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供货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交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包/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应
管理规定
一、材料设备供应界面
1、执行总包、分包合同中的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合同中的“发包人(以下简称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和“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以下分别简称甲供、乙
供),详情请查看合同条件。
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供应需求,改变材料供应方式,承包
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二、甲供材料设备量、价的核定原则
1、总包/分包工程合同中约定应供量(应供量即依据施工图纸、变更洽商及合同
约定计算规则、损耗率计算的材料领用数量)的,甲方供货数量按合同约定应供量执行;
2、合同中未约定应供量的:
2.1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应在出图后15 日内完成甲供材料设备预计应供量的计算
并报甲方项目成本组。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应供量在结算阶段确认。
2.2 总包工程施工方应在出图后30 日内或最迟在第一批甲供材料进场前90 天前
完成该类材料的预估应供量的估算,并报甲方项目成本组。总包工程甲供材料应供量应随施工图预算核对一并确认,且双方确认后的应供量作为结算依据,并作为超供扣款的依据,承包单位对此不得有争议。
3、甲供材料设备损耗:甲供材料设备损耗按甲方和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4、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过程中的节超管理:
4.1 甲供材暂估采购单价(或定额价)作为取费基数的甲供材料设备货款,按施
工单位当期供货量扣除甲方确认的合理备料量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货款从进度款中扣除。
4.2 甲供材暂估采购价(定额价)不作为取费基数的甲供材料设备,按当期供货
量超过当期安装量和甲方项目部认定的合理备料量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货款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4.3 甲供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应供量进行超供控制,如果出
现超供,甲方在结算款中予以扣回。如果确因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导致的应供量
变化未来得及调整,事实上未出现超供时,承包单位可函告甲方项目成本组,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免于扣款。
4.4 甲供材料设备超供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时确认。
三、材料设备计划
凡施工单位提交的上表中的材料设备计划均应加盖公章。其详细说明见以下条款(计划格式详附件):
1、承包单位应按上述约定上报《甲供材料设备需求总计划》(也可参照一品一表
格式)。
1.1 专业分包单位应于得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向项目部一次性提报;
1.2 总包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且施工图纸齐全后,至少提前两个月(特殊材料
设备在采购周期的基础上提前20 天,特殊材料设备是指供货周期超过一个月及需要定制的非标准设备、材料)向项目部一次性提交;
1.3 上述总计划为承包单位使用甲供材料的总计划用量,应标明物资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数量、批次及计划到货时间,且应加盖承包单位公章。该计划由现场监理、及项目部工程组、成本组在3 个工作日内初步审定后作为采购计划提交造价采购部。但甲方和监理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按合同所承担的责任。
2、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堆放场地等要求,按本办法第三条第3 款和第4
款约定的时间按月向项目工程组提交《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见附件,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申报时还应充分考虑供货周期和运输期,如果承包单位申报计划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承包单位负责。
2.1 承包单位应对《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中的计划供应数量负责。
因施工单位提供供应数量或型号不准确造成供应材料设备过剩的,由承包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货款,甲方不负责退货工作;造成供应材料设备不足的,承包单位可继续向甲方项目部申请材料进场增补计划,但每种材料设备的增补计划
累计次数不超过两次(由于甲方的设计变更引起的计划变更原因除外),凡超出规定的补货次数,将原甲方实际采购价的基础上提高10%-30%,该差价由责任承包单位承担,并且因补货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因此导致的工程延期责任,亦由责任承包单位承担。
2.2《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中数量累计应不大于《甲供材料需求总计
划》中相应材料数量。如累计供货数量大于《甲供材料需求总计划》中相应材料数量,施工单位应详细说明原因,经甲方项目成本组同意后按甲方确认的调整后的预计应供量进行供应量的控制。承包单位应在每种甲供材料供货达到需求总计划量的70%时对该项材料计划进行清理,调整材料设备需用计划。
2.3 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计划对供货方而言,仅供供货方作备料依据,不作
为实际需货依据,实际操作中,应以经甲方造价采购部确认之《供货通知单》为准供货。
3、甲供材料设备中的钢材,各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0 日前提交次月1 日至次月
30 日进场需用计划及再次月的钢材备料计划至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确保造价
采购部25 日以前收到计划)。
4、除钢材以外,其他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需用计划,各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0 日
前报送次月21 日至次月的第二个月20 日进场需用计划至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审批(确保造价采购部25 日以前收到计划)。
5、乙供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需求计划,乙方应在得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一次
性提报《认质认价材料需求计划表》,由监理及项目部在5 个工作日内初步审定签字,提交造价采购部。甲方按照乙方计划要求的进场时间5 个工作日内下发
《材料选用通知单》。因项目图纸变化或出图不及时发生的认质认价材料增补需求计划,各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0 日前报送次月21 日至次月的第二个月20 日进场需用计划至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审批(确保造价采购部25 日以前收到计划),但甲方和监理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按合同所承担的责任。
6、材料计划应尽量准确,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应符合图纸要求,若因承包单位
提供的属于与图纸不符或与实际采购不符,发生的差价从承包单位结算价款中扣除,所有责任和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7、承包单位的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和认质认价材料需求计划均应充分考虑甲
方供应周期,若计划提出时间已不能满足正常供应周期,则特殊供应时所发生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