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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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遵医嘱从其他医院购买的药品,或指患者由于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解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
中执行三查八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反应。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院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同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避医患纠纷,根据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结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特殊情况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条件
1、门诊不允许使用自带药品。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自带药品。

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二、使用程序
1、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前,应与患者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告知风险,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带药品”。

2、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

三、使用要求
1、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和药品说明书的药品,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的药品,以及可疑、来路不明、保存条件与说明书不符的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因未与患者签订《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或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
自带药品纠纷的,医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会自带一些非处方药或者其他保健品。

为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医院应制定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确保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

2.保证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

三、管理内容1.门诊部分:a.患者在挂号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带的药品种类和剂量,并接受医生的评估和建议。

b.医生需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信息,并告知患者是否需要停止使用或替换为医院提供的相应药品。

c.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向医生报告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d.患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医院将不接受未经批准销售的药品。

2.住院部分:a.患者在入院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带药品种类和剂量,并接受医生的评估和建议。

b.医生需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信息,并告知患者是否需要停止使用或替换为医院提供的相应药品。

c.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向医生报告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3.管理流程:a.医院应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流程,包括挂号、医生评估、存储、使用和报告等环节。

b.医院应建立统一的患者自带药品存储区域,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保密性。

c.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生团队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工作,保证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管理要求1.医生应在患者来诊时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携带自带药品,并对其进行评估和指导。

2.患者应主动告知医生自带药品的名称、剂量和使用情况,接受医生的评估和指导。

3.医生应与患者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自带药品,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建议。

4.医院应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档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自带药品种类和剂量、医生建议等内容。

5.患者应定期向医生报告自带药品的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并按医生要求调整用药方案。

6.医院应积极宣传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提高患者的自觉性和合作性。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1. 背景医疗中心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和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制定了本管理规程,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2. 定义- 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的非医疗中心提供的药品。

- 管理规程:指医疗中心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医疗中心所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4. 管理流程4.1 患者自带药品申报- 患者需在就诊前向医疗中心提前申报自带药品情况,提供药品名称、用途、剂量等信息。

- 患者需提供相关药品的处方或医生嘱托,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2 药品审核- 医疗中心药师负责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法、有效和安全性。

- 药师审核通过后,将在病历中标注相关信息。

4.3 药品管理- 医疗中心将负责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遗失或混淆。

- 医疗中心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 医生需在病历中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情况。

4.4 药品使用监管- 医疗中心将监督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合理使用自带药品,必要时进行指导和调整。

- 医生应定期与患者沟通,了解自带药品使用的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5. 相关责任- 患者应如实申报自带药品情况,并遵守医疗中心的管理规程。

- 医疗中心药师应负责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医疗中心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合理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

6. 处罚措施患者如违反管理规程或提供虚假药品信息,医疗中心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7. 生效日期本管理规程自(具体日期)起生效。

8. 备注欢迎患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本管理规程的不断完善与提高。

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以下为具体制度内容:
1. 目的
确保就诊者在医院就诊期间自带药品的使用符合法规和医疗要求,减少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风险。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前来医院就诊并携带自带药品的就诊者。

3. 自带药品审查
3.1 就诊者在入院时应主动向医务人员申报携带的自带药品。

3.2 医务人员应对就诊者携带的药品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的种类、剂量、使用方法和适应症等。

3.3 如发现携带的药品存在风险或与治疗方案相冲突,医务人员有权禁止就诊者使用该药品。

4.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
4.1 医务人员应向就诊者详细解释携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和潜在风险。

4.2 就诊者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和药品说明书正确使用携带药品。

4.3 如就诊者出现与携带药品使用相关的问题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

5. 药品记录和沟通
5.1 医务人员应记录就诊者携带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5.2 医务人员应与就诊者沟通,确保对携带药品的使用有明确的了解和共识。

6. 监管和处罚
6.1 医院设立专门的药事管理团队,负责监督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

6.2 如发现就诊者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医务人员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使用自带药品或终止治疗等。

7. 审查和更新
本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法规和医疗发展要求。

以上为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

三、自带药品的定义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 严格审批:患者自带药品需经过主管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3. 明确责任: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4. 及时沟通:患者、家属与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五、自带药品的管理程序1. 患者自带药品时,应向主管医师提供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2. 主管医师对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必要时进行药效评估。

3. 经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主管医师填写《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4. 审批通过后,患者将药品交给护士保管,护士在《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上记录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信息。

