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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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1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

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

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

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B.不太了解——65.3%C不了解——21.9%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

松江农村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松江农村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松江农村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根据市农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方案的要求,我委紧密结合松江农村实际,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松江农业的发展状况、松江农民增收状况和松江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

回顾总结松江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对于我们贯彻党的十七届三种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松江“三农”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松江“三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将农村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松江农村工作的主要成效改革开放以来,松江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松江农业得到了健康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持续增加,农村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

1、现代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农业区域化布局已经形成。

多年来,松江农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粮经面积比例由1984年的80:20调整为35:65,粮食、蔬菜、生猪产值比例由62:7:31调整为24:50:26。

注重农业科学规划,不断完善农业区域化布局,2008—2020年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已经落地,落实基本农田30万亩(A类18万亩、B类12万亩),其中耕地25.65万亩;区域布局上已经形成了以浦南为重点的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集中连片生产区,以及东北片镶嵌型高效园艺产品生产区、西北片以经济林果为主连片镶嵌水稻种植的生态型生产区。

尽管松江耕地面积从1978年的58.73万亩(88年54.22万亩、98年31.57万亩),减少到20O7年的25.65万亩,减少了33.08万亩、减少56.3%,但始终确保了市场供应和农产品安全。

表1:主要农产品产量情况单位:万吨、万头、万羽范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

区、镇农业部门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自愿委托村委会进行流转,建立“政府引导、村委负责、农民自愿、合同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从原来农民自发型的小面积流转向集约型、规模化的大面积流转转变。

上海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

上海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

上海市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一在我们这个日益发展的社会,我们的物质文明在不断的提升,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日益进步。

政治文明不仅包含民主政治同时也包含了法制建设。

生活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我们越发的感觉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而在我们的人群中,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备受我们的关注,他们的生活如何?法律意识如何?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而上海作为一个农民工涌入的重要城市,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尤其重要,为此我们特意开展了此次“上海市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

”但是由于一些原因的限制,我们只能以松江区作为一个调查点,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来总体分析目前上海市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调查分析活动,能够充分了解上海市松江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且由点及面的来分析上海市农民工目前的法律意识情况。

通过对这一现状的分析了解,再从我们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专业角度并结合一定的法律知识,对目前存在的情况及问题提出我们的建议见解,以此达到更好的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更好的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法律权限。

本次活动我们将以这样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开展调查,本次调查活动我们的调查地点为:松江区佘山镇、松江区天马镇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的后勤工作人员。

此次调查我们涉及的调查年龄分这样四个段:25周岁以下、26—35周岁、36—45周岁、45—60周岁。

(2)写调查分析研究报告。

在完成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会将调查结果客观记录下来,并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

本次的调查问卷我们共印制了120份,实收108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下面是我们通过对所收调查问卷,统计后得出的4个不同年龄阶段的调查问卷统计文本。

