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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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

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

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作者: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2期临朐县共设置党政群和政法机关61个,其中党委工作部门11个、政府工作部门24个、人大机关工作机构4个、政协机关工作机构3个、群团机关6个、法院机关1个、检察院机关1个、政府派出机构1个、镇街党政机关10个;共有事业单位479个,其中县属事业单位422个、镇街事业单位57个。

一、管理成效一是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

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台账管理制度的通知》、《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试行)》、《县直机关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形成了一套体系完备、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是建立了部门配合联动机制。

县编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在人员招考、调配等相关工作中,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较好地发挥了机构编制部门的前置审核作用;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机构编制与财政经费配套管理办法》,并建立了人员定期核对制度,确保了统发工资人员与编制相一致。

三是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数据库、台账和个人卡片“三位一体”的实名制管理机制,实现了机构编制的实时动态管理。

四是科学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有减有增,优化结构”原则,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科学设置机构和核定编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存在问题(一)部分单位机构编制法制观念不强。

一是部分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不够,认为机构越全越好,规格越高越好,编制越多越好,片面强调部门自身利益,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种种理由,千方百计要求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

上级严控机构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矛盾较为突出,出现了机构编制“众人推门一家扛”的局面。

二是个别单位执行制度规定的自觉性不够强,存在乱挂牌子、对已设机构不实质性运作,以及违反程序提交县里会议研究等行为,违反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和工作被动。

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关于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机构编制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省有关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和改进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控制总量,严守底线1.严格控制增长。

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要求和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外,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

工作确需增加的,党政机构在规定的限额内调整设置,探索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公益类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综合设置或“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的方式进行组建;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在现有内设机构数额内优化调整;所需编制在总量内调剂,从严从紧核定。

严禁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凡工作任务可以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或工作任务与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相近的,一般不再新设议事协调机构,或可由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就某方面工作在内部设立工作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不明确机构规格,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2.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纪律,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

除机构编制部门明确实行备案管理的事项外,其他机构编制事项要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统一研究办理。

对无专题申报、违反程序和制度的机构编制送审事项,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受理。

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的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不将其列入会议议题。

除专项机构编制法规外,各地各部门拟定的法规草案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除机构编制部门外,其他部门为党委、政府代拟文件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出台部门文件、为领导同志起草讲话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提出具体意见。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以职工代表的身份,就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提出了以下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一、制定明确的编制管理政策编制管理是组织机构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机构运行的效率和稳定。

因此,我们建议制定明确的编制管理政策,包括编制的设置、调整、职责、权限等内容,以确保机构编制的合理化和高效性。

二、注重编制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目前,在一些机构中存在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匹配的情况。

有些部门编制过剩,而另一些部门则人手不足。

我们认为应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调整编制,实现编制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

同时,需要对编制进行定期审查,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效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三、优化编制管理流程机构编制管理流程的繁琐和冗余,不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增加了工作负担。

我们建议优化编制管理流程,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编制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编制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改善编制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去负责和管理。

在一些机构中,由于编制管理部门人员不足,或者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编制管理工作的偏差和不规范。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编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考核机制来保障其有效运行。

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编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以上是我对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将能够更加科学和规范,为机构的高效运行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谢谢!。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作者:明兴谱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1期近年来,伴随机构编制管理“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建立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一定程度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值得我们深思与探索。

一、县级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少数单位和部门机构编制意识不强。

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层次的认识。

个别领导编制意识不强,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是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只是片面强调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

如果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而且最好是行政机构;如果不能设置行政机构,就要求设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并且配备相应的人员。

(二)部分行政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事务包揽过多。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必须实行政企和政事分开。

但是仍有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人、财、物、事实行统管统揽,用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本应由事业单位自主处理的繁杂事务,导致政事不分,人员编制不清,一旦工作任务较重时,就以工作任务多、编制少为由找领导,为事业单位升格、增加人员编制、调动工作人员等,致使机关工作政事不分,人员臃肿、混编混岗。

(三)进人用编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随意借用人员,先借后调,“请神容易送神难”,借进来容易退回去难。

特别是有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机关,一旦机关工作任务重时,就抽调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到机关工作,工作完成后,这批人员就留在机关,不愿再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少数单位不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随意调动工作人员,致使人员编制混编混岗现象发生;三是用人程序不规范。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思考建议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思考建议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思考建议一、审批管理与监督主体不分。

