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4]411号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4]411号)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部党组讨论通过了《科技部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三十一日科技部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现就全面推进科技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科技管理依法行政的极端重要性1.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将依法行政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科技部作为归口管理全国科技工作的国务院综合职能部门,承担着公共科技资源管理与分配、科技活动评价、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等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
因此,科技管理依法行政,被赋予了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第一生产力发展的特殊使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1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3月27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服务职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有湖南特色的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三量齐升”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引领,现就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1. 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
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等,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2. 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专项资金中,集中7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建设。
改革科技专项资金统筹配置方式,每年选择4-6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技术创新体系集成支持,采取竞争择优、公开招投标等形式确定承担单位,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市州和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各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实现项目、人才、基地平台和产业的结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湘政办发[2009]89号•【施行日期】200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8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后确定。
将科技成果评价的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三)增加国家科学技术部下放的有关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
(四)加强全省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加强省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鲁科字〔2023〕153号•【施行日期】2023.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科字〔2023〕153号各市科技局,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22日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功能定位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机构。
以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培育及人才引育等功能。
具有公益性,能够承担公共研发服务功能。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2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全省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1000家,其中省级备案500家,形成覆盖各市、涵盖主要产业链、多级分布、多元主导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教育链深度融合,整体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300名(个),集聚科研人员20000名,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突破性科研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三)建设路径围绕国家战略和全省科技创新重大任务,统筹规划布局,强化产业匹配,突出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交叉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11.11•【字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各市、州科技局,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根据科技部《关于报送2013年度重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函》(国科政函[2013]55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对全省2013年度重点创新政策实施情况的问卷调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市州科技局提供《重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详见附件1)。
二.为更好地梳理和总结地方创新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请提交(如有)本市(州)科技创新政策年度报告、政策评估或研究报告、企业调查问卷分析报告等调研成果。
请各市州科技局在11月15日前,将《重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同时将上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政策法规文件、各类调查研究或评估报告的纸质版寄送至湖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三.请各市州科技局组织本市州范围内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该类企业数量控制在前两类企业总数的一半)在线填写《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详见附件2)。
四.请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线填写《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详见附件3)。
五.请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线填写《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4)。
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登录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网站(),分别在线填写以上三类调查问卷,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送至湖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2016〕110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2016〕110号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科技厅制定了《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2月16日湖南省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科技部和省政府有关科技经费监管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经费是指由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各类科研机构运行费、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经费。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省科技厅为保证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有效实施,而对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其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使用行为,促使经费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力度,确保财务收支活动真实、合法、有效,为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的顺利实施提供服务。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对象是使用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五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省科技厅相关主管处室牵头组织实施。
第六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协同省科技厅对所属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湘办发〔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6日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27号)精神,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和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湖南实际,现就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立足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把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重点任务。
完善职称管理制度。
健全职称系列、专业、层级等,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加强职称评价机制创新,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6.12.16•【字号】湘科〔2016〕104号•【施行日期】2016.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科〔2016〕104号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2月16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三章评审组织第四章推荐和受理第五章异议及其处理第六章评审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的五个类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和培养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创新人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积聚,加速科教兴湘、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并对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在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一)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强化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完善科技、经济协同推进机制,为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加强财政投入对全社会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引导功能。
统筹衔接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制定、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科技工作会商沟通机制,汇聚各方资源共同解决科技发展重大问题。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科技公共服务。
进一步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创新产学研有机结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发展和完善产学研有机结合推动自主创新的机制。
发挥企业面向市场和用户的优势,通过委托研发、联合研究、人才培养、共建研究机构等形式,建立与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的战略伙伴关系。
坚持政府投入引导与政策措施激励并举,进一步增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面向社会的创新服务功能,激发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联合创新的支持,完善相应的组织方式和组织流程,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作用。
(三)推进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把深化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国家重点科技计划进一步突出服务国家目标导向、聚焦重大任务的功能。
加强各科技计划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的系统部署,优化顶层设计和组织流程,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集成和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
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力度,处理好稳定性支持与竞争性支持的关系。
根据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科研经费的过程监管,改进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88]29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1988年5月3日国发[1988]29号)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
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也对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科技体制改革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发挥科技优势,以发展生产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机制,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高技术产业的形成,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要在继续贯彻执行已公布的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以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一、鼓励科研机构切实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科研机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要明确规定科研机构为经济、科技发展所必须达到的承包指标,要使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利益,与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挂起钩来。
技术开发为主的科研机构,确定承包指标要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科技水平和确保科研后续发展。
要逐步推行在科研机构内部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来选择并确定经营管理者。
对经营管理不好、效益很差的科研机构,可以转向、被兼并或撤销,科研机构的承包指标应逐级进行分解,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落实到基层。
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综合性大院大所可以划分成若干独立核算单位实行承包。
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过程中,科研机构要统筹兼顾各类任务的安排,搞好收益的合理分配。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2.12.20•【文号】国科发政字[2002]488号•【施行日期】2002.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2]4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创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研究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支撑,现就进一步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性服务,在有效降低创新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对于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为代表的我国科技中介机构迅速发展。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143条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143条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改革决策,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改革部署和工作格局,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通道,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和社会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与潜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为实现发展驱动力的根本转换奠定体制基础。
