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
征地拆迁引发得不稳定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其对策探讨九华示范区综治维稳信访办公室赵永龙近年来,因为城市开发、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和恶性自焚等事件频发。
前不久江西抚州宜黄县的强拆自焚事件,至今让人噤若寒蝉。
征地拆迁工作因为涉及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等原因一直是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题。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各级各地政府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
我们根据九华示范区开发建设八年来的经验对引发不稳定的因素及其应对措施进行了总结和探索。
一、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征地拆迁工作因为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的原因,长期以来就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源头之一。
容易引起不稳定问题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土地权属的认定和征地拆迁中的勘界认定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机制几经变易,土地管理制度多次调整,特别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又几经修改,以致土地权属纠纷矛盾较为复杂。
随着城市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的不断推进,农民更加认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
征地拆迁中,因为利益的驱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所产生的矛盾更为严重,轻则上访上诉,重则引起群体性冲突,是征地拆迁中较为突出的不稳定因素。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组长和代表的产生与认定从上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长时间内,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户为单位,较为分散,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在处理集体道路、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单个农户无法处理的集体事务时才发挥起作用。
村民组长基本只是起到召集组织会议、筹钱、筹粮的作用。
一旦开始征地拆迁,村民组长和代表的作用就凸现出来,它既代表村民行使集体经济组织与国土部门等征地主体谈判的权利,还可以在经济组织内行使补偿分配等权利。
因为农民参与意识的提高,征地拆迁中村民组长和代表的产生程序显得极为重要,一旦因为组长代表的产生不合理引起矛盾纠纷,其影响往往就较为复杂。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的认定和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我国农村、农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农村经济贫困,农业生产方式停滞不前,农民社会地位较低,大量农村人口通过升学、就业、经商、务工、婚嫁等不同方式流入城市,本世纪以前,脱离农村生活,融入城市成为农民的追求和向往。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浅谈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市国土资源局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开发建设规模迅速膨胀,征地拆迁项目迅猛增多,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占用,房屋被拆迁,因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引发了较多的纠纷和矛盾,为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为切实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近,市国土资源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调研,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针对性的选择个别县实地调研,形成本篇调研报告。
希望该报告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一、**市征地现状近几年来,**市城市化进程逐步加速,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城区面貌日新月异,工业园区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南水北调、德商高速、济聊一级路等线性工程有序延伸,鲁西化工、祥光铜业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市民活动中心、徒骇河迎宾大道稳步推进……。
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都源于土地的及时保障。
近年来,**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逐步建立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长效机制。
2009年至今,全市征地共涉及土地面积2913.52公顷,其中耕地1891.52公顷,园地109.66公顷,林地122.59公顷,其他农用地98.58公顷,建设用地665.3公顷,未利用地25.87公顷。
由此可见**市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受全国宏观大环境的影响,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其征地拆迁工作均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
二、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政府层面引发的问题1、征地数量盲目增加。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争先建设各类园区,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导致粮田荒芜、土地闲置;有的地方征地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先占后征或边用边征;有的地方在招商时对土地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源流失。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关乎着农民、集体、国家的权益,其作为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引发的不再是单一的、简单的社会问题,所关联到的大多是更多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
一是,拆迁补偿问题、经济适用房问题、农民缺乏生活保障、社会结构改变等主要矛盾,二是,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府行为与职能偏差等有关。
因此,本文针对农村征地拆迁中引发的矛盾、不稳定问题以及应对的举措进行了全面分析,旨在通过本文的研究帮助农民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村征地;农村拆迁;矛盾;不稳定问题一、农村征地拆迁引发的主要矛盾(1)目前针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很多地方除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外,还采取用了其他的安置方式,如:留底安置方式。
换句话说预留一部分的土地后,村民们可以在这里进行农业生产。
但是这种补偿方式也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其主要表现在:简单的给予这些农民一笔补偿金,是无法保障农村的最终合法权益。
究其原因一些农村本身教育水平较低,获取一笔资金后,其不仅不会利用这笔资金获取生财之道,还会在得到资金后出现随意挥霍的情况。
(2)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和安置房的问题。
安置工作一直是拆迁征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范围的搬迁等都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3)失地的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加重。
一些农村在拆迁之后,原本稳定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新社区的组建等,使得人们的心理产生较大的冲击。
一些失地农民在面对上百万的拆迁补偿款时,出现了“不工作、吃老本”的现象。
(4)安置补助问题和利益分享不均等,都将加重农村拆迁征地矛盾,造成部分农民出现寻滋闹事、上访等行为,给当前的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1]。
二、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制定完善的听证制度,缓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各种激化矛盾对于失地的农民其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不安情绪、频繁上访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制定完善的听证制度,目的就是让更多的农民获取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机会,从而缓解农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和不良的情绪,使得农村对于农村征地拆迁获取一定的信任。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析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析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我办辖区内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也越来越广。