机构编制工作具有特殊性,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主要存在于审批和执行过程中,行为主体主要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监督的对象也主要是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

而监督的实施工作由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监督主体与审批主体一致,在具体实施监督中,也主要体现对下级的监督,同级的监督工作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

随着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上收,对下监督的作用也将进一步弱化,这一问题也会更加突出。

二、缺乏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

目前,各级组织实施的督查工作都注意到了这一方面,相关部门已经参与到了具体监督检查工作中。

但日常的监督检查,还没有形成全方位的联动机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管是多少部门参加,受检查的只有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其他部门参加但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这方面暴露出来的主要还是个联动机制问题,如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发生后,除机构编制部门外,其他部门的责任如何明确;在本系统的业务检查和部署中,如何对待这方面的问题等等,都需要有清晰明确的制度或法规作出规定,促使各部门履行相关的职责,形成合力。

三、违规行为和责任认定难。

从机构编制工作实践来看,多数违规行为都具有程序合法的外衣。

一般地讲,机构编制事项只要是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就是合法的。

如事业单位的设立、机构规格的调整、隶属关系的变更、更改经费渠道等等,是不是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能不能界定为“擅自”,没有明确依据。

还比如条条干预问题,业务部门不明文要求,实施隐形干预,可以影响党委、政府的决策,而后通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程序,最终“合法”地实现机构编制的调整。

对这些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比较难,“板子”打在谁身上,都觉得很冤,而真正起作用的因素追究起来却很难。

四、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

没有社会和群众参与的监督是不全面的,只有充分调动社会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机构编制监督工作才能够有活力、有效果。

目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普遍开通了“X”监督举报电话,开启了社会监督的渠道。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严格有效的执行了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一)进一步严格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省在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分配下达给各地和省级各部门,各地各部门不得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自行增加用于行政机构的编制。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清理核销自定编制和混用的事业编制,超过中央下达行政编制的现有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同时,要盘活现有行政编制存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的一一对应。

今后,各级行政机构将不再出现新的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二)加强和规范奇迹单位机构编制办理事业编制的核定,既要考虑当地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又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国家已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从严从紧核定;没有定编标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任务轻重、社会功能、服务范围等因素,进行通盘综合考虑,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定编。

新设置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编制,以及现有事业单位因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应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事业编制核定以后,严格按照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在编制内配备人员;严禁将事业编制用于行政机构,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三)加强领导职数管理。

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必须严格按照同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二、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制度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制定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加大职责分工协调力度;完善各级党政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明确各部门职能的同时必须逐项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并增强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思考和建议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

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支撑。

建设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是现阶段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手工作业方式向现代电子政务转变,由封锁、落后向公开、透明、高效转变,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传统经验管理向科学规范管理转变,省编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湘编办[2009]1号)、《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2]3号)文件,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操作进行了初次专题培训。

我办认真学习文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进行了思考,觉得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探索解决,主要如下:一、超编进人问题在系统内如何处理。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每个人都对应一个明确的编制状态,即占用行政编制还是事业编制,是在编制内还是在编制外(超编),也就是即要管“1234”又要管“张三李四”了。

按规定不能超编进人,超编进人的单子开不开?政策性安置的怎么办?班子调配的怎么办?系统将如何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在编、不在编与人员经费、社保、医保等挂钩,牵涉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各编制对象之间关系“密切”了,但随着而来的矛盾也必然会增多。

如超编单位确定一个人是否在编是按“先来后到”还是按“职位高低”抑或其他办法?如果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还和从前一样处理这些问题,名不符实。

二、几种特殊情况占用编制如何确定。

出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领导、便于协调与方方面面关系的考虑,以及个别事业单位规模过小、没有合适人选等原因,一些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委派、任命公务员身份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负责人。

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第一篇: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机构编制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编制总量少。

现有。

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量与2007年相比,仅增加了6.6%;二是职能与编制不匹配。

2010年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

承接了规划建设执法、违章建筑拆除、建设行政管理等11项职责。

2012年,再次承接了公园、公众厕所、公交客运等个方面的管理职责,但相应下划的行政编制数量少。

三是事业单位总控严。

自2012年起,事业机构、编制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增一减一”成为刚性规定,大幅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已不具有可操作性。

