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处方处罚制度
处方查对管理制度
处方查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品处方查对工作,提高药品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药房、门诊部、急诊科室等处方发药环节。
三、工作原则1. 严格按照医疗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药学专业标准执行处方查对工作;2.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和处方审核的相关规定,确保处方查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严格执行药品处方查对的程序和要求,杜绝疏忽、马虎和不负责任的情况发生;4. 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具体要求1. 药品处方查对工作必须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且在专业药师的指导下进行;2. 开展处方查对之前,必须检查处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签名、药品的种类和用量等内容;3. 对于医生开立的处方,必须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机构的章、医生的章等信息,确认处方的合法性;4. 对于患者自购药品的处方,必须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药品规格、药品数量等信息,确认处方的准确性;5. 药品处方查对工作要记录详细的情况,包括处方的查对时间、具体操作人员和专业药师的意见等内容;6. 对于疑问处方,必须及时向专业药师请教,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7. 对于处方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必须及时整改和汇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五、操作流程1. 接受处方:接待患者提交的处方,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医生的签名、药品的种类和用量等内容;2. 复核处方:由专业药师进行处方的复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 发药处置:按照处方信息,从药品库存中取出相应的药品,予以发放给患者;4. 记录情况:记录处方查对的详细情况,包括处方的查对时间、具体操作人员和专业药师的意见等内容;5. 处方整改:对于疑问处方或发现错误的处方,及时整改和汇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六、责任制定1. 药品处方查对的工作由执业药师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2. 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对药品处方查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和可靠;3.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药品处方查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不合格处方、不合理处方用药干预制度
为了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的管理,根据我院合理用药的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一、门诊不合格处方的处理
(二)临床药师查房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嘱医师沟通,修改。
三、培训提高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一)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由医院在全院周会上通报,提醒医生注意。
精心整理
(二)及时举行全院性的合理用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处方(用药医嘱)的水平。
(三)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的医师提出警告,未改正仍连续2次超常处方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药房处方奖罚制度
药房处方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药房处方的合理使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药师、药士、药学技术人员等。
三、奖励措施1. 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对发现并纠正处方错误的员工,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2. 对于在药品管理、处方调配过程中提出创新改进措施,并被证明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或安全性的员工,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 定期评选“优秀药师”,对工作表现突出、患者满意度高的员工,给予1000元奖励及荣誉证书。
4. 对于积极参与药学服务培训,并在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四、惩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审核处方,导致患者用药错误或延误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2. 凡发现私自更改处方、滥用药品或违规操作的员工,将予以严重警告,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3. 对于药品管理不善,导致药品过期、损坏或丢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处以相应赔偿,并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4. 对于患者投诉服务态度不佳、工作失误频发的员工,首次予以警告并处以200元罚款,再次发生加倍处罚,多次发生者予以解聘。
五、奖罚执行1. 奖罚情况将由药房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并定期公布。
2.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药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药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药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涉及的特殊情况,药房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奖罚决定。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奖罚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关于处方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处方管理,规范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具、审核、调配、使用和管理处方。
第三条处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二)规范处方行为,提高医务人员处方水平;(三)加强处方监督,确保处方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四)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处方开具第四条医师应当具备处方权,并按照《医师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第五条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药物过敏史、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途径;(二)处方内容应当完整、准确,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诊断、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和审核医师签名等;(三)处方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非规范用语;(四)开具处方应当遵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五)开具处方应当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管理法规。
第六条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诊断准确;(二)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三)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和禁忌症;(四)合理确定药物剂量和给药途径;(五)关注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和既往用药情况。
三、处方审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处方审核工作。
