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监考守则
X学校教师监考守则(实用模板)
X学校教师监考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考试前应检查考场,除教师指定须携带的文具外,考生所带物品都应集中放置。
考生对号入座,学生证要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要逐一核查学生身份,严禁冒名代考,并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在离考试开始前5分钟时分发试卷,确保按时开考。
2.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巡视考场,注意考生动态,不允许做与监考职责无关的任何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谈笑、不看书报、不解释题意、不暗示、不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3.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对作弊有据者,应立即收缴其考卷和作弊材料,令其离开考场,并将情况填入《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应立即将实情向教务处报告。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考试结束后,做好试卷的整理、清点与装袋工作,连同填好的考场情况记录一并上交有关人员。
5.监考人员在监考中迟到或不到;监考不严格认真,对考生考试作弊现象不管不问、放任自流的,均为监考人员失职行为,
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
1.监考老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自始自终做好监考工作,并维持好考场纪律。
2.监考老师必须事先学习学校有关考试安排意见,明确自已监考的班级、科目和时间,并于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卷,同时核对试卷科目和份数。
3.考试预备铃响后,监考老师组织学生进场,待学生安静后,先作简明的教育,然后发卷。
考试过程中对试卷的内容不作解释,但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可答复学生的询问。
4.监考老师要做到为人师表。
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离开考场,不私自叫人代替监考,不阅读书报,不吸烟,不干扰学生的考试,不做与监考无关的其它事情。
5.监考老师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热情地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
发现学生有病,应及时通知他人陪同治疗。
6.监考老师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批评指正。
考试结束后向教务处报告。
7.考试结束铃响后,有秩序地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是否和考试人数相符,所收试卷应及时交科任老师批阅。
8.监考老师要模范遵守监考纪律。
对违反监考纪律者,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
对监守自盗、徇私舞弊者,要给以必要的处理。
晒经九年制学校。
xx学校教师监考守则
xx学校教师监考守则
1.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并清点试卷,在预备铃响前到达指定教室。
预备铃响后开始发放试题,并告诉学生写好自己的班级及姓名。
正式铃响后,方可允许学生答卷。
2.监考老师对考试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3.在试场内不准吸烟,不准抄题、答题、看书、批改试卷,不得擅离职守。
4.不要长时间观看学生试卷,考场上不得与学生单独交谈或指点试卷。
5.监考老师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先提出警告,如继续舞弊,可立即做出终止其考试的处理。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
7.考试结束铃响后,通知考生立即起立,停止答题,离开考场,然后按考号顺序收卷。
8.将所收试卷在考务办公室按要求规范装订。
9.监考老师要按教学处安排的时间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提前请假。
监考教师违反监考纪律的处罚规定1.未按要求时间到达考务办公室,每次扣量化分0.5。
监考教师要求及考生守则
监考教师纪律要求1、监考教师必须按时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检查、清理考场。
2、学生进场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所带物品,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3、试卷发放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污染、破损、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现象。
4、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应严守监考纪律:不准浏览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调成静音模式;不准阅读书、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答题;不准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5、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监考教师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的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
有问题的及时反映到校办。
6、考试中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现象的,应立即终止其答题,将其成绩清零、驱逐出考场并送至校办。
7、考试结束哨响后,监考教师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然后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直送办公室按统一规定装订。
考生守则1、考生严格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入场,统一退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须的文具用具。
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计算器及其他禁止物品。
3、考生接到试卷后,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如实填写学校、姓名、考号及其他必须填写的项目,不得在考卷上作任何标记,监考人员宣布开考令后,考生方可答卷。
4、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喧哗。
考试时间禁止考生出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出考室,必须经监考人员准许并陪同。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涉及试题内容的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因试卷分发有误或字迹不清楚、卷面缺损、污染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情形,可举手询问。
6、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将试卷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喧哗。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私换座位,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试卷。
8.考试中若发现考生有违反《考生守则》的行为,一律按照《对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处理。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
