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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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1.引言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文件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文件的管理,包括设计图纸、合同文件、施工方案、验收文件等。

3.文件管理责任3.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文件的编制、审核和存档工作。

3.2 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3.3 监理单位负责建筑工程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存储。

4.文件编制与审核4.1 建筑工程文件应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合规性。

4.2 文件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4.3 文件审核人员应对编制人员的工作进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5.文件存档与保管5.1 建筑工程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存档,方便查找和管理。

5.2 文件存档应采用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5.3 文件的保管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文件的状态,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

6.文件传递与交流6.1 建筑工程文件的传递应采用正式的方式,确保文件的准确传递和记录。

6.2 文件传递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方和接收方的签字确认。

6.3 文件交流应以书面形式为主,确保信息的传递准确完整。

7.文件备份与恢复7.1 建筑工程文件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文件的备份数据安全可靠。

7.2 文件备份应存放在安全可控的地方,防止不必要的数据泄漏和损坏。

7.3 若文件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进行恢复或重新编制,确保建筑工程的进展和安全。

8.文件销毁与归档8.1 建筑工程文件的销毁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由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确认。

8.2 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归档,便于后期查阅和利用。

9.附则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附录:建筑工程文件管理流程图(以下是附录的一个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建筑工程文件编制 -> 文件审核 -> 文件存档和保管 -> 文件传递和交流 -> 文件备份和恢复 -> 文件销毁和归档。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收集、归档和检查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编制、归档和检查。

一、总则1.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和检查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二、基本规定1.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编制、整理归档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施工文件收集、编制、整理归档应按照《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12的规定执行。

3.电梯分部工程的施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归档可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电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将本单位分包项目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三、施工文件的编制与归档1.施工文件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监理、施工验收等文件。

2.施工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的内容。

3.施工文件应按照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文件的时效性。

4.施工文件应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归档应做到分类清楚、顺序合理、查阅方便。

四、施工文件的检查与验收1.施工文件的检查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检查应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进行。

2.施工文件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应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进行。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一、总则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为加强福建省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归档和管理,确保施工文件的完整、准确和可靠,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1. 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工作。

2.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材料试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文件编制1. 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 施工图纸应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编制,并经相关专业人员审查确认后使用。

3. 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4. 质量控制计划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包括材料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工艺要求、质量检验节点等。

5.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明确施工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安全措施、协作配合等。

6. 施工合同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需符合法律法规。

7. 材料试验报告应由施工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编制相应的试验报告。

四、文件归档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文件归档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归档要求。

2. 归档的施工文件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计划等重要文件应备案并归档,确保安全可靠。

4.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归档并注明版本号,存储便于管理和查找。

5. 施工文件的归档要保证安全可靠,防止火灾、水淹等事故造成文件损失。

五、文件管理1. 施工文件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和损坏。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提供所需的施工文件给相关人员查阅。

3. 各单位应建立文件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的目的和期限,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湖北省建设厅制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时间: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时间: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参加单位及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程及内容: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Every noble work is at first impossibl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今天将为大家作答。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1 完整性原则:所有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地保存,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1.2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1.3 有效性原则: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存,并能够随时取用,以满足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需要。

二、资料的分类2.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勘测报告等。

2.2 合同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租赁合同等。

2.3 材料资料: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测报告、供货单据等。

2.4 财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发票等。

2.5 安全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资料管理的步骤3.1 录入资料:对各类资料进行编号、命名和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3.2 存储资料:将资料按照分类和归档的原则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3.3 查找资料:根据需要,及时查找和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更新资料:对于需要更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并更新到相应的存储位置。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4.1 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

4.3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存储和取用。

4.4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存储相关文件。

4.5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并及时上报和记录相关事故和隐患。

五、资料管理的控制5.1 认真审核:对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的资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应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

第二节定义和缩写1. 施工文件: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记录资料等。

2. 相关方:指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二章施工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组织编制1. 项目业主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文件,并委托相关方进行具体的编制工作。

2. 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进度和要求,按时完成施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编制任务书和计划1. 编制单位在开展施工文件编制前,应制定详细的任务书和计划,并报项目业主审核。

2. 任务书和计划应包括编制内容、完成时间、编制人员等信息。

第三节编制内容1. 施工文件的编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方案、安全措施等。

2. 编制单位在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四节编制审核1. 编制单位在完成施工文件的编制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编制质量。

2. 项目业主应对编制完成的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通过。

第三章施工文件的审查和批准第一节审查程序1. 项目业主应对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对编制内容、技术要求、合规性等的审查。

2. 相关方应积极配合项目业主的审查工作,并按时提供所需的补充资料。

第二节审查要求1. 施工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且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

