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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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1,借阅时间:在本校图书馆开放时间内均可借阅。

2,凡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借阅区借书,借书证件必须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代借。

3,借阅书目自由选择,教师每人次限5本以内,班级每周次60本为上限,所有借出书籍每学年结束之前必须归还。

4,所有图书在原有条码上方均预先黏贴有本馆8位数馆藏号,借还图书时均需扫描该馆藏号录入计算机处理。

5,所有图书都是固定放置在规定的排架位置上,所以图书归还后务必摆放在对应号段的书架上(每个书架最上端标有馆藏号,上下共五排均可摆放)。

6,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情况等问题,如发现有问题需当场确认,否则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7,各班的图书管理员协助负责本班图书借阅工作,包括借出登记、归还注销、损毁赔偿等等。

8,阅览区内所藏的工具书、大型画册只限阅览区内阅读,不得外借。工具书、特藏书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得外借。

9,珍爱图书。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进入阅览区,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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