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需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监考教师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要求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在密封线内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学号,然后加以检查。
将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公开予以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别的工作(如接听手机等)。
要严格执行监考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可先口头警告;如发现作弊行为(使用通讯设备、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或者答案、传或接与考试相关资料等),应终止其作弊行为并掌握好证据,填入考场纪录,但允许考生继续考试,并于考试结束后向教务主任汇报;若出现再次违犯考试规则,立即中止考试,直接交德育处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10分钟,监考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按学号清点试卷后送教务处密封。
(特殊情况除外)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事有病至少提前半天向教务处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一、考试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每位教师必须对此高度重视,并承担考试监考的义务。
二、考前,教师要认真核对自己监考的时间、科目、地点、班级,并自觉落实每场考试的具体要求,未经允许不得串动监考。
三、考试开考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核对清点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试室,并维护考场秩序,书包放左右两桌之间。
组织学生到位,核对学生考号姓名,提前2分钟发放试卷,并提醒学生核对试卷页数,填写有关项目等。
并把试卷对齐折叠好。
填写的校名、姓名、班级、学号尽量写在卷首边沿,以利装订。
并核对好学号(已贴在黑板上)。
四、教师可以向学生解释试卷上印刷不清楚的地点,但不得解释题意。
五、监考教师要严格监考,对有舞弊行为(传条、抄书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交换试卷、开卷学科交换资料等)的学生要及时处理。
警告到三次的中止其考试记0分。
六、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站立监考,一前一后,实行半场负责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闲聊、吸烟、看书、听歌、接打电话等。
不准上厕所。
七、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维护所在试室的公物及卫生工作。
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和上厕所。
八、考试结束后,教师要回收全部试卷,并将其按班级学号顺序整理,及时交到指定地点后,教师监考任务才能完成。
九、如果教师因故不能参加某场考试监考,应提前一天请假。
监考期间假(包括晚到校订卷)均按半天处理。
否则按旷职处理。
监考迟到按考勤处理。
十、对违犯教师监考守则的监考教师在“一评三考”中做相应的扣分处理。
部分标准按联考说明及学生反映为准。
扣分分数1取卷迟到2进入试场迟到3发卷早或晚4填写卷首不规范5解释题意6未及时处理舞弊行为7非站立监考8违规监考如接打电话上厕所等一人次扣0.5分一人次扣0.2分一人次扣0.2分一人次扣0.1分一人次扣2分一人次扣2分一次扣1分一次扣1分9不认真处理试场卫生10夹带未收11允许提前交卷12收卷不及时13漏收卷14倒装卷两卷分装15雷同卷16教师舞弊一次扣0.1分一次扣1分一人次扣1分一次扣0.2分一人次扣1分一人次扣0.5分一人次扣5分一人次扣5分。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第一章监考教师的基本要求第一条监考教师是小学考试中的重要工作人员,他们在监考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监考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四)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六)具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纪律观念。
第三条监考教师要熟知小学考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守职业操守,做到廉洁奉公,严守纪律。
第四条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权益。
第二章监考教师的职责第五条监考教师的职责包括:(一)熟悉考试相关规定和考试流程;(二)维护考试的安全和秩序;(三)严格按照考试纪律执行监考工作;(四)认真记录考生违纪情况,并及时报告;(五)负责监考场地的布置和考试材料的准备;(六)引导考生按规定进行答题,解答疑问;(七)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八)协助考务组完成其他有关监考的工作。
第六条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和答案;(二)不得帮助或纵容考生作弊;(三)不得对考生有任何不公正的待遇;(四)不得利用监考职务谋取私利;(五)不得与考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六)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七)不得私自离开监考岗位。
第三章监考教师的工作流程第七条监考教师在考试前,应提前到达考点,与考务组交接工作。
第八条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应按照考务组的要求,对考场进行检查,确保考场的环境整洁,没有任何作弊工具。
第九条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考生身份的核验,并确认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第十条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考场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采取监考措施,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向考务组报告。
第十一条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应组织考生有序离场,并认真核对考试材料的完整性和搜集考生的作弊证据。
华南师范大学监考教师守则
华南师范大学监考教师守则
一、监考教师考前30 分钟到开课单位领取试卷、《考场登记
表》等,于考前15分钟佩戴“监考证”到达指定考场,完成随机隔座排位,组织学生对号入座等。
二、学生就坐后,监考教师要查验学生证件,检查应到和实到人数;维持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做到黑板干净,学生座位周围无纸张、资料、书包、通讯设备等与考试相关物品(文具和证件除外)。
三、监考教师考前向学生宣布《学生考试规则》。
四、监考教师对考试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遇考题印刷问
题或试卷分发错误时可予解释或更换。
五、监考教师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
工作。
妥善处理好各种应急情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六、监考教师要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违纪(作弊)苗头,应及时提出警告和制止,警告无效者,要及时收
集学生违纪(作弊)证据,并在《考场登记表》上认真记录,要
求学生现场签名确认。
七、考试结束前15 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学生注意掌握考
试时间。
八、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
将试卷、答卷收齐,数量核对无误后,学生依次退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登记表》并签名将试卷按学号顺序整理,交回开课单位试卷管理人员。
2023监考守则