2. 审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编制单位,并记录在审查记录中。

第三节批准程序1. 项目业主对经审查通过的施工文件应及时进行批准,并将批准结果通知相关方。

2. 批准结果应明确文件的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第四章施工文件的变更和备案第一节变更申请1. 编制单位如需对已批准的施工文件进行变更,应向项目业主提交变更申请,并解释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

2. 变更申请应包括变更内容、影响范围、变更后的技术要求等信息。

第二节变更审查和批准1. 项目业主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变更对施工进度、质量等的影响。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 13-56-2017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 13-56-2017

福建省工程建设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56-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0352-2017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management document in Fujian2017-03-28发布2017-08-01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management document in Fujian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56-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0352-2017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年08月0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和《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中建海峡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和《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中《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编号为DBJ/T13-56-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编号为DBJ/T13-135-2017;均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原《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编号为DBJ/T13-135-2011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28日前言本规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7】1号)文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并确保建筑工程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该规程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一、文件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管理的目标、原则和责任。

2. 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文件管理的规范和流程。

3. 采用电子化文件管理系统,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二、文件的编制和归档
1.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和性质,制定相应的文件编制方案。

2. 文件的编制应按照工程的任务书和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文件的归档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保存和使用。

三、文件的传递和审批
1. 文件的传递应采用正式的渠道,确保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文件的审批应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应的部门或人员进行,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四、文件的查询和利用
1. 文件的查询应提供方便和及时的渠道,满足各类工程方的需求。

2. 文件的利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规定,确保文件的合法使用。

五、文件的保存和销毁
1. 文件的保存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文件的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以上是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建筑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管理的规范化。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1. 文件管理的概述建筑工程文件管理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进行规范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销毁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旨在确保工程文件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2. 文件管理的职责2.1 主体职责(1)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文件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实施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

(3)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相应阶段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查和交底工作。

2.2 文件管理人员(1)建设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文件管理的组织和执行。

(2)文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以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3. 文件管理的流程3.1 文件的收集与整理(1)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进度和需要的文件类型,明确文件的收集范围和时间节点,并向相关单位下发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文件。

(2)项目经理应及时收集相关文件,并进行初步整理、分类和编号,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 文件的存储与归档(1)建设单位应配备适当的文件存储设施,确保文件的安全和防火措施,定期对文件进行备份。

(2)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归档,便于后续的查找和利用。

(3)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对文件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3.3 文件的使用与传递(1)文件应根据需要提供给项目相关单位使用,确保信息的共享和沟通。

(2)传递文件时应明确传递目的、内容和方式,并记录传递的时间和接收方的信息。

4. 文件管理的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制(1)福建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并进行改进和提升。

4.2 评估标准(1)文件管理工作的评估应以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为依据,对文件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资料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6、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7、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8、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1、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12、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10□□□1000□□□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GB 50411—2007100001□□□说明100001主控项目: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检报告。

3、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检报告。

4、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 13-56-2017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 13-56-2017

福建省工程建设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56-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0352-2017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management document in Fujian2017-03-28发布2017-08-01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management document in Fujian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56-2017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0352-2017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年08月0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和《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7】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中建海峡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和《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中《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编号为DBJ/T13-56-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编号为DBJ/T13-135-2017;均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原《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编号为DBJ/T13-135-2011同时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28日前言本规程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7】1号)文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标准。

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处理流程,保障工程施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二、施工资料的分类根据施工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施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勘察报告等;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3.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4.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工期确认、进度报表等;5. 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6. 现场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记录、施工日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措施等。

三、施工资料的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资料管理,确保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使用。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满足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4.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5. 存档备查原则:施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和备查,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施工资料的采集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设计文件的获取、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工程验收等资料的收集。

2. 资料整理:采集到的施工资料应当按照事项和分类进行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查阅方便。

3. 资料审查:对采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资料存档:将审查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备查和追溯。

5. 资料调阅:需要使用施工资料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调阅或复制。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是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关键,也是合规运营的基础。

本文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文件能够准确、及时地被创建、记录、传递和保存,以支持施工过程中的决策和问题追溯。

同时通过建立统一的文件管理规范,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二、文件分类与编号1. 文件分类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践,将施工文件分为以下几类:a) 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申请、设计文件审批等。

b)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书面文件、合同变更、索赔文件等。

c) 技术文件:包括工序规范、工艺指导书、技术交底记录等。

d) 质量文件:包括检验报告、试验记录、工程质量问题报告等。

e) 安全文件:包括安全生产方案、安全记录、事故报告等。

f) 运营文件:包括设备操作手册、设备维修记录、验收报告等。

2. 文件编号为了方便管理和追溯,每个施工文件都应具备唯一的编号。

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编号:a) 按照文件分类确定编号的前缀,如设计文件用"D"开头,合同文件用"C"开头等。

