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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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抵押贷款基础知识书籍

十大抵押贷款基础知识书籍

十大抵押贷款基础知识书籍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房屋、车辆、土地等有价值的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一种方式。

如果贷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就有权将抵押物变现来收回贷款金额。

对于那些希望了解抵押贷款的基础知识的人来说,阅读相关的书籍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本文将为您介绍十本值得一读的抵押贷款基础知识书籍,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抵押贷款。

1.《抵押贷款指南》《抵押贷款指南》详细介绍了抵押贷款的基本概念、流程、风险和注意事项等。

该书通俗易懂,适合初学者阅读,能够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抵押贷款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规。

2.《房屋抵押贷款解析》该书详细解析了房屋抵押贷款的各个环节,包括房屋评估、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内容。

通过阅读该书,读者可以了解抵押物评估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3.《车辆抵押贷款手册》本书着重介绍了车辆抵押贷款的相关知识,包括车辆评估、车辆登记、车辆贷款申请流程等。

通过本书的指导,读者可以了解如何评估车辆的价值,并正确操作车辆贷款的申请流程。

4.《土地抵押贷款实务指南》该书主要介绍了土地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定、登记要求和风险预防措施。

阅读该书有助于读者了解土地贷款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避免在办理土地抵押贷款过程中出现问题。

5.《抵押贷款法律手册》该书系统介绍了抵押贷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帮助读者了解抵押贷款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

通过阅读该书,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在贷款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6.《抵押贷款调查与评估技巧》本书主要介绍了抵押贷款调查与评估的方法和技巧,包括了解抵押品性质、评估抵押品价值等内容。

阅读本书可以使读者从专业的角度掌握抵押贷款调查和评估的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7.《抵押贷款合同范本解析》该书选取了一些典型的抵押贷款合同范本进行解析,帮助读者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意义。

通过阅读该书,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抵押贷款合同的要点和条款,从而避免因合同不当引发的风险。

贷款基本知识

贷款基本知识

1.
款。

2.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
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3.
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4.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

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等;
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则属于动产。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财产。

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动产的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

例如,建筑物一旦移动或离开土地就不成其为建筑物,其价值将大大降低。

而动产则可以随意移动,其价值不受影响。

"
5.。

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担保业务基础知识一、引言担保业务是金融领域中一种常见的信用担保方式。

它是指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履约时,由第三方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财务支持,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

担保业务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各种经济活动提供了信用保障,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二、担保业务的类型1. 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是最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其基本原理是担保人利用其良好的信用记录担保借款人的债务。

在这种担保方式下,担保人可以提供担保函、保证书等文件,以向债权人证明自己的担保意愿和能力。

如果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将承担债务的还款责任。

2.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担保人将其名下的财产作为担保物来担保借款人的债务。

在这种担保方式下,担保人与债权人签署抵押合同,将其财产进行抵押。

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债权人可以以担保物来代偿其损失。

3. 其他担保方式除了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担保方式,如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质押担保是指担保人将其名下的有价证券等质物作为担保来支持借款人的债务。

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以其信用和财产担保借款人的债务。

三、担保业务的相关条款1. 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是担保业务中的核心内容。

担保人承担借款人的还款责任,意味着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担保人将代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担保责任通常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担保合同中,以明确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2. 担保费用担保业务涉及到一定的费用,包括担保费用和评估费用等。

担保费用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服务费用,评估费用则是为了确定担保物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所需费用。

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通常根据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3.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担保业务中必不可少的文件,用于记录借款人、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担保合同中通常包含了担保责任、担保物、担保费用等条款,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担保合同应当经过各方的签字和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基础知识点

担保基础知识点

担保基础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担保基础知识点》①基本定义:担保呢,简单说就是一人或一单位,向债权人保证某个债务人会还钱或者会履行他该做的事。

就像在生活中,小A跟小C借1万块,小B说,小A要是还不了,我来还。

小B做的这个事儿就叫担保。

②重要程度:在金融交易,工程承包等很多领域都非常重要。

没有担保,债权人就不敢随意把钱借出去或者签合同。

比如在建筑工程中,发包方担心承包方干一半跑了,承包方找来担保公司来做担保,这样工程才能顺利进行。

③前置知识:需要知道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知识,就像知道谁借了钱就得还这个钱(是债务),借给钱的人有收钱的权利(是债权)。

④应用价值:在借贷、商业合作、工程合同等很多时候,给交易加上安全锁。

像我们买房子贷款,银行需要房产开发商或者我们找担保公司担保,如果我们还不起房贷,就有人能担起来这个债务。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经济法或者商业交易相关知识体系里面,担保是保障交易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就好比一部机器里面的一个重要小零件,虽然小但是很关键。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物权法都有关系。

