加以排列组合而形成的理论上的结构形式。

二.刑法学的作用和研究刑法学的作用1.指导刑事立法。

刑事立法,包括制定、修订刑法典和单行刑法、附属刑法,除了总结实践2.经验外,很重要的是必须有理论的指导。

3.促进刑事司法。

刑事司法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弄清犯罪事实,正确作用法律来认定罪名、确定责任和定量刑罚。

繁荣法学教育,丰富法学研究。

刑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一向在法学教育中占有主要的地位。

三、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也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即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事,实际上即刑法典。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1.刑法的阶段性质。

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2.刑法的法律性质。

其一,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

刑法所保护的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涉及经济基础,也涉及上层建筑。

其二,刑法的强制力最为严厉。

任何法律都有强制性,任何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干预。

第二节刑法的创造和完善刑法的创制刑法的完善。

1979年刑法典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刑事法治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读书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国的基本刑法法律文件,主要规定了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责任、刑事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认定、刑罚的种类与量刑等内容。

一、基本原则:1. 刑法的任务是保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2. 刑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禁止对被告人进行虐待、思想、言论和行为上的人身侵害。

3. 刑法实行犯罪与刑罚的相适应原则,不给无罪之人刑罚,也不给有罪之人免罚;对刑事责任能力不完全的人要从轻或者减轻刑罚。

4. 刑法实行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防止犯罪,保护公共利益。

5. 刑法实行刑事法定原则,即某事违反刑法规定,才可以认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

二、刑事责任:1. 刑事责任制度认为仅有判断错误的行为者具有刑事责任,行为是通过有意识和自由的意志进行的。

2. 对于精神病人或处于强制劳动教养所、缓刑、剥夺政治权利、暂时监护资格等特定情形的人,要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3. 未满14周岁或者刑事责任能力不完全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三、犯罪与刑罚的认定:1. 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有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构成中的各要件,并且具备过错。

2. 刑罚是法律规定的符合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犯罪后果的限制人身自由、财产处罚。

四、刑罚的种类与量刑:1. 刑罚的种类主要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罚金。

2. 刑罚的量刑主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进行决定,包括确定刑罚的幅度和宽度。

总结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内容包括基本原则、刑事责任、犯罪与刑罚的认定以及刑罚的种类与量刑。

它是我国刑法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张三刑法摘抄笔记(3篇)

张三刑法摘抄笔记(3篇)

第1篇一、总则1.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2.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 犯罪的特征: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刑事违法性;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3.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4. 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 犯罪既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并且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二、分则1. 危害国家安全罪- 叛国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2.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爆炸罪: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024法考刑法笔记

2024法考刑法笔记

2024法考刑法笔记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法考刑法笔记第一章:刑法基本原理1. 刑法的定义和性质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用以惩罚犯罪行为的法律。

它具有对犯罪行为实施刑罚的权力,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工具。

刑法的性质是一种特别的公法,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和公众利益。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禁止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责任原则、法无规定不处罚原则、罪刑相适原则等。

这些基本原则是刑法的基础,是确保刑法执行正义和公平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刑法的主体1. 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他们在犯罪行为中具有刑事责任。

自然人在犯罪行为中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刑罚。

第三章: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1.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对象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只有犯罪行为符合这些构成要件,才能构成犯罪,具备刑事责任。

2. 犯罪的故意与过失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主观意图。

故意犯罪是指有意实施犯罪行为,而过失犯罪是指无意间接导致犯罪后果。

1. 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行为人所判处的基本刑罚,如有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是对主刑的补充,如罚金、没收财产等。

2. 刑法的量刑原则刑法的量刑应当遵循法定量刑原则、平等量刑原则、人道主义量刑原则、责罚相当原则等。

量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罪犯的个人情况来确定。

第五章:共同犯罪和犯罪的数罪并罚1.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共同犯罪的责任需依法予以追究。

共同犯罪中的每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犯罪的数罪并罚犯罪的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犯罪行为中涉及多个犯罪行为的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各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分别判处相应的刑罚,予以数罪并罚。

结语: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工具。

刑法学笔记

刑法学笔记

一、刑法得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就是犯罪与对这种行为处以何种刑罚,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得原则。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定罪、量刑与行刑三个方面:定罪上一律平等量刑上一律平等行刑上一律平等(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刑罚得轻重与犯罪行为得社会危害性程度与犯罪分子应承担得刑事责任得大小相适应。

二、犯罪得直接客体(一)指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得客体,也就就是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得某种具体得社会关系。

(二)犯罪直接客体得种类1.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

(1)简单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仅仅侵犯某一种具体得社会关系,即只有一个直接客体(2)复杂客体:指该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得具体得社会关系,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得直接客体。

2.主要客体与次要客体。

(1)主要客体,指某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得两种或两种以上得社会关系中,刑法着重予以保护得社会关系。

(2)次要客体,指某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得两种或两种以上得社会关系中,刑法未予着重保护得社会关系。

(三)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联系:犯罪客体通常就是通过一定得犯罪对象表现它得存在得。

区别: 1.犯罪对象就是凭借人得感觉器官可以感知其存在得事物;犯罪客体就是凭借人得思维才能认识得观念得东西2.犯罪对象虽然也就是犯罪构成得要件,但不就是所有犯罪构成得要件,亦即有少数犯罪没有犯罪对象;而犯罪客体则就是一切犯罪构成得共同要件。

3.在犯罪行为直接作用于犯罪对象时,有得犯罪对象会受到损害;而犯罪客体即使在犯罪对象并不受到损害得犯罪中也受到侵害。

4.犯罪对象不能反映犯罪得性质,犯罪客体才反映犯罪得性质。

(四)不作为犯罪成立得必备条件1、概念: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得特定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得行为。

2、特征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得特定义务。

特定义务得根据或者来源有: A、法律明文规定得义务。

B、行为人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得义务。

C、行为人先行行为产生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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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习笔记
1.刑法的不完整性(片段性)要求司法机关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能仅关注行为的严
重社会危害性,而更应关注行为的刑事违法性。

2.刑法的不完整性(片段性)体现在:1.刑法只是将严重侵害法益的违法行为而并非所有
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2.即使十分严重的侵害法益的违法行为,也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而成为“漏网之鱼”。

可见刑法并非预防犯罪的唯一甚至主要手段。

3.刑法是包括宪法在内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的做后盾,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
到贯彻实施(刑法的保障性)
4.刑法区别于其它法律的三大特性:1.保护法益的广泛性和不完整性;2。

最后手段性(是
其它部门法的补充,蕴含了刑法的谦抑性、保守性)3.刑法的保障性。

3与2的结合说明了,刑法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刑法是万万不能的。

5.刑法的机能:1.保护法益机能;(含国家、社会、个人法益)2.保障人权机能;3.行为规
制机能。

1和2对立统一,保护法益以惩治犯罪来实现;保障人权以限制国家刑罚权来实现,所以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法的规制机能指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类型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以此标明国家对该犯罪的规范性评价。

其规范性评价,意味着刑法既是行为规范,也是裁判规范,前者对社会公众而言,明确行为禁区;
后者对司法机关而言,是裁判依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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