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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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办好民生实事,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县文广新局将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加强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为着力点,通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今年实现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体广场覆盖率达95%。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主体,要按照“分类进行、打造亮点、稳步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进行,确保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三、提升标准

(一)设施建设

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米,要有独立场所,不得建在政府办公用房内。综合文化站集演出、

排练、图书借阅、培训、数字化服务等功能为一体,并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并为文化骨干进行免费的专业指导培训,满足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包括体育运动场地,演出、文艺活动场地,宣传橱窗。综合文化站必须悬挂站牌、规章制度。

2.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具备四室(图书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综合展览室)和一场(文体广场),基本功能分区包括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满足四项即为达标。图书一般不少于1500册,并定期更新。省定贫困村及户籍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村(社区)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阅报栏、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善行义举四德榜等必要配套设施设备,配备满三项即为达标。村(社区)辖区内有多个文化活动场所或广场的,面积可累加计算。

(二)队伍建设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配备1名文化助理员和1支以上的业余文体团队,文化助理员和业余文体团队要热爱文化工作,常年坚持活动。

(三)服务活动

1.有1—2个常年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品牌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业余文体团队每年开展活动12次以上。

2.不定期举办各类展览、政策理论宣讲、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四)制度建设

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严格执行,规范运转。

四、建设方式

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优化功能配置。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和租赁的方式完成。结合我县文化工作实际,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财力有限,村经济基础薄弱,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采取租赁民房或者与村集体供养中心合用的方式推进,确保达标。

五、考核激励办法

结合我县实际,目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基本每个村都有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活动室,按照达标要求还需要再租赁一套民房,配备必要文体器材、设备等即可达标,文体广场可几处累计达标。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充分调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按时按标准完成,决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我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行资金扶持。

凡是在2018年9月底前,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所有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向县文广新局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加盖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经县文广新局组织验收(或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为单位每个村(社区)奖补1万元,并为之前未给与设备或资金扶持的村(社区)配备必要设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指导协调全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业务部门指导,乡镇(街道)主体实施,村(社区)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作纳入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年度文化工作目标考核。

(二)多方筹资,强化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筹措”的原则,加大对乡村文化场所设施配套建设的扶持力度。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建设主体,同时采取村(社区)自筹、社会各方赞助的办法,拓宽投资渠道,凝聚各方力量,为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其中省、市、县级资金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与补助。

(三)正视问题,严格提升。针对我县绝大部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体广场面积不达标的问题,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要制定详细的提升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确保今年底实现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全覆盖。过来已经给与资金或设备扶持的村必须全部达标,(四)加强督导检查。今年年底,省、市将委托第三方机

构对各县(市、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测评,最后结果将纳入全县考核成绩。对因工作不力在第三方抽查中拖了全县后腿的,年终文化工作考核成绩为0,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附件:2018年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名单

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2018年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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