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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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保健食品试题

保健食品试题

保健食品试题预赛 11 、必答题(1)个人必答1、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2、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取得( 批准文号 )后方可生产。

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 涂擦 )、( 喷洒 ) 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 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2)集体必答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的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 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2、快答题( 1 ) 、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予以处罚。

正确(2) 、 1989 年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目前已经废止,不再适用。

错误( 3 ) 、有关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处理,不能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错误(4)、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

错误( 5 ) 、不得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正确(6)、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人名、地名、汉语拼音。

正确(7)、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可以有预防老年性心血管疾病这个功能。

错误( 8)、保健食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品牌名。

正确(9)、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

正确( 10 ) 、患有手癣、手部湿疹的人可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错误3、抢答题1、违反《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规定,保健用品生产经营者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体检、培训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保健用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 (B)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保健用品生产批准证书。

A、两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B、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C、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D、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2、《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所称保健用品,是指列入保健用品类别目录,具有 (A、B、C)等特定保健功效的外用产品,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守则打印篇1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篇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xx]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ISO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 组织

大、中型企业首先选择GB/T19009— 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 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来建 立质量体系,用于证实本企业的设计和 生产合格产品的过程控制能力;中、小 型企业多选择GB/T19002—ISO 9002 《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 量保证模式》来建立质量体系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规定Fra bibliotek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 标志:
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 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 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 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 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即: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 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十条 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 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 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 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 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 备查。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五条 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 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 案。 第六条 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 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 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五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五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____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

隶属于葫芦岛及龙港区周边所在地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从事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总代理商、批发商和食品经营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都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概念。

“一证一票”含义。

“一证”,是指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为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供货时,出具的具有“所供食品均已索证索票”意思表示并加盖印章的证明。

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之间进行交易时,供货方应当提供加盖印章的与所售食品相符的索证索票证明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之间长期固定供货的,在所供食品品质、品牌不变的情况下,索证索票证明可以每年提供一次。

“一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范本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范本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依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涉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重点内容和要求1. 索证1.1 生产企业应具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确保合法经营。

1.2 供应商和销售商应提供保健食品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明等。

1.3 经销商和零售商应在商品陈列区内标注明确的产品索证渠道和索证方式。

2. 索票2.1 生产企业应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数据档案,并进行归档保存,包括生产批次号、产品配料、工艺流程等。

2.2 销售商应将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数据进行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可追溯性。

2.3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后应随产品附有购买凭证,包括销售凭证、发票等。

四、具体操作1. 索证1.1 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明确的生产许可证号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以方便消费者核查。

1.2 供应商和销售商在销售环节应标注明确的产品索证渠道和索证方式,例如提供联系电话、官方网站等信息。

1.3 经销商和零售商应定期进行产品索证渠道的检查,确保可有效追溯产品来源。

2. 索票2.1 生产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对每一批次的保健食品进行批次号码标注,并在数据档案中做好记录。

2.2 销售商应每天对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登记,包括品名、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地点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存。

2.3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销售商应在销售凭证上标注明确的销售信息,以便消费者索取索证时进行核实。

五、责任与处罚1. 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索证索票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和审核。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面临罚款、撤销生产许可等处罚。

2. 供应商和销售商应确保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承担法律责任,并面临经营执照暂停或撤销等处罚。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经典版(5篇)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经典版(5篇)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经典版1、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4、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____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____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保健食品销售类经营者诚信经营规章制度一、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并应当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等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核对一致。

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予进货。

3、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批次查验保健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购入进口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5、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保健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保管期限为自该种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保健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保健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购进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和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复印件;(六)产品检验报告书;(七)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八)其他应当提供的文件。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以下有效证件和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五)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六)产品检验报告书;(七)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八)其他应当提供的文件。

第三章台账管理第九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篇一: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为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本单位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以下制度:一、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其它需要悬挂的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员工健康情况有档案记录。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质量常识、卫生知识以及业务技能。

四、直接从事食品销售的员工在工作时间着工作装并佩戴上岗证;工作装应整洁、卫生,上岗证应明示员工健康状况。

五、销售人员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质期,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状况,发现保质期到期和存在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营业场所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安全有效。

七、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保鲜食品等具有相应的存储设备;设备(设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间、原料与成品之间无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

八、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单位资质,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或厂家进货;食品进货时,必须进行质量查验。

相关的供货单位资质证明、食品质量证明及进货发票,按照法定的索证索票制度留存备查。

九、食品购进、销售情况按法定要求建立相应的台账,如实记录购销时间、对象,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质量凭证及保质期等情况。

十、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与个人区完全分开,具备必需的存储条件和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等卫生条件。

1一、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本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1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鼓励餐饮单位到建立电子监管一票通的食品批发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检验及台帐记录系统1、建立并落实食品、索取购买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证书和门票、进货检验及台帐记录系统,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商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包括确保食品安全的内容。

3、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所需的检验证书,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差且无原产地的食品和原材料、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不得收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取得港口监管部门颁发的推荐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取得并保留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检查购买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产品名称应当如实记入台帐、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为购买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建立单独账户。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产品种类提供餐饮服务、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作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266 更新时间:2013-05-20 16:17: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应商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应商、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信息应随货同行,与产品销售单据一并流转。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复印件的,应逐页加盖(或首页加盖,其他页骑缝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应商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保健食品的采购、使用和销售行为,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包括进口保健食品。

三、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保健食品的采购、使用和销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

2.质量安全原则: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合格的食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3.信息准确原则:保健食品的台账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可追溯性。

四、保健食品的采购管理1.供应商选择:选择经过合格评估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许可证书和质量安全证明。

2.采购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销售情况,制定保健食品的采购计划,并报批采购预算。

3.采购程序:采用投标、招标、比价等方式进行采购,严禁与供应商串通作弊。

4.验收标准:保健食品的验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保健食品,必须及时退回或报废。

五、保健食品的使用管理1.库存管理:建立并及时更新保健食品的库存台账,做到先进先出原则,避免过期保健食品的使用。

2.使用规范:保健食品的使用必须符合产品的适用范围和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超过推荐剂量和使用期限。

3.药品相互作用:保健食品的使用要考虑与药物的相互作用,避免产生不良反应。

4.禁忌人群:保健食品的使用要根据禁忌人群的禁忌症状,严禁未经专业医师咨询和指导的人员使用。

六、保健食品的销售管理1.销售凭证:保健食品的销售必须出具正规的发票和销售凭证,减少销售纠纷和食品安全风险。

2.销售记录:建立并及时更新销售台账,记录保健食品的销售情况、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3.售后服务:对于出现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保健食品,必须及时处理并进行退货和赔偿。

4.不良品处理:对于过期、破损、变质等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及时报废或退回供应商。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3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3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2)是指企业或单位在购买食品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记录和管理食品的进货信息的制度。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具体的制度内容包括:1. 食品进货记录:每笔食品进货都需要填写进货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2. 供应商审核:对所有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具备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 食品检验报告: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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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

应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六条保健食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和网络购物平台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入场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经营者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第七条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表明产品来源和质量状况等的重要基本信息,并达到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
内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涉及向我国境内出口的,需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国外生产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证明文件;(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证明;(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合格证明,涉及动、植物源性原料和进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需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需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复印件的,应逐页加盖国内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二)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证明;(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质量标准;(四)保健食品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保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应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各连锁经营企业可凭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替代索证索票档案。

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可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

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应索取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全项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每年应索取一次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第三章台账管理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应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流向。

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七条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涉及退货、销毁的保健食品或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并记录处理情
况。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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