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5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检查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健全隐患治理、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委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领导小组,农委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农委安全办公室(设在农委二办公室)统筹协调,会同各单位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
三、督查方式和重点
督查方式: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
督查重点:农机安全、渔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安全、防火消防安全、防雷电、防灾减灾等。
四、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农机安全: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源头管理情况;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带病作业等违法行为;农业机械参加跨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购机补贴中,农业机械生产、经销企业和农机部门对机手安全培训情况等。
(二)渔业安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渔业船舶执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证情况;渔业船舶救生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舶是否有超载航行或者擅自从事客货运输情况等。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1、农产品(蔬菜)生产基地:检查生产企业、合作社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有否使用禁用限用农药;检查生产记录档案是否建立、齐全;检查用药间隔期情况;基地农产品进行现场采样抽检。
2、超市:检查是否经营假冒、变造、转让农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特别是注意检查绿色食品标志过期问题;检查是否经营随意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字样宣传的产品;检查是否经营使用与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不一致的产品;检查转基因加工品是否按照规范标注转基因标识;检查所销售的农产品是否按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进行包装标识,重点检查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检查其销售的卫生杀虫剂是否规范、安全,重点检查产品有无农药登记证、质量是否安全、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
3、批发市场: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制度;检查其是否建立检测室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工作,检测记录是否完整,检测的频率、批次情况如何;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农贸市场:重点检查销售的卫生杀虫剂是否规范、安全,重点检查产品有无农药登记证、质量是否安全、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等。
(四)农资安全:
1、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2、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3、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等。
(五)防火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落实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
2、消防安全疏散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锁闭、封堵、占用而影响安全疏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问题;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3、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设施等是否完好有效。
4、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吸烟或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六)防雷电安全:对新建、改(扩)建的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履行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等。
(七)防灾减灾:地震、滑坡、泥石流、暴雨、山洪、冰雹、高温、干旱、农作物病虫害、食物中毒、煤电气事故、交通事故、传染病、环境污染事故及踩踏事故等的宣传防范。
五、检查督查时间
(一)5月25日--31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对前期开展的整改完善、建章建制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6月1日--5日。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实施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法。
(三)6月6日-6月9日。农委检查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重点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发动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要坚守工作岗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时限如实上报。
(四)加强调度,信息畅通。检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