建议对策:一是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二是“嫁接”新职能,“改造”老机构。

三是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

编制配置超出职能需要的进一步精简;职能消亡的,果断撤销;职能新增、加强的,适度增加。

第二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浅谈澄迈大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消防安全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消防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发生起到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总队《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消防大队开展了“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

通过这次活动,规范了干部、官兵的言行举止,强化了干部、官兵的法纪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大队战斗力的进一步提高。

如何应对、解决消防大队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关系到消防大队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关系到消防大队内部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

一、鉴于当前条令条例学习存在的问题,应着重抓好以下四点一是要使条令条例教育走上规范化教育。

如何改变条令条例教育落实不到位的状况,将条令条例教育纳入训练计划,建立计划、备课、测试、检查、讲评等制度,并在时间和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使条令条例教育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关于城市管理体制中涉及机构编制的意见

关于城市管理体制中涉及机构编制的意见

关于城市管理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市领导:我办接到转来的《鹰潭市城市管理局组建以来工作情况汇报》,我办对报告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按照为城市管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的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就有关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1、关于单独组建城管公安分局的问题,我办在为城市管理局制定“三定”方案时,已经明确规定在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基础上增挂城市管理公安分局牌子,事实上该分局也只剩下这一职责,其巡逻职责(含一部分编制)已全部划转至基层派出所,我们也多次督促市公安局拿出城市管理公安分局新的“三定”意见,但一直未见回复。

因此,我们建议由市公安局尽快拿出组建意见,落实相关工作职责。

2、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求配备230编制问题,在城市管理局筹建阶段,筹建办就这一问题曾多次调研、讨论,最后的方案是将环卫处的50名空编划转到执法支队并提交编委会讨论,但编委会意见是最好维持不变,待城市管理局运行后再决定,因此我办已经按照原定67名编制制定了新的支队“三定”但一直没有讨论下发。

我办建议按照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可同意从环卫处划转50名编制的意见,在不新增编制的情况下充实加强城管执法支队力量。

3、关于将城管指挥调度中心从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剥离,单独组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的问题,在城市管理局筹建阶段,筹建办就这一问题曾多次调研、讨论最后确定为副县级内设机构,这样设置主要基于以下理由,一是指挥中心是行政组织领导行为,如为事业单位,不符合机构编制原则,也不利于指挥调度。

二是设立副县级事业单位需上报省编办批准,难度很大。

宜春市等市已实行综合指挥体制,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市长专线、城管指挥中心和城市12319服务热线,实行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因此我办认为不宜将城管指挥调度中心改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待时机成熟可考虑借鉴宜春等地做法实行综合指挥体制。

4、关于设立市场服务中心的问题,目前的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有人员编制68名,实际上已履行服务管理职责,行政管理职责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场与物业管理科履行,按照目前市场服务管理实际,我们认为不宜再成立这一机构,否则反而不利于工作开展,为强化市场的秩序管理,可考虑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保留市场大队。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一篇: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体制。

尤其在2001年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后,市编委在通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办内部进一步整章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人员编制异动审批程序和日常审核监督管理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认识不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随意性。

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在于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而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强调自身利益,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为理由,在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等方面做文章。

另一方面,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等理由对下级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相关问题发文件、打招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条条”干预现象也时有发生,给编制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和困难。

(二)政事不分,行政部门包揽所属事业单位的事务。

随着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必须实行政企和政事分开。

近几年来,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转变成间接,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宏观调控和指导经济运行,而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上。

相当一部分行政主管部门把所属的事业单位当成附属物,对人、财、物、事实行统管统揽,用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本应由事业单位自主处理的繁杂事务。

于是,有的部门以工作任务多、编制少为由找领导,为事业单位增配领导职数、增加人员编制、调动工作人员等,致使机关工作政事不分、事业人员臃肿难消。

(三)超编势头难挡,编制控制难度较大。

编办工作意见建议

编办工作意见建议

编办工作意见建议编办工作意见建议篇一:对编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如何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编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如何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编办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编办领导班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认真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学教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办领导班子对此次实践活动的深刻内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此番广泛征求意见,个人就本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搞好班子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一些浅见。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深刻反思和进行认真对照,我办领导班子尽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形式主义方面1、学习欠扎实、集体研究政策不够。

