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广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广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广东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广东预算管理制度,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合理、高效、透明地使用,促进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内容1. 深化预算编制改革- 加强预算内外部调整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流程,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公开透明度;- 推行目标管理制度,引入绩效评估等手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决策的科学性。
2.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完善财政追加拨款和节约节支机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力度,确保预算执行过程合规、高效。
3. 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管理范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4. 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预算信息,提高财政透明度;- 加大对公众参与预算决策的力度,提高预算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三、实施步骤与措施1. 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责任部门;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改革工作协调机制;3. 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预算管理意识;4.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共享和集成,提高工作效率;5.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6. 定期评估改革成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四、预期效果通过广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 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2. 增强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效益性,推动经济发展;3. 提高财政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减少腐败行为;4. 改善政府与市民关系,增强市民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5. 推动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19•【字号】毕府发〔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培植财源、抓好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转情况及财政收支的特点,进一步理顺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和完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财税收入激励奖补机制相结合的乡镇财政运行机制,巩固基层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市级指导,县区为主”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关键在县(区)、责任在县(区)、落实在县(区),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原则。
正确处理好县乡财政分配关系,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确保重点民生支出,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三)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
合理确定县乡财政的收支范围和支出责任,规范和完善县对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调节作用,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发展经济的能力。
(四)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将体制分成、奖励与乡镇完成收入任务挂钩,并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提高乡镇自我发展的能力,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一
在实行 “ 乡财县管 ” 改革 中 , 各地大 的管理原
则、 作法 基 本 一 致 , 在 具 体 的 管理 办法 及 管 理 程 但
度上 , 因各 地情 况 不 同和着 力点 不 同而 存 在一 定 差
般 用于 财政 收人规模 较小 的 乡镇 。 3集 中统一核 算模 式 。( ) . 1主要 做法 : 县财政设
、
乡镇 财政 管理方式 改革的不 同模式
及 其 比 较
20 年 , 02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 于完善省 以下 关
财政 管理 体 制有 关 问 题 的通 知 》要 求 “ 一 步 加强 , 进
管工作的通知》 中关于乡财县管提 出了六项基本规
范 : 是 预算共 编 。 是账 户统设 。 消 乡镇 财政 总 一 二 取
关键 词 : 农村 综合 改革 乡镇 财政 管理 方 式 乡财 县 管 中 图分类 号 :8 28 F 1. 文献 标志 码 : A 文章 编号 :6 2 9 4 ( 0 9 0 — 0 — 4 1 7 — 5 4 2 0 )6 0 4 0
农 村“ 税费 改革 ” 整 了中央 、 调 地方 、 民 的利 益 农
“ 乡财县 管 ” 。 ( ) 乡财 县管 ” 一 “ 基本要 求及 规 范
1基本要 求 。乡镇 政府 管理 财政 的法 律 主体 地 . 位不变 , 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 财 乡镇 享 有
的债权 及 负 担 的债 务 不变 。在这 个 前 提 下 , 级 财 县
政 部 门 在预 算 编制 、 户 统设 、 中收 付 、 购统 办 账 集 采 和票据 统 管等方 面 , 乡镇财 政进 行管 理 和监督 。 对 2 基本 规范 。财 政部 《 于进 一 步推 进 乡 财县 . 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9•【字号】吉政发[2004]51号•【施行日期】2004.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吉政发[2004]51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免征农业税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的新情况,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规范和加强县(市)对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乡财县管乡用”(以下简称“乡财县管”)。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控制压缩财政供养人员,防范化解乡镇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坚持以下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乡镇作为一级财政的法律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第二,坚持保护和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实行“乡财县管”,既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又要通过完善和规范县(市)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保护和调动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第三,坚持“三权”不变。
一是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
县乡财政之间的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仍按规范的财政体制进行划分,乡镇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仍由乡镇政府负责。
二是乡镇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乡镇财政改革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乡镇财政改革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XX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财政局和县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大力支持下,在认真总结景洪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打破原有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改革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下面,就XX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总结如下:一、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现场会情况(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年4月24日在景洪召开的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模式、深化改革,XX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相关相关单位学习传达景洪会议精神,并就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进这项改革需要把握的重点,以及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安排,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序推进,确保全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情况按照省州要求,为保证XX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XX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财政局、宣传部、人大、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财政局下设办公室,积极开展对改革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具体措施一抓宣传动员。
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开展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改革的总体思路、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为全面推进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抓方案制定。
按照改革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的要求,及时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深入研究,制定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抓基础数据的清理。
切实抓好乡镇财政收支、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乡镇债权债务的清理,做实基础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四抓干部培训。