5. 护士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按常规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六、自带药品的使用要求1.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的药品。

2. 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用法。

3. 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换药品。

4. 不得将自带药品用于他人。

七、自带药品的保管1. 护士应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丢失、被盗。

2.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需避光、低温保存等。

3.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八、责任追究1. 患者自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 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患者、家属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自带药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携带和使用自备药品。

第三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其亲属购买,并在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

第四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

第五条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不能提供患者所需的药品,患者可以自行购买并使用自备药品。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第六条患者需要在就诊前向医务人员申报自备药品名称、数量、用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经医务人员确认后方可携带和使用。

第七条患者自备药品需由患者或其亲属携带,不得向医务人员索要或提供自备药品。

第八条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得携带或使用过期、伪劣、未经审批的药品。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有问题时,有权利要求患者停止使用,并向患者说明理由。

第十条患者对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自备药品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第三章自备药品使用要求第十一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嘱或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二条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备药品,避免药品受潮、过热或日晒等。

第十三条患者不得将自备药品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将自备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

第十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如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以便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有权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可以暂停患者继续使用自备药品。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不对患者自备药品提供任何的保管、储存和配药服务。

第四章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如因自备药品造成损害,患者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患者对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自备药品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第十九条患者不得将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将自备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

门诊自带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门诊自带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门诊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门诊部内所有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医护人员。

三、职责1. 患者职责:(1)自行购买的药品应确保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2)向医护人员提供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3)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停药;(4)自觉遵守门诊部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

2. 医护人员职责:(1)对自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合法、合规;(2)向患者讲解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3)监督患者正确使用自带药品,防止用药错误;(4)对自带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5)发现患者用药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自带药品管理1. 药品审核:(1)患者自带药品需经医护人员审核,确认药品合法、合规;(2)审核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等;(3)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患者。

2. 药品存放:(1)自带药品应存放于指定的药品柜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光;(2)药品柜应定期清洁、消毒,防止药品受污染;(3)药品存放顺序按照药品类别、有效期等进行分类。

3. 药品使用:(1)患者使用自带药品时,需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2)患者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护人员指导进行用药;(3)如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并根据病情调整用药方案。

五、监督与检查1. 门诊部应定期对自带药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门诊部负责解释。

门诊自带药品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及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病人自行携带药品管理制度

病人自行携带药品管理制度

病人自行携带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病人在医疗机构内自行携带药品的安全和合理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病人自行携带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的品质和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病人在医疗机构内自行携带药品的情况。

4. 药品携带要求4.1 病人在携带药品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药品说明书。

4.2 携带的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药品应为合法合规的注册药品。

- 药品应处于有效期内。

- 药品应储存适当,避免受潮、曝光和高温等影响。

4.3 医疗机构保留核查病人携带药品的权利,必要时可要求病人提供药品检验报告。

5. 使用药品的责任5.1 病人在使用自携药品时,应按照医生的处方和药品说明书正确使用。

5.2 如有使用过程中出现不适或药品使用有疑虑,病人应立即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处理。

5.3 病人不得将自携药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发生意外或造成药品滥用。

6. 管理责任6.1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对病人自携药品的管理和监督。

6.2 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对病人携带药品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6.3 医护人员在发现病人携带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

7. 监督和评估7.1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对病人自携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7.2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自携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8. 处罚措施8.1 病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医疗机构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暂停对其提供医疗服务等。

8.2 如病人携带的药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医疗机构有权没收并销毁该药品。

9. 附则9.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9.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病人自行携带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供参考和遵守。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对健康管理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带自己的药品就诊。

为了确保患者携带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以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并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自带药品的管理。

三、药品携带要求1. 患者在携带药品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了解是否允许携带该药品,并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及用法等信息。

2. 患者应携带完整、正规的药品包装,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进行准确判断和咨询。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且未过期。

如发现过期药品或非法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患者携带。

4. 患者应将药品放置在特定的容器或包裹中,并清晰标注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以防止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管理措施1. 患者应主动将自己携带的药品信息告知医生和药师,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判断。

2. 医生和药师应在了解患者携带药品的情况后,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合理评估和指导,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以备查阅和追溯。

3.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不舒适或需要紧急治疗时,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处理。

4. 患者不得随意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如确有需要,应事先取得医生或药师的同意,并在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注意事项1.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规范使用药品,并注意药品的剂量和用法。

