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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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全面领导管理我矿综合防尘工作: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

成员:通风、生产、调度、机电、安监、地测、企划、财务、人资等部门的行政正职,井下各生产辅助队队长。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简称防尘办),办公室设在通风部,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部长兼任,成员由通风部有关人员组成。

总经理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生产副经理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工作;机电副经理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经营副经理负责综合防尘的资金投入;安全副经理对全矿井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

各业务部室部长按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队组的队长是现场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其技术负责人对本部、队综合防尘工作负有技术责任。

二、通风部负责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尘责任制的划分及业务管理,组织矿井综合防尘达标工作。并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以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

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防尘管线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三通阀门按规定安设,并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四、新进的采、掘机入井前由机电部和生产队组负责完善其内、外喷雾系统,通风部组织验收,保证内、外喷雾能正常使用。综采安装队负责新安装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完善工作,防尘办建立防尘设施验收台帐。

防尘办每旬进行一次防尘工作检查,包括矿井的隔爆设施检查,对防尘未达标的采、掘、开、机、运、通,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测定、分析、化验工作,并对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

矿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浓度测定结果要及时报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部长。

六、各级领导要把粉尘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干部职工综合防尘意识的培训,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尘治理工作。

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公司总工程师每月召开一次防尘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全矿的综合防尘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防尘工作必须建立的台帐和记录:1)测尘台帐;2)防尘管路台帐;

3)采掘面防尘设施台帐;4)防尘设施、管路等检查记录;5)巷道冲洗、刷白记录;6)隔爆设施台帐;7)回采面防尘设施验收台帐。各种防尘报表应报送及时,数据齐全准确。

七、通风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反映实际情况的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系统图,要求每月及时填补,报送有关领导。

八、通风部按《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对防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九、企划、财务、储运、机电等部门要确保防尘工作所需资金、设备、配件的计划供应。否则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各单位要积极推广使用防尘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制改进防尘设施。

十一、防尘责任区划分:

1、所有运输大巷,每年刷白一次,用石灰制浆,每周冲洗一次,所有车场每天进行一次洒水,由运输队负责。

2、主斜井及主要胶带巷每年刷白一次,主要胶带巷及联络巷每周必须全面冲洗一次,积尘多的地点(各转载点、煤仓放煤点)每天清扫冲洗,严禁有浮煤堆积,由运输队负责。

3、各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每年刷白一次,至少每周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新施工的总回风巷在掘进期间由施工队组负责冲洗到巷道口,在形成回风系统后由通风队组负责冲洗。

4、开掘工作面由各开掘队组负责冲洗。开掘工作面100m范围内每

班至少冲洗一次。爆破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对工作面20m 范围内进行冲洗,剩余地段每天冲洗一次。开拓大巷施工完后按巷道性质分别移交运输队及通风队进行冲洗。巷道冲洗周期由通风部根据产尘量大小确定,最多不超过7天。

5、对于安装及备用面由各机电队负责完善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机电队负责对安装及备用面冲洗一遍之后移交给综合安装队管理。

6、各单位必须按责任划分范围定期刷白、冲洗和清扫巷道,做到巷道无积尘、积水和无杂物。

十二、采煤工作面

1、综采队、机电队、通风队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的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

2、采煤机喷雾装置

(1)采煤机必须安装完善的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进行喷雾降尘。内喷雾的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的压力不得小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采煤机喷雾系统对供水水压、水量有特殊要求时,必须达到规定的供水水压、水量;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各综采队在采煤机机身安设水压表或留设水压表三通,以便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供水水压,必须安装清水加压泵解决,并与采煤机闭锁,加压泵不开,采煤机就无法开启,外喷雾必须能封闭全滚筒,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进行处理。无完善的采机内、外喷雾不得开机。

(2)及时更换采煤机截齿和损坏的喷头,如有喷头堵塞应及时处理。

(3)采煤机内喷雾与采煤机电机及工作面运输机、电机冷却水应分两趟供水管供水。

(4)支架喷雾与采煤机喷雾供水必须由两顺槽分开供水。

3、支架喷雾装置

采煤工作面支架每5架至少设一组喷雾装置,每组喷雾的喷头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安设,必须保证开启后能封闭采煤工作面空间。4、采煤工作面供水管路管径不得小于75mm,拐弯处设置同直径的弯头,供水管路按规定设置用于洒水灭尘(消防)的三通阀门,并在巷道入口处阀门出水侧安设水质过滤器,定期进行清理。在供水管路末端安设水压表三通,以方便检查。工作面支架喷雾不得与采煤机喷雾装置共用一趟水管。

5、通风队负责做好各采煤工作面的媒体注水工作,做到逢采必注,保证注水效果,不注水不准生产。注水孔深度不得小于工作面长度的三分之二,否则应采用双巷注水。

十三、掘进工作面

1、掘进队组负责各范围内的综合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

2、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岩巷掘进使用风钻;机掘面打帮锚孔暂时没有风煤钻具,打眼时采用边打眼边洒水。

3、掘进机防尘设施

(1)掘进机必须有完善的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不的小于3MP,外喷雾水压不的小于1.5MP,如果内喷雾使用水压小于3MP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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