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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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市属国企深化改革工作。上半年主要是做好市金属回收公司转制工作,一是派出了工作组,指导并参与转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与转制中出资各方就出资额、出资方式、转制范围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讨;三是对市金属回收公司转制净资产出具核定意见。转制结合了市金属回收公司的资质和韶铸集团的资金、管理优势,充分利用产销结合实现优势互补,既加快了我市国企产权多元化的进程,又有利于国企做强做大。
(二)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一是将原市国资办委托**活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啤酒厂的非经营性资产移交给市工贸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二是协调国土等部门,将部分我委名下土地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市工贸资产经营公司;三是与国土部门协商,经政府同意,将已转让给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原市水泥制品厂持有的**发展银行股票划转到企业国资管理中心名下。
(三)报送十二五规划前期调研报告。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职能和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完成了《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的调研报告。报告分析了我市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现状,对“十二五”期间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作出了初步判断,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委监管市属国有资产调整和发展的目标建议、布局建议和保障措施建议。按市发改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和完成了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申报工作。
(四)做好“退出”国企职工安置和专户资金使用申请的审核工作。对使用市国企转制专户资金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规范、资料不齐备、超出政策规定范围与标准的申请项目坚决不予核准,做到了应支付的项目一个不能少,不应支付的项目一个不能给。上半年共有百货采购批发站等3户企业的29名职工获得安置,累计核准各类使用专户资金的申请12批次,涉及资金200多万元。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就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对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2010年度**市市区土地出让计划》提出意见;二是对市经信局要求减免企业转让股权的税费问题提出意见;三是对市植保公司转制应缴交资金、认购资产和职工安置费出具核定意见;四是对**综合塑料厂土地使用权被拍卖还债问题向**区法院提出意见;五是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医疗保险有关保费和待遇问题提出意见;六是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补助资金申请结算工作。
(六)就一些重大问题、事项向政府提出相关的请示、意见、报告。一是就加快变现市配件厂土地使用权问题报告政府;二是就**市水利水电建设公司拖欠企业所得税问题请示政府;三是就购买信达公司所持新三联公司债权包问题请
示政府;四是对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曲仁留守处的报告提出意见;五是对撤销中国振华进出口总公司**分公司问题提出意见;六是就工具厂等企业离退休人员医保问题请示政府;七是提出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促进各类企业发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八是对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申请土地使用权优惠出让问题提出意见;九是对市安监局要求划拨原**北制革厂土地使用权作为矿山救援基地建设用地问题提出意见。
(七)解决企业改革后遗留的问题。一是协调跟进**众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与生活区实施水电分离工作,并对工程费用进行审核;二是就众力公司受让的资产中两套房产办理变更手续免征契税的问题请示政府;三是对**市配件厂有限公司多次提出其受让的原市配件厂资产缺损问题请示政府;四是为原市配件厂“三贷”借资还款请示政府。
(八)做好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对于杨春芳等人大代表提出修订工具厂等转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问题的建议,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同与代表会面,认真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与代表进行了沟通,并就此问题请示政府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寻求解决代表建议的思路。
(九)配合做好“三旧”改造工作。召集国资系统企业开动员会,布置各企业做好摸底调查、资料准备等前期工作。
(十)根据省国资委要求,一是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并填报有关表格;二是做好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的推荐工作。
(十一)继续做好属地办的有关工作。
1、继续办理外迁解困居民交回原分配房屋的相关手续,核发房屋补偿,审核解困居民剩余补助资金的发放。上半年三队共有16户解困户40人已领取了外迁剩余补助款;9户解困户62人已交回房屋并领取了房屋补偿款。
2、就迁往**县**镇解困居民无法办理房产权证一事报告省国资委,请省国资委协调,同时给**市政府去函要求予以配合。
3、研究留居原地解困对象的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对居民队提出省拨的配套费先用于资助居民改造房屋的要求,征求市财政局和**区政府的意见。
4、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曲仁留守处棚户区的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5、做好十六冶所办社会职能机构移交当地政府实行属地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好、潜力大的行业集中,从而使相关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对我市经济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优势企业。一是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上市公司及有实力的投资者参与我市重点国有企业的重组,加快我市重点国有企业产权的更加多元化,并通过外来投资资金的参与,更好地促进我市相关国有企业做强做大,促进地方产业和经济的协调有序发展。二是探索通过在国内招标招募引进战略投资者对我市企业进行收购重组等策略,使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获得发展资金。重点是协助推进和做好力士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改革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接收消雪岭华侨农场,帮助指导转制后的新企业按《公司法》的要求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市属国企的资产处置工作。积极参与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合法性的监管,积极与法院、国土、建设、财政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处置做到依法依规进行,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处置变现速度和提高变现效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确保所处置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稳妥推进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妥善做好退出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一是抓紧做好已获准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二是在市企业转制资金专户周转许可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一至两户确无生存能力和发展前途的劣势国有企业以破产、关闭或其他形式有序退出。对拟安排退出的企业改革预案与职工安置方案,认真进行审查,组织好改革方案的论证工作。重点是以适当形式解决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退出问题,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对于其他已获准实施的“退出”方案,加强政策指导,加快实施进度。
(四)继续推进中省属企业关闭破产后属地化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三个居民队外迁居民的外迁解困;二是配合做好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六冶金建设公司所办社会职能属地移交管理的准备工作。
(五)认真做好国企职工的来信来访和思想工作,维护稳定大局。高度重视来信来访职工所反映的问题,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消除广大职工对企业改革的疑惑。积极协调组织市“双退办”、资产经营公司及相关部门到信访现场接待上访群众,努力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地向上访群众宣传、解释政策,解答疑问。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尽最大可能减少群体性上访以及到省和到京上访现象,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六)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三旧”改造调查工作,协助加快推进我市“三旧”改造进程。
(七)继续推动企业“退出”后未房改职工住房管理的移交工作。积极协调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加快“退出”后企业的未房改职工住房管理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