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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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轨道行业标准2.0

现行轨道行业标准2.0

1.轨道国家标准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CJ/T 417-20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营基本条件 GB 30012-201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 地下铁道照明标准 GB/T 16275-1996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GB/T 14894-2005 地下铁道电动车组司机室、客室内部噪声测量 GB/T 14893-1994 地下铁道电动车组司机室、客室噪声限值 GB 14892-1994 地下铁道车站站台噪声测量 GB/T 14228-1993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928-2003 地铁直流牵引供电系统 GB 10411—89 地下铁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12758—91 机车司机室特殊安全规则 GB 6770—2000 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备技术条件 GB 10494-1989 铁路站内道口信号设备技术条件 GB 10493-1989城市轨道交通照明 GB/T 16275-2008 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 GB/T 50438-20072.轨道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DB11/1067-2014 铁路站场道路和排水设计规范 TB 10066-2000 铁路通信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TBJ 405-87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TB10007-2006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TBJ 404-1987 铁路临时工程附属辅助生产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TBJ411—87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17-2003 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TB10302-96 铁路光(电)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TB 10026-2000 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 TBT10059-98 铁路工程制图标准 TB T10058-98 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 TB 10038-2012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TB 10501-1998 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 TB 10218—99 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 TB10014—98 铁路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TB 10010-2008 铁路钢桥制造规范 TB 10212-2009 铁路房屋增层和纠倾技术规范 TB 10114-1997 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 TB 10056-1998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 TB 10208-1998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 10011-2012 铁路电力施工规范 TB10207-99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远动系统技术规范 TB10117 铁路单层砖房抗震设计规范 TB 10040-1993 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 TB10004-98 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设计及验收规定 TBJ106-91 铁路架桥机架梁规程 TB10213-99 铁路路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TB1041498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 TB 10202-2002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 TB10001-2005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 TB 10025-2006 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B 10002.3-2005 铁路桥梁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5-2003 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4-2005 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 TB10218-99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TB10002D1-2005 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2-2005铁路柔性墩桥技术规范 TB 10052-1997 铁路时分数字程控电话交换工程设计规范 TB 10036-2000 铁路隧道辅助坑道技术规范 TB10109-95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 TB 10003-2005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 TB 10204-2002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 TB10035-2006 铁路通信电源设计规范 TB10072—2000 铁路通信设计规范 TB 10006-1999 铁路驼峰及调车场设计规范 TB 10062-1999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TB10007-2006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TB10101-99 城市轨道交通钢铝复合导电轨技术要求 CJ/T 414-2012 铁路车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条件 TB/T 3190-20073.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单程票非接触式集成电路(IC)卡(筹码型)技术规范 DB31/T 273-2002(上海)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7部分:城市轨道交通DB31 329.7-2007(上海)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 DB11 490-2007(北京)城市地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DB29-54-2003(天津)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29-143-2010(天津)天津市地下铁道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44-2010(天津)天津市地下铁道暗挖法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T29-146-2010(天津)城市轨道交通代币式单程票(TOKEN)技术标准 DB/T29-193-2009(天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密闭式污水提升装置技术标准 DB/T29-211-2012(天津)天津地铁干式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 DB/T29-212-2012(天津)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标准 DB/T29-231-2015(天津)。

有轨电车客流强度标准

有轨电车客流强度标准

有轨电车客流强度标准
有轨电车客流强度标准可以根据国内外有关标准和经验进行制定,一般概括如下:
1. 低客流强度:每小时载客数在500人以下。

适用于交通需求较低的城市或线路,通常为非主要交通干线。

2. 中等客流强度:每小时载客数在500-1500人之间。

适用于
一般城市或线路,能够满足一定的交通需求,通常为城市的主要交通干线。

3. 高客流强度:每小时载客数在1500-3000人之间。

适用于交
通需求较大的城市或线路,通常为主要交通干线,可能存在高峰期拥挤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客流强度标准还会根据运营时间、车型座位数、站点间距等因素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制定。

同时,客流强度标准也需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交通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

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轨道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轨道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几何公差、轨道间距等符合要求。