二A.按年龄分段:25岁以下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100% 待业/ 下岗/2.具体职业:职员89% 个体经营11% 自由职业(无)/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11% 工资89%4.工资情况:1000以下13% 1000--2000 71%2000--3000 11% 3000--4000 5%4000以上/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76% 否24%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11% 无89%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13% 换工作79% 无奈接受8%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47% 报刊杂志24% 网络29%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2% 保持现状18%无所谓6%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29% 不愿意参与71%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89% 无益(形式)11%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18% 稍了解74% 不知道8%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7% 《婚姻法》17% 《教育法》15%《社会保障法》31%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5%听说过,觉得有用37%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16% 有待提高26%不满意58%B.按年龄分段:26--35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95% 待业5% 下岗/2.具体职业:职员68% 个体经营25% 自由职业(无)7%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35% 工资65%4.工资情况:1000以下5% 1000--2000 65%2000--3000 20% 3000--4000 7%4000以上3%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53% 否47%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23% 无77%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13% 换工作73% 无奈接受14%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55% 报刊杂志16% 网络29%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2% 保持现状15%无所谓3%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33% 不愿意参与67%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88% 无益(形式)12%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37% 稍了解55% 不知道8% 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3% 《婚姻法》6% 《教育法》21%《社会保障法》4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8% 听说过,觉得有用34%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20% 有待提高43%不满意37%C.按年龄分段:36--45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75% 待业17% 下岗8%2.具体职业:职员50% 个体经营33% 自由职业(无)17%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42% 工资58%4.工资情况:1000以下17% 1000--2000 67%2000--3000 8% 3000--4000 8%4000以上/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50% 否50%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33% 无67%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8% 换工作50% 无奈接受42%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63% 报刊杂志31% 网络6%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3% 保持现状/无所谓17%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8% 不愿意参与92%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92% 无益(形式)8%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30% 稍了解62% 不知道8%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0% 《婚姻法》13% 《教育法》17%《社会保障法》4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8% 听说过,觉得有用34%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30% 有待提高8%不满意62%D.按年龄分段:46--60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60% 待业30% 下岗10%2.具体职业:职员20% 个体经营60% 自由职业(无)20%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50% 工资50%4.工资情况:1000以下50% 1000--2000 10%2000--3000 30% 3000--4000 /4000以上10%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40% 否60%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40% 无60%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 换工作50% 无奈接受50%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50% 报刊杂志25% 网络25%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0% 保持现状/无所谓20%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30% 不愿意参与70%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有益60% 无益(形式)40%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40% 稍了解30% 不知道30% 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1% 《婚姻法》6% 《教育法》13%《社会保障法》5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 大概了解40% 听说过,觉得有用60%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30% 有待提高50%不满意20%三通过上面的四张统计文本,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结论一:从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来看:25周岁以下,未参与过的人为71%;26—35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67%;36—45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92%46—60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70%从上面的四个数据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目前对于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总体来说是较低的,尤其是36-45周岁这个阶段的人群。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分析一、序言(一)选题的由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农村法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处于重要地位。

从历史和现状上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的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一大半,因此,农民问题就是中国发展的主要问题,而农村的法治建设就是实现全社会法治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

但是,针对中国政府已经提出并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中国的广大农村是否已经逐步实现了法治化?目前农村中的普遍法治状况如何?农民对法治化建设有多少理解和参与?以及针对目标任务和现状,农村法治建设该何去何从?这些问题都有待学者进一步探究。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有了可喜的成果,“有法可依”也基本达到,但民众对于法律的了解仍然不够,很多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诸如农民对法治的概念模糊、农民缺乏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应用,以及农村执法艰难导致的法治化进程缓慢或停滞不前等问题,这其中,法律意识是一个重要因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念和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人们对现行法律的认知、评价和运用程度,以及对一些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看法等等。

因此,从根本意义上讲,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是实现农村法治化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和核心。

没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农民法律意识的支持,就不可能实现广大农村的法治化。

研究中国农村法治化问题,必然要将农民问题和农民的法律意识置于其中。

(二)调查对象选择我选择的调查对象是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的南社村、东社村、上庄村、窊流村、后北屯等城中村庄以及山西省吕梁地区离石的一处街道所在的村民。

之所以选择这些地方和村庄,是因为我的家乡是山西太原,我的家在这里,这些地方对于我自身来说都相对熟悉,对它们近几十年的发展和变化也相对了解,且太原市的各城中村和离石的村庄在各个方面都存在差别,比如村民的生活方式、经济收入以及两个所属城市的发展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2015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2015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调查时间:2015年9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

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

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关于农村农民法律意识地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农民法律意识地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

我根据自己工作所在村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沟通,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

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

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

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

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

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

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

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

权利1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居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居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居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居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已经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

为了解当下居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法律意识的形成情况,我们进行了一项居民法律意识调查,以下是调查报告的详细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居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法律意识的形成情况,以及居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的应对方式。