2.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3. 患者在就诊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已用和未用的药品,并遵守药品的存储要求,如防潮、避光等。

六、违规处理措施1. 患者未经医生或药师同意,擅自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 背景与目的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药品,用于自我治疗或辅助治疗疾病。

随着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重视和个人权利的日益增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已成为常见现象。

然而,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所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合理用药,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病区、门诊及其他医疗机构。

3. 定义(1) 自备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或其他途径获得的药品,用于自我治疗或辅助治疗疾病。

(2) 患者:指在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的人。

4. 管理要求(1) 患者在接受医疗机构诊治期间,应当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并提供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相关信息。

(2) 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沟通,了解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判断自备药品与所需药物的相互作用、重复用药或药物过敏等风险。

(3) 若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与治疗方案存在风险,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解释,并提出替代药物或其他治疗方案的建议。

(4) 患者在用药期间应当密切观察自己的身体状况,并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异常情况。

如出现药物副作用或过敏反应,患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自备药品,并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情况。

(5) 医务人员应当记录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信息,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控。

(6) 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包括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和剂量等。

(7) 医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患者的用药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用药指导和调整。

5. 责任与权利(1) 患者有权选择使用自备药品,但应遵守医务人员的建议,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药品的相关信息。

(2) 医务人员有权了解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医务人员有权向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并对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进行管理和监控。

6. 机制与制度(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自备药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023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2023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本院诊疗期间,使用本人带入医院内,而非本院供应的药品。

二、使用条件(一)仅限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急需的特殊情况下,经患者知情同意,方可使用;(二)原则上不得自备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相类似作用的能正常供应的品种、抗菌药物、血液制品(如白蛋白等)以及神经营养类和中药注射剂等重点监控药品;(三)只能推荐药品通用名称,不能推荐具体厂家,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使用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见附件),同意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效期等,医生尤其要充分告知药物的不良反应等风险。

严格遵循先审批再购药的原则(未经同意但已购药的申请院方不受理)。

主管医生在钉钉提交申请(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自备药品申请表);经科主任同意、药学部审核确认、医务部批准、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使用。

审批通过后应提醒患者:自备药品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需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患者购药后,医生在钉钉申请中补充上传购药发票拍照图片,并留存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最后,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医嘱上注有“XX(自备),注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谁开具谁保管。

如已审批通过,系统仍不能开立医嘱的,主管医生需将药品信息拍照上传至(钉钉-工作台-医务管理-科室自备药品目录),药学部新增自备药品目录后,即可通过信息系统开立医嘱;(二)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护士严格按操作规程查对后使用:应核对《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自备药品医嘱和购药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方可执行医嘱。

如果是冷链药品,还需审核是否按规定条件保存。

由护士统一保管自备药品,并填写《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登记本》;(三)抗肿瘤药物应由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统一配置。

需静配中心配置的自备药品,由护士凭配置申请单,携带配置药物至静配中心,当面交接无误后,方可进入配置;四、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一)开具自备药品处方前,医师应严格履行告知义务,明确告知该药品的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等;(二)医师开具自备药品应在门诊病历中记录,包括自备药品处方的药品通用名称、剂量、剂型、用法;(三)所有医务人员不得和药品销售人员有任何违规行为及经济往来;(四)门诊特药执行“双通道”政策,患者可选择在定点药店购买。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根据医生诊断和治疗建议自行携带的药品。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第四条患者在携带自带药品时,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等。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和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接待患者时告知患者有关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并要求患者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并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合法、正规进口并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

(二)没有过期、变质及外包装完好无损。

(三)药品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四)不得携带易制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患者自带药品安全保管,并在患者治疗结束后返还患者或做好报废处理。

第九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需要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的,应当得到医生的明确指导和同意,并在医生的监督下使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留存患者自带药品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时间、用量和疗效等,并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中进行记录。

第三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一条对于未经审核、超过有效期、变质等问题的患者自带药品,医疗机构应当予以没收或销毁,并对患者进行相关警示和教育。

第十二条对于患者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修订和补充,经医疗机构批准后生效。

以上是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医院门诊自带药品输液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自带药品输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门诊病人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规范门诊自带药品输液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病人自带药品进行输液的情况。

三、管理职责1. 门诊药房负责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病人正确使用自带药品。

2. 门诊护士负责病人自带药品的接收、核对、储存、输液等工作。

3. 门诊医生负责病人自带药品的审核、调整、开具输液处方。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1. 病人自带药品应事先向门诊药房咨询,了解药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有效期等信息。

