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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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2)

4.1一般要求 (2)

4.2列车运行计划 (2)

4.3调度指挥机构 (3)

4.4调度命令发布 (3)

4.5列车运行要求 (3)

4.6网络化情况下的行车组织要求 (3)

5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4)

5.1列车车次规定 (4)

5.2信号设备操作规定 (4)

5.3列车运行的准备和条件 (4)

5.4列车出入车辆基地的组织 (4)

5.5司机报点的规定 (5)

5.6列车运行中的操作 (5)

5.7列车折返作业规定 (5)

5.8公铁两用车开行规定 (5)

6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 (5)

6.1区间限速 (5)

6.2扣车 (5)

6.3反方向运行 (6)

6.4推进运行 (6)

6.5退行 (6)

6.6跳停(不停站通过) (6)

6.7电车故障 (6)

6.8救援列车开行 (6)

7特殊情况下的行车处置原则 (7)

7.1信号系统故障处置原则 (7)

7.2通信传输故障处置原则 (7)

7.3清客、疏散处置原则 (7)

7.4接触网(轨)悬挂异物处置原则 (8)

7.5交叉路口行车原则 (8)

8调车作业 (8)

8.1调车作业领导与指挥 (8)

8.2调车作业计划的传达和变更 (8)

8.3调车作业规定 (8)

9信号显示 (9)

9.1一般要求 (9)

9.2视觉信号 (9)

9.3听觉信号 (9)

10行车作业标准和标准用语 (10)

10.1行车作业标准 (10)

10.2行车标准用语 (10)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现代有轨电车分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归口。

主编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苏州高新城市轨道交通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珠海城建现代交通有限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轨道巴士有限公司、沈阳浑南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经营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院集团华东有轨电车交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中南大学。

主要起草人:

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的基本原则、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组织、调车作业、信号显示、行车作业标准和用语标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现代有轨电车行车组织的指导性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线路的行车组织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490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T300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JT/T1091-2016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列车train

指在正线上运行的客车、救援列车、工程车。

3.2

调车shunting

除列车在运营线路上运行、车站或车辆基地到发外,一切机车、车辆或列车有目的移动。

3.3

线路出清clearing of the tracks

线路巡视员巡查完毕或施工完毕时,施工负责人检查所有人员已携带工具及物料撤离某段行车线路,使该段线路满足正常行车条件。

3.4

联锁interlock

指信号系统中的信号机、道岔和进路之间建立一定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如进路防护信号机在开放前检查进路空闲、道岔位置正确及敌对进路未建立等。信号机开放后,道岔不能动,这种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称为联锁。

3.5

引导员the guide people

在正线指因电车故障等需要司机在尾部驾驶室驾驶时,在电车前端瞭望的人员;在车场内指调车员。引导员应由胜任人员担任,负责监控列车运行速度及运行安全,并与司机随时保持联控。

3.6

推进carry forward

在列车尾部驾驶室操纵列车运行,或救援列车在被救援客车尾部推进运行。

3.7

退行regression

在特殊情况下,列车进入区间或交通路口后,退回后方最近车站或交通路口,可以推进或牵引运行,原车次不变。

3.8

反方向运行Ru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列车运行分为上、下行方向运行,如违反常规运行方向的称反方向运行。

3.9

跳停The train across the station

列车不停车通过车站的过程。

4基本原则

4.1一般要求

4.1.1行车组织应遵循集中管理、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4.1.2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h制。行车日期划分以零时为界,零时以前办妥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仍视为有效。

4.1.3列车运行图或行车计划是行车组织的基础,运营单位应根据列车运行图或行车计划的规定组织行车。

4.1.4列车在正线应采用双线单方向组织运行,实行右侧行车制。

4.1.5正线及辅助线的行车由行车调度员指挥,在车辆基地内的行车由车辆基地调度员指挥;司机须严格遵照列车运行计划按信号指令行车。

4.1.6列车运行中司机应在前端驾驶,如推进运行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在前端驾驶室引导和监控列车运行。

4.1.7列车宜采用司机瞭望的人工驾驶方式,独立路权线路可采用自动驾驶方式。

4.1.8各行车岗位用于联系行车组织工作时,须使用标准用语。

4.2列车运行计划

4.2.1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设计运能和客流需求,综合考虑设备技术条件、线网换乘匹配等因素合理编制列车运行计划,运营期间的行车间隔不宜大于15min。

4.2.2运营单位应根据线路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结合设备技术条件科学合理设置运营交路,及时优化和调整列车运行计划。

4.2.3运营单位应综合考虑线网各线路的功能定位、客流需求、换乘方式等因素,结合当地居民的作息规律,合理设置各线路的首末班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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