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供应商评价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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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供应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医院;同时也为了我院能得到质优价廉、合法合规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使合作双方达到双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我院对医用耗材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以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保留优秀的供应商,淘汰考核不及格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评价

.准入评价:指对供应商的合法性进行评价,包括对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资质的评价,此项工作由医学工程部负责在医用耗材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筛查落实,在签定和续签采购协议书和合同书时再次完善。

.定期评价:将评价列入耗材采购管理体系中,每年一次,依据供应商资质合法性、行为规范、服务和商品质量等登记内容对供应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变更评价:供应商变更经营范围或资质发生变化等,必须进行变更评价。

.动态评价:当供应商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供应产品发生了质量事故,以及面临重大采购项目等情况时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评价。为保证动态评价的及时性,要求医用耗材采购和库房建立对供应商的监视系统,库房人员验收时发现耗材存在质量,包装等问题,应及时将该产品的详细信息记录下来,保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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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较轻的,由采购人员对此供应商实施动态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评价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

共同进行动态评价,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保存并作为以后重新评价的依据。对涉及严重影响医院行为规范的供应商行为纳入医用耗材合理应用评价体系中,采购中心应每月对异常用量和异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汇报,并将相关数据报医务处、护理部、医保办公室、监察室等,形成联动机制,规范供应商行为。

二、登记内容和评分办法

.供应商资质的登记内容及评分办法(表)

.供应商行为配合等的登记内容及评分办法(表)

.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登记内容及评分办法(表)

三、此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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