2.接触网系统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接触网系统的线路电阻、接触线张力、接触线高度、接触线间距、接触滑板的垂直度和水平度等符合要求。

3.车辆动态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车辆的制动性能、加速度、减速度、曲线通过性等符合要求。

4.施工材料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轨枕、连接件、轨道衬垫、接触网支架、接触滑板等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5.环境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噪声、振动等指标符合要求。

以上是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保障电车运营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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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无轨电车、客运汽车区别比较

有轨电车、无轨电车、客运汽车区别比较

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和电动客车概念区分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和电动客车概念区分第一部分经常出现的认知错误一、车辆类型混淆1.把“无轨电车”当成“有轨电车”2.把“电动客车”当成“无轨电车”3. 只知道“电车”而不晓得“无轨电车”这一称谓二、车辆组件概念不清不清楚所谓无轨电车“大辫子”的正式名称三、车辆外设概念不清把“架空接触网”当成“电车轨道”如果你也犯过上述错误或者对电车的概念还存在疑问,那么请你能够静下心来阅读下面的内容……第二部分外观特点描述一、无轨电车1.车顶具一对需同时使用构成电流通路的“集电杆”(trolley poles 或power receiving poles,新称“受电杆”,可类比电气化铁路的“受电弓(pantograph)”);2. 需要敷设架空“接触网(catenary)”,一对触线(touching wires) 分为正负两根,需同时使用构成电流通路(可类比电气化铁路的“接触网”);3.行驶道路路面不铺设轨道(rail,区别于轨道交通的“轨道”),其行驶位置称为“行驶轨迹”;4.车轮同一般汽车,使用橡胶轮胎(tyres),车门处需加挂接地链(grounding chain,无轨电车车体与大地相接触的金属链条) 以释放车体静电或漏电;5. 双动源无轨电车需车载动力蓄电池(power battery)、超级电容(ultracapacitor) 或/和柴油发电机(diesel generators)等辅助动源,一般无轨电车则不需要;6. 车辆在线运行时,需要按照固定路线行驶,在偏线距内有一定的活动弹性(一般车辆脱线则失去动力,双动源车辆则能够依靠辅助动源行驶较短时间)。

二、有轨电车1. 车顶具一架“集电弓”或一根“集电杆”(新称“受电杆/弓”,类比电气化铁路的“受电弓”。

具两根“集电杆”者只使用一根);2. 需要敷设架空“接触网”,触线只有一根(类比电气化铁路的“接触网”);3. 行驶道路路面必须铺设轨道(类似于或与轨道交通的“轨道”相同);4. 不需加挂接地链,金属的车轮(wheels) 与轨道可构成电流通路;5. 车辆运行时,需要按照固定路线在轨行驶,一般没有活动弹性(一般车辆脱线则失去动力,脱轨则为交通事故)。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是确保城市有轨电车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有关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一些要点。

一、线路设计标准:1.轨道线路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避免冲突点和拥堵状况。

2.线路设置应考虑各交通枢纽的接驳便捷性,提高通行效率。

3.设计线路应考虑人流密集地区和相关公共设施,以满足市民乘坐需求。

4.设计线路应考虑环境保护和历史遗址的保护。

二、车辆设计标准:1.有轨电车车厢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以保证乘客的健康和舒适。

2.车辆应具备防滑防跳装置,以确保在各种天气条件下的行车安全。

3.车辆应具备紧急制动和紧急疏散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4.车轮、钢轨等车辆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设施和设备设计标准:1.轨道电力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供电质量和安全。

2.各车站应具备便捷的进出站通道、舒适的乘客候车区和合理设置的出入口,以提高乘客的体验感。

3.轨道电车车站设置应考虑残疾人士的需求,如设置无障碍设施和便利设施。

4.车站设施应具备合理的排污和清洗设备,以保证车站的清洁环境。

四、安全管理标准:1.轨道电车系统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道口闸门、信号灯等,以确保乘客和行人的安全。

2.车辆应配备完善的安全监控设备,以方便监测和管理运行情况。

3.系统应具备灾难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灾害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五、运维管理标准:1.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和保养体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修,以确保正常运行状态。

