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有声读物的发展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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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有声读物的发展策略研究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智能终端设备随着技术的进步价格也在不断地平民化,更多的人开始使用上了智能手机以及其它电子产品,人们的阅读也由此发生了改变,由原先的纸质阅读开始逐渐转变为电子阅读,依靠移动终端设备从而实现阅读,有声读物慢慢成为了认为阅读的主要方式,很好地为传统阅读实现了补充。一些互联网产业也由此看中了商机,开始研发相关的有声读物产品,利用互联网以及移动终端设备的优势,吸引了大批的读者,其中识字字数不多的儿童成为了有声读物数量最广泛的受众群体。
儿童有声读物不同于以往的传统读物,它将文字以声音的方式呈现给读者,其不但内容丰富,而且有着舒适的背景音乐以及带有感情色彩的人声朗读,作为识字字数较少的儿童来说,有声读物很好的弥补了这一弱点,能更好地引发儿童的读书兴趣,激发儿童的阅读欲望,同时有声读物利用“听”这一特质很好地避免了儿童因过多用眼接触电子产品而导致视力受损的缺点,受到了广大家长的喜爱。在当前我国的有声读物产品上较为出名的有喜马拉雅FM、蜻蜓FM、懒人听书等。
一.儿童有声读物的定义
儿童有声读物是指专为儿童制作的能通过声音传递各类童话、名著、诗词、国学、早教等读物,能够提高儿童文学素养以及知识结构的有声产品。其载体主要为磁带、CD、广播电台、MP3\MP4,手机等移动电子产品。
数字技术的不断研发为儿童有声读物的发展给予了一定的技术支撑,其播放终端设备也在不断改变,最初为磁带、CD,后演进为MP3/MP4,再之后因为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其播放设备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智能手机以及移动终端的不断发展、普及为儿童提供了更好的听书体验。
二、儿童有声读物存在的问题
1.内容质量简单,缺乏创新
在市场上儿童有声读物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内容的质量,据相关调查儿童有声读物最受欢迎的三类是儿歌、童话、早教节目。我们可以看出,经典作品仍然受到了广大儿童用户的喜爱,但由此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儿童有声读物创新力度不够,儿童有声读物依旧需要大力开发与儿童相关的精品读物。并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儿童有声读物需要保持自身的特色,开发出更多针对性的产品,而不是简单的复制,对于有声读物应有更多的细化。
2.儿童有声读物制作人员水平不高
与以往传统的听书不同,有声读物其实是对于文学作品的再一次创作,不仅
加入了背景音乐,还有不同角色设定的人声阅读从而实现了一种全新的阅读方式。相关界内人士表示,从传统文学到高质量的有声读物,大概平均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制作时间,制作人员需要根据相关的文学作品商议出录制方案,其包括选定角色、试音,导演与录音演员的配合录制,其录制成品通过剪辑、特效制作后还得经过听审。
相关的移动终端平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其原创作品的制作,但是其中的剪辑技术水平落后,文学价值低,录制效果差等问题依然大量存在,由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儿童有声读物的发展。
3.儿童有声读物侵权问题普遍
我国出版市场整体面临着侵权的问题。在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的同时,其侵权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在版权方向给原创作者带来了更多的利益损害。我国对于儿童有声读物也缺乏相关的版权法律保护体系,由此在法律上也未给儿童有声读物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其次是关于版权的保护成本高,当前我国很多有声读物类的APP都采用DRM版权保护技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加密的处理,读者订购成功之后只能在指定的设备上才能收听。但我国有声读物APP种类繁多,对于相关的正版儿童有声读物其制作过程较为复杂,其中涉及到的原创作者、录音演员以及市场运营等都有一定的利益挂钩,从而导致购买费用价格较高。最后,是业内版权保护意识不高。很多有声读物APP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铤而走险,对许多儿童有声读物进行盗版复制。
三.相关解决方案
1.丰富儿童有声读物,提高内容质量
随着人们对有声读物要求的不断增高,对于儿童有声读物的多元化要求也就更多。儿童的年龄段为14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要开发出相对应的有声读物,开发有声读物的相关人员需要利用好有声读物平台的优势,对儿童有声作物作品进行专门的策划,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定位。并且在不同的儿童有声读物制作上进行有特色的加工处理。例如,较为枯燥的科普类型读物可以在作品开头前以及结束后加入轻松俏皮的音乐来缓解收听时所带来的疲乏感,通过音乐增加有趣性。
2.提高内容制作者的生产能力
移动终端生产的有声读物相对于传统的书籍生产其优势是生產效率高,推广速度快,但这并不能保证带来高质量的作品,有声读物平台应该专力于建设有价值的平台,并且要求制作人员认真操作,树立自身良好的品牌形象,从而吸引到更多用户的关注。有声读物平台对于录播人员的选定以及要求上都需要严格的要求,保证录音的作品能够发音清晰,具有感情色彩的朗读,把控好作品的节奏,更好地体现出作品中不同人物的性格,使儿童能够更清晰地辨认,提高儿童的收听体验。
3.提高防侵权技术,建立相关的版权保护制度
儿童有声读物自身良好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护,法律是保证其自身良好运行的保障,由此要保证有声读物有法可依,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内相关的有声读物平台以及出版社需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读者也需要提高自身的版权保护意识,拒绝盗版。移动终端平台儿童有声读物的来源广泛,其中不只有传统的出版社,也有许多来自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等平台,所以对于版权保护的需求更加强烈。
在版权保护法律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完善。在2014年,“懒人听书”因提供盗版的下载侵犯了金庸的著作权,受到了相关的处罚。这是我国近些年来打击有声作品侵权的典型案例,说明我国在有声读物法律保护方面也在不断地努力,相信在未来儿童有声读物的成长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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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牟凤英.移动互联网时代有声读物的策略研究[D].北京印刷学院,2017.
朱秋和(1994-),男,汉族,贵州福泉人,出版硕士,单位: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