2. 病人自带药品应包装完好、标签清晰,并附有药品说明书。

3. 病人自带药品需在医生开具输液处方后,方可进行输液。

4. 门诊护士在接收病人自带药品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五、输液管理1. 门诊护士在为病人进行输液前,应核对病人信息、药品信息及输液部位,确保准确无误。

2. 门诊护士在为病人进行输液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确保输液安全。

3. 输液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输液结束后,护士应清理输液器具,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储存与管理1. 门诊药房负责药品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避高温,避免潮湿、污染。

3.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4. 药品有效期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门诊自带药品输液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门诊药房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门诊自带药输液规章制度

门诊自带药输液规章制度

门诊自带药输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自带药输液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

第三条门诊自带药输液是指患者自行携带药物到医疗机构接受输液治疗的过程。

第四条医疗机构提供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知情、知情同意、自愿接受治疗。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门诊自带药输液管理规范,确保输液操作符合医疗技术标准,并保障患者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的认识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患者在接受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治疗。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进行评估,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患者权益第九条患者有权选择接受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权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选择,充分尊重其知情同意和自主权,保障其治疗权益。

第十一条患者在接受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时,有权了解治疗方案、药物情况、操作过程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患者因接受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发生不良事件时,有权向医疗机构投诉,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解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患者权益。

第三章医务人员责任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技术水平,确保输液操作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尊重患者权益,维护患者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接受门诊自带药输液服务时,应认真履行诊疗责任,确保治疗效果,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第四章药物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储存、配制等环节符合规定。

第十九条患者携带的药物应经过医疗机构审核合格,符合规范,方可进行输液治疗。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以下的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范围1.仅限慢性病患者携带个体化用药,并在医生处获得开具药品清单及医生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携带。

2.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主要包括患者日常长期使用的维生素类、中成药、保健品等。

3.禁止患者自带处方药、抗生素、针剂等特殊类药品。

二、患者携带药品的申请1.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的医生开具的书面同意及药品清单。

2.医生应仔细审核患者提供的药品清单,确保患者所带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医生审核通过后,应在患者就诊卡或病历上做相关记录,并通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三、药师的管理职责1.药师应负责统一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3.药师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安全性及合理性评估,并对需要调整或停用的药品提出建议。

四、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1.患者应按照医生或药师要求的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间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2.患者应坚持按时服药,并遵守医嘱,避免擅自更改用药时间和用药剂量。

3.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用药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

4.患者需要定期复诊时,应携带自带药品与医生交流,以便医生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1.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携带处方药、抗生素等特殊类药品的患者,医院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报相关部门或机构。

2.对于违反规定私自调整或停用药物的患者,医院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暂停自带药品使用的权利。

3.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患者自带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患者,医院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合理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制定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对于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其目的在于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患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自带药品,加强对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药品自带要求1.患者的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自带药品应是患者正式药房购买的,购买处应为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

3.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购买记录,包括药店的购买凭证及购药发票等。

4.患者应将自带药品明确标记药名、药企、批号、使用方法及用量。

三、自带药品使用流程1.患者来院就诊时,应将自带药品交由护士或药师查验。

2.医院会针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适宜患者使用,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

3.医院会向患者解释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告知患者该药品是否适合与配发药品一起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前需办理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登记手续,包括填写自带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次数等信息,并在病历上签字确认。

5.在患者自带药品使用期间,医院将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进行评估。

四、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患者应根据医嘱和自带药品的使用说明明确用药方法和用药剂量。

3.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过程中如有不适症状或病情有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

4.患者应按时按量使用自带药品,并注意保存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五、医院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制度。

2.医院应为医师和护士提供相应的培训,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3.医院应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保存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及使用情况,以便审核和评估。

六、违规处理1.患者未经医生同意或擅自使用自带药品,医院将予以警告并对患者进行相应教育。

2.对于使用自带药品不当导致患者健康损害的,医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3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3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对患者携带和使用药品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1. 首先,患者携带药品需提前向医疗机构申报,并经医护人员审核和记录。

医护人员会核对患者携带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只有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药品才可自带,不得携带禁止使用的药品,尤其是麻醉药、精神类药物等。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为个人合法合规购买使用的,不得私自携带他人药品。

4.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外观无损、包装完好,药品有效期内,不得使用过期的药品。

5.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当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调整剂量、频次等,以免对治疗产生不良影响。