b) 根据文件的创建顺序,依次增加编号,如D001、D002等。

c) 可根据需要在编号中添加其他标识,如项目代码、日期等。

三、文件创建与记录1. 文件创建每个文件都应该有明确的创建责任人和时间,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文件的创建应遵循以下要求:a) 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负责创建与审批。

b) 文件内容应准确、全面地记录相关信息。

c) 文件应采用统一的格式与标准。

2. 文件记录建立文件记录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文件的跟踪、查询和修改。

文件记录应满足以下要求:a) 以电子形式记录文件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b) 在文件记录中标注有关文件的重要信息,如文件编号、创建时间、更新时间等。

c) 及时更新文件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文件传递与保存1. 文件传递为了保证文件的及时传递和相关人员的及时了解文件内容,需要执行以下步骤:a) 文件的发送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接收方,并注明文件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的管理,提高文件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管理,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质量记录、验收报告等各类文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文件的管理要求安全、准确、完整、可靠、方便获取,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文件管理要坚持依法管理原则,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建筑工程文件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归档。

第五条文件分类应包括施工图纸文件、施工方案文件、质量控制文件、监测报告文件、验收证明文件等。

第六条建筑工程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归档,并在文件上标注清晰的文件编号、日期、名称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文件保管与传递第七条建筑工程文件应当安全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篡改。

第八条建筑工程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备份存档。

第九条建筑工程文件在变更、移交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传递,确保文件的流转清晰可追溯。

第四章文件查阅与调取第十条建筑工程文件的查阅应当由有关人员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文件。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文件的调取应当经过审批,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以确保文件安全。

第五章文件销毁与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文件的保管期限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文件销毁前,应进行核实和备案,并做好相应的销毁记录。

第十四条文档管理人员应确保建筑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及时整理归档,并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章文件管理责任第十五条各建筑工程项目的责任人应当重视文件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文件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文件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做到熟悉文件管理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建筑工程文件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其中涉及大量的文件和资料。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这些文件,提高施工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度和效率,制定本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

二、文件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文件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文件的管理流程,确保相关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以支持工程进展和决策的需要。

2. 原则(1)合规性:文件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文件的合规性。

(2)保密性: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必须严格保密,仅限于授权人员访问。

(3)科技化: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文件管理的自动化程度和效率。

(4)跟踪性:建立完善的文件流转和归档记录机制,实现对文件全生命周期的追踪和管理。

(5)可回溯性:确保文件的保存期限和存储场所,以便随时回溯和查阅。

三、文件管理的流程和要求1. 文件的分类和编号(1)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将文件进行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书、检测报告等。

(2)为每个文件采用唯一的编号,方便识别和管理。

编号应包含文件类别、项目代号、文件序号等信息。

2. 文件的起草和审核(1)文件起草人应明确文件的撰写目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确保准确和完整。

(2)起草人提交的文件需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核,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文件的分发和存档(1)根据文件的性质和用途,将文件分发给相关人员,并记录下每个人获取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2)存档文件时,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分类进行分类存储,并在存档文件目录中做好相应的索引。

4. 文件的更新和修订(1)对于需要更新和修订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修改,并记录下修订的内容、时间和原因。

(2)更新后的文件需要重新分发给相关人员,并注明修订的版本号。

5. 文件的销毁和归档(1)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销毁,以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性。

(2)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和方式进行归档,以便后续查阅和使用。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

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1 总则1.0.1为提高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过程控制,完善工程技术资料,统一全省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

水利、交通、铁路等专业工程中与本规程有关专业相符的可参照使用,同时,应按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1.0.3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要求及其相关记录表格,仅供电梯安装单位使用参考。

1.0.4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建筑工程:指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施工文件: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2.0.4立卷: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也称组卷。

2.0.5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2.0.6单位工程: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0.7子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列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 基本规定3.0.1施工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3.0.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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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房山新城良乡组团10-01-05等地块(理工大学1号地)住宅混合公建、商业金融及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项目10-6#商业楼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湖北省建设厅制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时间: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地基与基础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勘察单位介绍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设计单位介绍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六、验收组审阅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七、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八、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

九、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十、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一、承监质监站对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二、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主体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主体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九、主体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主体工程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自评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所验收分部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九、所验收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所验收分部工程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议题:
参加单位及人员:
会议主持人:
会议议程及内容:
一、验收组负责人介绍验收组成员组成及验收方案内容。

二、施工单位介绍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三、监理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记录其结论意见)。

四、设计单位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有关检查情况(记录其结论意见)。

五、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六、验收组成员分别对检查情况提出意见。

七、验收组组长根据各验收小组结果提出验收组综合意见,参建各方是否同意验收,是否达成一致性意见。

八、若参建各方对验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验收。

九、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参建各方对工程实体及工程档案资料提出问题汇总。

十、承监质监站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发表验收监督意见和提出相关要求。

十一、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单位法人盖章(或受法人委托的验收专用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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