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复查表(文明单位、村镇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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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文明单位复查测评体系及任务分工一览表

2016年全国文明单位复查测评体系及任务分工一览表

2016年全国文明单位复查测评体系及任务分工一览表表一:网络报送材料审核表(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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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实地考察项目表(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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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楼学术报告厅的保洁工作。

校内、家属院所有宣传栏的保洁整修和小广
学校及家属院整体环境的集中整治,包括地
面、广场、道路、绿化带、楼道、自行车棚、
垃圾中转站和湖面、清理小广告等,确
无乱写乱画、无乱摆乱放、无
校内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校医院、后
勤楼、食堂、宿舍等场所(包括卫生间)所有
室内体育馆、室外体育场、篮球场、网球场、
排球场、综合训练馆等体育活动场所
图书馆楼的整体保洁及图书馆周边地区保
教工羽毛球场地的保洁工作。

(图书馆十楼)
家属院内所有楼号、单元等标牌和停车标识15
表三:特色指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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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扣分项(5分)
17。

文明单位测评表、创建动态管理措施

文明单位测评表、创建动态管理措施
查看台帐:A.有制度2分,B.没有0分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3分)
查看台帐:A.活动4次以上3分,B.3次2分,C.2次1分,D.1次及以下0分。
社会贡献
(12分)
员工对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知晓率高。(2分)
问卷调查:A.优秀率90%以上2分,B.85%-90%1.5分,C. 80%-85%1分,D. 80%以下0分。
文化建设
(12分)
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等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单位学习氛围浓厚。(3分)
查看台帐:A.氛围浓厚3分,B.较浓厚2分,C.一般1分,D.没有开展0分。
有创建公示牌或宣传栏,公示创建目标规划和载体措施。(2分)
现场查看:A.有2分,B.没有0分。
广泛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等基层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基础扎实。(3分)
查看台帐:A.创建基础扎实3分,B.较扎实2分,C.一般1分,D.不扎实0分。
创建活动氛围浓厚,员工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高。(3分)
单位文化设施完备齐全。(3分)
实地察看:A.设施完备3分,B.较完备2分,C.一般1分,D.没有0分。
每年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3次以上,文化生活内涵丰富。(3分)
查看台帐:A.活动3次以上3分,B.2次2分,C.1次1分,D.0次0分。
单位管理
(12分)
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分)
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3分)
查看台帐:A.活动4次以上3分,B.3次2分,C.2次1分,D.1次及以下0分。
社会贡献
(12分)
积极参与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等各种结对共建活动,每年下村活动3次以上,对结对村支持帮扶作用大。(5分)

文明单位申报表、复审申报表

文明单位申报表、复审申报表
联系人
职务
联系
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被审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被审单位
详细地址
联系
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被审
单位
创建
工作
情况
简介
被审单位近三年获荣誉、奖励情况
被审单位是否有变更名称、隶属关系或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情况
是否存在
一票否决
情况
复审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水利厅
文明办
意见
申报单位
获荣誉、
奖励情况
推荐单位
党委(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水利厅
文 明 办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水利厅
精神文明
建设指导
委员会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2、文明单位复审申报表
复审
复审单位名称
(委、厅、局
文明委)
(盖章)
年 月 日
省水利厅
文明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工作情况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指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可另附1500字左右材料);2、表格可复印。
附件:
1、文明单位申报表
申报类型
水利文明单位标兵( ) 水利文明单位( )
机关文明处室( )
推荐单位名称
(市、区水利局,厅直单位)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 机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在1994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群众认可并经过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培养、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授予的两个文明建设的本级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创建文明单位,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公民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日益增工的物质文化需要。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在积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做好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验收和管理工作。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级文明单位的命名、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第六条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是:(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艰苦奋斗,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群众满意,表率作用突出。

桐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桐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桐乡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桐文明办…2009‟11号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复评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根据嘉文明办…2009‟13号、18号文件通知要求和桐乡市系列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全市已命名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行业进行复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评范围2007—2008年度及之前受表彰和确认的嘉兴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行业。

2007—2008年度及之前受表彰和确认的桐乡市级文明单位、-1-文明村镇。

桐乡市级文明社区、文明行业不列入本轮复查范围。

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不参加本轮复评。

二、复评依据1、嘉兴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建设《管理办法》及其《考核细则》中确定的基本标准。

2、桐乡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及其《考核细则》中确定的基本标准。

三、复评步骤1、准备发动阶段(7月)。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印发有关资料,搞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好复评范围的单位、村镇、社区、行业对《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等的学习和掌握。