监考守则一、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的本职责任和应尽义务。
监考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考试规定,规范履行监考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对考试教室进行清理检查,按要求布置考场,检查考试设备设施,擦净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主要注意事项,在教室前方合适区域指定考试物品放置区,按照隔位就座、科学合理的原则检查、安排考生座位。
三、组织考生出示考试证件入场,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并督促学生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
与考试无关的包袋、书籍、笔记本和纸张等物品和通讯工具、录放音机、MP3等有拍录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其他器材,须要求考生放到考场中监考人员指定的考试时考生触及不到的物品放置区。
四、要求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考位桌子面上,并核对人、证是否应考学生信息相符。
发现有代考或其他违纪、作弊情况的,在正式开考前应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其姓名、年级、班号;考试进行后必须按规定报告、处理。
考试过程中检查证件,监考人员应尽量避免对学生考试造成影响。
五、监考人员要按要求领取和接收考试试卷,并按试卷保密保管的要求做好试卷的管理、使用、交接手续,确保试卷不丢失、不损毁、不泄密。
六、考前5分钟应向学生强调考试规则和宣讲注意事项等。
考场清理完成后,先发草稿纸、答题纸,再发考试试卷。
试卷发放后,提醒考生核对考试科目,在草稿纸、试卷、答卷上工整、清晰填写姓名、考号(学号),以及学院专业班级座号等,并进行试卷印刷质量和完整性检查,但不得提前作答。
考试开始后,考生座位书桌上(内)除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及经监考人员同意用于考试的文具外,不得有其他物品。
七、考试时间到,准时开始考试,不得随意提前、推迟和延长考试时间。
开考30达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的考生入场,开始准许交卷的考生离场。
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教师监考守则(精选10篇)守则是指某一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一般包括文明公约、爱国卫生公约、乡村公约。
具有概括性、针对性、准确性、可行性、通俗性。
守则的篇幅一般比较短小,多采用通篇分条式写法。
小编带来教师监考守则。
教师监考守则篇1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
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
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守则篇2一、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清点试卷,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将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三、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四、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别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规则,不要撤离职守。
店口小学监考教师守则
店口小学监考教师守则(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规程规范、条例细则、程序标准、岗位职责、管理守则、试题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for everyone, such as management systems, management method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cedural standards, job responsibilities, management rules, complete test question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店口小学监考教师守则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监考,守则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店口小学监考教师守则,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考教师守则
店埠学区监考教师守则
1、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场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3、监考教师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场负责人报告。
4、每科开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和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考场,并对考场进行检查、清理。
5、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正确填写校名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
6、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7、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舞弊时,要马上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处理。
8、在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时,监考教师立即宣布停止答题,并要求考生将试卷反放在桌面上,待收卷点齐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9、各考场第一监考人为考场监考组长,坐在教室前面,另一监考教师坐在教室后面。
10、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接打手机及玩手机游戏等,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念题和解释试题内容,不在考生旁边无故停留检查考生答题,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2014.6。
监 考 教 师 守 则
监考教师守则1. 监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和掌握监考业务及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权制止除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关怀参考学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监考人员着装要整齐,不得穿拖鞋、响底鞋或进入考场,不得将书报等带进考场。
手机一律在考前由巡视员收存,交考点学校明确专人保管,不得带进考场。
2.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按照考试操作程序组织考试。
根据考点广播提示,每场提前10分钟进场,给学生宣读答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广播系统统一播放),并强调答题卡上准考证号左侧所列出的学生注意事项,让学生引起足够重视,提醒学生试卷均为6页,答案均在答题卡上填涂。
提前5分钟拆封并分发试卷及答题卡,让学生熟悉填涂内容。
发放答题卡和试卷时要仔细检查答题卡是否有破损和印刷质量问题,必要时予以更换。
发放试卷及答题卡后,提醒学生答题前将答题卡上学校、班级、姓名等相关信息填涂清楚,四年级监考教师开考20分钟后按照学生准考证序号逐一粘贴条形码,两位监考老师轮换进行,六年级监考教师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
3.考试结束前30分钟、15分钟根据广播提示提醒学生剩余时间,保证所有学生都有足够的时间填涂答题卡。
4. 对考场内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考教师应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应及时报巡视员处置。
