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防范和避免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改造等全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三、定义1、重大危险源:指由物质、能量等因素引发的可能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环境破坏、社会财产损失或连锁反应的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辨识: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维护、改造等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和安全控制措施。
3、风险等级:根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危害后果、防范控制措施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级。
4、安全控制措施:通过技术、管理、教育等手段对危险源进行预防和控制的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1、重大危险源辨识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点,利用科技手段、专家评审、实地调研等方法进行,其结果应当明确危险源的性质、规模、危害后果和风险等级,并形成重大危险源台帐。
2、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危险源,应当进行定期评估,保证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六、安全控制措施1、针对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技术、管理、教育等方面,并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
2、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危险源,应当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管和管理。
七、责任和处罚1、建设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安全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中相应的责任。
2、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辨识、评估、控制重大危险源、或者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3、本办法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2)重大危险源台帐:对辨识和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台账管理,用于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划和实施。
34号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文件成轨建管制发〔2018〕34号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中心)、各参建单位:为适应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加速成网,强化建设过程中市政管线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市政管线稳定运行,经公司安委办讨论制定《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6月4日—1—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制度摘要】制度类别:经营管理-质量安全类制度级别:三级制度编码:JG2AZ-3-2-19 发布日期:2018年6月4日编制单位:安质部编制人:王小健、孙振兴、蔡小平审核人:黄世红批准人:朱俊平内容概要:公司《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的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市政管线保护实施细则。
本细则共分六章二十八条,含三个附件,主要建立了市政管线保护机制,强化各阶段市政管线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监督管理及信息报送,防止和减少管线事故,保障市政管线安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管线保护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明确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职责及工作内容,切实保证管线施工安全,结合成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主要依据(一)《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第305号)。
(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6〕147号)。
(三)《成都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2—线路保护实施细则》(成建质监〔2018〕11号)。
第三条名称解释(一)“市政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讯、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国防及军用电缆及其他用途的各类地下(上)管线、管沟及其附属设施。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篇)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各单位应当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单位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各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五、各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六、各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八、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或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物理、化学、生物、机械、电气、冶金、地质等因素。
第三条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评估、控制和应急处置等管理要求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人员。
第二章危险源的识别与分级第五条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应采取系统化和综合化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工程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源;(二)进行现场勘察和实地调研,查明实际情况;(三)依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危险源评估和风险分析。
地铁施工重大风险源管控方案
目录一、编制总则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二、主要危险源辨析1.辨析危险源的三要素 (2)2.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3)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3)三、应急救援管理保障体系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网络图 (4)2.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能 (5)3.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5)三、主要应急救援预案1.施工阶段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车站吊装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3.主体结构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10)4.盾构区间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1)5.联络通道施工塌方应急救援预案 (19)6..基坑周边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预案 (20)7.临时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8.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9.高空坠落应急救援预案 (14)危险源控制方案1.事故特征XX市地铁X号线X标项目包括一站两区间,工程规模大,结构形式较多,施工方法变换多变,施工难度大;施工工期压力较大等,这些都给工程的施工带来了危险,为了工程施工安全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必须对工程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更好的实施安全系统管理。
2.危险源清单2.应急组织及职责1、项目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安质部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运作及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当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成立事故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
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详见《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中3.3条内容。
3、针对基坑失稳事故应急抢险特征,各应急救援小组具体分工如下:总指挥X制定和实施抢险方案,负责应急救援的总指挥、资源调配和事故上报;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预防措施;_技术专家组X_组织专家勘察事故现场,协助总指挥制定最有效的救援方案;_现场抢险组X_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并撤离基坑内所有人员;_医疗救护组X 负责根据工伤事故救援方案进行伤员救治;_对外协调组X 负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立即同外部救援单位进行联系,说明详细的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_疏散警戒X 负责组织人员疏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外来救援力量的引导。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我们特制定此制度,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严密监控,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从而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全体成员。
一、项目安全部将承担起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监控及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危险源(点)的全面掌控。
同时,各分包单位需负责其各自区域内危险源(点)的登记建档及管理工作。
二、依据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进行细致的辨识与认定,并设立危险源控制点。
这些控制点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监控及重点管理,同时建立完善的检查、记录及登记台帐制度。
三、确保各危险源(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并设置醒目的危险源警示标志,以提醒相关人员注意。
四、各分包单位需高度重视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包括防雷电、防鼠、防汛、防火、防爆、防冻及防自然灾害等专项检查。
一旦发现隐患,应立即处理整改并完善相关记录。
五、各危险源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现标准化操作。
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设备,并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严厉制止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