第八条处方审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核处方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二)审核处方是否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管理法规;(三)审核处方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禁忌症等问题;(四)审核处方是否超出医师的处方权限;(五)审核处方是否存在不规范用语等问题。
第九条处方审核部门或者审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患者信息是否准确;(二)诊断是否明确;(三)药物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合理;(四)医师签名和审核医师签名是否齐全;(五)是否存在重复开具、超剂量开具等问题。
处方奖惩制度_处方奖惩制度办法_1
处方奖惩制度_处方奖惩制度办法处方奖惩制度篇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2元:1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2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3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或未填写;4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5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的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6、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缺陷处方,每张扣10元:7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8 药品的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9 有重复给药现象;10存在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11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12抗感染药物滥用。
13、麻醉的药品处方书写存在错误。
猜你喜欢:1.乡村卫生室处方制度2.卫生系统绩效考核办法3.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范本4.药医院员工奖励制度处方奖惩制度篇2一、管理措施1、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具处方(门诊处方规范样式见附件1、2),药剂人员按照处方调配制度调配处方、核发药物。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查100张门诊处方,点评处方书写情况,并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通报。
2、药剂科将每月检查评价结果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处方点评专家组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期7天。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议。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报院领导审批,交财务科按照奖惩措施予以奖惩。
具体检查评价细则见“医院处方点评内容及评价标准”(附件3)。
处方管理办法全文
处方管理办法全文处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处方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医师为患者开具的药物治疗、检查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行为的书面记录。
第三条处方管理的目标在于合理使用药物,以达到安全有效、节约用药的目的。
第四条处方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二章处方的书写第五条处方应由主治医师或经其授权的医师书写,并应详细、准确、清晰、合法。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医院名称、医师姓名、处方日期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处方应注明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疗程、频次等具体信息,并明确指示是否可替换药物。
第八条处方中涉及的其他检查、手术等治疗措施应有必要的说明,包括具体名称、目的、操作方法等。
第三章处方审核和归档第九条处方应经医务人员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归档制度,对每一份处方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限。
第十一条对于处方中涉及的特殊药物或限制使用药物,医院应加强审核和监督,确保合理使用。
第四章药品和医疗器械配备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按照相关法规,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配备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房和医疗器械库房,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配备。
第五章处方外流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积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的合作,建立处方外流管理机制,确保处方外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药店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处方外流管理措施,确保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处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章罚则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本办法进行处方管理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引发刑事责任。
医院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处方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房工作人员及患者。
三、处方权限1.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方可开具处方。
2.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需在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具有独立处方权。
3. 试用期(实习)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后生效。
4. 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具有处方权。
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的《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后,方可具有处方权。
5. 麻醉处方权需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考核、批准。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处方开具要求1. 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除医疗机构名称外,处方格式的其他项目不得改动。
2.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用药,处方一般用蓝、黑钢笔水书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生须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4.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5. 药品的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6. 处方空白处应划一斜线。
五、处方审核与调剂1.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进行审核。
2. 审核内容包括:处方格式、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
3. 药房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六、处方保存与销毁1. 处方由药房工作人员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药房处方处罚制度是指对药房在处方配药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惩罚性制度。
处方处罚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药房的经营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我国,药房是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患者提供药品和服务的重要职责。
因此,建立健全的处方处罚制度对于提升药房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管理至关重要。
一、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 超范围配药:药房在配药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配药,或者擅自增减药物种类或剂量。