近几年来,我办辖区内共实施拆迁项目12 个,被拆迁居民1700余户,农民400余户,拆迁房屋890栋,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成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问题。
近几年来,我办先后调处各类征地拆迁矛盾纠纷1200余起,总体来看,辖区内各个拆迁项目实施都比较顺利,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稳定,但是征地拆迁中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因此引发群众不断上访,且呈上升势头,成为当前我办最主要信访案源和维稳的主要工作对象。
据调查,2010年,我办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案件有10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35%,其中属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的有8件次。
今年1-6月份,因拆迁问题产生的信访有12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45%,较去年同期上升10%,其中个访8次10人次,群访4次120人次。
自去年以来,我办共接劝返因征地拆迁赴省、进京越级上访12次26人次,耗费30余万元。
可见,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办的社会稳定,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经过深入的调研走访和分析,笔者认为,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对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深入分析当前因信访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关注民生,因人而异,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用群众的观点统领信访维稳问题,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维稳工作的良性互动,营造长期的稳定和和谐生产、建设和办公环境。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1、协调难度大。
上访群众反映的大多是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矛盾多,难度大。
由于建设中每一个开发项目都是临时组建拆迁机构,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征迁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等工程完工,机构解散,人去楼空后,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托责任,导致产生的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建设项目或城市更新等目的,对居民或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困局,如何应对这些困局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一、征地拆迁中的困局1.公平补偿难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存在争议,很多居民认为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够公平,导致拆迁过程中出现抵制和抗议现象。
2.社会稳定问题:一些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导致了失业问题、居住问题等,使得社会秩序变得不稳定,出现了社会不满情绪和社会冲突。
3.法律纠纷困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出现,给整个拆迁过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4.生活困境问题: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居民由于失去土地和房屋等基本生活条件,使得他们陷入了生活困境,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出现。
二、征地拆迁应对策略2.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拆迁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拆迁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3.明确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出现法律纠纷,保证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4.生活保障政策:政府要出台相应的生活保障政策,帮助拆迁居民解决生活困境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问题的出现。
1.加强政府管理: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保证征地拆迁的公平合理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结语:征地拆迁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困局和问题的出现。
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关注和监督,共同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征地拆迁的不稳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平性问题、补偿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和法律执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进行。
首先,公平性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也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来源之一。
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土地的占用和资源的分配,容易引起冲突和争议。
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征地拆迁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应该加强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公正性。
其次,需要强化公众参与,听取民众的声音和诉求,提高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不合理的征地拆迁行为。
其次,补偿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不仅涉及到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也与地方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他们失去了土地,需要合理的补偿来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权益。
同时,补偿政策也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避免过度赔偿和浪费资源。
因此,在制定补偿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补偿办法,确保补偿金的充分和公平性。
社会稳定问题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社会冲突和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非常重要。
首先,需要加强与被征地农民的沟通和交流,解释政策和规划的合理性,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力量的建设,提供咨询和帮助的服务,缓解冲突和解决问题。
最后,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保障征地拆迁过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法律执行问题也是征地拆迁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政府权威和社会秩序。
征地拆迁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土地所有权、合同约定和人身权益等。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
为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各地农村都在进行城市化建设,征地成了一个重要的程序。
但是,征地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却也越来越多,这主要是因为征地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合
理的地方,比如征地补偿标准不明确、征地过程中降低土地估价、征地程序不规范等等。
接下来,本文将详细分析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的原因,并提出对策。
1、征地补偿标准不明确
征地补偿是征地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征地补偿标准很难明确,导致补偿不公现
