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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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员工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一、计算基数的确定

依据《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

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

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

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和加班加点的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合同里约定计算基数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该计算基数就应当是您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且该基数不得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770元。

二、计算系数的确定

具体的计算系数又分为患病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和患病期在六个月以上的两种情形:

1、员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员工患病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员工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现公司规定:

1、因各种感冒、发烧、生病等无须住院治疗者,请假人病假都属无薪假。

2、因疾病须住院治疗者请假人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底薪*70%*(员工工龄计算百分数)*请假天数=病假工资以上者均要有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为依据方可算为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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