处罚措施: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
2. 超范围出售处方药:药房未根据患者处方要求出售处方药,或者未对处方药进行有效审核。
处罚措施: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3. 无证配药:药房从事处方配药业务的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处罚措施:暂停营业、吊销执照等。
4. 虚报药物种类或剂量:药房虚报药物种类或剂量,出现舞弊行为。
处罚措施:罚款、降级等级、责令停业整顿等。
5. 擅自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药房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
处罚措施:罚款、暂停营业等。
二、建立健全的处方处罚制度1.明确责任:药房应明确责任人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处罚制度的执行。
2. 制定规章制度:药房应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处罚,保障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 完善培训机制:药房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素养,降低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
4. 加强监督检查: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药房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5. 公开透明:药房应向患者公开处方处罚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处方处罚制度的意义1. 保障用药安全:建立处方处罚制度可以约束药房开展违规行为,减少用药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 维护医疗秩序:规范药房经营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3.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处方处罚制度的建立,可以促使药房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5篇)
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为规范临床用药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医院处方评价制度,确保处方规范的可持续监管。
医院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进行监管。
监管部门定期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处方进行评价。
将处方点评细则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并处罚。
处罚以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两个标准。
一、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个人____元,主任____元1.处方开具应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期有效,需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
有效期不得超过____天。
2.处方字迹统一深蓝的笔迹,字迹应当清晰,不能出现潦草,涂改,有修改处需签字及修改日期。
同张处方不得出现两种笔迹,或不同颜色的笔迹。
3.处方信息填写栏。
信息填写不完整,缺项漏填。
4.不得使用药品的商品名的开具处方。
5.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口服药与注射药品同一处方书写,西药与中成药不可同一处方,均属不规范处方6.外用药不得同口服药,静脉用药同一张处方,需单独开具。
7.药品用法用量不准确与常用剂量比较,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时间不合理。
8.开具处方的空白处,下画斜线,以示处方开具完毕。
二、严重缺陷及不合格处方每张处方个人处罚____元,主任____元1.未经卫生部考核许可通过的医疗工作者不得从事开具处方工作。
2.未在本医疗机构进行注册和名样登记的医务工作者不得从事开具处方工作。
3.按药典要求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的处方。
4.药品的适应症与临床病情诊断明显不符合的处方5.存在有害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6.抗菌素没有严格按抗菌素合理使用条例的,使用超量,或没有临床依据的滥用抗菌素的处方。
7麻醉药品有书写错误,或为虚假病情开具处方。
8.西药口服药与中药方剂同一处方的,为不合格处方。
以上条例望各科室严格执行,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同时监督管理。
有不规范情况可以现场解决并进行处罚。
作废处方管理制度
作废处方管理制度一、作废处方的分类作废处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无效处方:指未经治疗的患者开立处方,或未提供必要的诊断证明、化验报告等没有充分的医疗依据的处方。
2、超时处方:指医嘱治疗期已过,患者仍凭医师开具的超时处方购买药品。
3、多诊处方:指同一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或同一医疗机构的不同科室重复开立同一药品或相似药品的处方。
4、其他无效处方:指因其他原因(如涂改、错写、超量等)不可以执行的处方。
二、作废处方的管理流程作废处方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医师开具处方: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处方,并在处方上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情诊断、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内容。
2、药房审核处方:药房在接收患者处方后,应当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存在问题的处方上标注作废原因。
3、处方录入系统:药房在对处方进行审核后,应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处方管理系统,便于后续的追踪和管理。
4、处方作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房应当在处方上标注作废,并通知患者和医师处方作废的原因。
5、统计分析:药房应当对作废处方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处方的原因和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三、作废处方管理的责任主体作废处方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主体。
1、医师:医师是开具处方的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法规和规范,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药房:药房是处方的发放方,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和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处方进行作废,并及时向患者和医师通报处理结果。
3、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制度,包括对处方的开具审核、录入管理、作废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4、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房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作废处方管理的风险与挑战作废处方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不对称:医生和药师对处方的审核标准和依据有所差异,可能导致处方审核的不一致。
医院处方制度
医院处方制度一、处方权限规定1.在职各级执业医师均有处方权;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并报办公室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聘请外单位离退休的医师应经办公室对其资格确认后方予处方权。
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签字式样存药剂科作鉴。
(以上医师均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
2.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实习医师须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其处方由带教医师审签后才能生效。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经考核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
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直系亲属开方、取药。
5.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药房应当拒绝发药。
必要时,经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规定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要求字迹清晰,项目书写完全,药名、剂型、剂量、单位、数量、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并注明日期。