2、自查自纠阶段(8-9月)。

各复评单位、村镇、街道、社区、行业要对照《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纠。

坚持创建的“三公”(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以群众关注热点、难点的解决为创建的重中之重,找出薄弱环节,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组织抽查阶段(10-11月)。

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市文明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将桐乡市级复评考核情况报市文明委讨论审定,作出保留荣誉称号或视情给予相应处分的决定。

对嘉兴市级复评单位、村镇、街道、社区、行业,嘉兴市文明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复评。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镇、村)复评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镇、村)复评的通知

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镇、村)复评的通知温文明委〔2012〕8号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属各单位:为充分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文明单位(镇、村、街道、社区)评选和浙江省文明单位(镇、村、行业)复评的通知》(浙文明〔2012〕7号)要求,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评选和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复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工作(一)申报范围和条件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对象要符合《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浙文明〔2010〕6号)规定的标准,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

省级文明村镇申报对象要符合《浙江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浙文明〔2010〕7号)规定的标准,文明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获得市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的乡镇(二星级及以上)和行政村。

省级文明街道的申报对象要符合《关于开展文明街道创建活动的意见》(浙文明〔2008〕7号)规定的标准,并已获得过市级文明街道荣誉称号的街道。

已改制为街道的原省级文明镇,可提出申报并经考核确认后变更为省级文明街道。

省级文明社区申报对象要符合《浙江省文明社区测评标准》,自评总分达到85分以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成绩突出、示范作用明显,并已获得市级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社区。

(二)申报名额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名额,在总体把握各地、各部门现有省、市级文明单位数量和近年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省级文明镇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文明办依据《浙江省文明镇(乡)测评表》进行考核,择优推荐4个镇(乡)。

省级文明村的申报名额,在各县(市、区)文明村创建基础上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省级文明街道在各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文明办进行考核,择优推荐2个街道。

重新申报评选省级文明街道和原省级文明镇变更为省级文明街道的,名额不占分配指标。

镇关于复查“文明镇”的报告(1)

镇关于复查“文明镇”的报告(1)

镇关于复查“文明镇”的报告(1)首先,我代表镇党委、镇政府对市文明单位复查组的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复查组的到来,是对我镇创建工作的有力指导和极大推动。

下面,我代表镇党委、镇政府汇报我镇两年来巩固发展市文明镇创建成果的主要工作情况,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驿马镇是北海市海城区的中心城镇,地处城郊结合部,区域总面积1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万人,下辖3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20XX年11月荣获北海市文明镇称号。

两年来,我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同时,以争创自治区文明镇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在建设、以人为本、齐抓共建、形成合力、依靠群众、务求实效的创建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地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取得了新成效,探求本镇特色名牌提高了新水平,适应形势要求和人民意愿延伸发展积累了新经验。

开创了我镇文明镇创建工作新局面。

一、两年创建取得了可喜成果(一)创建日益成为广大干群的共识和共同追求。

镇党委将创建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工作主要内容。

镇、村(居)两级,始终把创建作为政治责任、民心工程对待,作为优化投资环境和为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

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把群众性创建活动摆上突出位置来抓,保持了创建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求真务实的好势头。

此外,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突破,办好事、办实事,形成了广大群众衷心拥护创建、积极支持创建、自觉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创建工作有了越来越深厚的群众基础。

(二)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产专业、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突破,70%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走上新的就业岗位,80%的农户有特色农业项目,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6%以上。

文明单位检查操作表

文明单位检查操作表

文明单位检查操作表(此表在考核完交还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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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检查操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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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检查操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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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检查操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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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获得市(厅局级)集体荣誉,每获1次加1分;获自治区(省部级)集体荣誉,每获1次加3分;获国家级集体荣誉,每获1次加5分;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方法创新,特色鲜明,在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召开的会议上被指定做经验介绍的,每次加1分(此项作为参考)。

2、申报单位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者可直接提交市文明委研究命名;90—85分者考察一年,并可重新申报;85分以下者不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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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8分):
1、查阅文明单位与社区、农村结对帮扶情况以及共建结对责任书;文明单位与社区在我市开展的“万名机关干部进社区”结对共创文明城市活动中所开展工作情况。

2、文明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查阅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计划及任务完成情况,走访单位干部群众对我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查看单位对干部群众在“公共文明指数”(公共文明指数包括公共文明秩序、公共环境、人际关系等)中教育培训情况。

3、文明单位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情况,查阅单位有关社会志愿服务的计划、志愿服务的种类、志愿者名单等,在社会志愿服务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情况。

4、开展“四德”建设情况,查阅2008年以来单位在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计划、总结,单位在宣传培养道德模范所开展的工作,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所作出的贡献。