比如物权法里的抵押物如果作为担保物,就和担保知识联系到一起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中等。

- 关键点:要清楚不同类型担保的风险承担方式、法律效力、设定的条件等。

好比开锁的七把钥匙,每把钥匙不同,你得知道哪把开哪扇门。

④考点分析:- 在经济法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很重要。

- 考查方式:可能出选择判断考担保类型,或者是案例题考在特定情形下担保的责任等。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担保就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作出一定的保证或者承诺。

也可以用实物或者权利等来保证债务的履行。

②特征分析:- 从属性:就是担保随着主债权的产生而产生,主债权没了,担保也就没了。

比如说,我借你钱是因为你要买东西,这是主债权。

你朋友为你做担保,如果你不还钱,朋友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根本就没有借钱这个事儿了(主债权不存在了),你朋友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了。

担保重要基础知识点

担保重要基础知识点

担保重要基础知识点
在金融领域中,担保是一个重要的基础知识点。

担保是指一方(担保人)以其个人或企业的财产或权益作为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保证。


保通常用于贷款、信用卡、保险等金融交易中,以确保债务人能够按
时履行其还款义务。

担保可以分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两种形式。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
其财产(如房产、车辆)作为抵押物提供给债权人,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当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变卖以偿还
债务。

保证担保是指第三方(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出书面
保证,以确保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愿意承担责任并履行债务。

担保在金融交易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债权人来说,担保提供
了一种保障措施,降低了风险。

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可
以通过担保物或保证人来获得赔偿。

对于债务人来说,担保可以增加
其获得贷款或信用的机会,因为债权人具有更大的信心债务人能够按
时还款。

然而,担保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限制。

担保物的价值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如果抵押物价值下降,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完全的赔偿。

保证人也可
能面临承担他人债务的风险,如果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保证人需要
偿还债务。

总之,了解和掌握担保的基础知识对于金融领域的从业者和个人都非
常重要。

通过了解不同形式的担保以及其作用和风险,我们可以更好
地管理和规避风险,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介绍及实务操作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介绍及实务操作

动产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仓储运输 物流公司
中小企业
动产质押 监管协议
质押贷款 银行
货物监管
动产质押业务由来及发展前景
• 动产质押项目的由来
➢ 分销商缺乏周转资金 ➢ 银行需要扩大贷款业务 ➢ 物流商寻求提供增值服务
• 动产质押业务的发展前景
➢ 动产质押项目是金融行业同物流行业结成战略联盟的一种 崭新的合作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动产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动产质押项目运作模式
对动产质押类业务设定标准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制定了《质押 监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内部控制
针对银行对该项目具体需求,确定个性化的《监管解决方案》 ,以保证满足特定客户的要求
将监管解决方案细化,制定专门的《项目操作手册》,内容包 含项目整体流程、操作细节、信息沟通方式等
动产质押监管操作流程
动产质押监管操作流程
动产质押监管风险管理
动产质押监管风险管理
动产质押监管风险管理
动产质押监管风险管理
风险防范的主要手段: 风险识别:感知风险、分析风险; 风险计量:量化风险、评估风险; 风险监测:关注指标、提出预警; 风险控制:采取措施、配合处置。
动产质押监管风险管理
➢ 物流公司逐渐将眼光投放在增值服务上,单纯提供运输或 货代业务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 即使是大型的分销商也存在资金周转的问题,急需银行协 助。
➢ 银行需要扩大贷款业务范围。
动产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动产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动产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动产质押的业务类型
自有仓库的在库监管 利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场地,对于存放于仓库、场地的动 产所提供的库内、场内的监管服务
会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第三章 基础法律知识单选题

第三章 基础法律知识单选题

第三章 基础法律知识——单选题 o o o o1、(单选题)下列关于抵押合同的形式,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合同口头、书面订立均可 C.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方式订立 D.抵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正确答案:A2、(单选题)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 11 万元,借款期限 为 1 年。

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 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 保证期间为 1 年。

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 乙。

乙要求从 11 万元中预先扣除 1 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 长为 2 年。

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 10 万元交付给甲。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 )o o o o A.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B.丙应对 10 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的保证期间为 1 年正确答案:A 3、(单选题)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不得 ( )。

A.增设行政许可 B.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行政许可条件 C.细化行政许可程序 D.缩短行政许可期限o o o o正确答案:A4、(单选题)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时,可以 要求债务人提供( )。

A.反担保 B.留置权担保 C.定金担保 D.违约金担保o o o o 正确答案:A 5、(单选题)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 费用。