处方一律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药典未收载者,可参考其他有关资料,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即通用名)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同一通用名有多种规格或品种的,在通用名后加括号注明。
剂量一律用阿拉伯字书写。
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名。
药品用法中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见药品说明”等字句。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
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均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麻醉药、精神药品需用专用处方,不能与普通药开在同一处方中。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
处方处罚制度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根据XXX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及XXX卫生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处罚制度,具体如下:一、院内公示处罚根据XXX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评价为不合格的处方,将在医院药讯予以公示,并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对于连续3个月点评不合格的医师由医务部做出限制其处方权的决定;二、经济处罚标准一出现以下不合格项目内容,普通处方每张扣2元;处方不按照规定书写,内容包括:1.处方书写不完整,处方医师不签名;2.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自用或遵医嘱等含糊不清字句的;口服 10 一日一次后面是片、粒、mg还是g;3.处方前记诊断栏不写或用不明确术语书写的或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且未再次签名、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且未再次签名;5.单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的,或口服药与注射药品同一处方书写,外用药不得同口服药,静脉用药同一张处方,需单独开具;6.普通处方开具应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期有效,需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7.处方信息填写栏;信息填写不完整,缺项漏填;8.不得使用药品的商品名的开具处方;9.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药品用法用量不准确与常用剂量比较,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时间不合理;10.开具处方的空白处,下画斜线,以示处方开具完毕二出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目每张扣5元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3.选用的药物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的,药品的剂量用法不正确的,剂量过大或不足,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的;4.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的;5.有药品说明书明确禁用的情况给药的;6.抗菌药物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写处方的,未按照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要求超权限使用的;抗菌药物没有严格按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条例的,使用超量,或没有临床依据的滥用抗菌素的处方;7.药品的适应症与临床病情诊断明显不符合的处方8. 没有处方权的医师擅自开写处方的,假冒他人签字擅自开写处方的;三处罚落实工作处罚具体落实工作由医务部负责,每月由医院药房派专人填写“医院不合格处方登记表”报院委会,由办公室通知按经济处罚标准给予当事医进行经济处罚;以上条例望各科室严格执行,由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及药房同时监督管理;有不规范情况可以现场解决并进行处罚;。
药店管理制度大全处罚
药店管理制度大全处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管理行为,提高药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药店管理执行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应当服从。
第四条药店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
第五条公平公正原则是本制度的核心宗旨,任何行为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六条药品进货须有有效证照,药品库存须做好分类、标识,不得混乱。
第七条严格执行药品保质期,过期药品应当及时销毁,不得流入市场。
第八条严格执行药品处方规定,不得非法销售处方药。
第九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药品性能、用法用量,正确处方。
第十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保障药品存储环境,不得影响药品质量。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明细。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开展经济核算和成本控制,降低费用。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七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考核和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条药店应当规范离职程序,不得随意解雇员工。
第五章劳动保障第二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二十二条药店应当落实劳动安全制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员工的社会权益。
第六章卫生安全第二十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药店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卫生状况符合标准。
第二十六条药店应当加强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例(三篇)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处方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处方管理工作。
第三条处方是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患者用药指南,是临床医生对患者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处方管理应本着患者利益至上的原则,合理控制药品使用,推动合理用药。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药师或者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的医师,并确保其参与处方审核、发药等环节。
第六条处方应当规范有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医生诊断、用药指导以及签名等内容。
第七条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目录规范,遵循临床实践指南,并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
第八条禁止医生开具无法确定药品来源和质量的处方,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夸大宣传。
第三章处方审核和监管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安全和合理性。
第十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处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与医生进行沟通。
第十一条处方审核时,应当检查处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存在问题的处方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处方质量评估,对处方合理性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处方使用和配药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准化的处方使用流程,保证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在配药时应当核对药物名称、数量和剂量,确保配药无误。