3.厂家和运营单位应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以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以上仅为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一些要点,实际设计过程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将为城市有轨电车系统的运行提供必要保障,并为市民提供便捷、舒适、安全的出行方式。

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现代有轨电车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 基础工程验收标准: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深度、基础平整度、基础强度等要求。

2. 轨道安装验收标准:包括轨道垂直、水平度、连接处缝隙等要求。

3. 接触网验收标准:包括接触网高度、弧垂、悬挂件间距等要求。

4. 车站建设验收标准:包括站台高度、长度、宽度、顶棚高度等要求。

5. 沿线环境验收标准:包括沿线绿化、噪音控制、路面平整度等要求。

6. 预防措施验收标准:包括防止水泥混凝土裂缝、防止场地污染等要求。

7. 建设安全验收标准:包括建设期安全、施工现场管理等要求。

8. 安全设施验收标准:包括隧道照明、防火设施、紧急电源等要求。

9. 工程材料验收标准:包括轨道材料、接触网材料、车站建材等要求。

10. 车辆验收标准:包括车辆外观、车内设备、安全系统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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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轨电车设计标准

上海有轨电车设计标准

上海有轨电车设计标准一、路线规划1.根据城市交通需求和城市规划,选择合适的路线,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2.路线规划应考虑沿线道路状况、交通流量、乘客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车站和轨道。

3.路线规划应与城市其他交通方式协调配合,提高整体交通效率。

二、车辆设计1.车辆设计应符合城市形象和环保要求,外观美观大方。

2.车辆内部设施应完善,提供舒适的乘坐环境。

3.车辆应具备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确保运营安全。

4.车辆设计应考虑与轨道的配合,保证行驶平稳性和安全性。

三、轨道铺设1.轨道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道路状况,考虑交通流量和安全性。

2.轨道铺设应选用合适的材料和设备,保证轨道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3.轨道铺设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配合,减少对城市形象的影响。

4.轨道铺设应考虑日后维修保养的方便性。

四、供电系统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满足车辆运行和乘客需求。

2.供电系统应选用合适的供电方式和设备,保证供电质量和效率。

3.供电系统应与车辆设计配合,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4.供电系统应考虑环保要求,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五、通信系统1.通信系统应满足运营管理和乘客服务需求,提供及时的车辆信息和乘客服务。

2.通信系统应选用合适的设备和网络,保证通信质量和稳定性。

3.通信系统应与车辆设计配合,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4.通信系统应考虑日后升级和维护的方便性。

六、车站设施1.车站设施应完善,提供便捷的乘客服务,包括售票、候车、无障碍设施等。

2.车站设施应与轨道铺设协调配合,保证乘客安全和便利性。

3.车站设施应考虑环保要求,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4.车站设施应具备日后升级和维护的方便性。

七、安全标准1.安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运营安全。

2.安全标准应包括车辆设计、轨道铺设、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3.安全标准应考虑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安全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

八、环境影响评估1.环境影响评估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包括噪音、空气污染等方面。

新国标电车标准

新国标电车标准

新国标电车标准
新中国电车标准是指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条件》(GB/T 31368-2015),该标准于2015年发布,是中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电动客车、电动货车、电动有轨电车等车辆,包括车辆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识等方面。

该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

新国标电车标准的主要技术要求包括:
1. 车辆的基本参数:包括车体尺寸、轴距、轮距、轴功率、最高车速、加速度等参数。

2. 车辆的技术要求:包括车体强度、制动性能、悬挂系统、转向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车内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3. 车辆的试验方法: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安全试验等方面的试验方法。

4. 车辆的检验规则:包括车辆的出厂检验、验收检验、维修检验等方面的检验规则。

5. 车辆的标志和标识:包括车辆的标志、标识、车辆型号、制造日期、最大载重量、最大乘员数等方面的标志
和标识。

新国标电车标准的发布,对于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

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

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

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标题:深度解析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引言有轨电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交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cjjt 295-2019《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是我国针对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的权威标准,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该标准进行深入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要点和内涵。

