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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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总则
1.1 为使各参建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对自己所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交底。
1.2 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酒精工程所有的施工项目、区域和参建单位。
2.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3.术语及定义
3.1技术交底--指在某一单位工程开工前,或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主管技术领导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
3.2图纸会审--指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对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熟悉,审查出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情况并提交设计院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4.2 监理单位:是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组织者;
4.3 设计单位:负责对所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系统的交底,认真做好设计审查意见的回复。
4.4 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图纸消化工作,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等工作。
5.管理方法和要求
5.1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序质量的前提,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应认真执行。
5.2 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前,设计单位必须提交以分册为单位的正式施工图纸;对施工
单位急需要的分项工程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以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成套图纸到齐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5.3 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进行初步审查,准备审查意见。
5.4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同时举行,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尤其是施工单位的专业、班组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以便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并检查其可操作性。
5.5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应在该项目开工前完成。设计单位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分册负责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会议。
5.6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程序:
5.6.1 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提出工艺要求、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
5.6.2 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5.6.3 设计单位对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5.6.4 各单位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法。
5.6.5 监理单位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出详细记录。
5.6.6 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经会审各方同意后,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并予以存档;监理单位以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的方式发送各有关单位,在工程中执行。
5.6.7 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和国家、行业、集团所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当通过协商各方意见仍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出决定,重大问题则应报请建设单位或上级公司技投资有限公司批准。
5.6.8 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修改方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后由施工单位执行。
5.6.9 为了体现设计技术交底作用,在施工图会审纪要中应包括设计答疑方面的有关内容和条文,如经会审,对设计没有提出任何问题的工程项目,也应作会审纪要,以示对该设计的认可。
5.6.10 凡直接涉及设备制造厂家的工程项目及施工图,视情况由采购单位邀请制造厂家代表到会与设计单位的代表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
5.7 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5.7.1 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等级,经各级人员和设计单位正式签署。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设计是否符合当地地震烈度要求。
5.7.2 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5.7.3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5.7.4 图纸表达深度与出图范围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5.7.5 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7.6 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5.7.7 建筑结构与各专业之间,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有差错及矛盾。例如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孔洞及埋件安装图纸是否表示清楚,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联系等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
5.7.8 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和其它解决的办法。
5.7.9 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5.7.10 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5.7.11 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和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5.7.12 防火、消防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5.7.9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维护作业的合理需要。
6.检查与评价
工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写出评价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并采用各参与单位自我总结评价和检查评价考核两种形式来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7.附则
7.1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石油化工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