第十五条患者在取药时,应当凭有效处方并进行核对,医护人员应向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并解答其疑问。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配送和使用符合要求,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处方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机构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药品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处方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药店药品规章制度及处罚
药店药品规章制度及处罚药店是提供医药服务的场所,因此药店药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药物合理使用,药店需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进货管理1. 药品进货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只能从经过批准的供应商购买;2. 进货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信息,并留存进货单据;3. 对于到期、变质或破损的药品,要及时通知上级部门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4. 禁止私自进口药品或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
二、库存管理1. 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面数量一致;2. 药品分类储存,避免混淆;3. 严格控制药品药品出入库记录,确保资料真实可靠;4. 对库存中的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等,要进行专门管理。
三、销售管理1. 医师处方药品购买,必须进行有效的处方审核,审核后方可出售;2. 对非处方药品销售,要进行有效的询问和指导,提供专业咨询服务;3. 对于特殊人群(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的用药,要进行专门指导;4. 对于违规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或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药品储存和使用1. 对于特殊条件下的药品(冷藏、避光、干燥等),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储存;2. 禁止将不同种类、剂型的药品混放;3. 药品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进行正确用药;4. 对于药品过期、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五、安全管理1. 药店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完好;2. 药品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3. 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4. 药品外包装必须保持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
六、违规处罚1. 一票否决:对于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销售处方药未经审查等严重违规行为,一票否决,立即解雇并报告相关部门;2. 罚款: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警告并罚款处罚;3. 停业整顿: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暂停营业整顿,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4. 取消药店执照:对于多次违规、严重影响患者健康的行为,可撤销药店执照。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药房是社区居民获取药品的主要场所,而合理、规范的药物处方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针对部分药房存在违规出售处方药等问题,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背景和功能,探讨其在维护药品安全和监管药店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一、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背景药房作为提供药品的重要渠道,承担着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责任。
然而,一些不法药店为牟取暴利,私自变相出售处方药,严重违背了相关法规与伦理道德。
此种行为不仅危害患者身体健康,同时也损害了合法药店的声誉。
为了维护药店的规范经营,加强药品监管,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应运而生。
二、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功能1. 加强药店行为监管通过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相关监管机构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出售处方药的药店,可以依法予以惩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这将有力震慑违规者,同时也起到了维护药店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2.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实施后,药店在出售处方药时将更加谨慎小心。
相关药店将加强对医生处方的审核力度,确保处方的合法有效性,遏制处方药滥用和盲目服用现象。
这将对患者的用药安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 维护药店行业声誉通过制定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可以排除违规经营的药店,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这将增加患者对药店的信任度,促进合法药店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实施效果分析自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医生的合作与沟通等。
这些举措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药房出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
各地药店在出售处方药时更加慎重,对于没有合法处方的患者进行了严格审核。
违规行为受到了强力打击,一些不法药店已经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不法分子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起到了震慑作用。
其次,患者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药店在出售处方药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药房是医疗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药房的正常运作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医疗系统的运行都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处方药管理的特殊性以及药物滥用的风险,药房处方处罚制度成为必要且有效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探讨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必要性、现行制度的不足以及完善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建议。
一、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必要性药房扮演者配发药物的重要职责。
一些药物在未经专业医生的确诊和监督下滥用,可能对个人健康和公共安全带来严重的风险。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制定旨在通过规范药物分发流程、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其次,药房处方处罚制度有助于减少处方药物的滥用。
滥用处方药物不仅会对个人带来危害,还可能导致社会安全问题。
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落实,可以有效遏制药物滥用行为,减少相关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二、现行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不足尽管药房处方处罚制度在维护患者用药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处方药管理的漏洞。
在当前制度下,一些药房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人为失职绕过处方药的签署和检验流程,销售给不合格人群,导致处方药滥用现象依然存在。
此外,处方药监管力度不够也是当前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一大短板。
由于药房资源不够充足,药物管理人员的监管意识不够强烈,导致一些违规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罚。
这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处方药滥用的问题。
