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办法(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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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以及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二)审批招投标计划和预算;(三)监督和检查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情况;(四)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第七条招投标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招投标计划,明确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二)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三)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等;(四)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五)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六)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七)公示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当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内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份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招标资格1.1 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的资质和经验,同时需要具备法定经营资格。

1.2 参与招标的单位不能存在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1.3 参与招标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 招标公告2.1 招标公告应当明确标的物的要求、技术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期限等内容。

2.2 招标公告应当在合适的媒体上进行发布,并且要求在公告上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3. 投标文件3.1 参与投标的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单位背景介绍、技术方案、工期计划、价格报价等内容,并且需要经过盖章和签字确认。

4. 投标评审4.1 投标评审应当由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审团队成员应当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4.2 投标评审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各参与单位。

5. 中标通知5.1 招标机构应当在评审完成后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按照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5.2 中标单位需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并及时交付标的物。

6. 违约处理6.1 如果中标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招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6.2 如果招标机构违背合同规定,中标单位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一份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接受合格供应商、承包商的参与。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式。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提高采购管理效率,特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招投标管理机构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设立招投标管理员,直接负责日常招投标管理工作。

第三章招标准备第三条在招标前,应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要求等内容,并向相关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程序、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内容,确保招标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投标参与第五条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六条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合规。

第五章投标评审第七条招标评审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八条招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合理。

第六章中标及合同签订第九条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应及时通知中标结果,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

第十条合同签订前,应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七章合同履行与管理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并依法处理。

第八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第九章其他第十四条公司招投标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招投标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编制目的本的目的是规范和统一企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和透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 合用范围本合用于企业内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投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应包含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概述、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标书格式和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开标和评标程序等内容。

2.2 招标文件的编制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应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包括需求确认、编制招标文件、内部审查、法律审查、领导审批等环节,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合规。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合法资质等基本要求。

3.2 投标人的排除情形在一定情况下,企业可以对某些投标人进行排除,如存在违法行为、丧失信用、被国家机关认定为不宜承担招投标活动等情况。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4.1 投标文件的准备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包括技术方案、商业报价、资格证明、标书封面等内容。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照开标时间和地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进行封存和标识。

第五章:开标和评标5.1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包括验标、录入招标文件、招标报价开启、标书评审等环节,应确保开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5.2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合理、准确和公正。

第六章:中标和合同签订6.1 中标结果的公示中标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以提醒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了解评标结果。

6.2 合同谈判和签订中标人和企业应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确保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符合法律规定和业务需求。

第七章:违规行为与处理7.1 违规行为的认定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或者企业,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认定,确保有据可依。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一、引言二、适用范围本招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等。

三、招标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1. 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的需求和招标规则,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等。

2. 审核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适当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传达招标信息,并确保公告的时限和范围。

2. 投标阶段1. 发放招标文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2. 投标准备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的阅读和理解,准备需要提交的投标文件。

3.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时递交至指定地点。

3. 评标阶段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流程的安排等。

2. 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准则,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 中标候选人确认评标委员会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得分,并与中标候选人进行沟通和确认。

4. 结果公示公布中标信息,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4. 中标阶段1. 中标通知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中标通知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候选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3. 合同签订与中标候选人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合同的履行、支付等要求。

四、其他规定1. 保密工作所有与招投标相关的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招标信息。

2. 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诉讼解决对于可能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将诉诸于法律途径。

五、附则本招投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不断完善和优化。

如对本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2023年最新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

2023年最新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

2023年最新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等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实施,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影响竞争公平,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贿赂、承诺贿赂、请托、利益输送等方式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二)串标联标、分拆标包、恶意串通等妨碍竞争公平的;(三)虚假投标、恶意哄标、过高或者过低报价等损害自身利益或者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利益的;(四)拒绝接受、阻挠监督检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妨碍招标投标监管的。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鼓励和引导投标人和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制度等部分。

第九条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估算金额、实际控制人等基本情况;(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截止时间;(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及结果公告的时间和方式;(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和资格文件两部分。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第十三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评审,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论证。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公开评标结果,公告中标单位名单。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及其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等进行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三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建设、货物购置、服务采购等领域。

其中工程建设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不同类型。

第四条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具体招标方式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定,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五条招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

各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

第六条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条件、评标标准、投标文件准备要求等内容。

应通过政府采购网、媒体等途径广泛发布。

第七条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方案、施工进度安排、资金预算、技术标准等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八条开标评标环节应公开、透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评标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告知所有参投单位。