通过调查结果,我们希望能够为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了500份问卷,涵盖了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不同年龄段和职业群体。

问卷内容包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法律意识的形成途径以及在面临法律问题时的应对方式等。

三、调查结果1. 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低。

仅有30%的受访者能够正确回答法律常识问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时间、《婚姻法》的适用对象等。

而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如法律的效力和法律的适用范围等,更是有很多人存在误解或者不了解的情况。

2. 法律意识的形成途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对法律意识的形成途径主要是通过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

此外,家庭教育和社会交往也对法律意识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仍有一部分受访者表示,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形成途径不明确或者缺乏相关的教育和宣传。

3. 面临法律问题时的应对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在面临法律问题时的应对方式是求助于专业人士,如律师、法律顾问等。

少部分居民会主动寻找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助解决。

然而,仍有一部分受访者表示,他们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常常感到无助和困惑,不知道如何应对或者寻求帮助。

四、调查分析和建议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居民的法律意识普及和提高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法律知识的普及仍然不够,需要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的力度,提高居民的法律素养。

其次,法律意识的形成途径需要多样化,除了媒体渠道,还可以通过学校、社区等渠道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相对有限,主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大众媒 体获取信息。
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不足
尽管部分农民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实际运用能力相对较弱,难 以解决实际问题。
农民法律意识行为分析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对法律持怀疑态度, 认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
大,对法律缺乏信任感。
守法意识不强
部分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违 法行为,如偷盗、赌博等,对法律 的遵守程度有待提高。
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总结词
社会文化背景对农民法律意识具有重要影响。
详细描述
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农民对法律的理解和态度存在差异。一些传统文化和观念可能会影响农民的法律 意识,例如一些乡村地区可能存在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度不高、对传统习俗的依赖较重等现象。这些因 素可能阻碍农民对现代法律体系的理解和接受。
05
代表性。
在调查过程中,采用标准化的问 卷调查程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样本选取
选取的样本为农村地区的农民 ,包括不同年龄、性别、文化 程度、经济状况等群体。
样本选取考虑了地区、民族、 宗教等因素,确保样本的多样 性。
样本数量为1000份,具有较高 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03
调查结果概述
调查结果总体概述
THANKS
感谢观看
维权意识不足
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 选择忍气吞声或私下解决,而不是 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04
深入分析:影响农民 法律意识的关键因素
教育程度的影响
总结词
教育程度对农民法律意识有显著影响。
详细描述
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更容易理解法律知识,并具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 益的能力。反之,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可能对法律感到陌生和难以理解。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当某一情况或事件需要弄明白时,我们必须开展调查以搞清情况,调查结束以后,还需要写调查报告。

那么你真的会写调查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1.1 调查项目背景调查当前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一般情况及其特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农民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

农民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民为调查对象。

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 调查目的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

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

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

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

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

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

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按照著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体现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我们不能仅仅靠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须信仰”,“对法律应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

具体到农民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在某些事情不明真相时,我们必须开展调查以搞清情况,并将探寻到的规律和经验写进调查报告。

如何把调查报告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调查时间:20xx年3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

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

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普法工作及其对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普法工作及其对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浅谈普法工作及其对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摘要】观念是制度的灵魂,是法律制度得以产生和正常运转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①。

我们国家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重视法律意识的建设。

我国是农业大国,其中农业人口占7.2亿,可以说农村农民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提高法律意识从长远来看需要从经济、政治、教育等多方面共同努力,然而结合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法律意识的现状,笔者认为依托普法工作,无疑是目前提升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方法中一个可行的、快捷的方式。

【关键词】法律意识;农民;提高;普法一、我国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是法制建设内在的精神支撑。

法律意识是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是法制建设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

我国的目前的情况是,法律意识发展远远落后于立法、司法工作,这在广大农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整体法律意识淡薄,且不同地区法律意识水平差异较大。