象十分普遍。
2、征地过程中降低土地估价
有一些权利人往往因为不知情,或者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而妥协了征地过程中的估价。
由于估价的不准确,往往导致征地补偿的失真。
3、征地程序不规范
在征地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等问题很常见。
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往往会
遭受到不公利益的损失。
政府部门应该充分研究征地补偿标准问题,通过明确权利人的权益,确保权利人得到
充分的补偿。
政府应该加强征地程序的规范和改进,确定合理的征地流程,保证权利人应得的利
益。
3、强化权利人受教育的能力
针对农村居民的素质水平,政府应该加强对他们的权益保护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知情
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以便使他们更好地维护权益。
通过以上对策,应该可以有效减少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
但具体的效果如何,还
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分享。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征地是指政府依法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或占用,通常是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或基础设施建设等目的。
在中国,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需要,农村征地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问题之一。
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征地拆迁补偿不公、强制性征地引发群体抗争、农民权益受损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协商不民主等问题频频发生,导致农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在农村征地问题上,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利益纠葛错综复杂。
如何合理引导、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对农村征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有效对策制定,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的内容更详细解析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进行探讨。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原因,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对策,旨在促进农村征地政策的改善和农民权益的保护,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研究,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权益保障措施,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同时,本研究也将深入探讨农村征地问题的根源,为未来相关问题的防范和解决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对农村征地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旨在为我国农村征地政策的调整和改进提供参考和建议,促进农村社会问题的解决,实现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3 意义重要性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和权益保护,影响着广大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农村征地政策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导致的矛盾不断加剧,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和社会稳定。
农村征地问题也涉及到农村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征地拆迁是一种改变城市发展的必要的手段,但在拆迁的过程中会存在诸多不稳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冲突、影响生态环境、社会维系和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一、经济利益冲突征地拆迁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利益冲突,其中各方政府机构、地方企业、施工单位、被拆迁居民等可能存在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导致悬而未决、对立和矛盾冲突,因此实施拆迁时要特别注意防止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二、影响生态环境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不加以管理,就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甚至会造成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从而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环境的危害,从而引发当地居民的不满和社会上的不安,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社会维系征拆过程中,存在社会维系问题也会引发不稳定性。
例如,拆迁会迫使部分居民搬迁,原来的家园被拆除,居民会受到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冲击,出现情绪抑郁、失去信任感等心理需要,进而引发社会上的冲突等不稳定现象。
四、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征拆过程中,存在技术方面的不稳定问题。
拆迁过程中,如果技术支持不足,设备不先进,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比较低,将影响拆迁的效率,进而引发拆迁过程中的拖延。
以上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一、调整拆迁政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完善拆迁政策,既要有助于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又要考虑全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拆迁价格需定期调整,以便充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拆迁效率为了提高拆迁的效率,要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采用新型进行拆迁,才能把拆迁过程完成得更加快捷、高效。
三、考虑社会影响拆迁过程中要及时考虑社会影响,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尊重居民意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尽可能给予保障,以便缓解居民的心理冲击,不因拆迁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生态保护征拆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例如增设排污口、排放尾气等。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的开发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成为热点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引发社会危机,其后果难以设想。
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
一、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要求多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还出现一旦要拆迁,就闻风乱搭滥建、抢占抢种、违规加层、突击装修等违法违规现象,用价格低廉的建筑材料、粗制滥造的施工工艺套取高额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引发信访事件增多。
征地拆迁引发干群矛盾激化征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征地拆迁带来的社会心理问题。
征地拆迁使得原有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被撕裂,熟人社会的解构,新社区的重组,我区高云、岩门和沙坪安置区共将安置约1300余户,给人们的心理带来很大的影响,造成很多的社会心理问题。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特点我区正处在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和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时期,征地拆迁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加。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矛盾涉及面广,数量呈上升趋势。
随着工业园区的开发、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小城镇的开发,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引发的信访呈增长趋势。