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条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的部门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处罚措施,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串通投标、行贿受贿、虚假投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还不正当所得。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废止原有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于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财政部所有。

(完)。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及《XX集团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招投标活动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与邀请招投标。

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为招标业主单位,子公司招标项目统一由公司组织,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及本办法规定应由集团组织招标的,按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做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它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任命。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包括:(一)审查、批准招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批1(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评审;(三)对招标事情重点环节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带领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为十分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担任,成员有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相干单元负责人及负责相应业务与技术人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有:负责公司招标具体事务工作,制定招标计划,邀请招标的,负责招标方案与文件编制;并对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通过招标领导小组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XX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八条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井巷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及集团公司要求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九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确定招标方式、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他合同形式、确定投标单位、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评定中标单位。

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资格预审、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办理有关中标手续、招标备案。

第三章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为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销售部负责人等。

在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中,需要划分工程项目标段、确定公司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对投标企业的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量与投标企业商定其他相确定造价工、招标形式、确定项目、确定评标办法、确定项目工、发布招标公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送达、投开标、评标、评标并将评标结果提交公司领导定标、发出中标通知、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签订合同,最后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1. 引言2. 适用范围3. 定义招标人:指需要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机构或组织。

投标人:指有意向参与招标活动并准备提交投标文件的机构或个人。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包含了相关信息、报价和承诺等内容的文件。

中标:指由招标人选择并确定具有最佳报价和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合同:指在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招标准备招标人在进行招标活动之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需求和技术规范。

制定招标公告,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截止日期等信息。

验证资格条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

5. 投标过程5.1 投标邀请招标人应将招标公告发送给潜在的投标人,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

联系人的信息,以便投标人进行咨询。

5.2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和个人信息。

项目报价和付款方式。

相关的资质和证明文件。

5.3 投标截止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4 开标招标人应组织开标活动,公开拆开所有投标文件,并记录相关信息。

5.5 评标和中标招标人根据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5.6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诚信和违约处理6.1 诚信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有任何不正当行为。

6.2 违约处理如果某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7. 争议解决如果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 附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

招投标管理制度(全文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各企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降低采购成本,普遍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益,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制度。

二、招标范围及流程1. 招标范围1.1 本制度适合于企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进行的招标活动。

1.2 依法应进行招标的采购项目都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2. 招标流程2.1 项目立项2.1.1 根据需求,制定项目招投标计划。

2.1.2 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招标工作组。

2.2 招标准备2.2.1 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

2.2.2 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并进行公告发布。

2.3 投标活动2.3.1 完成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2.3.2 开标环节,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4 评标活动2.4.1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4.2 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及合同签订2.5.1 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采购合同。

2.6 结束招投标活动2.6.1 归档招投标相关。

2.6.2 招标工作组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封面及索引1.2 投标信1.3 报价及付款方式1.4 技术方案1.5 业绩和经验1.6 资格证明文件1.7 其他相关附件2. 报价要求2.1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明确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项细目报价。

2.2 报价需要合理、透明,并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3. 技术方案要求3.1 技术方案需要满足采购需求,并做出详细的说明。

3.2 技术方案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四、评标标准及程序1. 评标标准1.1 技术方案评分1.2 价格评分1.3 业绩和经验评分1.4 资质评分2. 评标程序2.1 组织评标委员会2.2 开标2.3 评审投标文件2.4 计算综合得分2.5 确定中标候选人2.6 确定中标人五、中标及合同签订1. 中标公示1.1 公示中标结果1.2 公示期满后,可以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招投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招标、投标各项活动,提高投标管理水平,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公正、公开,有效降低投标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有关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合同采购招标,工程招标,技术服务招标,软件采购招标等。

本制度是公司各种招投标项目一致性和连贯性的基础,凡涉及公司招投标相关工作者均应遵守。

三、招标准备工作(一)编制招标计划,明确招标事项、经费预算、招标流程、编制招标文件的时间计划、招标文件颁发的时间及范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和公告时间等;(二)订立招标文件编写指南,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明确评标标准,订立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构成、方法与程序;(三)准备招标技术、合同必备资料,如技术引导书,技术资料,招标合同文本等;(四)拟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明确投标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负责管理部门及依法履行义务的本领及信誉情况;(五)确认招标专责部门及负责人,明确组织实施的主体和责任人。

四、订立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符合规定,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信用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标书编制模式采纳模板化预算模式,为投标人供给最大可能的公正对待。

