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尾和竣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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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尾和竣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1宗旨

坚持贯彻我公司“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文明施工,竭诚服务”的宗旨,贯彻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在该工程上将我公司施工的服务工作范围向前延伸到设计阶段,向后延伸到业主使用阶段,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要求。

2竣工清理和调试

2.1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各种施工和生活垃圾、杂物,保持施工现场内的清洁整齐,努力建立一个花园式的施工现场。在竣工阶段,及时清运所有剩余材料,保证其他室外工程和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达到合同中要求的内容。

2.2在竣工收尾阶段,及时拆除我方为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所建立的各种临时用房,给其他室外工程和绿化工程的让路。在此前提下,协调各个施工队伍的人员住宿和材料堆放,使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交付甲方使用。

2.3清洁环境卫生如墙面、地面、楼面,清洗楼内的所有玻璃、瓷砖、厕浴间和所有金属表面,达到业主要求。

2.4加强成品保护措施,尽量使已施工完的项目和正在施工的项目不

遭到人为的破坏。如果发现有被我方人员破坏的项目,我方将无条件修缮一新。如果被其他分包方人员破坏,我方将尽量进行协调,组织人员进行修缮,使整个工程达到完整不留遗憾。

2.5严格按照工期按要求完成总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如甲方有特殊要求,也可以进行其他项目的进行施工,并按甲方要求的如期完成。

2.6检查调试我方施工的所有门、窗等,用检测工具检测其使用拉力,并进行必要的修理,做到开启灵活,密闭严实,保证它们达到施工规范要求的程度。检查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保证它们的使用功能。

2.7检查、调试我方安装的所有楼内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使其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保证甲方的使用。

2.8对所有的钥匙做上相应的标签,并做好钥匙排后,经甲方、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验收合格后,再交付甲方使用。

2.9我方将对所有的机电设备按照国家现有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调试,直到甲方和监理公司满意时在进行移交。

3施工后期为业主提供服务

3.1对拟进入的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需要培训时予以帮助,并详细介绍工程(特别是设备专业工程)的情况,总之要使工程从我方顺利过渡到业主方。

(1)提供业主需要进场的管理人员的工种、素质要求的建议。

(2)提供业主需要进场的管理人员拟配备的仪器、工具建议。(3)提前带领物业管理人员参加楼内、外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4)根据业主方要求,可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3.2协助业主方准备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业主指令,协助完成各有关项目的碰头、收尾工作,场地绿化美化工作。

(2)协助业主进行如消防、人防、锅炉、煤气、环保、上水、市政、电梯、变电等方面的各种报验工作。

(3)相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4)在大楼内各系统、配电箱盘、走道等作好明显标识。

3.3我方将积极配合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施工。

4竣工后投入使用的服务

作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企业。我公司非常重视用户满意的适应性质量。本着创造优美、舒适、耐用的工作生活环境的宗旨,我公司将在交付使用后延伸服务深度及广度,积极主动走访用户、设计、监理、质监等单位,为甲方当好参谋和助手,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实现我公司“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文明施工、竭诚服务”的承诺。

4.1竣工后成立大楼运营保驾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现场主要领导任组长,设立土建、水、电、风各专业小组5-10人,进行运营保驾。

4.2竣工后在业主方内部管理交接期间,留设一定数量的工人,对可能进行的大楼功能调整、局部完善美化项目积极配合施工,达到业主满意,用户满意,设计满意,领导满意。

4.3在楼内各层出入口张贴本层平面图,表示出各房间使用功能。张贴标识,主要介绍房间的使用功能、装修做法、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开关插座位置及暗埋线管走向等,方便用户进住后的装修和使用。标识见下图:

5工程保修服务

竣工交付使用前,我公司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内容要求,主动与业主签订合同,成立现场服务小组。在交工时,向业主提供《质量保修书》。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三

日内到现场与甲方共同检查情况,凡属施工单位总包及其分包的质量原因,一周之内给予保修并达到设计要求。不属施工单位质量原因的,我公司将给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给予积极协助和优惠服务。

5.1保修期限

按照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规定的保修期限基础上,我公司再延长年限(自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2年。

(4)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5)超过以上年限时,如业主需要再保修时,我公司可协商以优惠条件保修。

5.2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但不限于):

(1)屋面漏雨。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

(3)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脱落、墙面脱皮。

(5)门窗开关不严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积水。

(7)外墙渗漏水。

(8)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脱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场内道路沉陷。

(11)结构变形、裂缝超过规范和设计要求。

(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5.3保修投诉及反馈

(1)如业主在保修期限内,我方未按规定保修项目及时保修或做出相应的满意回复,业主有权向有关组织和政府机构进行投诉。一切工程质量及服务不良责任由我方负责。

(2)在保修期限及使用期限内,我们将定期向业主回访,了解掌握工程交付后的质量信息,进行全面长期的质量监控,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不断改进我们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6竣工资料的服务

(1)我方严格按照《北京市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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