10。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州文明委〔2018〕1号湘西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对2016年至2017年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查的通知各县市文明委,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州直各单位:为充分展示我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全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州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州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和2016年至2017年全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范围和条件1.城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均可申报文明村镇(社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学校和建有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含委托法人单位),州内的中央、省属企业,均可申报文明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或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须单独申报文明单位。

2.州级文明村镇(社区)、文明标兵单位和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州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湘西自治州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州文明办〔2018〕1号)执行。

3.只有获得州级文明单位的才能申报州级文明标兵单位;获得州级文明标兵单位的才能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才能申报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获得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才能申报国家级文明单位。

二、名额分配1.文明村镇(社区):32个(各县市4个);2.文明标兵单位:县市32个(各县市4个);州直单位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单位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2分以上评选为文明标兵单位;3.文明单位:县市40个(各县市5个);州直单位未分配名额,对申报单位经考核后,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评选为文明单位;4.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18人(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各1人,州直3人,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单位各1人);5.湘西经济开发区未分配名额,按条件申报。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文档使用说明(本页为说明页,用户使用此文档时可删除本页内容)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使用说明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是医疗机构用于评估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格性的重要工具。

本核查表旨在通过标准化的问卷形式,收集关键信息,以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质量,为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以下是对该核查表使用方法的详细说明。

一、核查表结构概述核查表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基础资料、受访者基础资料、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核查、居民健康档案合格性核查。

每个部分包含若干项具体指标,旨在全面评估健康档案的各个方面。

1. 基础资料地区:填写核查对象所在的具体行政区划,包括省、市、县/区、乡/村/社区及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此部分信息用于标识核查对象的地域归属,确保数据的地理位置准确性。

2. 受访者基础资料档案编号:记录受访者的健康档案唯一编号,便于后续追踪和管理。

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收集受访者的基本信息,以便核实身份和进行后续沟通。

3. 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核查回答问题者与核查对象的关系:明确回答者的身份,确保信息的真实来源。

知晓情况:询问受访者或其家属是否知晓健康档案的存在,以评估档案的普及度和透明度。

体检情况:核查健康档案建立时是否伴随体检,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体检记录核实:对比档案中的体检记录与实际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符项,如身高、体重、血压等关键指标的准确性。

体检服务费用:询问体检服务是否免费,了解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和普及程度。

真实性判定:基于以上信息,综合判断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

4. 居民健康档案合格性核查形式合规性:检查健康档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确保档案格式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信息完整性:重点核查“个人基本信息表”和“健康体检表”中的关键信息,如性别、出生日期、体检日期、责任医生等,确保无空项、漏项或错项。

合格性判定:基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的检查,综合评估居民健康档案的合格性。

二、使用步骤准备阶段:收集受访者的健康档案和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全国文明村镇(单位)申报表(复查申报表)

全国文明村镇(单位)申报表(复查申报表)

全国文明村镇申报表
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自然概况;②2013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

现有全国文明村镇复查申报表
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自然概况;②2013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

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

居民健康档案核查表————————————————————————————————作者:————————————————————————————————日期:ﻩ核查表 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核查表1.被考核的样本机构共随机抽查5名已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人员。

获得样本点已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案登记信息,从中抽取居民,核查真实性。

2.被访谈者核实姓名后,依据底册填写档案编号,按照核查表要求进行访谈,并如实记录根据档案记录和核查表访谈记录进行比对,核查档案真实性,填写完整核查表。

根据核查情况,在各题的选择项上打“√”,将各题回答结果的选项序号填在“回答”栏中。

问卷序号回答 1 基础资料 1.1 档案编号: — 1.2 姓名: —1.3性别ﻩ①男②女1.4 联系方式:1.5 居住地:县(市、区)乡镇(社区)街道(居委会/村) 1.6 联系结果①联系上,接受访谈(不失访,继续问卷) ②联系上,不接受访谈(失访,结束问卷)③未联系上(失访,结束问卷) ④未联系上,电话错号/不存在(失访,结束问卷) 2 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2.1 回答问题者与核查对象的关系: ①本人 ②家属2.2 您在建档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您做了体检或者有医生到家里为您体检过吗? ①体检过 ②没有体检(跳转到3.4) ③记不清(失访,结束问卷)2.3 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与健康档案记录不符的内容(可多选,其中3项及以上不符,则判断不真实,跳转到3.4): ①出生日期 ②文化程度 ③既往史 ④身高 ⑤血压 ⑥体重 3 核查结果3.1与健康档案记录的核对情况: ①相符(跳转到3.3) ②存在不相符的情况 3.2与健康档案记录不符的内容(可多选,其中 1项不符,则判断不真实)①未体检,有体检记录 ②未查体(血压、心、肺),有查体记录3.3 访谈基础情况 ①不失访 ②失访 ③失访,电话错号/电话不存在3.4真实性核查 ①真实 ②不真实考核人(签字): ﻩ考核时间: 年月 日编号:项核核查表二 居民健康档案规范性核查表1.根据档案记录,核查其档案填写是否符合 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