(二)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包括招标公告标题、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预算、投标人资格要求、合同管束条件、开标地点、开标时间、报名条件、报名费及报名文件、文件审核要求等内容。

2.投标文件说明:包括标书编制要求、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审查要求、技术服务要求、招标文件历史记录等内容。

3.招标合同说明:包括合同范本、投标人需提交的合同标准格式,合同涉及的要求及规定等。

(三)招标文件的审批流程:招标文件应有专责部门审核,验收;财务部门审核预算;法务部门审核,验收标书相关合同文件;各签字的审核人要对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确信无疑。

五、投标流程(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操作本领、财务本领和信誉情形的合法性,内容需要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认真审查投标申请提交的资质证书、法律证明、财务报表等;(二)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递交组委会的途径可有在线或者线下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其后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保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操纵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有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下列事项务必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外发包工程与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操纵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务必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有关制度与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者委托工程部工程部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二、经办部门的要紧职能:制作招标文件与合同要紧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操纵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三、律师的要紧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与合同要紧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投标信息应公开透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当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

(二)公平原则:所有潜在投标人应享有平等的投标机会,不得歧视或者排斥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招投标活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投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

(三)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招投标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布招标公告。

(二)组织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四)监督合同履行,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八条招投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招标阶段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特点、预算金额、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评标标准等内容。

3. 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报名。

2. 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投标。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

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守法的招投标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我公司从事招标、投标活动(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和招标人;所称其他参预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评标人、监督人等。

第四条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不得擅自违反相关投标规定。

对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并会对其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及登记第五条投标人应当具有经营资格、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等条件,并应当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

第六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投标登记,提供符合内容要求的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后续评选和中标流程。

第三章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第七条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全面、准确、明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第八条招标文件的发布应当合理、公开、透明,具有披露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至少提前30天发布,中标公告应当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第十条投标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合理地体现投标人的专业素质与商业承诺,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按时、按规定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投标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章评标及中标第十二条评标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评标委员会应当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参预,评审程序应当明确,并应当贯彻“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第十三条中标人应当履行中标合同,并按时按质交付合格产品、完成合格工程。

第十四条拟定评标方案时,应当对采用的评标方法、评审节点等重要环节进行评审并确定专家咨询团队。

第六章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第十五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应当完善,监督人应当公正、公开、透明,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行为。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

招投标管理制度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家。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从公正、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依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依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需进行招标;依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本领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适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重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实在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开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

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别处理,并仔细说明理由。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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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模版(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模版(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工作,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招标投标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招标投标,是指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项目的需求,采取公开的方式,邀请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和产品的采购、承建和委托使用。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以任何形式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注重综合效益,综合考虑价格、质量、进度、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因素,选择最有利于单位利益的标的。

第六条招标投标工作应当通过领导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和专业化的机制进行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招标投标的准备工作第八条招标投标的准备工作应当开展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招标投标工作基于充分的信息和数据。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工程或产品的技术要求、进度要求和经费预算等内容,并列明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公开。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文件的内容、形式和提交方式,并规定标书的密封和保密要求。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解答,确保投标人了解项目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和经验证明材料,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第三章投标的公开与评审第十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和验收投标文件。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标人资格和投标要求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要求或歧视任何参标人。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事先明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评审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确保评审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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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制度办法(招投标)————————————————————————————————作者:————————————————————————————————日期:*******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的招标活动,保证招标工作合法、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的招标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强、信誉好、技术能力高和价格合理的投标单位。

第三条*****招标工作实行统一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招标工作要坚持技术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招标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招标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招标活动。

(二)工作人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和评标小组成员是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近亲的,在招标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六条招标原则上要直接面对生产企业进行招标,尽量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大宗物资、设备必须向生产厂家招标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由*****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由*****负责人、招标办、质量技术组、询价组、法律事务组、监督组等负责人组成。

(一)招标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招标管理工作,决定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和协调有关工作;2、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规定、拟定*****招标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程序及管理办法;3、受理投标单位的投诉,协调解决有关招投标事宜;4、完成*****交办的涉及招标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招标办的职责:1、依据*****的招标制度,组织招标工作;2、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实施招标事项,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3、建立招标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4、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招标管理的日常处理工作。

(三)询价组的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2、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3、完成招标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招标办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4、询价组原则上不得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

(四)质量技术组的职责是:1、负责对招标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等标准制度执行;2、检查落实对招标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五)法律事务组的职责是:1、负责审查招标文件;2、负责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3、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招标项目合同进行审查;4、负责招标工作中的法律法规事宜。