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计算机、网络等有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让基层财政所的同志吸收新的知识,拓宽视野,增长才干,更好地服务基层和农村;五抓工作纪律。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
吉木萨尔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了加强乡镇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乡镇政府更好地履行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党对农村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财政厅和沧州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乡镇财政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加强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为切入点,将乡镇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向乡镇一级延伸,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零余额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1、“三权不变”原则。
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
实行乡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权与管理监督权相分离,市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2、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
市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
乡镇政府根据市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人大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3、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
暂时保留各乡镇在银行开设的现有各类银行账户,乡镇现有债权债务暂不清理,继续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
4、运行高效原则。
将专项、人员、公用等支出采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拨付,财政支出直达供应商或个人,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规范透明原则。
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纳入市级财政即时分析监控系统,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支出过程处于财政有效监管之下,增强财政支出的透明度。
三、主要内容(一)纳入改革的资金范围即当年预算安排及追加的乡镇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主要包括:人员及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9.24•【文号】财预[2008]406号•【施行日期】2008.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在职能转变与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切实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现就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要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
要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满足农村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
要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要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要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切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镇债务。
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和督促乡镇政府积极化解逾期债务。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要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发挥乡镇财政在落实涉农补贴政策中的作用。
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涉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县对乡镇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设想
按 照 中央的总 体部 署 , 年来 , 国各 地 近 全
建 国 以来 , 国农村 基层 政 权从 十一 届 三 我
纷 纷 开展 了农村税 费改革 试点 工作 。 为保 证 中全会 以后 才走 人正 轨 , 民公 社改 为乡 镇政 作 人 此 项 改 革工 作 顺 利 进 行 的配 套 措 施 之一 的 县 府 , 立 了乡镇 一 级人 大机 构 , 镇 才正 式 成 建 乡
对 乡镇 实行 了划分 税 种 、 定 收支 、 级包 干 经 济 国家通 行 的 预 算 管理 体制 形 成—— 分 税 核 分 体制 。 这种 体制是 由包 干体 制向分税 制分 级财 制 的优势 是 比较 突 出的 。 比如 , 它有利 于较 好 政过 渡的预 算管理 体制 。 地 处 理政府 间 的财政 分 配 , 动各 级政 府的积 调
( ) 收 统 支体 制 一 统
统 收 统 支体 制 是 在 乡镇 财政 建 立 以前 和
义 市场 经济 要求 的预 算 管理 体制 ,即分税 制 , 建立 初期 实 行 的一 种 县级 政 府 高 度集 权 的办 较好地促进 了我国财政管理工作 的进一步完 善 。 法 。 基本 做法 是乡镇组 织 的一切收 人全 部上 其 但是 , 由于 种 种原 因 , 与 乡镇 之 间 的预 缴县 财 政 , 镇 所 需 支 出 由县 财 政拨 款 , 终 县 乡 年
之间苦 乐 不均 。三 是没 有 建立 规范 、 科学 的转
移 支付 办法 。 四是 因多种 因素 , 没有 建立 乡镇
19 年 国家 实行分 税 制后 , 应 中央 分税 财政 金库 , 94 适 形成 有财无 库或无 财无 库状况 。 制 的要 求和 市对 县 的财政 管理 体 制 , 分 地 区 部 与 以上几 种 预算 管理体 制 相 比 , 为 市场 作
乡镇预算管理制度(3篇)
乡镇预算管理制度(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
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改革。
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
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
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
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
支出业务量大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
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改革、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
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7.11•【字号】云财预[2008]361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08〕361号)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现将《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尊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8〕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委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
主要职能:(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供保障 。推行 “ 乡财县管 乡用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有 利于规范 乡镇财政收支行为 ,保证 乡镇 、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基本支 出需求 ,维护农村稳定的乡镇财政预算 管理制度 ,强 化乡镇财政监督和资金使用效益的财政运行 监管机制 。 我州 能有效推进改革 ,主要得益于巴州各级 党委政府 高度重视 , 在肩动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时 ,州 、县 、乡三级党委 、政
耘 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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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派出机构 , 业务工作在县市乡镇财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开
展 各 项 工作 ,建 立 了县 财政 直 管 乡 镇财 政 的管 理模 式 。在 具
的 协 调 下 ,县 市 科 级 建 制 乡 镇 财 政 管 理 局 陆 续 更 名 挂 牌 成
业编制 13人 、聘用制人员 2 ,工人及其他 2 。 7 人 2人
{ ¥ 一 ” … … : 一 一 日
立 ,乡镇 财税所 、农税所更名为财政所 ,乡镇财政 所作 为县
月 ,经 巴州 人 民政 府 批 准 ,将 税 费 改 革 前 的 州 农业 税 收征 收
地面积 3 81 0 . 万亩 ( 中粮食种植面积 129万亩 ) 牲 畜存 其 1. ,
栏 头 数 3 3 7万 头 。 6. 4
巴州下辖库尔勒市 、 台县 、 轮 尉犁县 、 若羌县 、 且末县 、
府 首 先 成 立 了党 政 主 要 领 导 为 组 长 ,分 管 财政 l 的领 导 、 : 作
、
基本情况
巴音郭楞蒙古 自治州简称巴州 ,“ 巴音郭楞” 为蒙古语 , 意为 “ 富饶 的流域 ”。地处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东南部 ,东邻 甘肃 、青海 ,南倚昆仑f 与西藏相接 ;西连新疆 和 Ⅲ、阿克 I 1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经验,现就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要性乡镇财政自建立以来,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财政收入规模大幅下降,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明显缩小,不少乡镇存在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债务负担过重、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
为推动建立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迫切需要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
二、推进范围和原则根据各地乡镇经济和财政情况确定乡财县管的实施范围,不搞“一刀切”。
除财政收支规模大,并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乡镇外,原则上推行乡财县管。
推进乡财县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积极创新。
在保证乡镇资金使用权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二是因地制宜。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定推进进度。
三是提高效率。
要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