六、各级管理人员需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一旦发现隐患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
七、针对重大危险源点,我们将按照危险辨识、评价等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每年还将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八、定期对危险源(点)的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及连锁报警装置进行检查、检测及检验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九、在发生事故时各分包单位需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对于无法控制的事故则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领导或集团公司。
十、项目工程部与安全部将在施工阶段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并识别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同时列出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控措施。
成都地铁BT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成都地铁BT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简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和使用。
为了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其中之一就是重大危险源管理。
本文介绍了成都地铁BT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包括管理范围、管理目的、管理机制、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管理范围成都地铁BT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地下站点:包括人流集中场所、电力设备、供电设备等。
2.地下车站:包括车站内隧道、站台、售票大厅等。
3.地下隧道:包括车站之间、线路间隧道、引入线隧道、出城线隧道等。
4.车辆段及库房:包括停车场、主车厂作业车间、存车库房等。
5.高架站点:包括人流集中场所、电力设备、供电设备等。
6.系统控制中心:包括信号控制室、车辆监控室、安全管理中心等。
管理目的成都地铁BT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目的是为了规范、统一地对地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地铁的运营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保证乘客和地铁员工的安全。
管理机制成都地铁BT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管机构:地铁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
2.监测预警机制:地铁公司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3.应急响应机制:地铁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4.信息分享机制:地铁公司建立信息分享平台,定期通报监测情况和管理经验。
管理措施成都地铁BT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所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评估,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建立风险分析档案。
2.对地下部位进行岩土力学分析,制定合理的支护方案,确保地下结构安全可靠。
3.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设备进行监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危险源的早期预警。
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对地铁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5.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工程5标段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审批: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地铁5号线机电5标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成都地铁5号线一、二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饰4标段危险源控制方案目录一、编制目的........................................ - 1 -二、编制依据........................................ - 1 -三、概念性词汇...................................... - 1 -四、危险源清单...................................... - 2 -五、危险源的辨识范围................................ - 2 -六、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 2 -七、危险源风险评价.................................. - 4 -八、危险源评价后的控制要求.......................... - 7 -九、危险源的监控办法................................ - 8 -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 - 8 - 十一、危险源控制方案............................... - 23 - 十二、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 - 32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确保成都地铁5号线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机电5标段民乐站、骑龙站、警官学院站、二江寺站、南湖立交站、高峰站、龙马路站、回龙站和回龙停车场的施工现及办公等活动场所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结合中铁十七局集团电气化与建筑公司“关于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程序”,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成都地铁5号线机电5标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职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
3.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1.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特点,确定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重物伤害、有害物质暴露等。
3.建筑施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
三、安全防护措施1.高处坠落危险源(1)在高空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2)搭设脚手架、安装防护栏杆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3)提供防滑、防护的工作平台。
2.电气伤害危险源(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电气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3)进行电压检测和确保接地安全。
3.机械伤害危险源(1)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验和维护。
(2)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在机械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4.起重重物伤害危险源(1)使用合格的起重工具和设备。
(2)确保起重作业区域的稳定和通风条件。
(3)严格执行起重作业的操作规程。
5.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源(1)合理选用有害物质,尽量选用无毒或低毒的替代品。
(2)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设备。
(3)建立有害物质存储、使用和处置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四、培训和教育1.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等。
3.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记录。
五、事故处置和报告1.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救治伤员。
2.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监督检查和考核1.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
2.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成都地铁BT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成都地铁B T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成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成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组织机构1.督导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薛军组员:2.各标段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实施小组组长:各标段项目经理组员:项目总工、各工区长设计、施工监测单位组长:项目负责人组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员负责人三、职责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安质环保部对全线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督导管理。
负责督促各标段项目经理部进行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和预防。
2、成都地铁BT项目各标段项目经理部、设计、施工监测单位负责本标段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包括应急处理和对外协调等工作。
负责本标段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和预防,并将结果(附表1、2须经各局集团公司批准)报指挥部安质环保部核备。
3、各等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划分:a)5A级:责任单位是各标段局集团公司;b)4A级以下(含4A级):责任单位是各标段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的分类与确定(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确认1、危险源辨识的要求危险源辨识应全面、系统、多角度、不漏项,重点放在能量主体、危险物质及其控制和影响因素上。
危险源辨识应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2、危险源辨识的方法⑴询问与交流⑵利用专家经验分析现场观察⑶查阅有关记录⑷获取外部信息⑸工作任务分析⑹安全检查表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法3、危险源辨识3.1评价流程分析调查危险、危害因素→评定危险、危害影响的程度和规模→依据危害因素风险级别确定中、高度风险危害因素。
3.2风险评价⑴专家直接判断法利用专家经验,讨论评价确定危险源的风险级别。
⑵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经验分析法无法判定的其他危险源,主要采用本方法进行风险评价,本方法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个因素指标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其计算公式如下:D=L×E×C式中:D——风险性分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于风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产生的损失后果。