发现违纪舞弊行为等情况,应收缴证据并当场告示,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由巡视员告知考点主任。
5. 监考人员必须提醒学生用2B铅笔及黑色0.5毫米签字笔答题,应该填涂的地方填满、填黑,不可乱填,不可打钩,不可在选项下面画横线;修改时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原来填涂的选项,不得使用改正液、透明胶。
不需填涂、用笔答题的地方,一定要用黑色0.5毫米签字笔答题,并且不能写得太淡、看不清楚,不能超过规定区域,防止扫描时出现异常。
6.监考过程中,四年级要逐一检查学生答题卡上学校、班级、姓名等信息填写情况和条形码粘贴情况,六年级要逐一检查学生准考证号填涂情况(不仅要看书写的准考证号,更要看准考证号每一个数字对应的方框填涂,每场均要在开考前5分钟和结束前15分钟进行两次查验),务必填涂缺考学生答题卡的准考证号、缺考标记。
教师监考守则--职责及提醒
xxx学校监考提醒原则:执行规范、标准的考试规则。
监考老师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以引领每一位学生为宗旨,认真做好监考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关心学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前1.监考教师至少提前一天(5月13日),明确本人在整个考试期间监考的时间、地点、科目、是否领卷。
应提前确认取卷、交卷的人选;2.班主任指挥布置考场,张贴本班考场和本班学生考生考场花名册、座位表(5月13日);在周末(5月11日)提醒考生备齐文具,考试中途不得传借文具;3.监考教师不能将手机带入考场(特殊情况如非本学科老师领卷情况需要备用手机应将手机调至静音),避免穿高跟鞋、硬底皮鞋、有声响的首饰、避免过于频繁走动影响学生答题。
4.黑体字监考教师,即为本科目负责人,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教学处领取试卷,并于开考前25分钟抵达考务室,安考场分数试卷。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务室(三楼年级辅导室),根据《监考安排表》领取相应试卷、核对人数、领取《考场情况记录表》,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要求学生按座次表就坐,严禁调换座位。
6.监考教师提醒考生:(1)除必备考试用具外,将所有物品存放至个人立柜内,原则上考试中途不能离开考场,提前上好厕所;(2) 监考教师巡场一周,提醒学生守纪律;(3)电子产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有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4)桌洞朝前,考生周围(桌洞、地面等)无杂物;水杯不要放在桌面;(5)监考教师在黑板注明考试科目、考试、试卷页数,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二、开考1.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按照语音提示),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姓名、班级、学号等。
提醒学生检查试卷印刷状况、页数,在试卷第一页和答题纸密封线内均填写班级、姓名、学号;2.若试卷印刷有问题,应及时通知年级长或姜云霞老师,及时处理;3.若试卷题目有问题,应及时通知命题教师(本科目黑体字),及时处理;4.若学生有舞弊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5.考试开始后15分钟,考生停止进场。
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
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第一篇:监考教师职责考生守则一、监考教师职责1、对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按规定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填涂错误,须监督其改正。
2、监督考生按规定要求答卷,制止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对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事实如实进行记录,同时做好对违纪违规考生进行处罚的相关取证工作。
3、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年级主任。
4、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5、遵守监考纪律,规范监考行为。
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监考人员既要对考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关爱考生,为考生创造温馨、和谐、公平竞争的良好考试氛围。
6、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题、答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不准庇护、纵容或伙同考生违反考试纪律。
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后,按规定程序收齐考生的试卷,不准遗漏。
按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并经验收合格方可。
8、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干净整洁考试安全。
二、考生守则1、考生须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中途考生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3、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出考场。
4、考生只准携带0.5mm黑色中性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削笔刀,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并须将文具盒打开放在考桌上。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5、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须按座位号对号入座。
7、考生接到试题后,必须首先检查试题有无错发、漏印、重印、脏页、空白页、破损、页码不全、字迹不清等问题。
中考监考教师守则
中考监考教师守则中考监考老师守那么1一、监考是一项严厉、辛苦且专业性强的工作。
监考人员需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仔细做好对考生的监督、仪器。
药品的'添补、复位及考生操作状况记载等一切考务工作。
二、每个教室派监考老师3人。
三、每场考试前15分钟,监考老师将试验台上的仪器复位并增补须要的药品及仪器。
四、每场考试前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签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监考老师应提示和督促考生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写上姓名、学号、试验台号等。
五、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做试验。
监考老师应仔细做好考生试验操作状况记载。
考试结束铃响后,提示考生停止答卷,依次离开考场。
将试卷按试验台顺次号整理并与考生操作状况记载表一起装订密封后,交考场办公室。
六、在考室内,监考老师不得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
七、监考老师如发觉考生有违反《考场规章》的行为,应予以批判教育,对舞弊者,依《惩罚实施细那么》处理。
八、监考老师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对于违纪者,将作严厉处理。
中考监考老师守那么2一、监考老师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娴熟掌控考查规章,仔细负责地做好考场的测试、监督工作。
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忱关怀考生,保证考查工作顺当进行。
二、监考人员在每场测试前20分钟做好测试各项预备工作。
考前20分钟,检录员开始检录,核对准考证,检查照片与考生是否相符,发觉问题实时向考查领导小组报告。
三、考生在领考员带领下,作好预备活动,有序参与测试。
