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业软硬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业软硬环境建设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发[2008]81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1.14
【实施日期】2008.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业软硬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昆政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昆发〔2006〕17号)精神,一手抓软环境营造,一手抓硬环境建设,着力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和优良的旅游秩序,加快昆明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昆明旅游二次创业,特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业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旅游业软硬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旅游业软硬环境的内涵,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将加强软硬环境建设作为提速昆明旅游二次创业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昆明旅游发展目标和任务,坚持软硬环境一起抓,以软环境建设促硬环境提升,努力做到“软环境不软,硬环境过硬”,坚定不移地在打造“诚信放心旅游”、构建人性化旅游服务体系、创新旅游促进机制、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旅游精品建设等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壮大旅游支柱产业,促进昆明旅游由单一观光型向复合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现代新昆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1.定性目标:通过持续的改革创新和制度效能建设,把昆明建设成为我国主要旅游城市中行政审批最少、最受投资商青睐的创业旅游城市;成为旅游市场秩序最好、游客投诉最少的诚信旅游城市;成为人性化程度最高、服务设施最完善的国际旅游城市,为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奠定坚实基础。
2.定量目标:力争到2010年,全市接待海外游客突破1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2.8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3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50亿元,确保旅游总收入在全国主要旅游城市排名位列前20位,旅游直接就业人员总数超过15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行业自律、企业参与”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行政主体和市场主体的作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2.坚持“建治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大力开展旅游系统行风建设和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创造一流的旅游市场环境。
3.坚持“以创新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原则。创新、改革和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本
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创新是改革的前提、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昆明旅游“二次创业”,实现昆明旅游业转型升级。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建设旅游发展软环境
(一)主要任务
我市旅游业软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提升旅游服务意识和服务观念,树立享誉国内外的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品牌,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建立便捷的旅游咨询服务系统,构建诚信旅游服务及监管体系,以机制改革激活旅游产业发展活力。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打造诚信平安旅游。秩序和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要以《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从六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治理旅行社以部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让经营权行为,依托旅游团队标准行程单,逐步推进旅行社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巩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日常检查和动态监管力度,对旅游欺诈、虚假宣传、零负团费等危害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涉旅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三是加快无障碍旅游建设,从“无政策障碍、无市场障碍、无交通障碍、无服务障碍”等方面下功夫,在全省率先打造安全、畅通的无障碍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