重庆市文明单位复查、验收通知

重庆市文明单位复查、验收通知

重庆市渝北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街道)及其标兵进行验收、复查工作的通知各市级文明单位:根据市文明办通知精神,市文明办定于11-12月组织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文明村镇(街道)及其标兵进行验收、复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复查对象1、验收对象:2011年度申报的各类市级文明单位。

2、复查对象:2009年以前(含2009年)命名的各类市级文明单位。

二、验收、复查标准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建设与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办发【2010】51号)和•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街道)考核评审细则‣有关要求进行。

三、验收、复查方式采取市文明办委托各区县文明办交叉检查的形式,对各区县的市级文明单位进行验收、复查。

我区是巴南区文明办来验收、复查。

四、验收、复查时间11月28日至12月15日之间进行,请各单位做好验收、复查的准备。

五、验收、复查程序(一)创建工作实地考评,其具体内容按照渝北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地考评表进行。

(二)听取被考评单位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汇报,与此同时,查阅文档资料和对创建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问卷调查。

(三)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

(四)考核组组长反馈考核情况。

考评实行100分制。

其中,创建工作实地考评45分,创建工作文档考评45分,创建单位干部职工问卷调查10分。

市级文明单位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认定为合格;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必须达到95分以上方可认定为合格。

考核成绩低于相应标准的单位,视为不合格。

六、要求(一)接受复查和验收的各类市级文明单位,请写好自查报告,于11月28日前交区文明办(镇街所属单位由镇街统一收齐交区文明办)。

(二)做好复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复查、验收的市级各类文明单位需准备的工作有:⑴文字资料的收集、⑵图片资料的收集、⑶汇报材料。

(三)市级各类文明单位,在上报自查报告的同时,还要上报本单位“文明助学工程”的资助情况。

关于做好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典实用模板,建议收藏)

关于做好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典实用模板,建议收藏)

关于做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文明办:今年是新一届X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年,根据省文明办《关于评选第七届X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第十六届X省文明单位、第二届X省文明校园的通知》精神,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一)文明城市推荐范围:X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19—2021年创建周期);2020年度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综合排名前十的县(市)。

(二)文明村镇推荐范围:符合《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20年版)》评选标准,高度重视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成绩突出、进步明显、群众公认,获得市级文明村镇称号的乡镇和行政村。

按名额分配方案择优以镇、村1:9的比例进行推荐。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机会、积极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的村镇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文明单位推荐范围:获得第十届X市文明单位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作为省文明单位推荐对象,我市X个往届全国文明单位需按程序审核认定为X省文明单位。

推荐非公组织单位以及社区(街道)的,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文明校园作为单独评选项目的有关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内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的各级各类大学(含大专)、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已获评省级(含)以上文明校园的,不再参评本届省级文明单位评比。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其他国民教育序列内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的各级各类大学(含大专)、中学(含九年一贯制、中职学校)、小学,将不再参评第十六届X省文明单位评选。

(四)文明校园推荐范围:第二届X省文明校园从2020年度创建X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中推荐产生〔先进学校名单详见《关于2020年度“创建X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通报》。

二、做好新一届X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评选的申报推荐工作(一)第七届X省文明城市推荐评选和复查工作。

关于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

文明委发…2012‟3号关于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三县”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条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根据市文明委文件要求并受省、市文明委委托,近期县文明办将对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复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复查对象历年来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二、复查时间2012年5月5日到2012年5月15日三、复查内容1.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乡镇、村),按照《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复查。

2.市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诚信单位,按照《张掖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行业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诚信商店(场)建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复查。

3. 县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照《张掖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张掖市文明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复查验收。

四、复查方法(一)单位自查。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社区要对照相应的建设管理办法,逐项逐条认真进行自查,形成总结;(二)查阅档案。

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豫发[1989]21号文件)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水平,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文明单位建设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省委《关于“七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努力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为振兴河南、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三条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命名的先进单位。

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把党的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线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的好形式。

各级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领导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开展军民共建、工农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的范围。

凡是经济独立核算,并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能承担权利和义务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商店、医院、车站、码头、街道、乡镇、村庄、县城、市区、城市、行业系统等均在创建文明单位行列。

