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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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南京华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文书样式1—6 债权人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名称/姓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注意要点: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同时提供经本人签字的银行卡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复印件。

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紧急联系方式:
确认
本人(单位)保证提供的上述银行账户、送达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因为上述信息有误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管理人而导致的文书、材料、会议通知等无法送达以及款项划转错误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债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

2020年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

2020年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

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要点借款人向银行岀具的送达地址确认,确认其提供的地址为有效地址,且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

如被拒收、退回等,仍视为有效送达。

地址确认书致:银行本单位/本人于年月日与贵行签订了编号为的《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合同”,现就有关文书送达事宜作如下确认:一、本单位/本人确认并声明以下送达信息为本单位负责人(代理人)/本人所提供,且为合同项下所涉债务催收、诉讼(仲裁)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地址:收件人(或代收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二、本确认书第一条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债务催收、债权转让、发生违约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等情形,贵行、受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第一条确认的地址向本单位/本人发送相关文书时,若发生无人签收、拒收或被退回等送达不能情形的,则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若采取直接送达时,如果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该文书一经留置即视为送达。

若本单位/本人提供错误或不准确的送达信息、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信息,导致相关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三、本确认书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传真号或电子邮箱,同样适用于债务催收、债权转让、发生违约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等情形,贵行、受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第一条确认的信息用手机短信、传真或其他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向本单位/本人发送了相关文书的,即视为送达。

四、合同所涉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本单位/本人如对第一条约定的送达信息作出变更的,则承诺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通知书形式告知贵行,该通知书需详细列明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传真号及电子邮箱等必要信息;否则,送达信息仍以第一条确认的为准,本单位/本人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五、贵行对本确认书条款已向本单位/本人提请注意并主动进行了充分的释明,本单位/本人对各条款的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后果均已清楚、明确知晓。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尊敬的对方当事人:非常感谢您与我方签订了《XXX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特此确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如下:一、送达地址确认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确认各自的送达地址如下:我方送达地址:(填写我方地址)对方送达地址:(填写对方地址)双方地址确认后,将以该地址作为送达行为的凭据。

如有地址变更或其他需要变更送达地址的情况,请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双方能够及时收到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送达方式确认双方同意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送达,并确认具体送达方式如下:1. 邮寄方式:双方约定将重要文件和通知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进行邮寄,保证可追踪性和安全性。

在邮寄时应妥善包装文件,并确保正确填写收件地址,一旦邮寄后应及时告知对方邮寄具体信息。

2. 电子邮件方式:双方同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送达,即将相关文件和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约定的邮箱地址。

为了确认电子邮件送达的有效性,双方约定在邮件主题或正文注明"送达"或相似字样。

3. 传真方式: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送达,即将相关文件和通知通过传真发送至约定的传真号码。

为保证传真送达的有效性,双方约定在传真页眉或页脚注明"送达"或相似字样。

4. 派遣方式:如情况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专人派遣的方式进行送达,即将文件和通知通过信使或特派员送至对方指定的地点。

在派遣过程中,双方将确保信使或特派员能够在对方得到交接的情况下离开,并保留交接证明作为送达凭据。

三、其他约定1. 送达有效期:根据合同约定,双方确认接收到文件或通知的日期起计算该文件或通知的有效期。

合同中无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有效期。

2. 送达举证:双方同意,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送达,送达方应保留送达凭据,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回执、传真收条、投递记录等,以作为送达行为的凭证。

3. 未及时收到文件或通知的处理: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对方未能及时收到文件或通知,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重新送达或进行其他补救措施,并尽量减少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尊敬的客户,为了确保您的订单能够顺利配送,我们需要您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

为此,我司特别制作了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方便您填写并确认配送地址。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送达地址确认书订单编号:______________下单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收货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送货时间:(请在以下选项中选择一个适合您的时间段)☐上午☐下午☐不限时间特别说明:1. 请务必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与您确认订单及配送事宜。

2. 请提供详细的地址信息,包括楼层、门牌号等,确保配送人员能够准确到达。

3. 如需更改或取消订单,请提前联系客服人员,并在确认书上注明相关要求。

4. 我司会尽力在您选定的送货时间内进行配送,但出于特殊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延迟,希望您能够理解。