一、 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背景和意义在当前城市交通建设中,有轨电车作为一种环保、舒适、高效的交通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而《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城市有轨电车线路、车辆、设备等方面的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的出台,不仅可以提升城市有轨电车的运营效率,还能够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

二、 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主要内容1. 车辆设计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第一部分主要涉及了有轨电车车辆的设计要求,包括车辆的车体结构、内部布局、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等方面的规定。

在车辆设计中,要考虑乘客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并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城市道路的特点和运行环境。

2. 线路设计标准的第二部分主要对有轨电车线路的设计做出规定,包括线路的纵、横断面设计、道岔设计、站点设置、线路设备等内容。

在线路设计中,要综合考虑市容、交通、环保等因素,合理配置线路资源,确保有轨电车运行的安全和顺畅。

3. 设备设计标准还对城市有轨电车的设备设计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牵引供电设备、通信信号设备、车站设备等方面。

设备设计的合理性对于有轨电车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标准对于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三、对 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专业的文章写手,我对cjjt 295-2019 城市有轨电车工程设计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是,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城市有轨电车的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有轨电车规范

有轨电车规范

有轨电车规范有轨电车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车辆要求:1. 有轨电车车身整洁,无划痕、凹陷等明显损坏。

2. 车窗完好,无裂纹或破损。

3. 车灯正常工作,灯光明亮。

4. 轮胎胎面无明显磨损或漏气。

5. 车内设备齐全,如报警器、灭火器等。

6. 车外广告牌定期清洗,无脱落或破损。

二、乘车要求:1. 乘客须按车门前后有序上下车,不得乘车门外搭乘或在行驶中下车。

2. 乘客应站在指定的上车点等候,并礼让有身体不便的乘客上车。

3. 乘坐车辆时应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吐痰或弃物。

4. 乘客不得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5. 乘客不得靠近车门或伸手或身体外侧突出车外。

6. 乘车时应站稳扶好扶手,不得随意移动或放纵。

7. 乘客应主动给予座位让座给有需要的人,如孕妇、老年人、残疾人等。

三、行驶要求:1. 车辆驾驶员应按照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或超速行驶。

2. 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优先原则。

3. 车辆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 车辆不得擅自停靠在非指定地点,不得阻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5. 车辆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

例如安装扶手、安全栏杆等设施。

6. 车辆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洗,保持车内空气的清新。

四、安全预警:1. 车辆内应配备报警装置,以提供安全救援服务。

2. 车辆内应设有紧急逃生出口,以方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3. 车辆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在紧急情况下,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乘客进行疏散。

以上是有轨电车的一些规范要求,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范,可以提高乘客的乘车体验,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同时,也能提升有轨电车的形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

有轨电车工程设计规范

有轨电车工程设计规范

1有轨电车工程设计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嘉兴市市域范围,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70km/h 、采用钢轮钢轨制式的有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的客流与交通流量预测、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轨道、勘察、路基、桥梁、车站、给排水及消防、供电、通信、调度管理、交通信号、售检票、调度中心、车辆基地、交通安全、环境设计和节能环保等内容。

轨电车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GB 3096GB 574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576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电力机车防火和消防措施的规程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电能质量 GB/T 6771GB 10070GB 12348GB/T 14549公用电网谐波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489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1铁道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57地铁设计规范GB 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307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 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1234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设计规范GB 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GB/T 50783复合地基技术规范GB 50909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3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10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T 170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TB/T 3138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TB 10001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 TB 10002 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92 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TB 10009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 TB 10025 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 TB 10035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75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隧道内接触网设计规范 TB 10106 CJJ 11 CJJ 37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CJJ 69 CJJ 75 CJJ 152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 166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 CJJ 169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T 417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有轨电车标准

有轨电车标准

有轨电车标准
有轨电车标准是指有关有轨电车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方面的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标准:包括车体尺寸、质量、车轮轮径、车门、座椅、通风、照明、空调等方面的标准。