6.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和调整。

7. 医护人员可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停用或调整患者携带的药品,患者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决策。

8. 患者出院时,剩余的药品必须由专人进行清点和封存,以确保用药安全。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因医疗机构和地区而有所差异,患者在携带药品前最好询问相关医护人员,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第四条患者有权自带药品管理,但需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应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配合。

第八条患者和医院应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问题。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九条患者在自带药品前应咨询医院医生或药师,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情况和使用方法。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范围:医务科、门诊部、门急诊医生、门急诊药房、输液室、一站式服务中心。

三职责:1 医务科、门诊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门诊部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批;2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疗,评估并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进行用药教育和知情告知;3 药师:审核注射单的合理性,核查自带药品的名称、性状、外观、效期等。

4 护士:核对药品、注射单、知情同意书,按诊疗规范进行注射给药。

四定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是指门诊患者在上级医院诊疗后带回或在本院诊疗后到社会药房购买,需要到本院输液室注射的药品。

五内容1 用药原则1.1 本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门诊患者自带药品,医务人员应做好患者宣教工作。

1.2 患者因病情需要或药品供应等原因必须使用自带药品,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在本院使用自带药品;1.3 使用自带药品必须有门诊病历的用药医嘱和注射单,禁止给患者使用没有医生医嘱的药物。

1.4 国内未上市的药品、生物制品、无法证明正规供应渠道及其他有质量疑问的自带药品不得在本院注射。

2 操作流程2.1患者带门诊病历、购药发票及医院注射单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或输液室领取《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知情同意及用药审批表》。

2.2患者或家属持“审批表”到门、急诊相关临床科室,由临床医生进行初步审核。

2.3医生按普通门诊患者接诊,根据患者病情,结合门诊病历、购药发票、医院注射单,评估并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确需使用自带药品的,填写“审批表”,进行知情告知,请患者或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在门诊病历中做好用药记录。

2.4审批表由门诊部委托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批,非正常上班时间由院总值审批。

2.5药师核对病历、发票、注射单,审批表,核查药品名称、性状、剂型、规格、批号、效期等,然后开具“药品注射单”,至收费处收费盖章。

2.6患者或家属持病历、审批表、本院的“药品注射单”、缴费的收据以及自带药品到输液室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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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范围:医务科、门诊部、门急诊医生、门急诊药房、输液室、一站式服务中心。

三职责:
1 医务科、门诊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门诊部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批;
2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疗,评估并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进行用药教育和知情告知;
3 药师:审核注射单的合理性,核查自带药品的名称、性状、外观、效期等。

4 护士:核对药品、注射单、知情同意书,按诊疗规范进行注射给药。

四定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是指门诊患者在上级医院诊疗后带回或在本院诊疗后到社会药房购买,需要到本院输液室注射的药品。

五内容
1 用药原则
1.1 本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门诊患者自带药品,医务人员应做好患者宣教工作。

1.2 患者因病情需要或药品供应等原因必须使用自带药品,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
在本院使用自带药品;
1.3 使用自带药品必须有门诊病历的用药医嘱和注射单,禁止给患者使用没有医生医
嘱的药物。

1.4 国内未上市的药品、生物制品、无法证明正规供应渠道及其他有质量疑问的自带
药品不得在本院注射。

2 操作流程
2.1患者带门诊病历、购药发票及医院注射单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或输液室领取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知情同意及用药审批表》。

2.2患者或家属持“审批表”到门、急诊相关临床科室,由临床医生进行初步审核。

2.3医生按普通门诊患者接诊,根据患者病情,结合门诊病历、购药发票、医院注
射单,评估并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确需使用自带药品的,填写“审批
表”,进行知情告知,请患者或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在门诊病历中做好用药
记录。

2.4审批表由门诊部委托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批,非正常上班时间由院总值审批。

2.5药师核对病历、发票、注射单,审批表,核查药品名称、性状、剂型、规格、
批号、效期等,然后开具“药品注射单”,至收费处收费盖章。

2.6患者或家属持病历、审批表、本院的“药品注射单”、缴费的收据以及自带药品
到输液室注射。

2.7输液室再一次核对审批表、知情同意书签名、注射单、注射费收据;自带药品
的名称、规格、效期、性状、包装后给药;给药时注意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如果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按相关制度及时处置。

2.8输液室妥善保管审批表,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以备查询。

六相关文件: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2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七使用表单:
1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知情同意及用药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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