A.行政划拨 B.返还 C.变相返还 D.返还或者变相返还o o o o正确答案:D6、(单选题)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 100 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 10 万 元,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 80 万元, 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 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欠丙货款 20 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

丙 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 5 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六项基本原则: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3.民法的帝王条款是: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5.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问题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6.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7.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满2 年。

8.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 个月。

9.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10.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间:一般:4 年;意外事件:2 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不受限。

11.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12.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般:1 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3 个月。

13.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一般: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14.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婚姻消灭、配偶可单方决定送养子女、债务清理继承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15.死亡宣告被撤销,“离的妻”:未再婚自行恢复;再婚或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不得自行恢复。

16.死亡宣告被撤销,“散的子”: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17.死亡宣告被撤销,“破的家”:财产返还或补偿,恶意申请人还要赔偿损失。

18.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19.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是年龄与精神状态。

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人)。

20.“无人”包括:不满8 周岁;已满8 周岁但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21.“无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2.“限人”包括:已满8 周岁,不满18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3.“限人”能够独立从事(有效)纯获利益、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行为。

信贷基础知识

信贷基础知识

保证担保方式:以第三人(保证人)与我公司约定,当借款 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 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注:保证人的担保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履行期届满 日加两年。
不得作为保证人的: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 在授权范围内担供保证)。
2、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贷款的基本原则
贷款的“三性” 1、安全性(条件) 2、效益性(目标) 3、流动性(基础)
贷款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贷款六要素:
用途
金额
对象
期限
方式 利率
贷款六要素之一
金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并经
贷款人同意发放的金额。
贷款六要素之二
贷款方式
1、担保贷款(最常用)
抵押、保证、质押(担保≠保证)(留置、定金)
贷款六要素之五
贷款利率(贷款定价) 浮动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
其它银行
一般执行
最高上浮400 %
上浮5%--70 ‰
基准利率
5.08%
优惠利率
最低下浮10‰
最低下浮10 ‰
贷款六要素之六
计息原则:以实际占用天数,算头不 算尾的原则.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 罚息: 在借款合同上载明的利率加收50‰ 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罚
以及借款人变化情况。 2、定期走访保证人或监测抵押物的状况。 3、贷款到期前15天向借款人发送《提示贷款到 期通知书》
信贷资产按五级分类:
1.正常贷款 2.关注贷款 3.逾期贷款 4.可疑贷款 5.损失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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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融资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基础知识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基础知识目录1.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基础知识概述 (3)1.1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重要性 (4)1.2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特点 (5)1.3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发展历程 (6)2.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基本概念 (8)2.1 物流融资的主要形式 (9)2.2 质押监管的概念与作用 (10)2.3 质押监管的主体与客体 (11)3. 常见物流融资质押方式 (12)3.1 应收账款质押 (13)3.2 货权质押 (15)3.3 保理融资 (16)3.4 租赁物权质押 (17)4.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主要风险 (19)4.1 法律风险 (20)4.2 信用风险 (21)4.3 操作风险 (22)4.4 市场风险 (23)5.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主要流程 (23)5.1 监管合同的订立 (25)5.2 质押物的保管与控制 (26)5.3 质押物的评估与处置 (27)5.4 融资方的监督管理 (29)6.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法律框架 (30)6.1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31)6.2 质押监管的法律性质 (32)6.3 质押监管的法律义务 (33)7.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实践策略 (34)7.1 质押物的高效管理 (36)7.2 风险控制与管理 (37)7.3 电子化与信息技术的应用 (39)8.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国际案例 (39)8.1 国外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成功案例 (42)8.2 国外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失败教训 (43)9.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的未来发展趋势 (45)9.1 数字化监管的发展 (46)9.2 智能科技在监管中的应用 (47)9.3 国际合作与监管标准统一 (48)1. 物流融资质押监管基础知识概述物流融资质押监管是供应链金融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到企业通过抵押其物流环节中的资产(如商品、车辆、设备等)来获取资金支持。

这些资产的价值通常与货物的流动性和销售价值紧密相关,物流融资质押监管通过确保这些资产的安全和价值的保证,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相对稳健的信贷风险控制工具。

股权质押基础知识(1)

股权质押基础知识(1)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对在股权上设立担保物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规定。

如法国《商事公司法》、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第33条均涉及对股份抵押的规定。

比较典型的是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

日本《有限公司法》第32条规定“得以份额为质权的标的。

”日本《商法》第207条又规定“以股份作为质权标的的,须交付股票可见,日本的公司法对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拥有的股权为质权标的而设立股权质押分别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但公司法颁布之前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允许设立股份抵押。