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扎实,钻研不深。

文件看了,政策学了,但仅仅停留在文字表面,或应付差事,或批转职能部门阅处,没有对其背景、细节和内涵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表现在单纯追求形式阅知,而忽略了促进、规范和指导工作;二是集体政策学习研究不够,对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集体学习研究不够,讨论不充分,特别是利用集体智慧研究提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举措的研讨活动较少。

2、调查研究不深入、不系统。

一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不扎实,根据省、市编办的部署,虽然在年度工作中也要求我办工作人员开展调研,撰写至少一篇调研报告,但在调研主题、内容、形式上指导不够,导致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多,多流于形式;二是发挥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的作用不明显,领导班子调研时间和频率偏少,调研内容不够具体,有的调研只是开个座谈会,情况问题多,分析凝练少,提出的具有价值的措施办法不多,产出有示范效应的报告鲜见;三是对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视不够,虽然提交了调研报告,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不多,纳入年度工作的极少。

优化义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的对策建议word资料5页

优化义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的对策建议word资料5页

优化义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的对策建议义务教育是国家设定学段的免费教育,其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特点决定了教育生源的广泛性,同时定向性布局又造成了教育资源的差异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类优抚政策的落实,上学难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上好学难的问题却日益凸显,导致择校热、大班额风潮愈演愈烈。

如何优化区域、城乡、校际义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平民化、普及化,是确保人人享有公平均等的教育机会和待遇的重要课题。

一、科学实施编制规划,削减学校基础条件差异学校基础条件差异化是造成教育资源失衡的首要原因。

当前,教育资源配置参次不齐的现状普遍存在,由经济水平、基础设施、师资队伍等多种因素导致差距越拉越大,严重影响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针对这个问题,笔者建议:第一,落实中央和省级统筹基础上,在县域范围内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以机构编制设置为牵引,从机构编制调整到财政拨付补助、师资队伍流动、校舍选址改建等方面,主动破除学校属性与资源分配的固性联系,从设计层面上创造优美的办学环境和均衡的政策支撑。

第二,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落实好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要求,赋予县级编制部门适时调整学校教职工编制相关职能,根据区域、城乡、学校类别和生源数量等情况,分门别类核定编制员额,在核定标准上不搞一劳永逸,不搞一刀切,真正走出“编制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的路子。

第三,限制中心城区优秀学校单体编制数量过度膨胀,在既定总量内,通过与新建、薄弱、偏远地区学校之间编制调控,加以配套完善的奖励与补贴制度,引导教师和学生合理分流。

适当提高弱校教师编制员额,加大新聘教师安置比例,通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力量投入,加快推进偏远地区和驻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

二、推进优质资源扩充,实现校际教育互融共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有效载体。

注重发挥名校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通过校际之间联合办学、教育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组建教育共同体,实现学校之间互通互融、共建共强。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第一篇: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

机构编制是“龙头”,是个很敏感的工作。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已经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联审工资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入编(减员)通知单》制度、人员编制管理台帐等。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忽视和松懈的情况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无视“三定”方案的严肃性,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是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增编、增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

大都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制,很少有单位提出精简机构、减少编制。

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而且动辄要为行政机构;如果行政机构不能设置,就要求设立为财政补助的事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

(二)机构设置的多样性。

除了正式设立的机构以外,还以“合署”、“挂牌”、“挂靠”等形式设置机构。

如农业局增挂牌子的机构有乡镇企业局,经济贸易局增挂牌子的机构有企业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

如果仅仅是挂牌、合署或挂靠倒未尝不可,问题是挂牌、挂靠之后,组织部门要相应地配备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配备后,工作人员就显得不够,出现“官多兵少”和人手紧的现象,导致政事职责不分、政事人员混岗情况的产生,甚至直接导致人员超编。

(三)编制管理失之于弱。

虽然有“编制就是法”的说法,但在实际工作中,编制管理的软弱性随处可见。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思考和建议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思考和建议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思考和建议作者:何全洲来源:《机构与行政》2014年第03期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促使机构编制管理由封闭管理向开放管理转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社会各界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提高社会公共资源使用效益,降低行政资源运行成本。

一、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1、有效促进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各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将过去群众敏感的编制问题置于“阳光”之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接受各级领导监督,从而拨开机构编制过去所谓的“神秘面纱”,促使各级编制部门不断规范完善管理办法和程序,制订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上取得阶段性成果。

2、有效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

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的强大动力,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有效措施。