2.轨道标准:包括轨道轨距、轨道高度、轨道曲线半径、轨道弯度、轨道横坡、轨道纵坡等方面的标准。

3.供电标准:包括电缆、接触网、变电站、牵引系统等方面的标准。

4.信号标准:包括信号灯、道岔、信号机、车辆控制系统等方面的标准。

5.安全标准:包括车辆安全、运营安全、维护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6.环保标准:包括噪音、振动、排放等方面的标准。

以上是有轨电车标准的主要内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分类标准一、交通量分类:1.重载线路:主要用于承载大量乘客的主干线路,通常为地铁线路。

这些线路在高峰期内运行的列车较多,乘客密度较大。

2.中等载线路:主要用于城市的次要街道和商业区,通常为轻轨线路。

这些线路的运行列车较重载线路少,乘客密度较轻。

3.轻载线路:主要用于连接城市的边缘区域和郊区,通常为有轨电车线路。

这些线路的列车较少,乘客密度较低。

二、技术标准分类:1.地铁:采用地下或地面隧道运行,一般采用总线供电方式,车辆间距较短,列车速度较快,乘客容量较大。

2.轻轨:通常是在地面或高架上运行,采用供电接触网供电,车辆间距适中,列车速度适中,乘客容量较大。

3.有轨电车:通常是在地面上运行,采用无网供电,车辆间距较长,列车速度较慢,乘客容量较小。

三、运营模式分类:1.线网运营:在城市建设多条线路,形成一个较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以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2.单线运营:在城市条主要干线上建设一条轨道交通线路,以解决该干线的交通压力。

3.环线运营:以城市核心区域为中心,建设一个环形轨道交通线路,沿途连接城市的主要区域。

四、客流密度分类:1.高密度客流线路: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区域和商业区,乘客密度较大。

这些线路需要增加列车数量和频率以满足客流需求。

2.中密度客流线路:主要服务于城市的居住区和办公区,乘客密度适中。

3.低密度客流线路:主要服务于城市的边缘区域和郊区,乘客密度较低。

五、发展阶段分类:1.初期阶段:指城市刚刚开始建设轨道交通系统,通常只有一两条线路。

2.发展阶段:指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逐渐扩大,并逐渐形成一个完善的网络。

3.成熟阶段:指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已经建设完善,并且稳定运营。

六、发展规划分类:1.纵向发展:指在城市主干道上建设轨道交通线路,以满足该干道的交通需求。

2.横向发展:指在城市的次要街道和边缘区域建设轨道交通线路,以扩大轨道交通的覆盖面。

3.支线发展:指在城市的主要区域建设轨道交通支线,以满足该区域的特殊需求。

有轨电车标准

有轨电车标准

有轨电车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是确保有轨电车的设计、制造、运营和维护能够达到一定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性文件。

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执行和效果对于保障乘客和运营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有轨电车系统的运营效率和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详细介绍有轨电车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有轨电车标准的制定有轨电车标准的制定通常是由国家标准化机构、有轨电车行业协会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共同参与的。

制定有轨电车标准通常经历以下几个步骤:1.需求调研: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动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有轨电车标准的需求调研,了解有轨电车行业的技术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2.制定草案:在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编委会编制有轨电车标准的草案,包括标准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内容。

3.专家评审:将草案提交给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汇集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4.公示征求意见:将修订后的标准草案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接受各方的反馈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5.发布正式版本: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后,有轨电车标准最终由国家标准化机构发布,并正式实施。

二、有轨电车标准的执行有轨电车标准的执行是确保有轨电车制造商、运营商和维护人员在相关领域遵循标准规范的重要途径。

有轨电车标准的执行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有轨电车制造商是否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制造和交付,检查运营商和维护单位是否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运营和维护。

2.认证审核:有轨电车制造商通常需要经过国家认证机构的审核,获得相关产品的认证证书,证明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才能上市销售。

3.培训教育:相关机构组织有轨电车行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标准意识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的标准规范。

4.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有轨电车标准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以确保有轨电车行业的规范运行。

轨道交通分类标准

轨道交通分类标准

轨道交通分类标准
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类标准也是多样化的。

根据不同的特点,轨道交通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地铁系统
地铁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它通常运行在城市核心区域,以高客流量为主要特点。