我国区域政策的差别,造成目前农村发展水平不一致,有的已达到小康,那里的人们受教育水平相对较高,对法律的了解、认识、应用更深刻,对法律的运用也较为普遍。

这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很强,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应有权利;但大部分还生活在传统、保守、落后的小农经济里。

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培养的“瓶颈”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落后地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2)农村地区了解、学习法律的途径有限。

大多数农民了解法律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这些现代化的传媒界,传统墙报、板报方式以及部分普法宣传教育获取法律知识,以及传统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等一些传统观念。

所谓的法律意识也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很表面的一些看法。

(3)受传统文化影响很大。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传统思想对人们影响最为深刻。

时至今日,偏远农村农民仍大量存在着儒家文化观念,这种观念深深扎根于他们的思想中,成为真正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最大障碍。

“归根到底,法的观念是被塑造出来的,它不能够超出它置身其中的文化的界限”。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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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现代化法治进程直接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而现实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这一历史性命题面前,农民的法律意识无庸讳言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从总体上讲,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以淡漠为其表象特征的。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

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农村秩序的型构与维持所需要的具体素材是长期的乡间生活所供给的,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爱有等差”,除非万不得已,它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与轻法意识“相映成趣”的是,在农民心中既“轻法”又“畏法”。

这不能不说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罚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鲜明特色。

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观念上,导致了对法律的狭隘认识。

时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视为“罪犯”的同义语,而国家倡导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想到“严打”,要“从重、从快、从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苛刑的畏惧心理。

“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

在他们看来,遭遇不幸怨不得别人,而是自己的命苦。

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为好人所不耻。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纠纷逐渐倾向于诉诸法庭。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xx年xx月xx日•调查背景和目的•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调查结果概述目录•调查结果详细分析•对策建议•结论01调查背景和目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情况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农民法律意识的关注为了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和研究。

调查背景了解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问题。

分析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和影响。

提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对策和措施。

调查目的1调查范围23本次调查范围覆盖了多个省份的农村地区。

调查地域本次调查对象包括农民、村干部、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

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于2021年开展,历时半年时间。

调查时间02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根据研究目的设计问卷,涵盖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法律意识状况等方面。

采用问卷调查法前往农村地区进行调查,与农民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问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实地调查调查方法选取多个农村地区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选取了多个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作为调查样本。

随机抽样在每个地区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广泛性。

调查样本来源03信度和效度较高通过对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证明本次调查的信度和效度较高,能够为后续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样本代表性01样本数量充足共收集了500份有效问卷,样本数量较为充足,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

02样本涵盖面广本次调查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和地区的农民,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03调查结果概述总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农民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对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等不清晰。

法律知识获取途径有限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依靠传统习俗、经验等,缺乏正式的法律教育和培训。

农民法律知识水平很多农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不敢维权。

维权意识薄弱部分农民对法律权威性、强制性缺乏认识,对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不明确。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摘要]: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

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及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及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

生活中人们所说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等与法律意识近义。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的守法和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关键词】:法律意识农民依法治国和法制建设【正文】: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它是社会法律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

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功能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和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以及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理解、愿望和情感。

在生活中,人们通常会说“法律概念”、“法律概念”等等,这些都与法律意识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执法的思想保证。

普法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普遍提高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

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全社会开展了普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与过去相比,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人民群众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了一定的认识,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初步形成。

然而,这些成就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当前当地农民的法律意识,需要认真分析和总结。

当代中国,依然是有着九亿农民的比较典型的农业国家,塑造当代中国的现代法律意识,推进其现代化进程,是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最新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

最新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范文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

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

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

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

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

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

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

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2.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农民工群体守法调研报告

农民工群体守法调研报告

农民工群体守法调研报告农民工群体守法调研报告引言:农民工是指在城市从事农业劳动者的一种称谓,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从事工业、建筑等劳动力工作。

然而,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合法守法地生活和工作。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民工群体的守法状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调研方法和样本选择: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共调查了500名农民工。

