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机构提交的文件资料
[全]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各项手续时需提交给各部门的资料汇编
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各项手续时需提交给各部门的资料汇编一、发改部门(-)办理项目立项需提供以下资料:1.一般情况下,需先在本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2、项目立项报告;3、节能登记表。
办理时限:按照规定在项目业主单位提供所需资料完整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办理项目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先在本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告知备案机关,并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3、项目总投资额;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三)办理项目核准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一般情况下,需先在本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告知核准机关,并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3、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4、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四)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立项、备案批复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3、第三方审查意见(评估报告);4、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申请书。
办理时限:按照规定在项目业主单位提供所需资料完整齐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5.11.17•【字号】湘建设〔2016〕20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设〔2016〕201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0月17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部令)等法规、规章,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遵循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均应进行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活动,应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工程资料员前期要准备的资料
工程资料员前期要准备的资料一、建立项目组应具备的基础资料1、建立委托合同(副本)2、监理企业对本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及授权3、项目监理组的人员及分工4、已经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二、建设单位应向监理项目组提交的文件及资料1、建设单位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开工证、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理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6、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7、施工承包合同(副本)8、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材料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10、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授权11、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三、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的资料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复印件)2、国家企业登记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6、施工单位提供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7、工程预算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复印件)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9、特殊工人上岗证(复印件)(特殊作业包括电工作业、起重机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10、本工程自审查手续齐全,经各级部门负责人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1、施工组织设计中开列的按进场的第一批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型号、数量12、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的复核记录施工单位前期资料准备工作1、工程概况(151)2、施工单位资质报验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152)4、施工管理人员上岗证5、特殊工种人员名单、上岗证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53)7、施工组织设计、首道工序施工方案、重要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9、开工报告、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10、施工许可证、工程注册证11、工程合同、预算书12、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13、做材料送检复试14、做砂浆、全级配15、施工测量报验(定位放线)施工单位安全资料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2、三级教育卡3、验收记录(设备)脚手架、井架、塔吊的搭设方案、验收单4、漏电开关试跳记录5、安全文明台帐6、安全技术交底7、安全员上岗证、特殊人工种人员上岗证8、安全日记9、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单10、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状)11、创建文明工地资料12、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脚手架搭设、拆除,用电,塔吊、模板支撑、深基坑开挖等)。
2010-XJJ044《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XJJ044-20101 总则1.0.1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等有关法规和标准编制。
1.0.3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4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袒、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 术语2.0.1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安全监理人员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人员。
2.0.3安全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0.6专项施工方案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和安全验算结果的施工文件。
2.0.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2.0.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专项费用。
3 基本规定3.0.1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并增加相应费用。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受监手续应提交的各项资料
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受监手续应提交的各项资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建设工程的项目在不断增多,各种建筑和设施的建设需要严格遵循安全标准。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工程安全受监手续已经成为强制性程序。
那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受监手续应提交哪些资料呢?一、开工前资料1. 申请书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建设单位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地址、建设规模、施工单位等相关信息,并在申请书中声明自己已经进入了施工准备阶段。
2. 相应建设方案建设单位应提交相应建设方案,包括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预案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等,这些方案应该能够明确的反应出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安全风险或难点。
建设单位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这些方案,也可以由自己组织编制。
3. 相关资质证书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4. 有关工程施工图纸、图集建设单位应提供建筑设计施工图、工程施工标准图及相应的规范、标准,以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定。
二、施工过程中资料1. 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应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施工单位合格证书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供施工单位的合格证书。
4. 工程安全监督日报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工程安全监督日报,以便监测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5. 施工材料、设备和工具的标准合格证书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材料、设备和工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标准,因此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相应的标准合格证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1. 施工质量检测记录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供施工质量检测记录,包括工程质量检验报告、施工质量证明等证件,这些证件应证明所建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定。
一书两证(发改委)
(五)建设项目选址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慎重对待城市新区开发和建设项目
要根据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的承载能力,量力而 行,妥善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开发建 设的规模、强度和时序,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合理用 地的原则,防止盲目发展建设。 要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 定各项交通设施的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提高城 市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防止讲排场、搞形式、追求形象工 程和过高标准建设。 要严格保护大气环境、河湖水系等水环境、森林绿化植 被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不能盲目采伐森林树木以及地下 水资源,不能盲目建设污染工业企业。 要充分保护城市的传统特色,结合城市的历史沿革及地 域特点,在新区开发建设中体现鲜明的地方特色。
2、核定建筑密度。居住类项目建筑密度的核定 应该符合《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的要求,保证建 设项目建成后又良好的空间环境质量,并满足绿化 、停车、人流疏散空间以及变电站、煤气调压站、 热交换站等配套设施的用地面积,同时还要考虑消 防、卫生、日照、通风等因素。 工业类项目要符合 相应规范要求。 3、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在项目选 址时还应该对绿地率、建筑高度、退让各种控制线 的距离、城市设计、建筑形式、停车泊位、出入口 的设置、市政设施的配套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5)选址规划管理的审查要点
1、核定土地使用性质。建设项目的土地 使用性质必须与批准的规划相一致。凡确实 需要改变的规划用地性质且对城乡规划实施 无碍的,应先按程序报政府审批后进行规划 调整并核定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是保证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 重要指标,对于已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 块,原则上按照批准的控规核定容积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审查合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名称:审查机构类别: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省建设厅监制建设单位:(甲方)审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1。