地铁系统采用电气化牵引动力,列车速度高,可达80公里/小时以上。

地铁线路一般采用地下形式,但有时也会采用地面或高架形式。

2. 轻轨系统
轻轨系统是一种中等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通常运行在城市核心区或卫星城区。

轻轨系统采用电动列车或单轨列车等牵引动力,列车速度相对较低,一般在60公里/小时以下。

轻轨线路一般采用地面或高架形式。

3. 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是一种低运量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通常运行在城市中心或旅游区。

有轨电车采用电动列车牵引动力,列车速度较低,一般在40公里/小时以下。

有轨电车线路一般采用地面形式,但有时也会采用高架形式。

4. 磁悬浮列车
磁悬浮列车是一种新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它采用磁力悬浮技术使列车悬浮于轨道之上,具有高速、低噪音、低能耗等优点。

磁悬浮列车通常用于连接城市中心与卫星城区或机场等重要交通节点。

以上是常见的轨道交通分类标准,每种类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轨道交通类型,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现代有轨电车技术标准

北京市现代有轨电车技术标准

北京市现代有轨电车技术标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2010—02目录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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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名词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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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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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运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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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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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6限界及轨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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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7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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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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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结构及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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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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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运输标准版

有轨电车运输标准版

有轨电车运输标准版一、引言有轨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们的出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有轨电车运输的安全、高效和便捷,制定相关的运输标准非常必要。

二、标准范围该有轨电车运输标准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有轨电车运输,包括线路设计、客运管理、车辆运营和维护等方面。

三、线路设计标准1. 轨道布置标准根据城市的道路规划和交通组织需要,确定有轨电车的线路布置,确保线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2. 站点设置标准确立有轨电车站点的位置、布局和规模,满足乘客出行需求,提供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

四、客运管理标准1. 运营时间标准确定有轨电车的运营时间,包括白天和夜间的运营范围,以及节假日和周末的运行计划。

2. 安全管理标准建立有轨电车乘客和运营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和设备维护等方面。

五、车辆运营标准1. 车辆配置标准明确不同线路和运营需求下的车辆数量和类型,保证有足够的车辆满足乘客的需求。

2. 乘客配载标准规定有轨电车的最大乘客容纳量,以及对特殊乘客(如残疾人和孕妇)的照顾和保障。

六、维护标准1. 车辆保养标准制定维护车辆的规范,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

2. 设备维护标准确保有轨电车路段的设备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故障,避免给乘客出行带来不便。

七、标准执行与监督1. 执行机构明确有轨电车运输标准版的执行机构,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2. 监督措施建立监督机制,对有轨电车运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标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八、结论有轨电车运输标准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有轨电车将会更好地服务于乘客,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九、参考文献[此处省略参考文献](以上内容为示例,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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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目次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本原则 (2)4.1一般要求 (2)4.2列车运行计划 (2)4.3调度指挥机构 (3)4.4调度命令发布 (3)4.5列车运行要求 (3)4.6网络化情况下的行车组织要求 (3)5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4)5.1列车车次规定 (4)5.2信号设备操作规定 (4)5.3列车运行的准备和条件 (4)5.4列车出入车辆基地的组织 (4)5.5司机报点的规定 (5)5.6列车运行中的操作 (5)5.7列车折返作业规定 (5)5.8公铁两用车开行规定 (5)6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5)6.1区间限速 (5)6.2扣车 (5)6.3反方向运行 (6)6.4推进运行 (6)6.5退行 (6)6.6跳停(不停站通过) (6)6.7电车故障 (6)6.8救援列车开行 (6)7特殊情况下的行车处置原则 (7)7.1信号系统故障处置原则 (7)7.2通信传输故障处置原则 (7)7.3清客、疏散处置原则 (7)7.4接触网(轨)悬挂异物处置原则 (8)7.5交叉路口行车原则 (8)8调车作业 (8)8.1调车作业领导与指挥 (8)8.2调车作业计划的传达和变更 (8)8.3调车作业规定 (8)9信号显示 (9)9.1一般要求 (9)9.2视觉信号 (9)9.3听觉信号 (9)10行车作业标准和标准用语 (10)10.1行车作业标准 (10)10.2行车标准用语 (10)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现代有轨电车分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归口。

