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案】六年级 第七课 网络连着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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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第七课网络连着你我他

【主题说明】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小学生成为新的网民。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互联网对小学生的吸引都是强烈的。可是部分学生不能正确处理网下生活和网络生活的区别,把过多的时间花在网络上;且目前互联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缺乏自制力的小学生由于心理生理的不成熟导致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频繁发生,造成很多家庭和社会问题。

学生需要学习互联网使用,感受网络交往的优越性,同时,学生又需要认清网络交往的虚拟性、间接性和隐蔽性。因此,本课旨在引导学生了解网络交往的特点,认识到网络有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学会正确运用网络结交朋友。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了解网络交往的特点,认识网络交往的优势和劣势。

2、情感目标:恰当把握网络交往原则,形成既不回避也不沉溺于网络交往的态度。

3、行为目标:学会正确运用网络结交朋友。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使学生认识到网络交往的两面性。

难点:认识网络交往的优势和劣势。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教学PPT;正、反方标识牌;了解学生接触网络情况。

学生准备:收集关于网络的知识;做关于网络交往的调查。

【教学设计】

【活动反馈】

1.学生能否正确认识网络交往的利与弊。

2.学生是否形成了适当的网络交往的行为准则。

【练习题】

1.小明是个网络游戏高手。最近两个月在游戏中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相互留下了QQ账号,偶尔在网上切磋游戏技术,分享经验。后来,对方问小明的名字、学校、班级以及家庭住址和真实姓名,并且询问了小明父母的工作状况。小明觉得,大家都是老朋友了,就一一告诉了网友。之后,两人间的交流更加频繁,并且对方总是询问小明真实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最后约小明见面,小明觉得无可厚非,没有告诉家长和朋友就同意了。

找出小明在网络交往中不恰当的行为。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写下你的做法。

2. 假如你有个网友,认识了一年多了,志趣相投,相谈甚欢,你们终于决定要见面了。你会告诉家长吗?会选择在什么地点见这位“熟悉的陌生人”呢?你有什么保护措施吗?

【教学参考素材】

从人类科技文化的发展历程来看,互联网推动着人类活动的科学化、技术化、知识化,改变着人类的价值体系,从而为道德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科技基础,而且还推动了人类道德进步的趋势,给人们的生活方式以深刻的影响,改变了人们的某些传统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网络社交”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网络社交具有虚拟特性网络社交是以虚拟技术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以间接交往为主,以符号化为其表现形式,现实社会中的诸多特征,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社会关系等都被“淡”去了,人的行为也因此具有了“虚拟实在”的特征。与真实社会情境中的社会化相去甚远,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导致了网络上青少年道德感的弱化现象。广东团省委谢宗宝的一份调查报告提到:有31.4%的青少年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撒谎是不道德的”,有37.4%的青少年认为“偶尔在网上说说粗话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24.9%的人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青少年网络道德感的弱化主要是因为网络的高度隐蔽性。每个人在网络上的存在都是虚拟的、数字化的、以符号形式出现的,缺少“他人在场”的压力,“快乐原则”支配着个人欲望,日常生活中被压抑的人性中恶的一面会在这种无约束或低约束的状况下得、到宣泄。这种网上道德感的弱化直接影响和反作用于青少年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行为。

(二)网络社交具有多元特性网络信息的全球交流与共享,使时间和空间失去了意义。人们可以不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自由交往,它们之间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等的冲突与融合变得可能。这种价值取向的“多源”和“多歧”,给每一个网络青少年创造了空前宽松的道德生活空间。而对于没有主体意识、没有独立进行道德选择的能力和自信、没有道德选择的权利感和责任感的他们来说,此空间所给予的“自由”与其说是道德生活的福音,毋宁说是道德生活的“陷阱”。道德生活的相当一部分主体则会淹没在这“陷阱”中迷失自我。而其人格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人格危机,具体表现为“三失”,即传统人格的“失效”、现实人格的“失范”和理想人格的“失落”。因此,建构主体性道德人格,是解决当前社会中道德问题的现实性要求。

(三)网络社交具有创新特性网络是创新的产物,其创新的形式,使信息的传输过程变成参与者主动的认知过程。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容易滋生出更多元化的、甚至偏离社会正常行为规范约束的各种奇观异念。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播报了一个关于17岁少年黑客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网络技术设计了一个黑客网站,使登录这个网站的上万台计算机陷入瘫痪,经济损失无法估量的故事。而面对警察的询问,这个少年竟然轻松地说,我只不过是在网络世界展示自己的才华,证明一下自己的价值,这难道也犯法吗?况且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世界,能造成多大损失呢?当前国际舆论对于网络犯罪案件的宣传,使不少人觉得网络犯罪是个人智慧、能力与胆识的体现,它既不伤天害理,也不凶狠残暴,只是一种“孤胆英雄”式的“壮举”。在个人主义盛行的西方国家,许多人并不以其为可耻,反而羡慕和钦佩这种行为,这种善恶不分、是非颠倒的舆论导向对网络犯罪更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一些青少年利用信息技术盗窃金钱、获取情报、传播不健康内容、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德育工作者警觉的信号。

(四)网络社交具有自由特性“网络社会”分散式的网络结构,使其没有中心、没有阶层、没有等级关系,与现实社会中人的交往相比,“网络社会”具有更为广阔的自由空间,传统的监督和控制方式已无法适应它的发展。一些学者在青少年网民中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令人担忧:承认自己“曾经”浏览过色情网站的占

34.6%,承认“经常”去看的有4.9%。其中很多青少年因此而荒废学业,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吸食者,对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而在对接受调查的人的统计中,90%以上的青少年都是因为缺少外界的有力约束力,再加上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而频繁地去访问色情站点……武汉市公安部门调查显示,进入网吧的以大中小学生为主,约占70%,大专院校周边可达90%,热衷聊天室的占76%,选择玩游戏的占35%,只有不到20%的学生上网是搜索信息或下载软件。因此,网络在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便利的同时,也给传统的道德法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五)网络社交具有异化特性“网络社会”中的交往主要是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它使人趋向孤立、冷漠和非社会化,容易导致人性本身的丧失和异化。“网络社会”开放的、自由的信息系统提供的是一种崭新的,动态的和超文本式的传播模式,这种人机系统高度自动化、精确化而缺少人情味,容易导致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他人和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容易使人产生精神麻木和道德冷漠的问题,并失去现实感和有效的道德判断力,严重时会导致人性的丧失和异化,出现一些反人类的极端事件。据调查,大学里有不少学生上网的大部分时间里不是在学习而是在玩网络游戏,精于此道的人也不少。当前大部分网上游戏充斥着战争、暴力、凶杀等血腥内容,痴迷于此的学生容易养成冷漠、无情和自私的性格,既不关心集体,也不关心他人。德国联邦宪法保卫局1998年7月发表了一份调查报告,提醒人们对德国和其他国家的新纳粹等极右翼势力利用因特网加强宣传的事态予以关注。这份报告认为,尽管这种趋势尚“不至于使新纳粹势力的行动能力得到增强”,但右翼势力的宣传材料在因特网上越来越多,产生的影响已引起人们的担忧。

参考文献

[1]雷雳. 鼠标上的青春舞蹈[M].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2]范翠英,孙晓军.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王玉龙, 王建平, 付丹丹. 中小学生网络用户网络成瘾流行病学调查[J]. 中国心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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