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doc

合集下载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2019年5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2019年5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2019年5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导言: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触的社会单位,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孩子全面发展,教育部在2019年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第一章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认知能力、社交能力和道德品质等方面都有着重要影响。

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家庭教育指导的原则1.爱的原则:家长要以爱心和理解来对待孩子,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2.合理性原则:家长应该根据孩子的发展阶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教育目标和计划。

3.主动性原则:家长应该主动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4.效果原则:家长应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和手段,确保教育的有效性。

第三章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1.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家长要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提供适当的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3.发展孩子的社交能力:家长应该鼓励孩子参与社交活动,培养他们的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和交往能力。

4.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家长要适当给予孩子独立处理问题的机会,培养他们的自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培养孩子的审美观和艺术能力:家长要引导孩子欣赏和理解美,培养孩子的审美能力和艺术兴趣。

6.培养孩子的品德和道德素养:家长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培养他们的良好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家庭教育指导的方法和技巧1.给予孩子关爱和支持:家长要始终关心孩子的成长,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支持,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温暖和安全感。

2.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要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为孩子提供和谐、温暖的成长环境。

3.增加亲子时间:家长要增加和孩子的沟通时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了解孩子的思想和需求。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是国家指定的家庭教育指导
文件,是家庭教育的统一指导思想和方针指引。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突出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了家庭教育的
宗旨、内容和国家家庭教育政策。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和发展最重要的社会基础,是构建和谐家庭、构建社会文明和文化文明的重要条件和基础。

它不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培养未来社会文明的重要支柱。

家庭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孩子的自觉性,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培养孩子的合理自律性,培养孩子的社会各方面的责任感,培养孩子的社会文明意识和道德品质。

家庭教育的内容有、知识的教育、能力的教育、道德的教育、心理的教育、文化的教育、职业的教育、社会经验的教育等。

家庭教育是父母给孩子传授价值观、道德观、文化观和社会经验的过程,父母应该从孩子的现实生活出发,积极引导孩子研究社会文明,提高孩子的社会能力,使孩子在社会中融入,有责任感,有公德心。

国家在家庭教育方面也提出了政策,比如以家庭教育为重点的“十四五”规划、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理念和家庭教
育法等,旨在改善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的全面发展。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是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和方针指引,它提出了家庭教育的宗旨、内容和国家家庭教育政策,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要想构建和谐家庭,构建社会文明和文化文明,就要把家庭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以贤惠的家庭教育给孩子以美好的社会未来。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与适用性。

一就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与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就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与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就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就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与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与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与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引领家庭教育的指南针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指导家长们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国家教育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

本文将围绕该大纲,探讨其背景、内容、实施建议以及意义。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大纲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家庭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家长们需要更加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才能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这部指导大纲,旨在为家长们提供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

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大纲的内容。

该大纲涵盖了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方法、技巧等方面,旨在帮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品德。

大纲中明确了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家庭教育重点,如幼儿期、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等,为家长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建议。

此外,大纲还强调了家庭教育中的沟通、关爱、信任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家长们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实施建议方面,大纲建议家长们要关注孩子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等方面,尊重孩子的选择和决定。

同时,家长们还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主性、独立性和责任感,鼓励孩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增强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此外,家长们还要注重与学校、社区等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是一部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它的发布和实施,将为家长们提供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这对于培养有道德、有情感、有追求的下一代具有重要意义。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23版)》的实施将带来一系列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将有助于提高家长们的家庭教育水平,使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得到更加科学、系统、全面的指导。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文)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文)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文)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第一章家庭教育的概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家庭成员对子女进行的教育活动,是社会中最早、最基础的教育形式。

它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出台,旨在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和实施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

第二章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家庭教育应基于以下原则:1. 爱的原则:家长应该以深沉的爱为基础,关爱、尊重和支持孩子的个性发展。

2. 平等的原则:家长和子女之间应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孩子的独立思考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3. 适度的原则:家长应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发展阶段,提供适度的教育和指导,不要过度干预。

第三章家庭教育的目标家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具体目标包括:1. 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价值观:家长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品德和道德修养。

2. 培养健全的心理素质:家庭应给予孩子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励,培养他们自信、乐观和适应力强的心理素质。

3. 培养优秀的学业能力:家长应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有效的学习指导,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4. 培养社会责任感:家庭应教育孩子关心社会、尊重他人,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章家庭教育的实施1. 父母的角色: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教育者,应以身作则,并建立亲密的互动关系,与孩子共同成长。

