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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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确保对突发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加强预警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传递至危险区域,及时组织人员疏散;明确防范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措施,避免引起更大人员伤亡;不断提高抢险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人员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施救。
(二)分级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岗位人员职责,做到职责清晰,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及时高效。强化信息管理,建立覆盖指挥部、职能部门和基层一线的应急信息渠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及时、全面得传递,实现指挥部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出指挥决策,一线救援人员及时接收命令高效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四)预防为主。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监测、监控并实施有效管理,及时控制、消除各类隐患,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每年于汛期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协同演练,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备不懈。
2 风险分析
2.1 重大危险源情况
尾矿库现状图见附录一,尾矿库上下游区域卫星地图见附录二。2.2 事故类型及风险分析
2.2.1 事故类型及主要原因分析
公司尾矿库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尾矿库垮坝、洪水漫顶、水位超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尾矿坝深层滑坡。
(1)尾矿坝垮坝
发生尾矿坝垮坝的原因主要有:
①子坝堆积坡比不符合设计要求,堆积坡过陡。
②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子坝内坡;管理不善,不进行交替放矿形成局部集中放矿,矿浆冲刷坝外坡造成坝体坍塌、溃坝。
③尾矿库长期超量蓄水,干滩长度不够。
④大气降水量短时间内骤增、库周山体发生大面积滑坡、塌方,特大暴雨、库周山体滑坡、塌方导致库水位猛涨出现漫坝事故。
⑤矿区发生高于设防烈度的地震,地震造成持力区尾矿液化。
(2)洪水漫顶
发生洪水漫顶的原因主要有:
①尾矿库排水系统设计排水能力低、排水系统淤堵、无排水系统;
②排水系统设计有缺陷,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排水系统损毁;排水管、泄洪塔等发生变形、破损、断裂、倾倒、磨蚀,最大裂缝开展宽度超出允许值,伸缩缝、止水及填充物作用失效,管内淤堵;
③放矿位置不当,或不均匀放矿,造成水位过高、扇形坡等,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长期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用常规子坝拦洪;
④库区洪水超过设计的设防要求。
⑤坝端截水沟损毁,致使山坡雨水冲刷坝肩;
(3)水位超警戒线
水位超警戒线的原因主要有:突降暴雨;破坏或损坏,导致排水能力不足,引发库内水位上涨。
(4)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
尾矿库排洪设施摧毁,排洪系统破坏,一是导致这样尾矿库内的沉淀水无法正常排出坝外,库内水位增高,超过警戒水位;二是沉淀水及矿浆通过已损毁、破坏的排洪系统排除坝外,引发尾矿库内滩面、坝体坍塌等,进而引发大的灾难性的事故。
(5)坝体深层滑坡
坝体深层滑坡是指尾矿库坝体内部发生剧烈变形,引发整个坝体移动、坍塌、失稳。其原因在于坝体基础不好、尾矿坝筑坝质量不高、坝体坡面比太陡、坝体渗润线长期过高等原因。
2.2.2 生产过程险情分析
(1)尾矿库发生管涌、流沙等现象;干滩长度小于70米;安全超高小于0.7米;汛期排洪系统严重破坏,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出现
异常情况,如:坝体出现较大裂缝、坝体位移监测出现明显变化、浸润线明显升高等,将造成选矿车间停产甚至全矿停产。
(2)连续暴雨造成尾矿库干滩长度小于20米;尾矿坝坝体出现大面积管涌、流沙;地震预报达到7级及以上;发生洪水漫坝或尾矿库垮坝等险情,将造成全公司全面停产甚至威胁选矿车间80人,机修车间120人、供应部9人,调度4人,尾矿库下游居民87人,涉及人数150~300人;还会对京承铁路运输线造成威胁。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总指挥、常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及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尾矿库突发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调度室,负责指挥部的各项日常事务。设立4个应急救援分指挥部,公司尾矿库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三。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长、安全部长、技术部长、综合部长、工程部长、供应部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长、沙采车间主任、
选矿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部调度室。生产部部长为办公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为办公室副主任。生产部调度员为办公室成员。
指挥部下设四个分指挥部:
(1)应急行动分指挥部。
(2)治安保卫及防护救护分指挥部。
(3)工程抢修及设备保障分指挥部。
(4)善后处理分指挥部。
3.2.2 应急指挥人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负责尾矿库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协调工作。
(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分指挥部和各救援队伍的具体行动,并实施指挥部各项应急救援处理决策,总指挥因故缺席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指挥部成员职责:
生产部部长协助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险情,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部部长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措施的制定,负责检查、督促抢险救灾、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及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