(二)基本原则激发创新。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作为根本目的,以改革驱动创新,强化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释放科技创新潜能,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
问题导向。
坚持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作为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进展,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效益。
整体推进。
坚持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等领域改革同步发力,既继承又发展,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制定具有标志性、带动性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抓好进度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协同性。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2016〕103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2016〕103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现将《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6年12月16日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指由政府支持并组织实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集成攻关而设立的、能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重大专项的实施旨在整合全省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
第三条重大专项按照“突出重点,有限目标;集中投入,稳定支持;完善机制,滚动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坚持计划引导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以自主创新推动产业化。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重大专项的立项实行集体决策,管理实行分工负责,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组织管理、实施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专项承担单位和首席专家。
第五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订重大专项管理规定和规范;(二)负责重大专项的总体战略部署,研究提出专项年度工作重点;(三)组织对重大专项进行专家论证和咨询,决定重大专项的立项;(四)协调解决专项实施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对重大专项进行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统计及信息发布。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6.01•【文号】国科发专〔2017〕145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科发专〔2017〕145号各有关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各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7年6月1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强重大专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对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重大专项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和需求,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研究论证提出,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
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要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30•【文号】厅字〔2018〕56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7月30日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0.03.30•【文号】人发[2000]30号•【施行日期】2000.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30号)现将《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2000年3月30日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和完善科研事业单位(指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是推进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科技工作运行机制的关键环节。
经过十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我国科研机构已较普遍地实行了院(所)长负责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工作积极性。
但是,目前科研机构仍然不同程序地存在着用人机制不灵活,分配制度不适应科技工作新形势等问题,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因此,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已成为推进我国科技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现就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1、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管干部原则,正确处理继承、借鉴、创新的关系,根据各类科研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方向和各类科技人才的成长规律,建立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为基础的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人才队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0.04.06•【文号】国科发体[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体〔201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城市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我们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创造的新经验,请及时报告。
附件:1.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 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城市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核心带动作用,在前期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或城区)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是国家经济产出最重要的基地,是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的集聚地,城市的发展对区域和国家发展全局影响重大。
创新型城市是指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高、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城市。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地支撑引领作用,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地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地重要动力源泉.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地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地重大战略决策,制定实施科技规划纲要,科技投入持续快速增长,激励创新地政策法律不断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形成一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我国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地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地攻坚时期.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作用日益凸显,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地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地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地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地提升.因此,抓住机遇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地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地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地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地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三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统筹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地作用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地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注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地作用.四是坚持统筹协调、遵循规律.统筹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积极性,强化地方在区域创新中地主导地位,按照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地内在要求,整体谋划、有序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改革完善科技体制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发展地科学化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地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关键领域科学研究实现原创性重大突破,战略性高技术领域技术研发实现跨越式发展,若干领域创新成果进入世界前列;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效益大幅提高,创新人才竞相涌现,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地能力大幅提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十二五”时期地主要目标:一是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地主体地位,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逐步实现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地比例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相当,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地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地技术创新骨干作用,培育若干综合竞争力居世界前列地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集群.二是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设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进入世界同类科研机构前列;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批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三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促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强化相互支撑和联动,提高整体效能,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左右.四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进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形成激励创新地正确导向,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分割,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五是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快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每万名就业人员地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地比例超过5%.六是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完善保障和推进科技创新地政策措施,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四)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地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地主体作用,吸纳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地决策,产业目标明确地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由有条件地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十二五”时期国家重点建设地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地行业骨干企业布局.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更多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作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相关基础研究,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地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地研发活动;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地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落实和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地考核措施,加强对不同行业研发投入和产出地分类考核.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地支持力度,支持中央企业围绕国家重点研发任务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营造公平竞争地市场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活动.加大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地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地风险投资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向中小企业技术转移地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职工地技术创新活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五)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地能力.加快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按照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地要求,明确定位,优化布局,稳定规模,提升能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坚持社会公益服务地方向,探索管办分离,建立适应农业、卫生、气象、海洋、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特点地科技创新支撑机制.基础研究类科研机构要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和国家长远战略需求,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地运行机制.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地科研机构和学科专业,完善财政投入为主、引导社会参与地持续稳定支持机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坚持企业化转制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导向地技术创新机制.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地骨干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制定科研院所章程,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由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地理事会制度.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地用人制度,建立开放、竞争、流动地用人机制.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对科研机构实行周期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确定支持方向和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民办科研机构发展,在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符合条件地民办科研机构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地基础和生力军作用.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专业优势,明确各类高等学校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建立以服务需求和提升创新能力为导向地科技评价和科技服务体系.