样本选择主要考虑了农民工的不同背景和工作地点,以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二、调研结果分析:1. 守法意识:调研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农民工具有较强的守法意识。

84%的受访者表示重视法律意识,88%的受访者认为遵守法律是应尽的义务。

这说明农民工群体整体上对法律的认同感较强,意识到守法行为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2. 法律知识:调研发现,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相对较低。

只有42%的受访者知道个人权益保护法,只有36%的受访者知道劳动法。

这暴露出农民工群体对自身权益保护和法律法规的了解仍存在较大的空间,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3. 违法行为:调研数据显示,农民工的违法行为相对较少。

其中,只有5%的受访者承认曾经参与过违法活动,如偷盗、故意伤害等。

这表明农民工群体整体上具备良好的法律遵守意识和行为,大部分农民工积极追求合法生活和工作。

三、政策建议:1. 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力度,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让农民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增强合法意识。

2. 完善法律保障措施: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保障力度,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完善劳动法规,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权益。

3. 促进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通过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融入城市的能力,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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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民工法律意识(以松江区为例)调查报告一在我们这个日益发展的社会,我们的物质文明在不断的提升,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日益进步。

政治文明不仅包含民主政治同时也包含了法制建设。

生活在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我们越发的感觉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而在我们的人群中,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备受我们的关注,他们的生活如何?法律意识如何?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而上海作为一个农民工涌入的重要城市,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尤其重要,为此我们特意开展了此次“上海市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

”但是由于一些原因的限制,我们只能以松江区作为一个调查点,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来总体分析目前上海市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调查分析活动,能够充分了解上海市松江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且由点及面的来分析上海市农民工目前的法律意识情况。

通过对这一现状的分析了解,再从我们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专业角度并结合一定的法律知识,对目前存在的情况及问题提出我们的建议见解,以此达到更好的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更好的了解身边的法律知识,能更好的履行自己的法律权限。

本次活动我们将以这样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开展调查,本次调查活动我们的调查地点为:松江区佘山镇、松江区天马镇以及上海政法学院的后勤工作人员。

此次调查我们涉及的调查年龄分这样四个段:25周岁以下、26—35周岁、36—45周岁、45—60周岁。

(2)写调查分析研究报告。

在完成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会将调查结果客观记录下来,并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

本次的调查问卷我们共印制了120份,实收108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下面是我们通过对所收调查问卷,统计后得出的4个不同年龄阶段的调查问卷统计文本。