将机构改革政策和改革后的人员编制现状实行网上公开后,所有单位改革的结果全盘托出,各单位核定多少编制、多少领导职数、人员定岗情况,改革后单位履行什么职责在网上公布的清清楚楚,让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政策,增强改革意识,减轻了改革阻力,进一步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

3、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

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控制编制总量、控制财政供养系数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的编制情况、人员情况等上网公布后,彻底改变了过去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状况,促进了财政预算与编制管理相互配套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只将编制部门核定的财政供养机构和人员,纳入供养范围,列入部门预算,核拨相关经费。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1、机构编制公开网维护工作量大,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总数规模较大,人事调整变动频繁,导致编制政务公开网信息维护工作量巨大,而且有些人员的个人信息变化,如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岗位等信息编制部门并不能及时掌握,相对于编制部门有限的人力,要真正做到更新及时存在一定难度。

2、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渐渐流于形式,公开工作对“实名制”推动乏力。

机构编制建议书

机构编制建议书

机构编制建议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机构编制已经成为了各个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个良好的机构编制可以帮助机构更好地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组织发展。

因此,本建议书旨在针对机构编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帮助机构更好地进行编制工作。

二、机构编制的重要性1. 机构编制对于组织的重要性机构编制是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个合理的机构编制可以使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形成合理的分工和协作关系,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组织的发展。

2. 机构编制对于员工的重要性一个良好的机构编制可以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责和权利,使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明确自己的定位和责任,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三、机构编制的建议1. 确定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根据组织的性质和规模确定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灵活性和适应性等原则。

只有明确了基本原则,才能够进行有效的机构编制工作。

2. 合理划分组织结构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组织结构,包括确定各个部门的设置和岗位的职责。

同时,应当注重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

3. 设定合理的岗位职责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设定合理的岗位职责,包括明确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同时,应当注重岗位职责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员工能够清晰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4. 建立有效的权责制度在进行机构编制时,应当建立有效的权责制度,包括明确各个岗位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通过建立有效的权责制度,可以有效地推动组织的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5. 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和评估在进行机构编制后,应当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包括对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只有加强监督和评估,才能够确保机构编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四、结语机构编制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编办工作意见建议

编办工作意见建议

编办工作意见建议篇一:对编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如何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编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如何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编办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编办领导班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认真抓好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学教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办领导班子对此次实践活动的深刻内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此番广泛征求意见,个人就本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及搞好班子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一些浅见。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深刻反思和进行认真对照,我办领导班子尽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形式主义方面1、学习欠扎实、集体研究政策不够。

一是理论学习抓的不扎实,钻研不深。

文件看了,政策学了,但仅仅停留在文字表面,或应付差事,或批转职能部门阅处,没有对其背景、细节和内涵进行深层次的思考,表现在单纯追求形式阅知,而忽略了促进、规范和指导工作;二是集体政策学习研究不够,对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集体学习研究不够,讨论不充分,特别是利用集体智慧研究提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举措的研讨活动较少。

2、调查研究不深入、不系统。

一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不扎实,根据省、市编办的部署,虽然在年度工作中也要求我办工作人员开展调研,撰写至少一篇调研报告,但在调研主题、内容、形式上指导不够,导致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不多,多流于形式;二是发挥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的作用不明显,领导班子调研时间和频率偏少,调研内容不够具体,有的调研只是开个座谈会,情况问题多,分析凝练少,提出的具有价值的措施办法不多,产出有示范效应的报告鲜见;三是对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视不够,虽然提交了调研报告,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不多,纳入年度工作的极少。

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五篇)

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五篇)

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五篇)第一篇: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中,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机构编制工作全局,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紧紧抓住职能管理不放松,在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稀土高新区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胆创新,是搞好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的灵魂近年来,我们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督管理体制,使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以创新体制为动力,初步实现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科学化一个地区的综合发展离不开创新,不仅抓经济如此,在建立高效行政管理体系,实现体制创新方面也是如此。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稀土高新区承担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展,高新区的行政机构、人员数量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党工委、管委会的9个行政部门在2003年核定31个行政编制后,再未进行调整,除去按职数配备的12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外,只有行政编制19个,按要求每个行政部门平均只能配备2名行政人员,严重制约行政机关工作效能的发挥。

