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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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7.09
•【字号】市政办〔2016〕37号
•【施行日期】2016.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6年农村金融改革
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市政办〔2016〕3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金融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6号),以及全区、全市农村金融改革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2016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下达,请你们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件:桂林市2016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9日附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5〕9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5〕92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5〕9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春成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赵仲华担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顺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政务办主任贲黄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成钢,市编办主任谭兴元,市法制办主任李斌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本市各级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编办主任谭兴元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董忠,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庞采哲担任。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8•【字号】市政办[2009]134号•【施行日期】2009.08.1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09〕134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粟增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仲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秋有市地税局局长成员:彭卫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景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林生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秦忠平市经委委员杨家福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刘小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军锋市民政局纪检组长粟志发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桂峰市财政局副局长周进湘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宾帅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钦市规建委副主任林亚胜市交通局副局长廖桂辉市审计局副调研员韦志德市工商局副局长黄光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银延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安文广桂林海关副关长蒋万春市国税局副局长宁小林市地税局副局长陈筱桂林海事局局长陆宝江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宁小林同志兼任。

今后,如需调整除组长、副组长以外的其他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ΟΟ九年八月十八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17
•【字号】市政办[2009]34号
•【施行日期】2009.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市政办〔2009〕3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粟增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赵仲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康纪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秦金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
王建民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强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江冰欣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进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黄启宏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唐新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邱云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文富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钟江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魏雷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十七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市政办函〔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35号)精神,加强我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秦春成市长副组长:韦凤云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何运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书记陈荣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申光明市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蒋桂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网信办主任蒋文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主任李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蒋海波市司法局局长谷海洪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钟德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彭志明市林业局局长王昕市商务局局长李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罗建章市旅游发展委主任周作智市工商局局长廖建秋市质监局局长王子西市体育局局长韦文周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唐述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兰市园林局局长余捷市城管委主任刘红光市物价局局长温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韦艺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局长陈国际桂林海事局局长陈衡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总经理秦杰南宁铁路局桂林车站站长柳茵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王勇桂林骏达运输公司总经理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分析研判全市旅游市场形势,制定我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16•【字号】市政办〔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李一飞同志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人事行政科。

粟皎敏同志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督查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

协助秘书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

协助秘书长负责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文书科、信息科、调查研究科、会议接待科、综合科、内网管理科。

赵塞经同志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桂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榕湖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常务副市长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

协助常务副市长联系和协调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

郑文宝同志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应急管理局。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6.13
•【字号】市政办〔2017〕31号
•【施行日期】2017.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桂林市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等57个议事协调机构中担任组长、副组长,主任、副主任等职务的市政府领导作相应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予以印发。

今后,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市领导的,由议事协调机构报市人民政府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经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同意后自行发文,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一览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29•【字号】市政办〔2015〕86号•【施行日期】2015.08.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5〕8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发〔2014〕1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组长:秦春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顺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安平市人社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成员:魏黎平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唐俊市工信委副主任文泽鸿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家福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周云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修祥市民政局副局长谭建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秦维忠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魏承林市人社局副局长李济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高醇武市住建委副主任倪大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莫家晶市水利局副局长邱云市农业局副局长刘罗成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苏绍坤市商务局副局长白进东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姚安明市卫计委党组成员陈江市国资委副主任伍俊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刘恒智市地税局副局长蒋以宏市工商局副局长倪伟华市体育局副局长吴根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爱平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刘铁军市法制办副调研员阳耀民市金融办副主任霍新奎市扶贫办副主任丁银健市编办副主任何万钊市发展研究中心副调研员诸葛毅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蔡泽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唐述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杨胜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曹春新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王淑兰市妇联副主席张圆共青团桂林市委副书记关崇明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三、工作机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魏承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工资
【发文字号】市政办[2015]45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市政办〔2015〕4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苏桥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2012]145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09
【实施日期】2012.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12〕14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桂发〔2012〕10号)精神,加快我市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成长和壮大,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下:
组长:黄俊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
1 / 1。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的通知-市政办电〔2018〕6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的通知-市政办电〔2018〕6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的通知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的通知市政办电〔2018〕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责任分工,并于4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联系人:黄春生,联系电话:2848547,181****6330)。

二、请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各专项组尽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下一步工作任务、工作清单、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并于4月25日前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联系人:黄春生,联系电话:2848547,181****6330)。