二A.按年龄分段:25岁以下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100% 待业/ 下岗/2.具体职业:职员89% 个体经营11% 自由职业(无)/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11% 工资89%4.工资情况:1000以下13% 1000--2000 71%2000--3000 11% 3000--4000 5%4000以上/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76% 否24%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11% 无89%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13% 换工作79% 无奈接受8%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47% 报刊杂志24% 网络29%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2% 保持现状18%无所谓6%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29% 不愿意参与71%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89% 无益(形式)11%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18% 稍了解74% 不知道8%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7% 《婚姻法》17% 《教育法》15%《社会保障法》31%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5%听说过,觉得有用37%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16% 有待提高26%不满意58%B.按年龄分段:26--35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95% 待业5% 下岗/2.具体职业:职员68% 个体经营25% 自由职业(无)7%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35% 工资65%4.工资情况:1000以下5% 1000--2000 65%2000--3000 20% 3000--4000 7%4000以上3%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53% 否47%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23% 无77%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13% 换工作73% 无奈接受14%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55% 报刊杂志16% 网络29%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2% 保持现状15%无所谓3%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33% 不愿意参与67%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88% 无益(形式)12%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37% 稍了解55% 不知道8%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3% 《婚姻法》6% 《教育法》21%《社会保障法》4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8% 听说过,觉得有用34%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20% 有待提高43%不满意37%C.按年龄分段:36--45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75% 待业17% 下岗8%2.具体职业:职员50% 个体经营33% 自由职业(无)17%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42% 工资58%4.工资情况:1000以下17% 1000--2000 67%2000--3000 8% 3000--4000 8%4000以上/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50% 否50%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33% 无67%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8% 换工作50% 无奈接受42%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63% 报刊杂志31% 网络6%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3% 保持现状/无所谓17%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8% 不愿意参与92%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 有益92% 无益(形式)8%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30% 稍了解62% 不知道8% 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0% 《婚姻法》13% 《教育法》17%《社会保障法》4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8% 大概了解58% 听说过,觉得有用34% 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30% 有待提高8%不满意62%D.按年龄分段:46--60岁一、基本情况1.就业情况:在职60% 待业30% 下岗10%2.具体职业:职员20% 个体经营60% 自由职业(无)20%3.收入来源:个体经营收入50% 工资50%4.工资情况:1000以下50% 1000--2000 10%2000--3000 30% 3000--4000 /4000以上10%二、法律意识调查1.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过合同:是40% 否60%2.单位发生克扣工资不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等情况:有40% 无60%3.对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反应:立即举报/ 换工作50% 无奈接受50%4.获得法律意识的途径:电视广播50% 报刊杂志25% 网络25%5.对于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看法:愿意提高80% 保持现状/无所谓20%6.关于前期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愿意参与30% 不愿意参与70%7.对于普法活动有益度看法:有益60% 无益(形式)40%8.对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的反应:清楚知道怎么做40% 稍了解30% 不知道30% 9.关于身边法律认为重要的:《劳动法》31% 《婚姻法》6% 《教育法》13%《社会保障法》50%10.对所认为最重要法的程度:清楚具体条文/ 大概了解40% 听说过,觉得有用60%11.对于现阶段普法活动的满意度:满意30% 有待提高50%不满意20%三通过上面的四张统计文本,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结论一:从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来看:25周岁以下,未参与过的人为71%;26—35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67%;36—45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92%46—60周岁,未参与过的人为70%从上面的四个数据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目前对于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总体来说是较低的,尤其是36-45周岁这个阶段的人群。

这一点至少可以说明目前农民工对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的觉悟性较低。

那么是什么导致他们自身的觉悟性较低,除了他们自身没有主观能动性之外,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社会有关部门和政府在管理及宣传的缺失是导致这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我们的社会有关部门和政府应该如何在做到更好呢?通过调查中倾听农民工的心声和我们自身对这一缺失的看法,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的2个方面去努力。

1.进一步推动普法活动的下乡。

目前涌入上海的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在郊区的农村打工。

同时农村的普法是一种对法律、法治及其发展的特殊认知方法,这种认知方法一方面能够使我们在丰富的感性材料基础上建构一些理性观念,另一方面也能够为我们多层次认识普法的意义提供一个良好的切入点。

开拓出农村普法工作的新路子,有力地促进广大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和谐。

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探索农村普法工作的新思路,对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建设,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农村开展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虽然经历20多年的全民法制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由于历史、地理、民族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有些领导认为,普法是软任务,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完全处于应付状态。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很多地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三)农村普法教育存在“四难”。

一是人员难集中。

二是时间难安排。

三是内容难理解。

四是效果难体现。

(四)学法用法脱节、执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

在农村了解到,一些农民不是不想学法,而是觉得学法没用;不是对学法没有兴趣,而是对法律没有信心。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的建议来加强普法活动的下乡。

(一)营造一个良好的普法氛围。

开展普法教育,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

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

同时要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评比结合起来,与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让农民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增强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

(二)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

着重抓好乡镇干部、执法人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法制宣传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师生的学法用法。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

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劳动法》、《婚姻法》、《社会保障法》、《教育法》等。

(三)围绕三个普法中心。

一是围绕维护稳定开展普法教育。

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为农民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围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目标开展普法教育。

要积极探索“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三是围绕普法总目标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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