多数群众反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和安置问题,还有的反映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矛盾的焦点变成党委和政府。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征地问题成为了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很多地方都时常爆发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
农村征地问题的根源非常复杂,其中涉及了政府决策、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利益损失等方方面面。
为了缓解这一问题,本文将尝试对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初步的解决对策。
1.政府决策失误农村征地是一个复杂的政策问题,往往需要政府进行决策和引导。
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着决策失误的问题。
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考虑不够周全,导致了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受损;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在执行征地政策时存在一些管理失误,导致征地过程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这些都会引发农民的不满情绪,进而引发社会矛盾。
2.土地权益保护不力在农村地区,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在征地过程中,很多时候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农民失去了应有的土地价值,另一方面是由于征地后土地流转管理不到位,农民无法获得土地流转的经济收益。
这些都导致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受损,引发了社会矛盾。
3.农民利益受损为了避免政府决策失误导致的征地问题,首先需要完善政府的征地决策机制。
政府在征地决策前需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制定征地政策时要考虑周全,确保农民得到公平的补偿和安置。
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加强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方面是加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确保农民的土地价值得到合理补偿;另一方面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确保农民能够获得土地流转的经济收益。
3. 健全农民利益保障机制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需要建立健全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
在征地后需要对农民进行全面的补偿和安置,不仅要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还要帮助农民进行产业转移,确保农民的生活和就业得到有效保障。
4. 加强社会稳定调控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需要加强社会稳定调控,及时化解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原因分析及对策初探农村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主要原因有: 不合理的征地方式、低征地补偿标准、信息不对称、参与决策的过程不民主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缓解社会矛盾。
不合理的征地方式是引发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征地方式多为行政指令式,缺乏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应该在征地过程中增加意见征集、调查、听证等程序,确保充分的信息沟通和民主参与。
要加强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健全农村土地征收的制度保障。
低征地补偿标准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普遍偏低、不合理,无法真正反映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损失。
应该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合理收入。
要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确保补偿资金的及时发放和支付渠道的透明。
信息不对称也是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往往无法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征地补偿标准,导致农民权益受损。
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要建立健全农村征地资料公开制度,确保信息透明,让农民能够主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有的补偿。
参与决策的过程不民主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前农村征地决策常常是由政府主导,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应建立农民参与征地决策的机制和平台,确保农民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要加强对决策程序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农村征地引发社会矛盾的原因较为复杂,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应加强沟通合作、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信息透明、推动农民参与决策等措施,促进农村征地问题的合理解决,缓解社会矛盾。
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应加大力度,改革现有征地制度,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雨城区姚桥镇司法所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张和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和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逐步成为一个普遍的、尖锐的、突出的社会问题。
征地拆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征地拆迁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再是个别的、单一的、简单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而是大量相互关联和制约的、愈来愈具复杂性、尖锐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与此同时,人们关心的问题和兴趣的焦点,也不再是抽象的理念或原则性问题,而是那些与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殊的个性化问题。
近年来,因“十运会”、“绿博会”和河西新城建设需要,我区承担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征地拆迁工作,也由此而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对我镇乃至全区的信访工作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制约我镇社会稳定工作的“瓶颈”。
征地拆迁矛盾主要根源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
通过就分析我镇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解决不稳定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镇征地拆迁的基本情况及特点自2001年11月开始,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河西新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区承担了奥体中心、绿博会场馆和河西新城大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据有关部门统计,几年来,我区共计征用河西地区土地26700余亩(约17.8平方公里),拆除农民、居民房屋15400余户,拆除了1250家工企单位各种用房;征地拆迁涉及全区75个村民小组,近4万人,仅“农转非”就达10418人;申购经济适用房10455套,其中,已选房的8257套,未选房的2198套;动用资金上百亿元,拖欠资金十多亿元。
总结我区的征地工作,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时间长。
我镇大部分村属于城市规划区,加之拆迁政策和拆迁进度以及补偿标准等各种因素,各种矛盾及利益的交织比较复杂,我镇总的拆迁来讲历时时间太长;二是规模大。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前不久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引发了一些思考。
一、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经过对我区已拆迁完毕和正在拆迁地区的调查发现,我区的征地拆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有力,补偿措施到位,思想工作细致,因此工作开展得相对比较平稳和顺利,许多拆迁地区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绝大多数被征地和拆迁人对这一工作都比较理解和支持。
如我区的周良庄镇在这几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信访率为零。