三、主要内容实行乡财县管,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
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置、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
乡财乡用区监管改革方案
乡财乡用区监管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公共财政,巩固农村税费成果,全面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框架,加强对乡镇财政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适应不断变化的乡镇财政形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府厅发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成果的要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逐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预算管理权不变。
《预算法》规定,保持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政府在区级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资金结余归镇所有;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和债务仍由镇享有和承担。
(三)财务审批权不变。
属于镇级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缓解镇债务矛盾。
根据镇负债及镇财力状况,镇每年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偿还旧欠债务,并严格控制举借新债,逐步缓解镇级债务矛盾。
三、主要内容以镇为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区镇联网”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区直接管理并监督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区财政按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出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镇政府根据区政府批准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再由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区财政备案。
镇财政预算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需报区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区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手续。
(二)账户统设撤消财政及镇属各单位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区财政在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专户,其他按规定确实需要保留的账户,必须报区门批准。
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范文
乡财县管乡用实施方案范文xx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意见根据xx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第二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决定从某某年1月1日起对全县所有乡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符合我县实际的乡镇财政管理规章制度。
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
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
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章制度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
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
乡镇的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规章制度。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
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
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主要内容“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1、预算共编。
县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2)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2)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办法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乡镇财务管理,切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暂行办法: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理财行为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目前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理财行为,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
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级各项支农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乡镇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取得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
收入预算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
(三)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
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销各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
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乡镇国库或财政专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和管理。
各单位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
任何单位都不得自行设立账户,更不能私设“小金库”.(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限时办理费用结算。
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
(五)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锦政办发[2008]24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8〕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锦州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调动和保护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使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乡镇财政困难得到明显缓解,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得到有效控制;强化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并逐步消化历史债务;保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规定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财政支出基本需要,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探索创新。
按照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各地可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分类指导。
鼓励各地大胆实践、改革创新。
2.坚持“三个不变”,实行独立核算。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5•【字号】陇政办发〔2005〕129号•【施行日期】2005.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财县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陇政办发〔2005〕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管理和运行的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适应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中央、省上关于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重大意义乡镇财政建立以来,对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全市财政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形势的需要。
为了缓解乡镇财政困难,规范和节约乡镇支出,纠正乡镇乱收费、乱开支的行为,从严控制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通过积极推行“乡财县管”改革,前移财政监督关口,建立科学规范、符合实际的县乡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有利于乡镇政府转变职能,更好的服务于“三农”;有利于减少财政资金划转中间环节,确保乡镇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及时到位,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有利于规范乡镇理财行为,防范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1、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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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为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6〕6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云财预〔2016〕361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分县乡政府财权和事权,促进县乡经济协调发展,增强县乡财政实力;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切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强化乡镇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分配利益向乡镇倾斜的原则。
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和让利于乡镇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
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需要。
(二)统一模式、积极推进的原则。
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改革模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强化管理、注重效率的原则。