2. 有效沟通:家庭成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倾听孩子的需求和想法,理解和回应他们的情感表达。

3. 尊重个体差异: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个体,家长应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给予他们发展的空间和自主权。

4. 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场所,家长应创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氛围。

第五章家长的自我成长家长的自我成长对于家庭教育至关重要。

家长应关注自身的教育和培训需求,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与方法。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是我国最高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引导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支持。

下面,我将就该大纲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家庭教育是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

大纲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养。

在道德教育方面,提出了要培养学生积极向上、诚实守信、自律自强的品质;在价值观教育方面,强调要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大纲还要求家庭教育要关注学生的智育与审美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其次,大纲还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式方法。

首先,家庭应当成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家长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其次,家庭教育应该注重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互相补充和促进。

此外,大纲鼓励家庭教育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并强调在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培养兴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大纲还提倡家庭教育注重亲子沟通与合理教养,促进家庭和睦和谐。

第三,大纲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内容方面,大纲规定了家庭教育的五个核心领域:品德修养、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能力。

在各个领域,大纲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家庭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教育。

例如,在品德修养方面,家庭应该通过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大纲还对家庭教育的方法给予了一定的指导。

大纲指出,家庭教育应该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互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

最后,大纲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要通过推广先进的家庭教育经验和方法,提升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和支持,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性互动。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七部门首次联合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李菲查云帆)首份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6日在京发布。

《大纲》总结了多年来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取得的创新成果,在我国家庭教育发展历程尚属首次。

《大纲》由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颁布。

《大纲》的内容分为五部分,每个部分都由相关部门领导、家庭教育专家和专职家庭教育工作者通过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起草完成。

其中包括了《大纲》制定的法律政策依据、适用范围、指导原则、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及要求、保障措施。

据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邓丽介绍,《大纲》编制工作自2008年6月启动,是各相关部门、各级妇联组织和家庭教育学会以及专家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

《大纲》体现了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对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由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的“家庭护卫行动”也于26日启动。

“家庭护卫行动”以营造文明和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为主题,深入社区、面向基层发动全国亿万家庭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活动。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共分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出了制定《大纲》的法律政策依据,大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而制定,是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第二部分规范了《大纲》的适用范围,指出《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第三部分明确了《大纲》的指导原则,指出家庭教育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家长的主体作用,坚持“儿童为本”、“家长主体”、“多向互动”的原则。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纲要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有效实施,制定一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纲要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指导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关键任务等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孩子学习和成长的最初场所,家庭教育在塑造孩子人生观、价值观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家庭教育有助于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通过积极的榜样和正确的引导,孩子能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其次,家庭教育有助于培养孩子的情感和社交能力。

家庭是孩子与外界沟通的桥梁,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关爱和陪伴能够温暖孩子的内心世界,同时也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社交能力。

最后,家庭教育对于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也具有重要作用。

家庭应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支持,引导孩子培养学习的兴趣和乐趣。

第二部分:指导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家庭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全国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十分必要。

指导纲要的制定应该秉持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首先,需要归纳总结国内外家庭教育研究成果,结合国情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家庭教育指导方针和规定。

其次,指导纲要应该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发展战略,明确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和工作重点。

最后,指导纲要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学校和家庭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指导纲要中的各项要求和任务。

第三部分:关键任务为了促进全国家庭教育的发展和提升,指导纲要中还应明确一些关键任务。

首先,需要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和培训。

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培训,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需要鼓励和支持家庭教育实践。

通过组织家长和孩子的互动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增强家庭教育的实践效果。

最后,需要建立家庭教育评估和反馈机制。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是在总结多年来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家庭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家长儿童需求,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制定的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在指导原则、指导内容、指导形式等方面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儿童身心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年龄段划分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规范家庭教育指导行为,是全国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依据。