主编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苏州高新城市轨道交通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珠海城建现代交通有限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轨道巴士有限公司、沈阳浑南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经营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院集团华东有轨电车交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南大学。

主要起草人: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的基本原则、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调车作业、信号显示、行车作业标准和用语标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的指导性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线路的行车组织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490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JT/T1091-2016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列车train指在正线上运行的客车、救援列车、工程车。

3.2调车shunting除列车在运营线路上运行、车站或车辆基地到发外,一切机车、车辆或列车有目的移动。

3.3线路出清clearing of the tracks线路巡视员巡查完毕或施工完毕时,施工负责人检查所有人员已携带工具及物料撤离某段行车线路,使该段线路满足正常行车条件。

3.4联锁interlock指信号系统中的信号机、道岔和进路之间建立一定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

如进路防护信号机在开放前检查进路空闲、道岔位置正确及敌对进路未建立等。

信号机开放后,道岔不能动,这种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称为联锁。

3.5引导员the guide people在正线指因电车故障等需要司机在尾部驾驶室驾驶时,在电车前端瞭望的人员;在车场内指调车员。

引导员应由胜任人员担任,负责监控列车运行速度及运行安全,并与司机随时保持联控。

3.6推进carry forward在列车尾部驾驶室操纵列车运行,或救援列车在被救援客车尾部推进运行。

3.7退行regression在特殊情况下,列车进入区间或交通路口后,退回后方最近车站或交通路口,可以推进或牵引运行,原车次不变。

3.8反方向运行Run the opposite direction列车运行分为上、下行方向运行,如违反常规运行方向的称反方向运行。

3.9跳停The train across the station列车不停车通过车站的过程。

4基本原则4.1一般要求4.1.1行车组织应遵循集中管理、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4.1.2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h制。

行车日期划分以零时为界,零时以前办妥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仍视为有效。

4.1.3列车运行图或行车计划是行车组织的基础,运营单位应根据列车运行图或行车计划的规定组织行车。

4.1.4列车在正线应采用双线单方向组织运行,实行右侧行车制。

4.1.5正线及辅助线的行车由行车调度员指挥,在车辆基地内的行车由车辆基地调度员指挥;司机须严格遵照列车运行计划按信号指令行车。

4.1.6列车运行中司机应在前端驾驶,如推进运行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在前端驾驶室引导和监控列车运行。

4.1.7列车宜采用司机瞭望的人工驾驶方式,独立路权线路可采用自动驾驶方式。

4.1.8各行车岗位用于联系行车组织工作时,须使用标准用语。

4.2列车运行计划4.2.1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设计运能和客流需求,综合考虑设备技术条件、线网换乘匹配等因素合理编制列车运行计划,运营期间的行车间隔不宜大于15min。

4.2.2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结合设备技术条件科学合理设置运营交路,及时优化和调整列车运行计划。

4.2.3运营单位应综合考虑线网各线路的功能定位、客流需求、换乘方式等因素,结合当地居民的作息规律,合理设置各线路的首末班车时间。

4.3调度指挥机构4.3.1运营单位应根据运营线网规模,设置线路运营控制中心(以下称OCC),作为有轨电车日常运营、行车组织、信息发布、施工管理、应急处置的指挥中心,代表有轨电车公司指挥日常运营工作,与外界协调联络有轨电车的运营支援工作。

4.3.2运营单位应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调度岗位,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和技能要求,正线与车场需设置行车指挥岗位。

4.3.3当线网规模扩大,或因网络化运营管理需要时,运营单位可结合在线路控制层的基础上建立线网指挥层,负责线网运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4.4调度命令发布4.4.1调度命令按命令形式分为书面命令和口头命令,应由OCC调度员发布,并符合以下规定:a)口头命令应采用应答复诵制。