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的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二OO六年七月十二日附件:四川省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城市房屋拆除与爆破;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7、起重吊装工程;8、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9、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制定消除或减少危险性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认真组织方案、措施的实施,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和验收。
成都地铁危险源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天府广场南渡线项目经理部危险源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编制:复核:审核:目录1 前言 (3)2 工程概况 (3)3 危险源预测 (3)4 控制程序 (4)5 预案原则 (4)6 安全组织机构 (4)6.1安全保障体系 (4)6.2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6.3紧急安全事故指挥领导机构职责 (5)7 危险源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6)7.1隧道坍塌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6)7.2隧道涌水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8)7.3挖孔桩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10)7.4高空坠落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12)7.5周边建筑物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13)7.6管线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15)7.8机械伤害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17)7.9电气伤害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19)7.10火灾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22)7.11深基坑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23)工程施工突发安全事故紧急预案1 前言为确保成都地铁天府广场南渡线及暗挖试验段工程项目安全施工,预防突发性安全事故,及发生安全事故时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防范事故进一步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结合本工程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成都天府广场南渡线及暗挖试验段土建工程。
包括明挖车站和暗挖隧道两部分。
其中南渡线土建工程位于正在修建的天府广场局部改造工程以南,北接天府广场局部改造工程,南接天府广场~锦江宾馆区间,横跨东西御街,沿人民南路呈南、北方向布置,起止里程为YDK8+882.653~+990.400,明挖车站的车站长107.747;其中YDK8+882.653~+912.653之间30m采用盖挖顺筑法施工。
暗挖试验段土建工程包括1#线北端和2#线东端暗挖试验段,分别位于1#线天府广场站北端起往北17m 范围和2#线天府广场站东端起往东16m范围。
包括1、2#线联络线(长47.538m)、1#线右线(长25.9m)、1#线北端暗挖试验段(左右线各17m)、2#线东端暗挖试验段(左右线各16m)以及其他附属工程。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办法.doc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成地铁建〔2012 〕 40 号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成都地铁各参建单位(含投融资项目):为强化成都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 87 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 2010 〕05 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我公司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2012年7月31日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成都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适用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招标的建设工程。
地铁投融资项目总包单位可照此办法制定对工区现场管理的相关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与组织方式第三条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的总目标是: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成都地铁建设工程以“防、控、引、治、救”为安全工作主线,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负责的四级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个层次均要制定安全目标,层层抓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2024年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4年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危险源。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监管,促进施工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得兼职或利用其它业务人员兼任。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确保作业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能力评估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适当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人在各类危险源作业中的安全操作措施和注意事项,并进行培训。
第九条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统一佩戴安全带,并配备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严禁在易燃物周围进行动火,必要时应采取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在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操作。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配备专职消防员,并进行消防演练。
第三章监督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施工许可,并在施工期间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七篇)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故的预警、预防及预控工作,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经济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出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应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 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时,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未达到规定标准,或保证项目中存在单项得分为不合格的情况。
(二)涉及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沟(槽)工程,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开挖工程,以及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开挖工程;2. 地下暗挖工程;3. 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²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如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 高度达到或超过30米的高空作业;5.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作业;6. 起重吊装工程;7. 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 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易发生交叉作业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并切实组织实施。
(二)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该方案除需包含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详细规定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严格审核,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公布日期】2008.12.11
•【字号】成建安监发[2008]87号
•【施行日期】2008.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
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08〕8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的监控,落实责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未把重大危险源施工纳入管理,未填写《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附件:
1、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
2、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1、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建设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增强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以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施工活动及管理环节。
二、职责分配1. 项目工程部与安全科:负责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范围,对桥梁施工阶段进行安全分析,识别潜在危险因素,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措施。
2. 项目部: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危险源控制体系,全面负责项目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3. 设备物资部: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专项管理,实施专管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无火灾、中毒、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试验室:妥善保管实验器具及材料,对易燃易爆试验用品实行专区存放、专人看管,严禁非试验人员接触。
5. 施工队:在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时,应谨慎操作,并与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联合加强对此类物质的管理。
危险物质的相关场所应形成独立区域,由专人负责看管。
