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核算标准答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章【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请各位同学参考教材自行整理答案)

二、选择题

1-5 BADCD; 5-10 DADAB; 11-12 AB

三、简答题

1、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研究的对象不同。微观经济学研究组成整体经济的单个经济主体的最优化行为,而宏观经济学研究的是一国整体经济的运行规律和宏观经济政策。

(2)解决的问题不同。微观经济学要解决资源配置问题,而宏观经济学要解决资源利用问题。

(3)中心理论不同。微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价格理论,所有的分析都是围绕价格机制的运行展开的。而宏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是国民收入(产出)理论,所有的分析都是围绕国民收入(产出)的决定展开的。

(4)研究的方法不同。微观经济学采用的是个量分析方法,而宏观经济学采用的是总量分析方法。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相互补充。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在实现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化。为此既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又要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微观经济学是假设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如何实现最优配置的问题,而宏观经济学是假设资源已经实现最优配置前提下如何充分利用。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2)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都以实证分析作为主要的分析和研究方法。(3)微观经济学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当代宏观经济学越来越重视微观基础,即将宏观经济分析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分析的基础上。

2、不能。在国民收入核算中,一件产品究竟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不能根据产品的物质属性来加以区别,而只能根据产品是否进入最终使用者手中这一点加以区别。例如,我们不能根据产品物质属性来判断面粉和面包究竟是最终产品还是中间产品。看起来,面粉一定是中间产品,面包一定是最终产品。其实不然。如果面粉为面包厂所购买,这包面粉是中间产品,如果这包面粉为家庭主妇购买,则是最终产品。同样,如果面包是面包店卖给消费者,此面包是最终产品,但面

包在生产厂出售给面包商店时,它还属于中间产品。

3、不能。该公司对GDP创造的作用表现是看它在某年生产了多少汽车,而不是卖掉了多少汽车。多卖掉一些汽车还是小卖掉一些汽车,只会使村后投资多一些还是少一些,而不会使得GDP发生变化。

4、算。因为这里虽没有发生市场交换活动,但自己住自己的房子时房子也提供了效用,因而被看做提供了生产性服务,创造了价值。他的房子如果不自己住而租借出去也可以收到房租,这部分房租也应计入GDP。总之,不管房子是自己住还是出租,这部分房租都应计入国民生产总值。由于房子主人确实没有自己给自己支付房租,因此政府应通过估算该住房可得租金(如果在市场上出租)而把这种自由住房租金包括在GDP中。

5、(a)这个企业为经理买这辆小汽车要作为投资计入GDP,而这个企业给这位经理发一笔额外报酬让他自己买这辆小汽车在国民收入核算中要作为消费计入GDP。

(2)假若一个消费者买本国生产的轿车消费,则该购买支出要计入GDP,若购买进口轿车消费,则该消费支出要作为进口从GDP中扣除。

6、经济学上所讲的投资是增加或替换资本资产的支出,即购买新厂房、设备和存货的行为,而人们购买债券和股票只是一种证券交易活动,并不是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们买了债券或股票,是一种产权转换活动,因而不属于经济意义上的投资活动,也不能计入GDP。当公司从人们手中取得了出售债券或股票的货币资金再去购买厂房或机器设备时,才是投资活动。

7、因为政府转移支付只是简单地通过税收(包括社会保险税)把收入从一个人或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另一个手中,并没有相应的货物或劳务的交换发生。例如,政府给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并不是因为残疾人创造了收入;相反,倒是因为他丧失了创造收入的能力从而失去生活来源才给予救济。失业救济金发放则是因为人们失去了工作从而丧失了取得收入的机会才给予救济。政府转移支出和政府购买虽都属政府支出,但前者不计入GDP而后者计入GDP,因为后者发生了实在的交换活动。比方说,政府给公立学校教师发薪水是因为教师提供了教育工作的服务。

三、计算题

1、a.项链为最终产品,价值40万美元;

b.开矿阶段生产10万美元,银器制造阶段生产30万美元,即40万美元-10万美元=30万美元,两个阶段共增值40万美元。

c.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工资共计:7.5+5=12.5万美元

在生产活动中,所获利润共计:(10-7.5)+(30-5)=27.5万美元

用收入法计得的GDP为12.5+27.5=40万美元

可见,用最终产品法、增值法和收入法计得的GDP是相同的。

2(1)A的价值增加为5000-3000=2000

B的价值增加为500-200=300

C的价值增加为6000-2000=4000

合计价值增加为2000+300+4000=6300

(2)最终产品价值为2800+300+3000=6300。式中2800、500、3000分别为A、B、C卖给消费者的最终产品。

(3)国民收入为6300-500=5800

3、(1)用收入法计算GDP:

GDP=工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利润=100+10+30+30=170亿美元

(2)用支出法计算GDP:

GDP=消费支出+投资支出+政府购买支出+净出口=90+60+30+(60-70)=170亿美元

用收入法和支出法得出的GDP是一样的。

4、(1)

(2)

(3)1990-1992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价格指数为

可见1992年价格比1990价格上升了12.2%

5、(1)国内生产总值=消费+总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500+(125+50)+200+15=890亿美元

(2)国内生产净值=国内生产总值-资本折旧=890-50=840亿美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