各项测试结束后,由领考员向考生宣读测试成果,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发放准考证,将全组考生安全带出考场,并马上将《***市****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体育与健康考查成果登记表》交至成果登录组。
全组考生共同监督,确保《成果登记表》无污损、私自涂改等现象。
四、监考老师应严格执行考查规章和监考方法,维护考试信誉,确保体育与健康考查工作公开、公正、公正、精确。
五、测试期间,监考老师有责任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六、测试期间,监考老师不得吸烟、串岗、干扰他人工作,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点。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
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教师守则
1.本考试课程的主要负责人与任课教师为主考教师,负责向考场监考教师传达相关考场纪律与考试须知。
对考试安排跨考场的班级,各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协调安排各考场的学生人数。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未经事先批准,监考教师不得缺席或迟到。
对无故迟到或缺席的监考人员,要视其对工作影响的程度予以批评或通报。
3.正式考试前监考教师要宣布考场纪律、检查考生证件、整顿考场秩序,彻底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将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合理调整考生座位安排。
4.监考教师应切实负起监督考场纪律的责任,在考试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谈话、看书、看报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监考教师要密切监督考场情况,发现考生有违纪动向要及时给予警告、劝阻。
对于劝阻无效的考生,可作违纪或作弊认定,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同时如实填报作弊情节,收缴有关证据。
6.考试终止时间一到应立即收卷,并核实试卷份数与实考人数。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报送监考报告表(专业课程送交开课院系;公共课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监考教师须知
监考教师须知一、监考教师要求与职责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临考前准备。
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
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
2、除非工作需要,监考人员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监考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振动,不得发出任何铃声和音乐声。
3、监考教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聊天、打瞌睡、玩手机等。
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
二、监考工作注意事项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出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校园一卡通。
如有遗失,必须在考前到财务处补办。
另外,没有一卡通,持有学院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和学生证,也可参加考试。
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嘱咐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且将其放入书包,放到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统一视为作弊处理;3、考场要保证座位排列有序,监考教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座位,若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入座者,可以将其清出考场。
4、监考人员必须通知考生在清理桌面、桌内、窗台与椅子上的书本与纸张后才能发卷,否则监考人员按违纪处理。
在监考教师通知之后,如在考生所在的桌堂内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材料,均对考生以作弊处理。
三、违纪作弊处理流程当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一定要证据确凿,并按照流程来处理: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经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2、收集证据:包括试题、答题纸、作弊材料,必要时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
3、监考教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
4、在一卡通、作弊证据、试题等收齐完善后,考场的一名监考教师携带考生材料,带领考生至考务办公室。
1 /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南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师监考守则
1、每场考试开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到小学部二楼领取本场试卷。
每场考试
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进入考场,首先要组织学生对号入座然后宣读考场规则,确保桌面无任何书籍、资料。
检查桌洞一律面向后黑板摆放。
明确本场考试科目并当众拆看试卷袋,校对无误后,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2、试卷分发完毕后,要提醒考生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写上学校、年级、班级、
姓名、考场、座位号,并强调,答题不过密封线。
检查试卷份数、是否有答案纸等。
考试考试铃响,提醒考生开始答卷。
3、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回答考生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更不
得暗示考生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内容。
4、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要保持安静,不得看书、报,听音乐、批改作业、
试卷,不得睡觉、接打手机。
5、在监考过程中,两位监考老师一前一后,做到无监考真空。
6、监考过程中,若无其他人员替换,监考老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7、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对欲作弊考生要及时警告,对作弊考生要及时制
止,并终止其本场考试,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试后到教务处上报本场考试中作弊考生的姓名、班级、杜绝“作弊无人制止”现象。
阅卷时发现雷同卷,视为作弊。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9、考试结束铃响时,监考老师应立即终止考生答卷,并让考生迅速离开考场。
10、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应按顺序收好试卷,并当场清点试卷份数,防止丢失
试卷。
11、监考老师在试卷装订前要再一次清点试卷,防止试卷被订漏、订倒、订反
等,试卷装订完毕并密封后交教务处验收。
12、不得私自调动监考表。
注:1、监考老师违反以上守则3、4、6、10、11条任何一规定,每次罚20元。
2、监考老师违反以上守则5、7条的每次罚10元。
3、监考老师违反上守则中2、8、9、12条的,学部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4、监考老师违反上守则中的1条,将参照《江南实验学校教师作息制度》
第4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