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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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分析
通过对某电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铅酸蓄电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
本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局合理;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先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选型和布局合理,建筑物的采光、照明、通风、采暖设计基本符合建筑卫生学要求。
防毒、防噪声技术措施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该项目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较完善,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要求。
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不会对工人造成明显的职业健康损害。
标签:铅酸蓄电池;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通过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确定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主要环节,检测其浓度(强度),评价职业病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所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1]。
笔者对某电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铅酸蓄电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2]。
1 资料与方法
1.1 评价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2001年)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2 生产工艺
1.2.1极板生产包括铅粉制作、铸板栅制作、铅膏制作、涂板、固化、化成、干燥等流程
1.2.2铅酸蓄电池生产包括称片配组、包板叠片、极群焊接、极组装槽、跨桥焊接、电池胶封、电池制水、配酸及加酸、电池充电、配组包装、等流程。
1.3 评价范围及内容评价范围为江西省永方电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铅酸蓄电池项目的主体工程、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选址情
况等进行职业危害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等[3]。
2 结果
2.1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1.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参照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有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及其它有害因素。
2.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空气中化学物质测定的7个点,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 2.1 -2007)的标准要求[4];粉尘测定的27个点,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1-2007)的标准要求[4];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共检测23点,其噪声声级有3个点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职业卫生标准[5]。
2.1.3 职业病危害类别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规定,本项目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该项目存在高度危害因素铅烟、铅尘,将本项目列为重度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
2.2 选址本项目位于江西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境内交通发达,高速公路、国道和铁路交汇贯通。
沪瑞、福银、济广三条高速公路和在建中的抚吉、杭(州)长(沙)高铁交汇贯通,是连接珠三角、闽三角与长三角最快捷之地。
且本工程距居民区较远,对所在地区居民的健康影响不大,因此选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的要求。
2.3 总平面布置公司以园区内间隔划分为厂北分区、厂南分区和厂东分区三个厂区域。
生活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设置,辅助及共用设施区布置在厂界边缘。
从平面布置图上看,生活、办公区主要布置在厂北分区,位于生厂区的北侧,厂东分区的405综合楼二也位于104组装车间的西北侧,因当地主导风向为西北风,故生活、办公区不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的要求。
2.4 建筑卫生学本本工程的建筑结构有利于粉尘清扫、冲洗和防毒、防噪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厂房建筑物根据当地夏季主导风向选择南北朝向,并设有局部送风系统,以保证夏季防暑降温要求;经检查,本工程工作场所休息室、职工食堂、卫生间等辅助用室在设置地点、数量、卫生条件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2.5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
(包括铅烟、铅尘等)、毒物(包括硫酸等)和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键控制点包括生产单元的铸板工序(噪声)、合膏工序(噪声)、涂板工序(噪声)、分砂工序(铅尘)、分检工序(铅尘)。
本项目正常生产时,作业场所各种毒物的浓度(强度)基本符合卫生标准。
本项目基本机械化、密闭化,正常生产时,作业场所各种毒物的浓度(强度)基本符合卫生标准。
本次检测不合格的球磨、铸板、合工序的工人要求佩戴耳塞,可有效减轻工人受到的噪声危害。
2.6 应急救援措施公司通过操作室的电脑屏幕监控各个装置报警仪的工作状态。
对报警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6个月定期检修1次。
主要职业病危害岗位都设有警示标志,现场通道畅通。
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7 个人防护措施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配发了防尘、防毒、防噪等个人使用的用品,包括胶手套8双,棉口罩4个,棉手套1双,防尘口罩6个月1只,防尘片5片,雨鞋6个月1双。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种类、范围基本能够满足职业病防治需求。
2.8 辅助卫生用室设置辅助用室包括车间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以及在特殊作业、工种或岗位设置的洗衣室)、生活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妇女卫生室。
经检查,本工程工作场所休息室、职工食堂、卫生间等辅助用室在设置地点、数量、卫生条件等方面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
2.9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本装置有企业HSE 管理程序文件,其中包括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等,配有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安全,对职工进行了职业性健康体检。
现场毒害作业场所进行定期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委托市疾控中心每年监测 1 次,以上管理措施基本完善。
本单位对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教育,且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3 讨论
3.1 评价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局合理;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先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选型和布局合理,建筑物的采光、照明、通风、采暖设计基本符合建筑卫生学要求。
防毒、防噪声技术措施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该项目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其满足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急救援的需要。
该项目配置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要求。
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不会对工人造成明显的职业健康损害。
3.2 建议
3.2.1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重点人群为铸板、分砂、分检等巡检/操作人员以及临时务工人员,保证防尘、防毒、防噪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本次检测不合格的球磨、铸板、合工序的工人要求佩戴耳塞。
3.2.2加强抑尘装置、各产尘点除尘器的维护检修,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达到减低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的目的。
应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防尘面罩滤膜,以达到保护工人健康的目的。
3.2.3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体检的范围,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应涵盖接触粉尘、有毒化学物质、噪声、高温等作业人员,检查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及周期进行,检出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避免从事相应作业,并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年)第52号、(2001年)第60号.
[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国家安监总局AQ/T8010-2013.
[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