以上所填写信息将作为送达地址的凭据,请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

请您在确认了送达地址的准确性并阅读了以上内容后,在下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客户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感谢您的合作!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希望您的购物体验愉快!此致,XXX 公司日期:______________(文章字数:302字)【扩展部分】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服务!在向您确认送达地址时,我们也想提供一些相关的提示和建议,以确保您能够尽快、准确地收到您购买的商品/服务。

填写联系电话:请确保在联系电话栏中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我们的配送人员可能需要与您联系,确认送货时间或进行其他配送安排。

同时,如果您提供了错误的电话号码,可能会导致无法联系上您,进而影响订单的配送。

详细地址信息:请在详细地址栏中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街道、门牌号、楼层等。

合同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合同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合同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银行
甲、乙双方于X年X月日签订了X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X,,现双方就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送达地址作出如下约定:
第一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对方送交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向各方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乙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
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第三条告知变更。

第三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对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函,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第四条承诺
甲乙双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身承担。

第五条风险提示
甲乙双方均明知:因受送达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受送达一方当事人和其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商业文件
1
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乙方,盖公章,:X银行
日期: 年月日
2。

诉讼文书地址确认书(2020年版)

诉讼文书地址确认书(2020年版)

XX省X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电子送达告知事项1.适用前提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2.适用范围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适用电子送达。

3.法律效力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其他方式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使用说明(1)建议优先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及粤公正小程序接收诉讼文书。

(2)同意电子送达的,向本院提供或确认的手机号码将同时用于接收法院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发送的诉讼文书。

(3)提供微信号、QQ号、电子邮件、传真及其他电子联系方式的,一经发送成功,诉讼文书即视为送达。

请及时查阅诉讼文书。

(4)提供多个电子送达地址的,本院将按照广东诉讼服务网账号——手机号码——微信、QQ、电子邮箱——传真(其他)的顺序进行送达。

前一电子送达地址送达成功的,将不再对地址确认书确定的其他电子地址进行送达。

(5)电子送达地址一经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

相关法律规定(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送达地址确认书(样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样本)
北京市X区X街X号(委托代理人或其他可接受文书人地址)
邮政编码
(选填)
联系电话
136XXXXXXXX(委托代理人或其他可接受文书人电话)
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
当事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仲裁委按照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仲裁文书。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仲裁委告知后仍不提供的,劳动者以其身份证登记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用人单位以其工商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人姓名/
单位全称
张XX/XX公司(申请人姓名或被申请人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北京市X区X街X楼X号(申请人现居住地址或单位经营地)
邮政编码
(选填)
联系电话
136XXXXXXXX(申请人电接受文书人
刘XX(委托代理人姓名或其他可接受文书人姓名)
详细地址
2、因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委,或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受的,仲裁委将按下列方式处理:
(1)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仲裁委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直接送达的,被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名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当事人虽要求自取,但在接到仲裁委领取通知后3日内未来领取的,仲裁委可以以其他相应的方式进行送达。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甲方:
乙方:****银行支行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为:),现双方就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出如下约定:
1、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2、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于双方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3、甲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乙方送交书面变更告知函;若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阶段,还应当同时向仲裁机构和法院送交书面变更告知函。

4、甲方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件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身承担。

5、甲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之前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商业文件信函、律师函、诉讼文书等法律文件未能被实际接收的,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6、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甲方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
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书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送达地址确认书(2020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2020版)

上海市 人民法院
当事人/确认书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节选)
第一条法院专递的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三条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法律后果及除外条件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新)

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新)

省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节选)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送达地址确认书-金融机构用

送达地址确认书-金融机构用

送达地址确认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对于送达地址进行确认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定的收取通知或文件的地址和媒介为:
甲方:地址:;电子邮箱:;邮编:;移动电话:;联系人:。

乙方:地址:;电子邮箱:;邮编:;移动电话:;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第一条确定的地址和媒介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通知或文件,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收件方已收到通知或文件。