三、重大危险的识别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危险源,系指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米及以上高空作业;桥梁拆除爆破及其他大型土石爆破作业;起重吊装工程;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涉及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活动;潜在坍塌、倒塌风险的单元,如脚手架搭设使用与拆除、模板支撑、泥浆池、临时工棚等;潜在高处坠落风险的单元,如高于基准面2米的卸料平台边、桥梁两侧边等;潜在触电风险的单元,如焊接、金属切割、潮湿环境用电作业等;潜在物体打击风险的单元,如工程材料、构件和机具的堆放与搬运等;潜在机械伤害风险的单元,如焊接机具、切割机具、钢筋冷拉作业区等;潜在中毒和窒息风险的单元,如饮食卫生不符合标准等;潜在火灾风险的单元,如火工材料存放使用、电焊、气割、超负荷用电等。
成都地铁项目安全全资料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第一章安全管理 (2)一、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2)二、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2)三、安全检查制度 (3)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五、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制度 (6)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七、安全例会制度 (10)八、班前视频教育制度 (11)九、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12)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3)十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6)十二、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9)十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21)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4)十六、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25)第二章文明施工 (27)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7)二、安全警示标牌标语管理制度 (30)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2)四、施工现场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33)第三章劳务管理 (35)一、分包队伍进场管理制度 (35)二、施工队工人管理制度 (37)第四章安质部内部制度 (39)一、安全员值班制度 (39)二、安质部内部考核制度 (40)三、安质部资料员岗位工作制度 (40)四、安质部内部安全分析会制度 (41)五、现场门卫管理制度 (42)六、杂工班管理制度 (42)第一章 安全管理一、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安全责任目标(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2)每年一般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1%以下;(3)全年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50000元以下;(4)确保每月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5)确保实现市级文明工地。
2、考核细则(1)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的各分项评分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70分(含70分)到80分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各分项检查评分表通过汇总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的好坏,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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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成地铁建〔2012〕37号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都地铁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公司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2012 年7月30 日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成都地铁工程建设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地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为了更好把控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重点,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 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 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为 一般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和特别重大危险源三种类别, 实行三级 安全动态管理。
一般危险源: 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建质[2009]87 号)附件一所列的内容及轨行区交叉施工重大危险源: 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建质 [2009]87 号)附件二所列的内容及盾构区间路面滞 后沉陷、盾构带压换刀等;特别重大危险源: 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建质[2009]87 号)附件二 所列的工程范围中周边环境 复杂、水文和工程地质条件特殊的部分,同时,将下列工程也列 为特别重大危险源: 浅埋暗挖工程; 新建线路下穿运营的地铁线 路工程; 跨越重要交通干线的桥梁工程; 已使用的地铁换乘站机 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盾构穿越建(构)筑物、重要管线、铁路股 道、河流等工程。
第四条 开工前, 施工单位应开展详细的施工调查, 对本标 段内的施工危险源逐一进行辨识, 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 措施和应急预案, 并将经监理审核的危险源辨识评估报告、 危险 源管理清单等报业主备案。
第五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按照 《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 号)的 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属于一般危险源的, 由施工单位技 术负责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备案; 属于重大和特 别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批,附《重大危险法》等;法》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见附表一)报请监理、业主代表及建设分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及建设分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再由施工单位组织5 名及以上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并通知质监、业主、设计、地勘、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参加论证会,根据审查论证意见修改落实,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没有完成专家论证和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施工。
专家名单应通过业主专家库查询、选取。
经过审批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报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周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送各位专家审查,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到现场了解情况,送审时应附《专家审查中间意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时专家组认为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八条如果在地铁车站主体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未包含出入口、风亭等深基坑工程,则出入口、风亭等深基坑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须按以上要求另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仍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对于重大危险源及特别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危险源情况作为安全教育内容告知作业人员,应当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专门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
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报告;业主有关部门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改正直至停工整改。
第十四条业主将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及专家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检查中发现问题,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一)对于一般性问题:现场指正或签发白色整改通知单;(二)问题较严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或对一般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发黄色整改通知单,同时约谈该合同段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限期改正。
(三)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发红色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停工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业主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向其上级单位通告情况或约谈法人代表等措施。
(四)针对上述三种情况,业主在当期各种竞赛评比中将同时给予相关单位不同扣分的追加处分,并按照业主的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不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给成都地铁工程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监理和施工单位,业主将视情节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是为贯彻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而制定,应见附件)与该文件配套使用。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建设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备注:1审批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分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各存档一份。
2、施工单位必须报该审批表审批,并将此表附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里面送至选定专家处,然后确定专家评审时间。
附表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中间意见表注:专家们在评审会前将审查意见或是否同意上会评审的意见由施工单位交至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部附件: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