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治疗病程记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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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中医医院

输血治疗病程记录规范

为规范我院各临床科室输血治疗病程记录,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临床输血治疗病程记录规范。

一、输血治疗同意书

(一)输血治疗同意书中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完整。

(二)输血治疗同意书签署前已检测输血前五项,并且接收到检测结果者,应将结果以“阳性”或“阴性”结果形式填写于同意书中相应项目栏。

(三)输血治疗同意书签署时,对曾输过血的患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已抽取输血前五项检测标本,未出结果者,应在结果出来后及时补填,并注明补填时间,同时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四)输血治疗同意书应附在病历中,不得丢失。

二、病历中输血相关记录

(一)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以及输血前五项等检查。(二)决定输血前应做血常规检测,以辅助决定是否符合输血指征。(三)输血前病程记录应有输血原因说明,输血指征描述。

(四)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自体输血或异体输血)。

(五)输血后输血记录应在病程记录中单独书写,输血记录应有输注

成分、输血量、血型、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不良反应等记录。

(六)麻醉记录、手术护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应有出血量、输血量记录且出入血量记录应一致。

(七)输血后如发生输血反应,应将反应及处理过程记录于病程中,并同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登记表》回报输血科。

(八)输血后病程记录中要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价。

(九)输血记录单应及时粘贴于病历中不得丢失。

三、存档输血病历相关质控规定

各临床科质控小组应对出院输血病历中以下内容进行以下检查,合格后方可交病案室存档。

(一)病历中附有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输血治疗同意书中各项内容填写完整、正确。

(三)病历中附有输血前五项检测报告单。

(四)病历中附有完整的输血记录单。

(五)输血前有血常规检测报告。

(六)输血后病历中有完整的输血相关记录及输血不良反应记录。

(七)麻醉记录、手术护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应有失血量,输血量记录。

宾阳县中医医院医务科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012年版)

一、临床用血申请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

2.履行治疗同意程序

(1)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

3.用血申请

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

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

2.单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

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

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

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

(1)标签破损;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

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两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唱名核对,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主管医师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

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生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科,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液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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