当同时向多个对象发布口头命令时,发令人须指定受令人员中一人复诵,其他受令人负责核对,确保无误;b)书面命令应采用书面记录制。

特殊情况可先发口头命令,事后补交书面命令;c)通过无线调度电话、互联网传送的文字或语音调度命令,系统需有查收记录,并把查收信息反馈到发令人处,并有保存功能。

4.4.2调度命令具有严肃性,必须使用标准用语,严格按照“一事一令”的要求执行。

4.4.3调度命令内容要简明扼要,包括命令时间、命令号码、受令处所、命令内容、受令人、复诵人及发令人等内容。

4.4.4调度命令须在执行前发布给命令执行人,若无法直接发布给命令执行人时,发令人须指定专人传达。

4.5列车运行要求4.5.1列车正常情况下应按双线单方向运行,并明确线路上下行方向,原则上线路方向定义宜符合以下规定:a)南北方向线路宜以由南向北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b)东西向线路宜以由西向东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c)环形线路宜以列车在外侧轨道线按顺时针的运行方向为上行方向,反之为下行方向。

4.5.2运营期间,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线路及车辆允许的最高运行速度。

4.5.3运营期间,司机需按列车运行图的规定掌握运行及停站时间,严格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规,根据有轨电车专用信号及社会交通灯显示要求运行。

4.6网络化情况下的行车组织要求4.6.1在规划和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时,应同步考虑未来线网形成时的运营服务需求,明确车站规模、换乘安排和系统设备选型,以满足网络化运营的需要。

4.6.2共线和跨线运营线路所采用的信号系统应具有兼容性。

4.6.3共线运营线路应对不同运行方向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广播指引,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应能满足多趟列车同时到站的信息要求。

4.6.4正常运营时间内原则上不组织载客列车过线运行。

4.6.5运营单位应在准确把握网络客流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协调优化网络列车运行计划,包括各线路运输能力的匹配、首末班车和换乘的衔接匹配等。

5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5.1列车车次规定5.1.1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设计对列车进行编组,并按照本单位列车性质建立车次的命名规则。

5.1.2正常客车车次由4位数表示,前两位为服务号,后两位为旅程号。

旅程号个位偶数为上行,奇数为下行,顺序编号。

5.1.3运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客车的服务号进行分类,各类客车的服务号编制规则可参考以下分类:a)客运列车服务号11—49b)排空列车服务号50—59c)临时加开的客运列车服务号60—69d)调试列车服务号70—79e)专运列车服务号80—89f)救援列车服务号90—995.2信号设备操作规定5.2.1有轨电车信号系统设备正常时,应能实现系统实现自动进路功能,或由行调人工排列进路;当进路无法手动办理时,行车调度员可授权司机使用车载或轨旁设备办理。

5.2.2行车人员使用安全相关的操作命令时,必须检查列车进路,确认进路空闲,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操作。

5.2.3正常情况下,列车已经占用道岔区段时,不得人工解锁进路;如需解锁已准备好的进路时,必须确认列车安全。

5.2.4严禁擅自中断信号系统,严禁进行与行车无关的操作。

5.2.5运营期间内,除相关需转换的道岔外,应把各站所有道岔开通正常运营方向,并单独锁定。

5.2.6列车所经的道岔无法实现进路锁闭时,必须将道岔单独锁定在正确位5.2.7设备管理人员或维修人员需操作工作站时,应征得行车调度员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操作。

5.3列车运行的准备和条件5.3.1首列车出库前,应完成以下内容检查:a)当日使用的有轨电车和备用车安排;b)当日司机的配备情况;c)运营线路空闲、施工结束、线路出清,接触网或供电系统无异常;d)道岔功能正常;e)无异物侵入线路限界;f)信号设备无异常;g)行车备品、备件齐全完好。

5.3.2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列车上线标准,按当日运营计划提供符合上线条件的车辆,并制定列车出场顺序表。

5.3.3司机应在指定地点办理出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备作业。

5.3.4首末班车必须严格按当日运营计划规定的时间发车。

5.4列车出入车辆基地的组织5.4.1每天运营开始前和结束后,调度员、司机应按列车运行图及时组织列车出入车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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