妇字〔2010〕6号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关工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2010年2月8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报告)一、总则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 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优化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加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和指导能力,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育儿的方法与技能,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范畴,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大纲目标,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社会化。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解读培训资料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解读培训资料
二、研制过程
1.大纲研制自2008年6月启动,历时一年多。课题组由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上海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联合组成,另邀请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数位专家作为学术顾问。 2.2008年6月-2008年10月,课题组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各级相关文件与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初步制定大纲研究方案,并根据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及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 3.2008年11月-2009年3月,课题组在系统梳理近十年相关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完成了大纲初稿,并征求上海相关职能部门与各级妇联组织,以及家庭教育研究专家的意见,从而形成《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初稿)。
5.初中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当、适度的性别教育 利用日常生活细节,开展伦理道德教育 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引导儿童正确使用媒介 重视儿童学习过程,促进儿童快乐学习 尊重和信任儿童,促进良好的亲子沟通 树立正确的学业观,尊重儿童的自主选择 6.高中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引导儿童树立积极心态,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引导儿童与异性正确交往 引导儿童“学会合作、学会分享” 培养儿童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指导儿童树立理想信念、合理规划未来 引导儿童树立自信心,以平常心对待升学
4. 2009年3月底-5月,大纲研制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妇联、全国家庭教育研究会以及全国各地的专家对大纲进行了系统的论证与批评。基于此,课题组进行了反复讨论与修改。 5. 2009年6月,大纲征求了全国各省区市妇联儿童工作部、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以及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的意见。 6. 2009年7月-8月,大纲研制专家座谈会在沪召开。根据专家意见,课题组有针对性地做了修改与调整。 7. 2009年9月-10月,大纲研制专家座谈会再次在京召开,课题组对大纲进一步修改、完善。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全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参考资料一——《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0—3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0~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婴幼儿期即从出生到大约3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儿童身高和体重均有显著增长;遵循由头至脚、由中心至外围、由大动作至小动作的发展原则,逐渐掌握人类行为的基本动作;语言迅速发展;表现出一定的交往倾向,乐于探索周围世界;逐步建立亲子依恋关系。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提倡母乳喂养,增强婴儿免疫力。

指导乳母加强乳房保健,在产后尽早用正确的方法哺乳;在睡眠、情绪和健康等方面保持良好状态,科学饮食,增加营养;在母乳不充分的阶段采取科学的混合喂养方法,适时添加辅食。

(2)鼓励主动学习,掌握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方法。

指导家长按时为儿童预防接种,培养儿童健康的卫生习惯,注意科学的饮食调配;及早对孩子进行发展干预,让孩子多看、多听、多运动、多抚触,带领儿童开展适当的运动、游戏,增强儿童体质;了解儿童成长阶段的特点和表现,学会倾听、分辨儿童的“语言”,安抚儿童的情绪;学会了解儿童的发病征兆及应对方法,掌握病后护理常识。

(3)设定生活规则,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指导家长了解婴幼儿成长的规律及特点,为儿童设定日常生活规则,并按照规则指导儿童的日常生活行为;重视发挥父亲的角色作用,利用生活场景进行随机教育;指导家长采用鼓励、表扬等正面强化教育措施,塑造儿童的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感知训练,提高儿童感官能力,预防儿童伤害。

指导家长创设儿童自如爬行、充分活动的独立空间与条件,随时、充分地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物品和现象,挖掘其内含的教育价值,让儿童在爬行、观察、听闻、触摸等训练过程中获得各种感官活动的经验,促进儿童的感官发展。

同时要加强家庭保护,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5)关注儿童需求,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好奇心。

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抓握、把玩、涂鸦、拆卸等活动的设施、工具和材料;用亲子游戏的形式发展儿童双手协调、手眼协调等精细动作;用心欣赏儿童的行为和作品并给予鼓励,分享儿童的快乐,促进儿童直觉动作思维发展,满足儿童好奇、好玩的认知需要。

国家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国家家庭教育指导纲要

国家家庭教育指导纲要一、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三、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孕前检查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参加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专项服务。

对于大龄孕妇、有致畸因素接触史的孕妇、怀孕后有疾病的孕妇以及具有其他不利优生因素的孕妇,督促其做好产前医学健康咨询及诊断。

对于不孕不育者,引导其科学诊断、对症治疗,并给予心理辅导。

(2)关注孕期保健,孕育健康胎儿。

指导孕妇掌握优生优育知识,配合医院进行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烟酒、农药、化肥、辐射等化学物理致畸因素,预防病毒、寄生虫等致畸因素的影响;科学地增加营养、合理作息、适度运动,进行心理调适,促进胎儿健康发育。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共18页文档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共18页文档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Leabharlann 46、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 留。

47、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48、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49、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 有所长 。

50、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 ,箪瓢 屡空, 晏如也 。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国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报告)一、总则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大纲。

本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 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优化家庭教育的社会环境,增强家长科学教子育儿的责任感;加强现代家庭教育理论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者和管理者的理论水平、服务意识和指导能力,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不断提升;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指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育儿的方法与技能,促进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建设,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的指导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

