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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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没有发生大小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09年,全市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事故”)5起、死亡7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较大幅度上升;但杜绝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市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依次是:宁远县现浇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1起、死亡1人,江永县、中心城区冷水滩片物料提升机械伤害事故各1起、死亡各1人,中心城区市环保实业公司零陵纳污管道工程坍塌事故1起、死亡2人,祁阳县现浇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1起、死亡2人,其它县(区、管理区)全年没有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二)专项分析

1、事故类别分析。2009年,全市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全部是坍塌和起重伤害。分别死亡5人、2人。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71.43%、28.57%。

2、事故项目履行建设程序分析。事故项目中只履行部分建设程序的有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40%,死亡2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8.57%;未履行建设程序的有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0%,死亡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1.42%

3、发生事故的地域分析。中心城区:零陵片和冷水滩片各发生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40%;死亡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2.86%。县级城市(含县所辖乡镇):发生事故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0%;死亡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7.14%。

(三)事故主要特点

1、事故发生时段比较集中。事故发生起数主要集中在5月、6月、9月和10月,占全年事故总起数的80%;死亡人数较多的事故主要集中在9月和10月,占全年死亡总人数的57.14%。

2、坍塌事故明显增加。与2008年相比,坍塌事故起数由0起上升到3起,占全年事故起数的60%;死亡5人,占全年死亡人数的71.43%。

3、县区发生事故频率呈上升趋势。与2008年相比,县区发生事故的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33.3%。

(四)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分析。一是现场的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及管理不到位。如江永县“5.14”和冷水滩“6.24”升降机拆卸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于升降机架体拆除施工组织和管理不力,分别导致架体标准节从吊钩脱落并下坠,打到下面拆卸人员,死亡1人;固定提升机升降平台的钢丝绳突然断裂,拆卸人员坠落,死亡1人。二是支撑系统不稳定,严重违反技术规范标准。如宁远县“1.17”莲花小学看台工程屋面模板坍塌事故,由于屋面模板支撑失稳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祁阳“10.6”文明铺镇天龙米

业公司油脂车间屋面工程项目坍塌事故,由于脚手架和支模体系搭设不规范,导致屋顶雨棚混凝土浇筑时发生坍塌、死亡2人;三是班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一线作业人员冒险蛮干。如中心城区市环保实业公司“9.10”潇湘码头至东风大桥段纳污管道工程坍塌事故,由于作业人员违反技术规范、野蛮施工,在地下超挖导致塌方、死亡2人。

2、责任主体履责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不依法实施监理、违法发包,或私搭建设班子,集建设、施工、监理于一体等违法违规行为现象仍然存在,任意压缩工期,不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2009年发生的5起事故中,有2起事故是由于建设单位(或私人业主)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造成的。二是一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不按规定对所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不及时督促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活动,不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三是监理单位不依法组建工程监理部,不按规定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对工程监理部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检查和督促。工程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对施工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履责情况监理不力,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不力。

3、从业人员履责原因分析。一是部分施工、监理单位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存在脱岗、人证不相符等现象,相关人员编写的有关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资料无针对性,措施乏力。二是施工现场管

理和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日常监督检查不力。三是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单薄和自我保护能力差,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监管不力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麻痹、大意思想,且没有按照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予以落实。二是部分监管部门及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工作效能不高、层层衰减,各项制度措施、政策性文件不能有效落实,甚至普遍存在对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主要以行政罚款、停工整改和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为主,处罚措施不硬,对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利益触动不大。三是部分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各类园区、开发区监管不力,致使这些工程项目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四是一线监督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管程序不到位、内容不全面,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督促整改不力。

5、建筑市场原因分析。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相互压级压价,工程项目存在不合理低价中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二、建筑施工质量形势分析

(一)2009年度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基本情况

2009年度全市的建筑施工虽然未发生质量事故,但工程质量形势很严竣,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实体质量差,省市组织开展的历次大检查和日常巡查,每次都查出了大量的质量问题,有的

还非常严重;二是质量投诉居高不下,2009年全市共受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近百起,从投诉内容和现场察看都反映出存在突出的质量问题;三是建筑节能工作滞后,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四是逃避监管现象仍然存在,建筑施工质量无法有效控制。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将比安全生产事故更严重,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二)问题分析

1、建设程序方面:有的项目没有办理质安监手续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有的项目无正规施工图或施工图未经过图审备案,有的设计变更不正确履行变更手续,项目设计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规定,无严格的工程验收及材料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旁站无记录,资料管理混乱,监管资料和施工记录资料缺失。

2、原材料加工及送检方面:一些项目使用劣质钢筋,电渣压力焊的焊接不饱满,轴线偏位超标准;箍筋板筋超冷拉;砼和砂浆试块不按规定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块留置数量不足,砼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不按同条件养护,龄期未按规范要求的600度·天确定;无专用砂浆搅拌机、无计量设备,砂浆外加剂无材质证明书、无检测报告;水泥未按批量进行取样送检,出厂超过3个月的水泥不复检继续使用;建筑原材料的送检不按见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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