2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工程概况:第三条:审查内容:(一)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二)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与承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资质、合同、市场行为、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三)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人防、卫生、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标准、规范;(四)建(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五)是否损害公众利益;(六)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审查资料后7日内(建设单位答复时限不计算在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查合格报告书备案。
第六条: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重新送审的,需重新履行审查手续,审查费用另计。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实行有偿服务,所需经费由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
审查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概算核定,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审查项目审查收费核定为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一次向审查机构付清。
项目建设中各种手续办理需要的材料
一、采矿权申请申请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应向市国土资源局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
申请开采矿产资源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划定矿区范围提交的材料(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2)经批准的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3)矿产资源开发初步利用方案(包括矿区位置、开采矿种、储量情况、矿山规模及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4)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国家直角坐标或经纬度坐标标定其拐点、矿区面积,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提交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提交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6)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7)其他相关资料。
2.采矿权申请登记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矿产储量登记书;(3)依法划定的矿区范围图;(4)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以及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5)由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经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7)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8)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9)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10)区、县地矿主管部门的核实意见;(11)没有产权争议的提供保证书,有产权争议的提供结论证明;(12)国有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经评审备案的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和矿山设计文件;(13)集所有制矿山企业或者私营矿山企业还应当提供:①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②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证明文件;(14)审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在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的同时,应进行对应的安全、消防、节能、职业病防治等配套专篇的设计。
每个专篇都是项目行政许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各专篇的技术管理,是推进项目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年办事指南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分以下两部分:(一)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如下:1、《南海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原件一式五份)(如本工程具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须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补充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按相关规定执行,提交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4、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有效复印件)及设计图纸;5、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限依法当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有效复印件);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限依法当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有效复印件);7、施工合同(提交有效复印件,要求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关内容,有分包工程的还须提供分包单位的);劳务合同。
8、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有效复印件);9、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10、区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复印件);1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提交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燃气等压力管道施工须具备);12、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交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城市道路照明等电力施工须具备);13、《市政工程施工准备条件检查表》(一式四份,原件)14、《市政工程各责任主体负责人表》(原件,各责任主体的重要管理人员要在表中亲笔签名,并附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命(聘任)文件、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有法人(总监)签名及公章的委托书。
备注: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填写在各表格中,以上第3、10、11、12项,若工程中没有此项,则不需提交。
(二)由施工单位协助提交的资料如下: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意见(原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并必须包含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内容。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模板范本】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监理部应收集资料
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监理部应收集资料一、项目监理部应具备的基础资料1、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委托合同;2、总监任命书或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见证员授权书,项目部章启用函;3、监理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项目部机构人员配备表;4、已经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细则;5、开工前监理工作交底。
二、建设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的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2、质量监督机构及安全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监督计划书);3、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报告)4、招投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中标通知书);5、施工承包合同;6、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即测绘回单);(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建筑工程放线、验线资料)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资料。
三、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的资料清单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生生产许可证;2、施工单位项目部机构人员配备表(含三类人员),分包单位资质、人员报审、试验、监测单位、静载、动测单位、混凝土厂家资质资格报审文件资料;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经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4、特殊作业工人上岗证(复印件)(注: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住建网站能查询);5、本工程自审手续齐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认的、有针对性、有特殊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开列的按施工进度进场的第一批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型号、数量;7、建设单位已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的复核记录;8、测量仪器报验(附鉴定证书);9、开工报审(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四、其它资料1、第一次工地会议;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建设工程施工报审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报审顺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审查和批准的文件和资料的顺序。
正确的报审顺序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是在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到省住建厅有关部门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图报审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图纸的复印件如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人防、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及专业结构计算书;岩土工程勘查报告及审批意见通知书等。
其次,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和业主呈报工程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一般是工程刚开始时候,工程全部前期手续及报备案资料齐备的情况下,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和业主呈报的申请工程项目开工的报告。
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工程开工报审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证件、进场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性能一览表,特殊工种人员的姓名等。
然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用于记录施工单位进场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经检查和调试合格的资料。
