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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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学校不断发展,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快速成长,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教学管理更具科学性、规范性、激励性,特拟定此考评方案。

二、考评原则

本考评方案以客观性、导向性、公平性、多元性和可操作性为考评原则。

三、考评小组

1.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法人

成员:主管教学副校长、年级分管领导、工会正副主席(纪检员)、教导正副主任。

下设考评小组办公室于教导处,教导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考评执行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校长

成员:行风政风监察员、正副教导主任、年级正副组长、备课组长

四、考评说明

1.考评对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八个学科任课教师。

2.非毕业年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总分值为100分。

五、考核形式

教学过程考核(20分)+教学成绩(80分)

六、考核方法

(一)教学过程考核(20分)

1.教学常规(10)

(1)出勤。出满勤(1分)。事假扣0.2,病假扣0.1,扣完为止,旷课一节扣1分。

(2)上课。上全、上足应上课时(3分)。应上课时每缺一节扣0.1分,扣完为止。

(3)教案。一节课一个教案,环节齐全,手写规范(2分)(电子教案有二次备课0.5分)。学期平均教案数每缺一个扣0.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辅导)。达到规定次数(2分)。学期作业批改平均数没缺一次扣0.1分

(5)听课。完成每学期20节(2分)。每缺2节扣0.1分。

3.教科研活动(10分)

(1)常规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集体学习、备课、听课、评课、研究讨论等(5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课题研究(3分)。参加学校、县教委、市教委及其主管部门所辖单位组织的课题立项、结题或获奖(学校立项课题应结题)(3分)。无课题研究参与(0分)。

(3)参加活动(2分)。参加学校、县教委、市教委及其主管部门所辖单位组织的教学研讨、教学质量分析、教学交流等教研活动(2分)。学校(0.5分),县教委(1分,含教育联盟),市级(2分),无教学研讨交流活动(0分)。

(二)教学成绩考核(80分)

1.考核方式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巩固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巩固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

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

(2)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巩固率×20%+合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巩固率×20%+合格率×30%+优秀率×30%

巩固率=班级参考人数÷班级建卡人数(+转入学生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休学人数)×100。

合格率=(试卷卷面分×40%以上的学生数)÷班级建卡人数(+转入学生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休学人数)×100。

优秀率=年级建卡人数(+转入学生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休学人数)×30%的学生人数在班级的个数÷班级建卡人数(+转入学生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休学人数)×100。

2.起始年级学科:起始年级学科以该学科入校建卡人数(含复学学生数)为基数计算巩固率,以学生入校第一次期中考试三率为N1的起点依据。

3.中途接手班级的教师,以接手时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学生三率为基数N1,接手后的期末该班学生该学科巩固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

4.每学年两次期中、两次期末动态考核成绩之和为教师学年教育教学成绩(起始年级除入校时期中、中途接手班级教师处接收时期中只有三次动态考核成绩之和为该教师该年度教学成绩)。

5.初一、初二年级教师教学质量与初三年级教师教学质量实行捆绑考核。即按照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根据“巫山教委育〔2018〕93号”文件精神对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等级认定情况对教师进行等级认定。

(1)获县教育教学质量一等奖,各年级教师教学质量等级按N2-N1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优、良、中、差为5:4:1:0的比例分配教师个人教学质量等级认定比例;

(2)获县教育教学质量二、三等奖,各年级教师教学质量等级按N2-N1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优、良、中、差分别为3:3:3:1和1:3:5:1的比例分配教师个人教学质量等级认定比例;

(3)未获县教育教学等级奖,各年级教师教学质量等级按N2-N1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优、良、中、差为0:2:6:2的比例分配教师个人教学质量等级认定比例。

5.若当年教委对学校考核等级还未认定,则以学校对初三年级的等级目标核算。即以当年升入巫山中学与巫山二中人数之和设定等级奖进行考核。达30%(含30%)以上为一等奖;达25%——30%(含25%,不含30%)为二等奖;达20%-25%(含20%,不含25%)为三等奖;达20%(不含20%)为不定等。

计算公式为:升入(巫山中学人数+巫山二中人数)÷年级建卡人数(+转入学生数+复学人数-转出人数-休学人数)×100%。

七、其他

1.兼任跨学科跨年级教学年度结果:兼任者当年有升学科目,兼任的其它科目考核成绩在年级排名不在后10%者,只按升考科目计算成绩;兼任的其它科目考核成绩在年级排名居后10%者取平均值。

2.考核时,数据精确到百分位。

3.未尽事宜,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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