公司法之后出台的担保法,才真正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

如《担保法》第75条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第78条又作了进一步补充。

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份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在此需要指出,《担保法》第75条第2项及第78条法条表述颇有不妥之处。

首先,“股份”这一概念使用不规范。

第78条第3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可见,《担保法》该处所用的“股份”,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

对股份这一概念,尽管世界上有些国家,如德国和法国,在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中,均统一使用,即不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均称为“股份”。

然而,在这两个国家,其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资本,也如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分为数额相等的份额”。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基础知识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基础知识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基础知识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常德市天翼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潘道广一、前言在进于主题前,我想谈一谈我对当前中国经济问题的看法,不一定正确。

当前中国经济问题的核心:1、产业空心化和泡沫化,金融资产的吸引力远大于实物资产。

最显著的现象就是全社会都放高利贷,不办实体。

我们站在城市中央放眼一望,不是中亿百年,就是实实在在,再不然就是叉叉投资公司,还有叉叉担保公司、叉叉小额贷款公司、叉叉供应链公司,比公厕的数量多得多。

要是哪天城市公厕也到了这个量,我们就会感觉出行方便多了。

今年6月16日英国《每日电讯报》刊登了惠誉的文章,该机构认为:中国的信用泡沫达到了史无前例的水平,中国的影子银行系统已经失控。

2、经济增速放缓趋势明显工业增长速度持续下降企业盈利水平显著下降PMI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困境依旧采购经理指数(PMI)作为经济先行指标,意义在于:当指数高于50%时被解释为经济扩张的讯号;当指数低于50%,则有经济衰退的忧虑。

今年6月份汇丰PMI 数据仅为48.3,为我国十个月以来的最低点,显示企业依然持续处在萎缩状态,并有继续下滑的趋势。

3、通胀压力持续给我们最直观的感觉就是钱不值钱,什么东西的价格都在涨;且这种通胀还不是我们一个国家所能控制。

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实施货币量化宽松,而我国中央银行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必然要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对冲操作,在购买外汇的同时大量投放基础货币,从而引发输入型通胀。

4、货币供应量快速回落给我们最直观的感觉就是挣钱不易,钱放出去就不容易回;这一点,我们典当行感受应该最深。

美国《福布斯》今年6月16日文章,资金紧张是中国债券拍卖失败。

6月14日,我国财政部仅售出95.3亿政府债券,远低于150亿发行额。

二、财产权利质押概述一、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特点(一)、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典当行的一项创新业务,发展的时间短、速度快,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基础知识

担保的基本知识一、担保的定义: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

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

备注:我国法律并未对担保进行定义,因此上述定义均是学术上的定义。

二、担保的分类: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又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财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是指在保管、运输、承揽加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担保的表现形式:各类担保合同的条款如何,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债权担保的力度及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定金给付人)的责任负担。

为避免担保实践中由于口头约定不明而导致的无谓的争议,除留置之外的各种担保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也是主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之间意思表示相一致的结果,而且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应当视为一种书面合同。

投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投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投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





1.什么是担保? 答: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 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制度。 2.担保有哪几种方式? 答: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5种方式。 3.什么叫做保证? 答: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 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 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 为。 4.什么叫抵押? 答: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2.什么是商品房回购? 答:商品房回购是指开发商将自己出售给购房人的商品房 (包括期房和现房)予以购回的行为:商品房回购可以分为 期房和现房回购。期房指开发商回购的商品房是正在建设之 中的商品房;现房回购是指开发商回购的商品房以属于已经 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 23.什么是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担保? 答: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是银行为扶持和服务小企业发展壮大, 适应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别推出的一系列专项信贷和结 算的金融服务产品。 24.什么是企业短期融资借款担保? 答:企业短期融资借款指以企业为主体融资资金,使企业及 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 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 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进去, 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39.我国第一家专业担保公司是何时何部门创办的? 答:1993年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共同创办了中 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担保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 公司。 40.什么是商业隆担保机构? 答:商业性担保机构是以企业、社会个人等为主要出资人, 实行商业化动作,以营利为目的,兼营投资及其他商业业务 的企业法人担保机构。 41.担保机构与借款金融机构合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2.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答: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 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

车辆抵押问题解决方案

车辆抵押问题解决方案

车辆抵押问题解决方案买车必经的一个步骤就是车辆抵押,很多人对车辆抵押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也就不知道如何处理车辆抵押问题。

本文将介绍车辆抵押的一些基础知识,以及解决车辆抵押问题的方案。

车辆抵押基础知识什么是车辆抵押?车辆抵押是指车主把车辆作为质押品借款的过程,借款人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对车辆进行估价,并根据估价给予相应的贷款额度,然后在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将该车辆贷款给车主。