(六)监督组的职责是:1、监督招标工作的每一环节执行情况,督查招标中的询价及落实情况。

2、负责受理招标活动中投标单位及其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投诉,调查落实投诉事项。

3、招标活动结束时向同级和上级招标监督领导小组即时提交监督报告。

第八条招标申请招标申请由项目单位提出,内容包括: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推荐投标单位等。

第九条招标准备工作程序招标办接到“招标申请”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一)招标办接到“招标申请”后,立即分送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二)询价组对招标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将其意见提交招标办;(三)质量技术组审查“招标申请”中招标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建议,并将审查结果交招标办;(四)招标办在协作企业目录和项目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中,选择潜在投标单位;若投标单位与中标单位比例不足1:3,在社会公开选择符合规定的潜在投标企业。

法律事务组对选择的潜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五)询价组、质量技术组接到“招标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意见。

(六)招标办编制招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方案批准后,招标办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

第十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在协作单位目录中选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代理招标的项目进行组织和服务。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委托方提交完整的招标资料。

第三章招标范围第十一条招投标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的工程、物资、材料、设备采购和服务全部招标项目。

(一)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新建、改扩建、大修等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等。

(二)物资、设备招标范围:包括物资、设备等大件运输和设备集成。

(三)服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勘测、设计、监理、调试、评估等各类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招标标准具体如下:(一)工程招标范围:单项合同在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改建、大修等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由公司进行组织招标。

100万以上的上述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物资、设备招标范围:单项合同在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等采购由公司进行组织招标。

50万以上的上述项目报董事会批准。

(三)勘察、设计、监理,以及非生产物资采购等其它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进行组织招标。

20万元以上的上述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一)、(二)、(三)项规定的范围,但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组织招标。

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上述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五)*****认为需要招标的项目。

第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或其它办法招标:(一)受自然环境限制的,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招标节支相比,不值得公开招标的;(二)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四)只有两家以下潜在投标单位可供选择的。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评标小组(一)小组的组成及成员的产生1、评标小组由*****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业务的代表,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人数为9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应在开标前由招标办在公司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小组应有质量技术组、询价组人员参加;3、专家库未建立之前,由各专业部门推荐,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二)评标小组职责评标小组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

评标小组负责按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单位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进行综合评审,对招标文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提出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对不设资格预审小组的招标项目,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小组设负责人的,评比小组负责人由评标小组推举产生或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六条招投标组织管理中,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招投标资格预审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并主动回避:(一)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曾因在招投标、评标以及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罚的。

第十七条招投标准备阶段,进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应当保密。

第十八条评标小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且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涉及招标的信息。

第十九条法律事务组在资格预审时,要按照项目招标的具体要求、招标条件和确定的标准,对各潜在投标单位资格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十条招标工作的监督监督小组应当按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顺序进行全过程监督,具体按照下列步骤和内容实施:(一)事前监督1、是否按规定上报招标方案;2、各职能小组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3、招标办是否采纳了各小组提交的意见;4、对没有按程序进行的,予以纠正;5、抽查询价的价格是否真实。

(二)事中监督1、检查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组织运行操作情况;2、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3、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4、其它有关情况。

(三)事后监督1、走访专家、未中标企业,了解本次招标的有关情况;2、对本次招标工作进行总结。

查找各招标环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写出报告;3、对出现的责任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监督招标工作每一环节,记录每一环节的实施负责人和结果,并由监督人员和环节实施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招标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第二十一条招标办根据招标申请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规模、立项批件、标段划分、招标项目组成员名单、拟邀请投标单位、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开标会议议程等;询价组调查的价格信息及拟定的最高限价,以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的内容如下:(一)招标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项目审批,投标单位资信、资质要求;(二)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规格、设计要求等;(三)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期限、质量等级要求;(四)投标报价要求及计算方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五)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送达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有效期;(六)开标时间、地点和评标依据、标准、程序、方法等;(七)其它必要事项。

第二十三条招标方案审批一般项目招标方案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重大项目的招标方案,应同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章招标第二十四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的,由*****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网站发布。

采用邀请方式招标的,由*****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或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对投标人的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邀请方式招标的项目,原则上进行无标底招标,多次报价程序。

编制的标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投标价是否合理的参考。

需要事先设立标底的,由公司负责编制,经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与公司共同封标。

所有接触标底的人员均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六条*****确定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

同时,在投标书中,要求潜在的投标单位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会同相关专业部门、招标办、监督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

第二十八条*****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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