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产品研发销售激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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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产品研发销售激励管理规定
一、激励目的:为了加强新产品开发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上市的成功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品质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激励对象:集团营销中心研发中心(企划部、研发部);
三、新产品定义:经过企划、研发而上市的新品;
四、职责规定:
3.1 企划部:主导新产品需求的市场调研、新产品的方案企划及集团产品的管理,制定新产品上市推广方案,确保新产品开发的准确性及新产品的上市率;
3.2 研发部:参与市场需求调研,主导新产品的研发(质量、进度、成本),及时将市场需求转化成产品,满足市场的需求;
五、新产品销售提成激励方案
4.3 销售提成周期:新品上市的单月开始享受提成,直至产品下市;
4.4 销售提成的核算与结算:
4.4.1 新产品提成以产品企划提供成产品的清单,客户服提供销售数据,经研发总监审核,经运营中心总经理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为准;
4.4.2 新产品奖金核算时间节点为每月的月底,次月发放(每月的5号之前提交);
4.4.3 产品参与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途离职,不满一个月的,不享受相关奖励,相关奖励归到研发中心奖金池,由研发总监管理分配。
4.5 惩罚办法:研发中心每个人员,若连续三个月都没有出成绩(企划提案、市场调研报告、方案储备、外购产品的标准制定等)时,则第三个月单月扣除10%的基本工资,第四个月扣除20%,第五个月扣除50%或解除劳动合同。
4.6 本规定生效时间为215年3月1日即凡是2015年起新产品皆可进行销售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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