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工程名称、进场日期、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检查日期等,以及工程施工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最后,在工程施工图报审时,建设单位需要向审查机构提供一系列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工程立项批复、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签订的勘察合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
这些资料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格式进行提交,以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报审顺序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顺序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正确的报审顺序有助于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项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建设项目审批需提交的材料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1、建设单位申请报批项目环评文件的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一式三份。
3、专家论证意见4、听证会笔录5、其他部门的意见4、规划部门对项目使用场地的相应规划使用功能文件(属部队场地的,要有相应使用功能的部队后勤部对外经营许可证和部队土地权属证明)。
5、国家规定需要立项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
6、三产(包括:餐饮、商业、娱乐业、汽车维修、加油、加气站等)服务业类项目,应提交工商部门对项目的核名核准通知书。
7、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和各层建筑的平面布置图。
8、属租用场地的项目,应提交出租和承租双方已签署的租用合同。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环评台帐表)及软盘。
10、凡未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批准,现已建成并投产,需补办申报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1、委托办理申请的委托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批:1、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函中应包含下列内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时间,现主体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完成情况;房地产项目应说明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完成情况;◆项目是否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和批复意见的要求建成或落实?◆需分步验收的项目,应说明本次拟验收的内容,需暂缓验收的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暂缓验收的理由、计划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和批复意见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是否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要求落实?2、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原件或复印件。
3、建设单位填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报告书的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报告表的项目)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登记表的项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6.30•【字号】鄂建设规〔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6〕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明确监督人员职责,省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6月30日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机构和人员第三章施工安全监督方式及内容第四章施工安全监督程序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审查书
审查项目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确认书建设单位:审查机构:签订日期:2017年05月04日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确认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确认书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和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1.4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第二条本确认书涉及工程的情况:项目投资额(大小写)多个分项工程用下表列出: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3.1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精装图纸1份);3.2地质勘察报告(原件1份);3.3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1份);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或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3.5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原件1份);3.6勘察设计招投标手续(复印件1份,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国有投资建设项目);3.7加层、改造项目的房屋鉴定报告(原件1份);3.8特殊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原件1份);3.9 数字化审查要求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审查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4.1 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为: ;4.2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3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4.4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4.5 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4.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五条审查时限约定5.1 正常情况下,审查机构应在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施工图审查送审材料后的个工作日完成技术性审查;5.2 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颁发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上加盖“山东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章”;5.3 经审查不合格的工程,由审查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
这些手续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监督申报、施工安全监督注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等。
一、施工安全监督申报1. 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向监督机构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2)工程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5)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计划;(6)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7)监督机构规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
2.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
对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二、施工安全监督注册1. 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监督机构进行施工安全监督注册。
注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书;(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情况;(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应急预案;(8)监督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 监督机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
三、施工安全监督检查1. 监督机构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
2. 监督机构按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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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工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附图
3、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4、建设工程开工证、施工许可证;
5、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通知书
6、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7、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8、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9、监理合同;
10、代建合同;
11、询标纪要(代建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12、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4、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授权;
15、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16、图审报告、人防图审报告;
17、节能计算书,节能能评报告批复;
18、消防意见书;
19、环保审批意见书;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部门提交备案文件,具体文件内容如下:
1)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3)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4)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5)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10)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验收合格文件
11)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12)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1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4)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18)人防工程验收证明书
15)工程质量保修书
16)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登记表
17)工程检测、检验报告登记表
19)《工程款支付情况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材料
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1份(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复印件)和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图。
3、经审查通过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书1套。
4、全套工程设计文件,文件上应注明“报审图纸,仅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使用”(含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2套,其他专业1套)。
5、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
6、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
7、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及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
8、已登记的工程设计合同1 份(复印件),钢结构(网架)、装饰(含幕墙)工程还应提供工程投资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