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和影响,指导家长确立责任意识,不断学习、掌握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坚持“多向互动”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建立指导者与家长、儿童,家长与家长,家庭之间、家校之间的互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促进的环境与条件。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公共政策范畴,健全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组织,努力创造条件,落实大纲目标,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及要求(一)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1.家庭教育指导重点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引导夫妇共同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准备,并为新生命的诞生做好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重视婚检和优生指导,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新婚夫妇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选择适宜的受孕年龄和季节,并注意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对于大龄孕妇、有遗传疾病家族史的孕妇、怀孕后有疾病的孕妇以及具有其他不利优生因素的孕妇,督促其做好产前医学健康咨询及诊断。

对于不孕不育者,引导其科学诊断、对症治疗,并给予心理辅导。

(2)关注孕期保健,孕育健康婴儿。

指导孕妇掌握优生优育知识,配合医院进行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识别胎儿的严重先天缺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烟酒、农药、化肥、辐射等化学物理致畸因素,预防病毒、寄生虫等致畸因素的影响;科学地增加营养、合理作息、适度运动,进行心理调适,促进胎儿健康成长。

(3)做好相应准备,迎接新生命降临。

指导准家长做好婴儿出生的相应准备,学习教养婴儿的方法和技巧,购置儿童生活必备用品和保障母婴健康的基本卫生用品,营造安全温馨的家庭环境。

(4)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

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孕妇认识自然分娩的益处,认真做好孕妇产前医学检查,并协助舒缓临盆孕妇的焦虑心理。

(二)O一3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O-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婴幼儿期即从出生到大约3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儿童身高和体重均有显著增长;遵循由头至脚、由中心至外围、由大动作至小动作的发展原则,逐渐掌握人类行为的基本动作;语言迅速发展;表现出一定的交往倾向,乐于探索周围世界;逐步建立亲子依恋关系。

2.家庭教育指导询容要点(1)提倡母乳喂养,增强婴儿免疫力。

指导乳母加强乳房保健,在产后尽早用正确的方法给婴儿哺乳,并适时断奶;在睡眠、情绪和健康等方面保持良好状态,科学饮食,增加母乳营养;在母乳不充分的阶段采取科学的混合喂养方法,适时添加辅食。

(2)鼓励主动学习,掌握儿童日常养育和照料的科学方法。

指导家长按时为儿童预防接种,培养儿童健康的卫生习惯,注意科学的饮食调配;及早对孩子进行发展干预,让孩子多看、多听、多运动、多抚触,带领儿童开展适当的运动、游戏,增强儿童体质;了解儿童成长阶段的特点和表现,学会倾听、分辨儿童的“语言”,安抚儿童的情绪;学会了解儿童的发病征兆及应对方法,掌握病后护理常识。

(3)设定生活规则,养成儿童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指导家长了解婴幼儿成长的规律及特点,为儿童设定日常生活规则,并按照规则指导儿童的日常生活行为;重视发挥父亲的角色作用,利用生活场景进行随机教育;指导家长采用鼓励、表扬等正面强化教育措施,并充分发挥祖辈抚养儿童的优势,塑造儿童的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感知训练,提高儿童感官能力,预防儿童伤害。

指导家长创设儿童自如爬行、充分活动的独立空间与条件,随时、充分地利用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物品和现象,挖掘其内含的教育价值,让儿童在爬行、观察、听闻、触摸等训练过程中获得各种感官活动的经验,促进儿童的感官发展。

同时要加强家庭保护,防止意外伤害发生。

(5)关注儿童需求,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好奇心。

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抓握、把玩、涂鸦、拆卸等活动的设施、工具和材料;用亲子游戏的形式发展儿童双手协调、手眼协调等精细动作;用心欣赏儿童的行为和作品并给予鼓励,分享儿童的快乐,促进儿童直觉动作思维发展,满足儿童好奇、好玩的认知需要。

(6)提供言语示范,促进儿童语言能力发展。

指导家长为儿童创设宽松愉快的语言环境;提高自身口语素养,为儿童提供良好的言语示范;为儿童的语言学习和模仿提供丰富的物质材料,运用多种方法逗引、鼓励儿童多开口;积极回应儿童的言语需求,鼓励儿童之间的模仿和交流。

(7)加强亲子沟通,养成儿童良好情绪。

指导家长关注、尊重、理解儿童的情绪,多给予儿童鼓励和支持;学习亲子沟通的技巧,以民主、平等、开放的姿态与儿童沟通;客观了解和合理对待儿童过度的情绪化行为,有针对性地实施适合儿童个性的教养策略。