三、请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各专项组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研究提出推进各县区对应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4月25日前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春生,联系电话:2848547,181****633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3日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7号)精神,为协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工作组,特制定本方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7•【字号】市政办[2012]128号•【施行日期】2012.06.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2〕128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75号)精神,加强对我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筹备建设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俊华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仲华市政府秘书长唐铭泽市政府副秘书长温海市政府办副主任成员:马友元市监察局副局长丁银健市编办副主任莫国才市工信委副主任卢守行市财政局纪检组长毛喜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XXX 市住建局副局长林亚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晓平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王云松市商务局党组成员邓宏林市卫生局副局长王爱霞市法制办副调研员曹柯及市市容局党组成员陈江市国资委副主任李勇市西部开发办副主任冯友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和组织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筹备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冯友兼任,副主任由王爱霞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筹备建设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Ο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市政办〔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6〕6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力度,发展普惠金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桂林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成员召集人:张晓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召集人:高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成员:丁银健市编办副主任阳耀民市金融办副主任蒋福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莫国才市工信委副主任黎筱棣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勋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朱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江帆市住建委副主任唐官荣市水利局副局长刘助生市农业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孙桂春市林业局副局长朱伯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蒋以宏市工商局副局长蒋福信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总兽医师王爱霞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刘开球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唐行知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伍俊市国税局副局长王荣市地税局总会计师王淑兰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龙新庭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徐忠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安小明桂林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牵头督促落实会议决策,办公室主任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桂林银监分局各1名分管领导担任。

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桂政办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2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组长:陈武自治区主席副组长:黄道伟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成员:莫恭明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金坚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金融办主任周红波南宁市市长周家斌北海市市长何朝建防城港市市长李新元钦州市市长周异决百色市市长孙大光崇左市市长黄方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束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于娃宪公安厅副厅长黄伟京财政厅厅长王乃学商务厅厅长管跃庆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刘侃自治区台办主任李文杰自治区港澳办主任李延强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崔瑜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曾向阳广西银监局局长李秉恒广西证监局局长朱衍生广西保监局局长杨建南宁海关关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研究我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重大原则和总体方案;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试验区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试验区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金融办。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2]20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2]20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2〕201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08〕5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在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领导下,统筹协调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桂林市人民政府和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召集人:曾晓华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行长成员:龙新庭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阳耀民市金融办副主任高亮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莫国才市工信委副主任黎筱棣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永松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秦太平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梁新强市环保局副局长邓端祥市住建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朱伯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陈波扬桂林海关副关长肖劲松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宁小林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显意市工商局副局长衣鹏市质监局副局长张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龙玉珊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志红市旅游局副局长费军市法制办纪检组长莫千葵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7•【字号】市政办[2006]119号•【施行日期】200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6〕119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桂林市经济与金融之间的协作,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十月十七日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施方案为加强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搭建桂林市经济金融信息交流平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稳定,改善和推动桂林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建立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成立桂林市经济金融协作与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粟增林桂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周开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章熙骏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靖波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行长尹明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局长成员:李继荣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彭卫国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塞经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陈植功桂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蒋晓润桂林市经济委员会委员张克俭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钱尚志桂林市财政局局长蒋朝仲桂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邓康康桂林市农业局副局长刘万行桂林市商务局副局长胡辽光桂林市统计局副局长韦志德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副局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分管金融稳定工作的副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30•【字号】市政办[2010]107号•【施行日期】2010.06.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0〕107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大金融对我市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我市金融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李志刚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俊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晓武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唐诚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仲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钟麟市财政局局长阳耀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靖波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行长熊小军桂林银监分局局长徐海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俊华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

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二、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地方金融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建立金融安全区的措施。

(三)组织实施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和指导;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协调处理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四)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支持和促进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五)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类驻桂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与信息交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桂林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7.24
•【字号】市政办电〔2017〕29号
•【施行日期】2017.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
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市政办电〔2017〕2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附件:市政办电〔2017〕29号附件-桂林市2017年农村金融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打击非法证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0]1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打击非法证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0]1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打击非法证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桂林市打击非法证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10〕11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打击非法证劵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和整治非法证劵活动,维护证劵市场正常秩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桂林市打击非法证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黄俊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唐诚市政府副秘书长阳耀民市金融办副主任成员:刘小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陆宝江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莫千葵桂林银监分局副局长刘炜明市工商局副局长彭卫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景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阳耀民同志兼任。

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位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制订桂林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规章,保证及时有效地查处案件。

(二)组织对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认定结论。

(三)指导、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指导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和投资者教育。

(五)协调解决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有关部门、县区间信息沟通与交流。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办[2009]34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办[2009]34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
员的通知
正文:
----------------------------------------------------------------------------------------------------------------------------------------------------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桂林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市政办〔2009〕3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桂林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粟增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赵仲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康纪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秦金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
王建民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强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江冰欣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进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黄启宏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唐新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邱云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文富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钟江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魏雷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十七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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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2010]107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30
【实施日期】2010.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10〕10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金融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大金融对我市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我市金融和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志刚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俊华市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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