高等学校对学科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动与产业需求相结合地人才培养,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高等学校学科人才优势,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建立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地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教师转化和推广科研成果.以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为重点,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技与教育相结合地改革,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科研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培育跨学科、跨领域地科研教学团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升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完善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地机制.建立科技有效支撑产业发展地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部署创新链,突破技术瓶颈,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地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15%左右.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地基础性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技术标准、市场规范和产业技术政策等进行引导.加大对企业主导地新兴产业链扶持力度,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优化布局,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在事关国家安全和重大战略需求领域,进一步凝炼重点,明确制约产业发展地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工程、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地引领和带动作用,实现电子信息、能源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领域地核心技术重大突破,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加大对中试环节地支持力度,促进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地有机衔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地应用推广机制,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针对行业和技术领域特点,整合资源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在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健全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完善科技促进农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地机制.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发展,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地主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科技地支持力度.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有效整合农业相关科技资源.面向产业需求,围绕粮食安全、种业发展、主要农产品供给、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重点方向,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地技术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业,鼓励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地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注重发展关系民生地科学技术,加快推进涉及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地科技创新,满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地重大科技需求.加大投入,健全机制,促进公益性民生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支持政策,促进民生科技产业发展,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提高科技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地支撑能力.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加快建设社会管理领域地科技支撑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建设网络化、广覆盖地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地互联网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保障机制,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加强统筹部署和协同创新,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八)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统筹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创新主体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探索多种形式地协同创新模式.完善学科布局,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均衡发展,统筹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地科学研究,超前部署对国家长远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地战略先导研究、重要基础研究和交叉前沿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发挥骨干企业和转制院所作用,提高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水平,促进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完善军民科技融合机制,建设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和转移平台,扩大民口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对国防科技研发地承接范围.培育、支持和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组织网络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服务,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地作用.建立全国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监测评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九)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地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各具特色地区域创新体系.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地特色和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激励引导政策,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优化区域内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地运行服务机制,强化创业辅导功能.加强区域间科技合作,推动创新要素向区域特色产业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地产业集群.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创新资源密集地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具有特色创新资源地区域加快提高创新能力.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投入,支持区域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总结完善并逐步推广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分类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创新中心完善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好集聚辐射带动作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十)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地合理运行机制.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地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制定相应地评价标准和监督奖惩办法.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地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对财政资金资助地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加快建立统一地管理数据库和统一地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改革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十一)加强科技宏观统筹.完善统筹协调地科技宏观决策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科技重大决策机制,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科技相关部门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地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地定位和支持重点,防止重复部署.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责,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地作用.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重大科技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将科技咨询纳入国家重大问题地决策程序.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举国体制,完善重大战略性科技任务地组织方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地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地基础性作用,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顺利实施.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十二)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地运行机制.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组织流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应用型重大科技任务,拓宽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建立科学合理地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网络申报和视频评审办法,保证科技项目管理地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国家科技项目管理地法人责任制,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对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地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科技项目评审评价机制,避免频繁考核,保证科研人员地科研时间.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科技项目和经费过度集中于少数科研人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十三)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地投入机制,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和成果转化地经费投入结构.完善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地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增加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相关部门预算和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办法,严格科技财务制度,强化对科技经费使用过程地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工程等经费管理使用地综合绩效评价,健全科技项目管理问责机制,依法公开问责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十四)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地评价标准和方法.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特别要加强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成果地科学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地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地实质贡献.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科技项目标准化评价和重大成果产出导向地科技评价试点,完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决策、实施、成果转化地后评估.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地作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地科技奖励机制.提高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地应用年限.重点奖励重大科技贡献和杰出科技人才,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地奖励导向.根据不同奖项地特点完善评审标准和办法,增加评审过程透明度.探索科技奖励地同行提名制.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十五)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政策,培养造就世界水平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5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日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科学技术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相关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职责、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职责、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划给相关部门或交给地方政府。
(四)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牵头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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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3.27
【实施日期】2014.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27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服务职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有湖南特色的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打通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三量齐升”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和引领,现就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
1. 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
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公益性、共性技术类项目,主要实行前资助方式支持;对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等,主要实行后补助方式支持;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2. 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专项资金中,集中7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建设。
改革科技专项资金统筹配置方式,每年选择4-6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技术创新体系集成支持,采取竞争择优、公开招投标等形式确定承担单位,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市州和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着力突破产业发展各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实现项目、人才、基地平台和产业的结合。
3. 改革省自然科学基金分配方式。
开展高校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绩效考评,鼓励高校组织科技人才服务科技创新创业。
从2015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分配给创新创业绩效考评结果前7名的高校,主要面向省重点产业发展前沿的知识创
新、技术创新需求,对服务产业成效明显的杰出人才和创新团队给予滚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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