培养良好的亲子依恋关系。

(三)4-6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4-6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4-6岁是儿童身心快速发展时期,具体表现在:儿童的身高、体重、大脑、神经、动作技能等方面获得长足的进步;大肌肉的发展已能保证儿童从事各种简单活动;儿童直觉行动思维相当熟练,并逐渐掌握具体形象思维;儿童词汇量迅速增长,基本掌握各种语法结构;儿童开始表现出一定兴趣、爱好、脾气等个性倾向以及与同伴一起玩耍的倾向。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帮助儿童适应幼儿园生活。

入园前,指导家长有意识地养成儿童自理能力、听从指令并遵循简单规则的能力等。

入园后,指导家长积极了解儿童对幼儿园的适应情况,在儿童出现不良情绪时通过耐心沟通与疏导来稳定儿童的情绪,分析入园不适应的原因,正确面对够分离焦虑。

(2)加强儿童詹养保赫口体育锻炼。

指导家长带领儿童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根据儿童的个人特点,寻找科学合理而又能为儿童接受的膳食方式;科学搭配儿童饮食,做到营养均衡、种类多样、比例适当、饮食定量、调配得当;不断学习关于儿童营养的新理念、新知识。

(3)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指导家长与儿童一起制定儿童的家庭生活作息制度;积极运用奖励与忽视并行的方式纠正并消除儿童不良的行为方式与癖好;定期带领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4)抓好安全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指导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尽可能消除居室和周边环境中的伤害性因素;以良好的榜样影响、教育、启迪儿童;结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对儿童实施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生命意识;重视儿童的体能素质,通过活动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5)培养儿童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指导家长关注儿童日常交往行为,对儿童的交往态度、行为和技巧及时提供帮助和辅导;注意培养儿童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增强儿童交往的自信心;开展角色扮演游戏,帮助儿童在家中练习社交技巧,并积极为儿童创造与同伴交往的机会,培养儿童乐于与人交往的习惯和品质。

(6)增强儿童社会适应性,培养儿童抗挫折能力。

指导家长鼓励儿童以开放的心态充分展示自己,同时树立面对挫折的良好榜样;充分利用传播媒介,引导儿童学习面对挫折的方法;适时、适宜地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创设面对变化与应对挫折的生活情境与锻炼机会;在儿童遇到困难时以鼓励、疏导的方式给孩子以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7)丰富儿童感性知识,激发儿童早期智能。

指导家长带领儿童关心周围事物及现象,多开展户外活动,以开阔儿童的眼界,丰富儿童的感性知识;灵活采用个别化教育手段,有针对性地鼓励儿童积极活动、主动参与、积累经验、发展潜能;改变传统的灌输、说教方式,以开放互动的方式让儿童在玩中学、在操作中探索、在游戏中成长。

(四)7-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7-12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7-l2岁是整个儿童期十分重要的发展阶段。

该阶段的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儿童身高和体重处于比较迅速的发展阶段;外部器官有了较快发展,但感知能力还不够完善;儿童处于从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向抽象的逻辑思维过渡阶段;情绪情感方面表现得比较外显。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做好儿童健康监测,预防常见疾病发生。

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儿童的饮食,引导儿童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和作息习惯;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注意用眼卫生并定期检查视力;督促儿童坚持开展体育锻炼,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定期做好儿童健康监测。

(2)将生命教育纳入生活实践之中。

指导家长带领儿童认识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帮助儿童建立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呵护生命的意识;抓住日常生活事件增长儿童居家出行的自我保护知识及基本的生命自救技能。

(3)培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指导家长重视养成教育,防止因为溺爱造成孩子的依赖性,注重儿童生活自理意识的培养;创设家庭环境,坚持从细微处人手,以激励教育为主,提高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养成生活自理的习惯。

(4)培养儿童的劳动观念和适度花费习惯。

指导家长教授儿童一定的劳动技巧,给儿童创造劳动的机会,培养儿童劳动的热情;鼓励儿童参与家庭财务预算,合理支配零用钱,防止欲望膨胀,形成量人为出的观念,培养儿童理财的意识。

(5)引导儿童学会感恩父母、诚实为人、诚信做事。

指导家长为儿童树立积极的人格榜样,创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从大处着眼、从小事人手,及时抓住日常生活事件教育儿童尊敬老师、孝敬长辈,学会关心、感激和回报他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