强化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效率和管理效率。
(四)“三权不变”的原则。
即维护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力审批权不变。
乡镇原有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后的结余资金归乡镇所有,优先安排用于还债。
三、改革模式在保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财力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调整原有的体制框架,打破长期以来由乡镇自主核算的分散管理模式所形成的财权分配格局,对乡镇财政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方式同时进行改革,把乡镇作为县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乡镇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采取“收入整体上划,支出分类管理”的改革办法。
(一)收入上划县级管理原来由乡镇支配的各项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税收返还收入和上级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等,全部上划为县级财政收入,同时取消体制补助、体制上解和各项结算项目。
与之相适应,乡镇不再承担组织收入的职责,年度税收目标任务统一由县政府根据税源情况下达县国税局、地税局执行。
同时改变现行以乡镇为单位考核的办法,县政府另行制定对乡镇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支出按性质分类管理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转变乡镇职能的要求,在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乡镇支出范围。
乡镇财政支出纳入县级部门预算进行管理,主要支出有: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和村组支出等必要的开支,以及纳入部门预算批准的事业发展支出。
工资性支出主要是各乡镇纳入财政供养人员的正常工资、政策性增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抚恤安葬费,村组干部和计划内临时人员的补贴支出;机构运转支出和村组支出主要是按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计算的编制内公务、车辆经费,村组运转支出,及对乡镇的综合考核补助;事业发展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乡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向县财政提供项目和资金报告,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县财政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综合考虑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需要,结合财力情况统筹安排,以年初预算或专项资金的形式下达乡镇。
3 / 11四、改革的主要内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在“三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县编。
乡镇财政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
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结合财力实际,按照适当向乡镇倾斜原则,考虑历史支出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和相关办法。
乡镇根据县财政制定的标准和办法编制乡镇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
年度执行中需要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账户统设。
取消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统一规范账户开设。
由县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在各乡镇具有开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乡镇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还要为各乡镇统一开设“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收入汇缴专户”。
“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和往来资金等;“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实行“村财乡管村用”;“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三)集中收付。
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安排。
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乡镇的预算,由县级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
(四)采购统办。
乡镇在年度编制支出计划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年度执行中,由乡镇根据县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资金由县国库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
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等财政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部门,乡镇票据采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
未经省级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5 / 11五、改革的配套措施(一)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实现县乡和谐发展在科学规范县乡政府事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
通过调整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规范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对县乡政府的利益关系,明确财政收支全部纳入县级统一管理,重新界定乡镇的事权和财力,进一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制定县对乡镇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从体制上支持乡镇的经济发展。
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清理取消各种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和考评活动,加强政府协调,既为乡镇办实事,又不增加乡镇政府支出压力,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县乡和谐发展。
(二)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在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过程中,认真贯彻预算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全面、科学、客观、细致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等预算编制的改革,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的调控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
在编制预算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在预算执行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乡镇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一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锁定历史债务,消化存量,控制增量,采取行政拍卖或法律的手段收欠还债,通过承兑还债、折卖还债、划转还债、转换还债等多种措施,分类消化债务。
二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对乡镇债权债务实行“双重管理”。
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加强县对乡镇债权债务的管理,突出财政在政府融资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加强财政对债权债务的集中管理力度,取消乡镇政府的举债权,杜绝乡镇举借新债,从源头上堵住债务盲目膨胀。
乡镇确需举债的,必须上报县级财政严格审批,由县政府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乡镇偿债能力统筹安排。
三是对增加乡村负担的事项实行县级集中管理。
杜绝向基层摊派、乱伸手、乱干预行为,严格控制各类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
凡是增加乡村负担的事项,一律报县级审批。
(四)建立和健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为避免收入上划县财政直接管理后,乡镇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效调动和确保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要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乡镇政府的责、权、利,建立和健全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如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税源培养、企业发展、区域经济等指标进行单项考核,对节俭支出、集中财力发展农村经济、化解乡村债务较好的7 / 11乡镇给予奖励。
(五)建立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7号)精神,建立和推行财务公开制度,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公开为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公开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等。
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农村低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小学危房改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要公开配套结果;对项目资金要将使用、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乡镇要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坚决克服和防止形式主义,科学合理地安排公开时间,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重要收费项目调整等要及时公开。
(六)严肃财经纪律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不得在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滥发钱物,一经发现,除全部予以没收外,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使用违规票据、私设小金库、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坐支收入等问题,县财政将在机构运转经费中直接扣划违纪资金,并由有关部门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组织实施(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适应免征农业税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等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