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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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表格
————————————————————————————————作者:————————————————————————————————日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____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
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
□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ﻬ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
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监事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
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ﻬ附
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
股东(发起人)名
称或姓名
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身份证
2030-12-31
货币
身份证
2030-12-31
货币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ﻬ
附表5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股东会决议
(不设董事会)
限公司于2016年月日在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并于15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股东名,实到股东名,代表100%的表决权,会议由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一、会议议题:
1、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聘任公司经理;
2、讨论通过公司章程。
二、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作出决议如下:
1、选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
3、选举为公司监事;
4、聘任为公司经理;
5、通过有限公司章程。
三、到会股东表决结果:赞成100%,反对的为0,弃权的为0。
全体股东签字:
2016年月日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限第六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
货币 2030-12-31
货币 2030-12-31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及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个季度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
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