随着《公务员法》逐步实施,稀土高新区现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逐步规范,管委会将出现一方面是行政机关“有职能、少编制、缺职位”,另一方面一大批熟悉高新区政策法规、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将不能在原有岗位上发挥作用的两难境地。

与此同时,稀土高新区如何合理定位,如何防止向旧体制回归,如何走出管理的“误区”,如何积极适应稀土高新区科学发展的要求,实现管理体制创新,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因事设岗,加强机制建设,在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了总编调控、全员聘用、干部聘任、实绩考核、末位调整等八项人事制度,实行“以全面考核为基础,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动态管理体制,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推动了高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学校教育机构编制改革意见

学校教育机构编制改革意见

学校教育机构编制改革意见在近几年的教育改革中,教育机构编制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民群众对自己所属的教育机构的质量以及教学质量都要求越来越高。

当前,教育部门正积极探索新的机制,孕育一些新的理念,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现有的教育机构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为了改变编制人员不足的现状,教育部门应该加强普通学校教职工的招聘制度,并提高他们的待遇,从而招到更多高素质的人才。

如此,可以保障教育质量,并且还可以促进编制的合理结构。

其次,各级教育部门还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机构管理体系,定期评估和管理教育编制。

在这个体系内,应该建立一个完备的档案系统,为教师的发展和职业成长提供保障和帮助。

通过这样的手段,机构管理方能更好地把握编制的数据和现实情况,及时调整编制名额和人员配备,以更好地满足教师现实需求。

此外,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教育编制结构和配备标准。

在整个教育系统内,编制不仅仅应该体现出质量的要求,也应该更加注重安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不会因任其发展引发大量教育资源的浪费。

如此,编制管理就会更加透明,符合人民的期望,让权责明确。

最后,教育部门还应该为教育行业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遇和支持。

这样可以激发教育工作者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才能和能力,吸纳更多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才,不仅能够实现长远利益最大化,而且可以推动教育行业更快地推进现代化进程。

综合考虑,教育机构编制改革应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编制结构、调整编制配备标准,并扶持相关人才的职业机遇和发展。

这将有助于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和有创造性的教育队伍。

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并进一步深化我们的理念,以学术的努力来推动这些改革,最终实现教育事业更好、更快、更有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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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3篇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严格有效的执行了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一)进一步严格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省在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分配下达给各地和省级各部门,各地各部门不得在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外自行增加用于行政机构的编制。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清理核销自定编制和混用的事业编制,超过中央下达行政编制的现有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同时,要盘活现有行政编制存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的一一对应。

今后,各级行政机构将不再出现新的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二)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事业编制的核定,既要考虑当地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又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国家已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从严从紧核定;没有定编标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任务轻重、社会功能、服务范围等因素,进行通盘综合考虑,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定编。

新设置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编制,以及现有事业单位因公益服务事业发展确需增加编制的,应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

事业编制核定以后,严格按照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在编制内配备人员;严禁将事业编制用于行政机构,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

(三)加强领导职数管理。

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必须严格按照同级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二、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制度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国务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制定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加大职责分工协调力度;完善各级党政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在明确各部门职能的同时必须逐项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并增强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建议试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凡按规定批准成立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定编定员,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加强机构编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现行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有关机构编制标准。

逐步建立机构编制公开制度,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要通过有效形式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和评估制度。

完善机构编制统计和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

三、健全机构编制调配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管理、人社管理、财政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

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构编制应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审核部门领导职数应征求组织部门意见。

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代发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才能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范围。

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对未按审批程序和权限设立的机构,财政部门不得纳入政府预算范围、核拨经费,银行不得开设账户,劳动保障部门不得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外,对超编进入的人员,组织、人社等部门不得办理进人手续,财政部门不得核拨工资,公安等部门不得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四、完善机构编制领导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下,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从体制机制上突破,以改革为发展增红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一贯要求,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的决心意志,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勇于实践开拓,不断加强工作创新。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切实抓好中央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大力支持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意识,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秉公办事,充分发挥把关、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机构编制部门分设已有一年多时间,现根据工作实践和存在的一些现象,对加强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几点思考建议。

一、存在现象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通过抓队伍、建制度、重调研、提素质、顾全局、谋服务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县级机构编制宏观管理走向规范。

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㈠、县直机关对编制人员的需求与编制限额管理的矛盾逐步显现。

编制不足、人员老化、工作压力大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成立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人员的要求强烈。

