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需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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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激光智能制造科技展示馆

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试用版)

编制单位:(盖章)编制时间:

项目名称:蚌埠激光智能制造科技展示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采购预算:400(万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量达到3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量达到8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款的85%;项目一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补足至一审价的90%;余款按终审价;质保期内预留终审价的5%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供货(安装)期限(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6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年(投影播放主机等多媒体设备的保修期以该产品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为准),质保期起算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后从次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中标人应无偿负责本项目的维护(维修和保养)、除尘、更新、更换维护所需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坏损设备的更换(人为破坏除外)和技术支持等。质量保修期满后,中标人有义务继续承担本项目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可收取相应的零部件和材料成本费。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拟采用的评审方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供应商资格或特别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布展工程)一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1、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一项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如有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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