二文明单位标准第六条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省里分四种类别规定,即文明单位标准、文明村镇标准、文明城市(含县城)标准、文明系统标准。

第七条文明单位标准一、领导班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锐意改革,团结奋进,廉洁奉公。

二、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行科学管理,做到文明生产,优质服务,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环境优美,做到净、齐、美。

五、普法教育深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没有超计划生育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一般刑事案件不超过公安部规定的发案率。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名单一、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省会、副省级城市(3个):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地级市(6个):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直辖市城区(3个):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重庆市渝北区;县级市(2个):新疆库尔勒市、内蒙古满洲里市。

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区)名单(80个)河南:郑州市、济源市、许昌市、濮阳市、新乡市;三、全国文明村镇名单(672个)河南省:新县县城、桐柏县县城、夏邑县县城、巩义市竹林镇、中牟县城关镇、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三间房村、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伊川县城关镇、偃师市城关镇、郏县广阔天地乡、林州市姚村镇、浚县善堂镇、获嘉县照镜镇楼村、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耿庄村、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沁阳市山王庄镇万北村、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濮阳县文留镇、濮阳县柳屯镇、禹州市神垕镇、禹州市磨街乡大涧村、临颍县城关镇南街村、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干河陈村、舞阳县北舞渡镇鹿庄村、灵宝市故县镇河西村、陕县大营镇辛店村、陕县大营镇温堂村、西峡县双龙镇、虞城县利民镇、固始县黎集镇、项城市李寨镇、新蔡县砖店镇周寺村、济源市克井镇;四、全国文明单位名单(1343个)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鑫苑社区、洛阳市涧西区工农乡村南华社区、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化煤矿、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洛阳鸿升机电制造公司、洛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滑县人民检察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鹤壁市审计局、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濮阳市财政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本部)、河南省电力公司濮阳供电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许昌市审计局、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电力公司漯河供电公司、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三门峡环境保护局、南阳市审计局、西峡县国家税务局、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商丘市公路管理局、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驻马店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驻马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河南省审计厅(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新)长沙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评选和管理办法

(新)长沙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评选和管理办法

长沙市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央文明委[2003]9号文件、湘办发[2004]16文件精神,结合长沙文明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创建工作先进的评选分两大类。

第一大类是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命名表彰的文明城区(县城)、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系统(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

第二大类是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的文明示范街、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五好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标兵、“十星”文明标兵户等。

第三条凡本市辖区内各区县(市)、各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农村各乡镇(场)村,各行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驻长部队),实行独立核算,建有基层党组织或群团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都应依照本办法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条文明城区(县城)、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系统)行业、文明单位是市委、市政府授予一个地区或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综合性的最高集体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和工作实绩位于全市同行业前列的先进集体。

第五条文明创建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文明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文明办)具体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的标准和规划的制定以及协调、指导、督查、评比、实施奖励等事项。

第二章评比条件第七条文明单位条件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积极创建“四好”领导班子。

职工对班子的满意率不低于80%。

文明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自觉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

2、业务工作成绩显著。

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一、组织建设“四有”标准
40
1、有负责统计工作的领导
10
2、有合格统计人员队伍
10
3、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10
4、有必要的工作场所
10
二、业务建设“三化”标准
60
1、统计业务制度化
35
2、统计管理法制化
10
3、统计处理信息化
15
总 分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局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局长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统计基层基础特色示范街(镇)和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表
申报单位
(名称要与公章一致)
示范单位情况介绍
要求:
(文字稿1000左右,突出成果,要有特色)
乡镇(街道)、开发区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XX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表
申报单位(章):负责人(签名):
考评内容
应得分
自查
得分
市局
核查得分
扣分原因
一、“四有”标准
30
1、有主管领导
5
2、有工作机构
8
3、有统计人员队伍
8
4、有必要工作条件
9
二、“三化”标准
70
1、统计管理活动
法制化
20
2、统计业务活动
制度化
30
3、统计数据处理
信息化
20
局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年月日
局长意见
签名:年月日
总 分
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单位(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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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文明村镇复查表
村镇名称(加盖公章)所属街道镇联系电话
一年来所获主
要荣誉、奖励
被命名为区级
文明村镇时间




自查情况
街道镇意见
(签章)
年月日区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济宁市任城区文明办制
区级文明单位复查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
所属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一年来所获主
要荣誉、奖励
被命名为区级
文明单位时间




自查情况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区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济宁市任城区文明办制
区级文明社区复查表
社区名称(加盖公章)
所属街道镇联系电话
一年来所获主要荣誉、奖励
被命名为区级文明社区时间




自查情况
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区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济宁市任城区文明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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