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GMP厂房与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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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当的照明 :考虑区域的功能和产品性能 2.适当的温、湿度:应与其生产及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 求时,温度在18-26℃,相对湿度在45%-65%为宜。
厂房与设施 —- 原则
第四十三条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 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 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 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不强求具体的做法,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五十四条 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 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 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 当有隔离措施。
问题:在同一功能间内,设置了两条包装线,一条是片剂 瓶装线,一条是片剂铝塑板装线,两条线之间没有物理隔断, 是否判断为缺陷? 交流: 隔离措施≠隔离设施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 法》— GB/T 16292-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浮游菌的测试方 法》— GB/T 16293-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 法》— GB/T 16294-2010
• 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四十九条 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 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 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第五十条 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 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 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第五十一条 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倒 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免时,明沟 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附录Ⅰ二十九条 无菌生产的A/B级洁净区内禁止设置 水池和地漏。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四十八条 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 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效通风,并 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 符合要求。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 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 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口服液体和固体制剂、腔道用药(含直肠用药)、表 皮外用药品等非无菌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 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 “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 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洁净度 级别 静态 ≥0.5μm ≥5.0μm 3520 3520 3520 20 29 2900 动态 ≥0.5μm ≥5.0μm 3520 352000 20 2900
A级(1)
B级
C级
3520000 29000 不作规定 不作规定
D级
3520000 29000
注: (1)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 得少于1立方米。A级洁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4.8,以≥5.0μm的悬浮粒子为限度标准。B级洁净区(静态) 的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 的悬浮粒子。对于C级洁净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 悬浮粒子的级别分别为ISO 7和ISO 8。对于D级洁净区 (静态)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8。测试方法可参照 ISO14644-1。 (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 粒子计数器,避免≥5.0μm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 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用等动力学的取样 头。 (3)动态测试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 行,证明达到动态的洁净度级别,但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要求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四十六条内涵:
*公用设施与设备:可行性报告 *必须专用和独立的厂房、设施和设备 *必须专用的设施、设备 *应当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 *非药用产品控制:生产食品以不污染药 品为原则,其他产品则需要有充分的论证 报告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四十七条 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 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 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 产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 或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五十五条 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 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 第五十六条 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 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 风险。
本节回顾
1、厂房、设施、设备应符合所生产药 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 求; 2、洁净区内的设施设备的安装应便于 清洁; 3、对易混淆或产尘工序,在硬件方面 的关注。 核心: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1.关注企业内部的污染源:地面、植被、锅炉房、动物房、产 尘车间 2. 关于“适当维护” :有文件规定,有SOP、有恰当的措施
厂房与设施 —- 原则
第四十二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 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 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三条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 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 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 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厂房与设施 —- 仓储区
第五十七条 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 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 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第五十八条 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 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 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第五十九条 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 安全的区域。 第六十条 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物料、产品免受 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 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第六十一条 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当 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 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 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替代物理隔离,则该方法应当具有同等的安全 性。 第六十二条 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取样区的空气洁净 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 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五十二条 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 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 第五十三条 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 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 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 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核心:控制交叉污染 现场:看除尘设施和防污染措施的效果,是否有程序明 确描述捕尘系统的清洁? 建议:单向流保护;独立的除尘系统;专门区域操作
前言
10版GMP内容:正文14章,共313条,五 个个附录(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 中药制剂、血液制品)。涉及厂房、设施、 设备及物料的共100条,占全部条款数的 31.95%; 评定方法:检查组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 结合风险评估原则提出评定建议。
厂房与设施 —- 原则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 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 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 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 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第四十一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 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 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检查小提示
空调机房: 1.机房现场是否整洁?管道标识是否齐全? 2.各种风管、空调箱、送回风机组、制冷系统、 加热系统等设备的安装是否牢固、严密? 3.初、中效过滤器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是 否按规定进行清洗或更换?清洗或更换是否 有记录? 4.净化机组在下班后运行情况? 5.停机时,是否有防空气倒流的装置? 6.洁净空气消毒周期?消毒方式?记录?
关注:企业所处的周边环境,观察厂区风向,向企业了解常年主 导风向。
前言
98版GMP内容:正文14章,88条,一个附录(含 总则、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 品、放射性药品、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医用氧 共9节)。认证检查项目259项,关键项目92项, 一般项目167项,涉及厂房、设施、设备及物料 的共130项,其中带“﹡”49项,占全部关键项目 的53.26%; 评定方法:由检查员按照预定的检查方案和检查 标准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如实记录,并作出综 合评定结论。
厂房与设施、设备 物料与产品
何道慧 2011年10月
厂房与设施
第三十八条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 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 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 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三十九条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 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 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关注效果)
第四十四条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 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 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 第四十五条 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 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这是一项基本要求,以
利于维护维修和变更wenku.baidu.com制)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第四十六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 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 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 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 (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 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 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 系统的进风口; (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 (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 (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 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 当经过净化处理;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洁净区:
1.车间内设备和操作是否有足够的空间? 2.洁净区洁净级别是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监控是否有 书面记录并符合要求? 3.不同洁净级别的相邻区域、房间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 的装置?压差是否符合规定? 4.温湿度是否符合规定(与工艺相符合)? 5.高效过滤器安装是否严密?回风口是否清洁?高温高 湿的环境应查看是否有霉斑? 6.洁净区内的地漏是否符合要求?地漏的设计是否存在 对生产环境带来污染的风险?
厂房与设施 —- 生产区
附录Ⅰ第九条 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个级别: • A级:高风险操作区,如灌装区、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 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 的区域,应当用单向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 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均匀送风,风速为0.360.54m/s(指导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状态并经 过验证。 •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 背景区域。 • C级和D级: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 骤的洁净区。
1.足够的空间:看品种和处方,了解最大批量生产操作和所涉 及物料、中间品存放所需空间 2. 防混淆和交叉污染:看SOP和现场操作,防不同品种;防同 品种不同批次、规格;防废料。
案例1:
检查员在某小容量注射剂车间的一个物 料暂存间内,发现有 5 个品种、 2 个规格的 灯检不合格品存放,分别用不锈钢盘装置, 内插标示牌。有2个品种置于冰箱内,规格 均为 2ml ,其中 1 个为抗癌药“”。该功能 间面积约6个平方,设有前室,有小工作台, 登记并保管暂存物料。 问题:假设你是检查员,你会做出什么 样的判断?你需要继续了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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