1、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方式送达的,寄件人按照收件人在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联络地址和媒介填写收件人信息,邮件寄送后第三日视为送达之日。

2、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人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以相应的收到证明确定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三、任何一方的收取通知或文件的地址和媒介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内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地址和媒介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视为有效送达。

四、本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而诉至法院,本协议各方在本条第一款确定的收取通知或文件的地址和媒介,即视为向法院确认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等司法程序适用的送达地址和媒介。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省市人民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案由纠纷案号()字第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和诉讼费、案款,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银行账户相关信息;2、确认的送达地址和银行账户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同期在受理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3、诉讼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或银行账户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或银行账户;4、如果提供的地址、银行账户信息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银行账户,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诉讼费、案款退付失误或无法退还的,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背面。

当事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和银行账户信息1、本人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地址:邮编:收件人:电话:2、本人指定以下代收人地址为送达地址:代收人:与本人关系:地址:邮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节选)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如受伤害职工或亲属委托单位代收送达(邮寄送达),请在委托信息栏中签字(手印)。
送 达 地 址 确 认 书
职工信息
工伤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理编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送达文书地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送达文书地址
确认
信息
经确认,以上信息准确无误。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委托信息
本人特委单位代收送达。
委托人签字(手印):年月日
注意
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请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我局,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认定结论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银行贷款专用送达地址确认书

银行贷款专用送达地址确认书
3、本人(本公司)承诺若变更上述送达地址的,将及时通知成安联社;若因本人(本公司)未及时通知和更改确认书,导致成安联社的催收贷款等相关通知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未能实际由本人(本公司)签收,将视同本人(本公司)已收到。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本人(本公司)对成安联社寄送的催收贷款等相关通知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将诚实收取;若成安联社或人民法院按上述地址寄送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负责签收邮件的人员拒绝签收的,将视同本人(本公司)已收到成安联社的催收贷款等相关通知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邮件退回之日,视同送达之日。
7、本人(本公司)对上述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已知晓,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确认人(单位):
年月日
备考
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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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担保人):
送达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的送达地址,系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2、本人(本公司)确认的上述地址均真实、准确;若因本人(本公司)确认的上述地址不真实、不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地名变更、地址被拆迁、确认的地址中无人签收文书等情形),导致成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成安联社)催收贷款等的相关通知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未能实际由本人(本公司)签收,视同本人(本公司)已收到成安联社的催收贷款等相关通知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书。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上述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成安联社寄送本人(本公司)的《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处分抵押物通知书》、《处置质押物通知书》等相关通知,也适用于成安联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本人(本公司)寄送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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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确认书(给银行)
要点
借款人向银行出具的送达地址确认,确认其提供的地址为有效地址,且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

如被拒收、退回等,仍视为有效送达。

地址确认书
致:银行
本单位/本人于年月日与贵行签订了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合同”),现就有关文书送达事宜作如下确认:
一、本单位/本人确认并声明以下送达信息为本单位负责人(代理人)/本人所提供,且为合同项下所涉债务催收、诉讼(仲裁)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收件人(或代收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电子邮箱:
二、本确认书第一条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债务催收、债权转让、发生违约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等情形,贵行、受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第一条确认的地址向本单位/本人发送相关文书时,若发生无人签收、拒收或被退回等送达不能情形的,则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若采取直接送达时,如果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该文书一经留置即视为送达。

若本单位/本人提供错误或不准确的送达信息、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信息,导致相关文书未能送达或退回的,则该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三、本确认书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传真号或电子邮箱,同样适用于债务催收、债权转让、发生违约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等情形,贵行、受诉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第一条确认的信息用手机短信、传真或其他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向本单位/本人发送了相关文书的,即视为送达。

四、合同所涉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本单位/本人如对第一条约定的送达信息作出变更的,则承诺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通知书形式告知贵行,该通知书需详细列明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传真号及电子邮箱等必要信息;否则,送达信息仍以第一条确认的为准,本单位/本人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五、贵行对本确认书条款已向本单位/本人提请注意并主动进行了充分的释明,本单位/本人对各条款的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后果均已清楚、明确知晓。

确认单位/人(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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