车主需要在还款期限内偿还贷款金额及利息,否则银行有权将该车辆作为抵押品进行拍卖变卖。

车辆抵押的流程车辆抵押的流程一般如下:•车主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车辆信息和贷款金额•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车辆进行估价,并审核车主的贷款申请•在车主同意的情况下,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贷款金额转入车主的账户•车主需在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及利息•如果车主未能按期还款,则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将该车辆进行拍卖变卖车辆抵押需要注意的事项在进行车辆抵押之前,车主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车辆抵押需要有法律有效的合同,车主需要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车主需要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期限、以及其他费用等完整信息。

•车主需要保证车辆证件齐全,并在还款期限内按时还款,否则银行有权将该车辆进行拍卖变卖。

车辆抵押问题解决方案方案一:按时还款车主想要避免车辆抵押问题,则必须按时还款。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还款,这是避免车辆变卖的最基本方法,也是车主避免各种问题发生的必需步骤。

方案二:延长还款期限如果车主无法按时还款,可以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通过和银行协商,可以将还款期限延长,但这样做会增加贷款利率和其他费用。

这种方法可以解决一时困难,但一定要谨慎使用,否则会让车主债务越来越大。

方案三:出售车辆如果车主无法偿还贷款,可以考虑将车辆出售以偿还贷款。

但是,车主要先和银行协商,并在出售前开具转移车辆所有权证明,避免出售后产生纠纷。

方案四:协商还款计划如果车主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可以和银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有关汽车抵押担保的详细知识

有关汽车抵押担保的详细知识

有关汽车抵押担保的详细知识
理财 Financial management,指的是对财务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为目的。

理财分为公司理财、机构理财、个人和家庭理财等。

人类的生存、生活及其它活动离不开物质基础,与理财密切相关。

“理财”往往与“投资理财”并用,因为“理财”中有“投资”,“投资”中有“理财”。

所谓的理财也不仅仅是把财务往外投,被投资也是一种理财,不懂得被投资也就不懂得怎么更好投资。

首先,借款资金少。

汽车抵押担保标借款资金本身就较少,对于我们资金控制这块就可以更加灵活控制;
其次,借款额度控制。

汽车抵押担保标借款额度都会由平台的风控部门控制在二手车辆价格的4到5折,以此保障车子在最后二手市场拍卖环节具有价格优越性。

第三点,资金回笼快。

汽车抵押担保标因借款资金额不大,车子又是交通工具,借款人一般都会按时赎回车子。

第四点,车辆可控性。

对每个汽车抵押担保标借款标,查看他们的大本,看是否做过抵押登记,登记在平台公司上甚至有的平台有约标形式,直接抵押在投资人名下。

另外,对于质押车辆,平台会提供停车场来保管这些车子,安全性不言而喻。

对于抵押车辆,正规的平台方都会安装3个左右的GPS,来跟踪每辆车辆。

当借款人发生逾期。

对于开走车辆,专业平台的风控部会对借款人进行催收,并进行拖车措施,直至借款人来偿还借款;对于抵押担保车辆,超过一定的逾期日期会对车辆进行拍卖,回笼资金。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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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的基础知识
一、如何理解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做为担保的一种法律形式。

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或第三人。

二、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严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以上可抵押的财产可以概括为不动产、不动产权利、动产、特定的未来财产等几类。

三、哪些财产是禁止抵押的?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四、抵押物的选择原则?
抵押物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法规允许买卖、抵押的。

即抵押物必须属于《担保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

2、不可抗力风险最小。

3、价格稳定。

指抵押物的市场价值相对稳定,不易发生贬值的情况。

4、易于拍卖、变现。

由于抵押物是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因此当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最终只能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偿还贷款本息。

五、抵押必须要办理登记吗?
对抵押权之登记效力的主张,有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

登记要件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之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抵押权的成立只须在当事人间达成抵押合意即可。

但对第三人不产生公信力,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进行抵押权登记。

我国采取了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主,以登记对抗主义为辅的原则。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以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和《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法律规定强制登记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物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物登记,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抵押物登记与否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是,未经抵押登记的这种抵押权的效力,仅存在于抵押合同当事人相互之间,不产生公信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示:作为民间借贷业务,无论什么抵押物,都要去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抵押权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果。

六、抵押权如何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也称抵押权的实行,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现时,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将抵押物变卖、拍卖或者以折价的方式优先受偿的行为过程。

抵押权的实现,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保障。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权法》第195条第2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的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按照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抵押权人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按照特别程序进行起诉和审理。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抵押权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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