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计算机网络组建与安全维护项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计算机网络组建与安全维护项目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计算机网络组建与安全维护”项目竞赛规程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项目名称

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网络组建与安全维护

二、竞赛目的

适应网络产业快速发展及“三网融合”的趋势,体现绿色节能理念,促进网络工程项目及产业前沿技术在高职院校中的教学应用,引导高职教育计算机网络专业的教学改革方向,优化课程设置;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职相应专业学生实训实习与就业。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可配2名指导教师。

2.比赛期间,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1.根据大赛提供的比赛方案,读懂实际的工程项目文档,理解实际的工程应用与业务架构。

2.根据业务需求和实际的工程应用环境,实现网络设备、无线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的连接,并根据实际的工程业务需要,完成综合布线,对设备进行互联互通并进行调试。

3.在路由器、交换机、无线交换机、无线AP、防火墙、IDS、VPN、服务器上配置各种协议,实现网络的运行,并根据网络业务需求配置各种策略,以满足应用需求。

4.能够根据网络实际运行中所面临的安全威胁,防范并解决网络恶意入侵和攻击行为;考查选手网络系统运行与监控、防御不良信息及病毒、构建和维护绿色网络的实战能力。

5.根据国家标准提交标准化的工程验收文件等。

1.比赛场地通过抽签决定,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场地。

2.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

3.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4.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领取比赛任务并进入比赛工位,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开展。

5.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比赛;若非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五、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网络系统组建、配置与应用、安全配置与防护的正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占85%);相关文档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占10%);

团队风貌、团队协作与沟通、组织与管理能力和工作计划性等(占5%);

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各环节分别计算得分,错误不传递,按规定比例计入团队总分,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的,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记0分;

2.奖项设定

竞赛奖项只设团体奖,根据参赛代表队总得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名次并列)。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每个获奖参赛队的选手和指导教师均颁发获奖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计算机网络组建与安全维护”项目竞技术规范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网络工程在设计、建网、用网、管网过程中主要有以下5项国家标准,参赛代表队在实

场地总面积1500㎡,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按照U形布置各比赛间。比赛间用板墙隔离,每间面积在18~20㎡,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每个比赛间门楣上标明编号。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并提供应急的备用电源;每支参赛队提供一个灭火器和垃圾箱。

赛场设置参观通道,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向观众开放。

三、竞赛技术标准

(一)竞赛软件

大赛组委会提供个人计算机(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用以组建局域网和广域网,并安装Office2003等常用应用软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