三、完善药房处方处罚制度的建议1.加强处方药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规范药房的处方药分发流程,严格要求药房只能在正当和合规的情况下分发处方药物。
对于涉嫌违规的药房,应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处罚。
2.加大对药房的监管力度。
培训和提高药物管理人员对合规要求和药物滥用风险的认识,加强对药房操作流程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完善执法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迅速、严厉的处罚,以震慑药房滥用行为。
3.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
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第一、目的:规范处方的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适用范围:院内需要开具处方的各科室
第三、管理职责:医务部负责对全院处方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处方进行点评,通报点评情况,按规定对点评情况进行奖惩。
第四、细则:
1.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2.临床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须经院医务部批准。
医师的签名或印模要留样于药剂科。
各调剂室凭此配发药品。
3.药剂科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时,要退回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遵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办法及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5.处方一般以三日量为宜,七天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6.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7.处方内容应包括: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配方人及核对人签字、药价、不得缺项、漏项。
8.处方用钢笔或具名笔誊写,字迹要分明。
医师如修改处方,必需在修改处具名。
9.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药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医院制剂规范的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新签名方可调配。
10.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誊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包括医生处方、协议处方和法定处方。
我们每天看到的都是医生的处方。
以下是处方管理方法,欢迎阅读!最新版处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注册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经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凭证。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房用药医嘱。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配药和储存有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发放、调剂和储存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配药和储存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在开山大仓处方时,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按照医生处方销售、配制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总则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遵守下列规则:(一)患者的一般情况和临床诊断清楚完整,并与病历相符。
(二)每张处方限一名患者使用。
(三)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应在修改上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医生、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简写名称或者使用编码;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应当准确、规范。
药物的用法可以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略语书写,但不应使用遵医嘱、自用等歧义词。
(5)患者的年龄应填写实际年龄,新生儿和婴儿应写日期和月龄,必要时应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处方,也可以一个处方分别处方,中草药应当分别处方。
(七)开具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单列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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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处方处罚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处方处罚制度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根据《XXX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及《XXX卫生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处罚制度,具体如下:
一、院内公示处罚
根据《XXX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评价为不合格的处方,将在医院药讯予以公示,并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对于连续3个月点评不合格的医师由医务部做出限制其处方权的决定。
二、经济处罚标准
(一)出现以下不合格项目内容,普通处方每张扣2元。
处方不按照规定书写,内容包括:
1.处方书写不完整,处方医师不签名;
2.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自用或遵医嘱等含糊不清字句的;口服 10 一日一次后面是片、粒、mg还是g;
3.处方前记诊断栏不写或用不明确术语书写的或处方前
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药品用法用量欠妥。
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且未再次签名、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且未再次签名;
5.单张处方超过5种药品的,或口服药与注射药品同一处方书写,外用药不得同口服药,静脉用药同一张处方,需单独开具。
6.普通处方开具应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期有效,需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
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信息填写栏。
信息填写不完整,缺项漏填。
8.不得使用药品的商品名的开具处方。
9.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药品用法用量不准确与常用剂量比较,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时间不合理。
10.开具处方的空白处,下画斜线,以示处方开具完毕
(二)出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目每张扣5元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的;
3.选用的药物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的,药品的剂量用法不正确的,剂量过大或不足,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的;
4.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的;
5.有药品说明书明确禁用的情况给药的;
6.抗菌药物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写处方的,未按照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要求超权限使用的;抗菌药物没有严格按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条例的,使用超量,或没有临床依据的滥用抗菌素的处方。
7.药品的适应症与临床病情诊断明显不符合的处方
8. 没有处方权的医师擅自开写处方的,假冒他人签字擅自开写处方的;
(三)处罚落实工作
处罚具体落实工作由医务部负责,每月由医院药房派专人填写“医院不合格处方登记表”报院委会,由办公室通知按经济处罚标准给予当事医进行经济处罚。
以上条例望各科室严格执行,由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及药房同时监督管理。
有不规范情况可以现场解决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