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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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秩序的职责,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秩序,严防各类涉校案件发生,结合校园标准化警务室的建设,逐项落实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卫长效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感,为学校、幼儿园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警务室建设,完善校园内部保卫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建立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长效机制,使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安防长效机制得以进一步完善,给全体师生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使校园真正成为“让家长放心、让学生静心、让教师安心”的乐园。
三、校园警务室建设标准
1.办公场所设置:校园标准化警务室要有专门办公场所,可以将原有的门卫室、传达室改建为警务室,统一警务室外观标志标识,名称统一为“XX学校综治警务室”。警务室外观、内务标识参照公安警务室标准设计,室外醒目位置悬挂一个公安部统一标准的警务室灯箱和一个警民联系箱,警务室内不得有电视机、床等不用于工作的物品。
2.人员配备:校园警务室工作人员主要由学校分管领导、公安民警、交警、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学校保卫干部、校园保安等组成,同时可以视情吸收学生家长及志愿者参加。也可结合实际,协调消防安全等部门力量参与警务室的有关工作。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具有保安人员资格证的专职保安。
3.设施配备:按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足配齐橡皮棍、防割手套、头盔、钢叉、长棍、盾牌、防暴喷雾剂、防刺背心等防护应急处置器械,强光手电、警绳、急救包、警戒带、灭火器、应急灯等物防设施,安装紧急一键式
报警按钮、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见附件1)。
4.制度建设:要设置统一的警务公示栏,张贴校园警务室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警务室组成人员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警务室工作职责、警务室值守制度、警务室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紧急报警装置及防护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巡逻记录、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学生外出登记、交接班记录、监控记录等日常工作登记制度。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自2015年5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试点阶段(2015年5月10日——2015年6月30日)
调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传达室(警务室)情况,研究标准校园警务室建设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区域和学校情况先行确定四所学校作为建设试点,指导完成学校警务室外观标志标识、制度上墙等改造工作、安保设施设备全部到位。
(二)规范建设阶段(2015年9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和区公安分局对先行创建的四所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召开全区标准化校园综治警务室创建工作现场会。会后各校(园)按照校园标准化警务室的建设标准,全面开展综治警务室的建设。2015年计划完成城区学校(幼儿园)警务室的建设任务,2016年6月前实现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警务室的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区教育局组织区属职能部门对全区学校警务室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学校、幼儿园要进行整改,对创建标准化校园警务室不到位或不及时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校园警务室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部验收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协调解决警务室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的组织领导,由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牵头成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205室,联系人:钟祎昌,联系电话:2044723。
(二)严密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警务室建设时间进度,主动协调街道、乡镇公安、市
场监督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按“一校一室”、“一室一人”原则,落实人员对口联系校园警务室,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校园警务室指导或联系工作,协调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所在区域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抓紧落实校园警务室建设,建档立志,做好校园警务室日常管理,每学期召开1次及以上工作例会,对校园及周边情况以及职能部门联系人员履职情况做好记录,定期将警务室工作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三)强化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警务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激励师生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努力营造共创平安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