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环境资源法》复习题集(第2989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国家法考《环境资源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说法,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C、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不能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C

【解析】:

①《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应为“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而非“根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1题,单选)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生态保护制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生态保护制度。

A项:《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故A项错误。

B项:《环境保护法》第30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

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根据该条规定,引进外来物种,并不是越多越好,需要经过认真研究才可以。故B项说法错误。

C项:《环境保护法》第3

3.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基本方针

D、基本策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1节>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答案】:A

【解析】:

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4.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31题.单选)

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侵权。

A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本题中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产生粉尘将导致周围居民的

5.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28题,单选)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

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污染物排放标准。

A、B、C项:《环境保护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可见,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此,A项正确。地方标准只能严于国家标准而不能宽于国家标准,故B项错误。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6.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31题,单选)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2节>“三同时”制度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三同时”制度。

2014年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第26条第2款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污水处理设施属于防止污染的设施,其停运拆除应当经过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同意。据此,C项正确。2014年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新法只规定了不得擅自拆除,

7.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