㈡、上级业务部门干预机构编制的现象时有发生。

少数上级业务部门把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设置,作为是否划拨经费、是否安排项目资金、是否系统内评先的依据。

有的还利用检查工作或县级请示工作之机打招呼提要求。

㈢、超职数超限额配备干部的现象也阶段性存在。

㈣、科级以上干部岗位、编制、工资关系相脱离的现象越来越多,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工资基金审核程序衔接存在问题。

二、原因分析这些现象存在带有普遍性、历史性和阶段性,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分析主要有下列几方面原因:㈠、编制的核定没有科学的量化标准。

都是沿用过去、参照周边总量控制的方法核定,貌似合理,实质随意。

县直机关存在编制上的“贫富不均”。

㈡、攀比心理和本位主义,都想争取部门利益最优化。

横向比纵向比,找出对部门有利的理由提出调整机构编制要求。

或拿出“上方宝剑”给领导施压。

㈢、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与乡镇行政区划减少和县政府部门的职能加强不相适应。

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时,行政编制核减10%,乡镇数则由30个减至11个。

而2002年县直机构改革,行政编制核减了25%,行政机构数则有所增加。

随着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诸如环保、安监、药监、城市管理及商务管理等行政执法和公共管理职能得到加强,在有限的机构限额内,大部门制和更多合署机构的建立,更加剧了行政编制资源的稀缺。

㈣、确实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

单位人员存在年龄老化、领导比例过大、在编不在岗问题。

有一单位18名行政编制(编制数在县直机关排在5名以内),在岗人员算起来有20人(不含工勤)。

其中,领导6人,非领导职务3人(可不上班),长期在编不在岗2人,9名科员中55岁以上3人,45岁以上2人。

还有一综合部门,12名行政编制(居县直机关编制数中等水平),领导5人,非领导职务3人(可不上班),4名科员中45岁以上2人。

从事具体工作的人手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

㈤、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部分领导机构编制意识还不强。

说蛮话、认死理、找变通。

㈥、以增设机构来增加领导职数,解决中层干部长期得不到提拔问题。

部分领导从关心中层干部和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考虑,多方游说,要求增设副科级事业单位或股级单位升格或单位负责人高配,并把任期内争取了多少岗位、提拔了多少干部作为自己的政绩炫耀。

㈦、因机构改革造成领导干部过剩,不能及时消化,形成了阶段性超配。

当然,这与机构编制部门管编不管人、缺少话语权也有一定的关系。

㈧、或因原单位待遇优一点不想转、或调任到乡镇任职转来转去怕麻烦、或由行政到事业单位任职因担心身份问题不愿转、或经组织同意其关系暂不转。

虽然有“人随事走、岗变薪变”的规定,但没有严格执行,且业务涉及到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需加强协调;另外工资基金审核时,编制部门纸质审核与财政部门工资管理软件不能配套,工资基金审核程序需衔接完善。

综上原因分析,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机构编制标准不完善、法规不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不高、机构编制现有法规的刚性不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还没到位。

三、对策建议今年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已经谋划了十二五机构编制总体工作思路,强调要科学把握服务激活内力和推动借助外力的关系,坚持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前瞻性研究改革设计,强化管理创新,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

这一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信心,让县级编办在努力工作中有了期待。

针对存在的一些现象,提出两个加强三点建议:㈠、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队伍的能力建设。

机构编制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参谋助手作用的发挥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成效。

加强能力建设就是要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编办,逐步打造“讲党性、谋大局、善协调、勤调研、办实事”的队伍,为发挥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首先要充实队伍,县级编办一般十人左右为宜,把思想好、作风硬、理论水平高、政策业务能力强、基层经验足、热爱机构编制事业的同志选进编办工作。

二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行党员承诺制,引导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章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要加强作风素质建设。

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县情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

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坚持勤勉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机构编制事业上来,把精力放在扎实干事业上。

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机构编制就是服务的定位,把握政策的原则性,注重工作方法的艺术性。

常敲反腐警钟,坚持严于律自,防范职业风险,做到心净、口净、手净。

四要加强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三强化三提高”活动,并通过轮岗锻炼、业务交流、学习培训和工作调研等途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战略思维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调研分析能力、工作执行能力、服务发展能力、监督检查能力。

㈡、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方式创新、优化资源配置。

按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的总体要求,突出管理重点,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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