但是也有有一些地方拆迁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征地拆迁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其成因较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补偿标准的差异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得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因此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相对较少。
但法律对拆迁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仅在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上,国务院制定了拆迁法规,各省、市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了各地的实施条例,而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中仅由各市级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尽相同,这就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失地居民普遍存在后顾之忧从我区周边农村尤其是城中村的状况来看,很多农民靠出租房屋、铺面或者利用临街的地域优势开店建厂,就可以维持日常的生活。
征地拆迁之后的农民,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村民,他们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不能靠土地获取经济收益,手里没有了谋生的生产资料,生活水平自然会下降。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精选多篇) 第一篇:征地拆迁中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四城同创”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2xx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一)城区绿化整治效果突出,绿化景观凸显1、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现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化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市民对城市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改变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严重缺乏、城市绿化保护的监督、执法和绿化成果巩固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的问题,我局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草拟了《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市政府已分别于今年9月、12月发布实施。
随着这些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实现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制度化。
2、全面开展拆墙透绿工作,实现城市绿化资源共享通过拉网式的调查摸底,我市城区具备实施“拆墙透绿”条件的单位(小区)实体围墙15处,共约5000米。
为顺利推进全市“拆墙透绿”工作,我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拆墙透绿”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市城管局领导、市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对拆墙单位上门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全力推进“拆墙透绿”工作。
目前,南车机车有限公司、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已完成了长3500米实体围墙的拆除,新建了视线通透的穿透式围墙,其余单位正在制定“拆墙透绿”方案和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3、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现古树名木“无证”零的突破今年7月,我局对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对古树名木生存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和解决办法,市城区共有古树名木52株(古树名木23株,名木群2处共29株),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园林处于9月上旬完成了市城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首次为古树名木”挂牌正身”;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护单位,并与管护单位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弓I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意见
正 是 维护 社 会 稳 定 和 巩 固党执 政 地 位 的 基础 . 一 其 是 施 行 区域 价 政 策后 . 虽然 总 体 来 看 形 势是 好 的 . 但 由征 地 观 上 的 信任 .
引发 的 问题 和 矛 盾 也 出现 了新 的 特 点 . 新 旧矛 盾 共 存 。
旦 群 众 丧 失 了对 法律 、 政 府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的信 任 . 必 然 形 成 对
【 关键 词】 农村征 地; 拆迁 矛盾; 不稳定 问题 i 对策 【 中图分类号 】 F 3 0 1 【 文献标识码 】 B 【 文章编号 】 2 0 9 5 — 2 0 6 6 ( 2 0 1 4 ) 0 9 — 0 1 8 3 — 0 2
弓I吾
征 地 工作 开展 效 果 直接 关 系到 人 们 的 切 身利 益 . 国 家 对 此 高度 重视 。 明 确要 求 坚 决制 止乱 占滥 用耕 地 . 切 实 维 护 社会 稳 定 。当前 我 省 国土 资 源 管理 工作 面 临 着新 的形 势 和 环 境 , 尤
2 因征地拆 迁引发的社会不稳定 问题
2 . 1 被 拆迁 群 众反映 方 式激烈
从 地 方 的宏 观 层 面看 .征 地拆 迁 引 发 的 信 访 矛 盾 十 分 突
地 管 理 法 》 等 重要 法律 都 规 定 农 村 土 地 为 农 民集 体 所 有 。 但
是, 集体具体指哪一级、 哪个组织 , 相 关 法律 没有 明确 规 定 。 征 地 与否. 征 哪 块 地 一 切 由政 府 说 了 算 . 农 民则 完 全 处 于 被 动 状
1 国家对征地 工作 的总体要求
国家 和 党 中央 对 征 地 问题 给 予 了 高度 的 重视 .相 继 出 台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社会土地资源流转和使用也变得愈发活跃。
在实际土地资源使用的过程中,因为涉及到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利益巨大,一些问题的解决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和困难,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造成社会矛盾激化。
尤其是在土地征收利用的过程中,政府、企业、人民的利益牵扯其中,造成了很大的利益冲突,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对此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征地补偿和拆迁政策,但是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部分地区仍闹得民怨沸腾。
对此本文就将对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从国家政策导向出发对征地政策的制定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相关矛盾问题的有效缓解提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征地拆迁;不稳定因素;解决对策引言想要促进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思考。
首先是国家的政策能否有效落实。
对征地地区的利益补偿是否符合当地的经济现状。
征地过程能否保持公开公正。
是否能在拆迁后对当地居民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以上问题是征地地区人民群众考虑的重点问题,设法对以上问题进行妥善有效解决,对促进征地问题的有效解决有着直接和关键的影响。
1 国家对征地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家和党中央对征地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并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来计算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
201年5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开展全面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因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
浅谈因征地、拆迁等关系民生问题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拆迁是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城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
×县是一个老城区、新城区和城中村并存的城区,大力实施城区改造、以拆迁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发展的必由之路。
自2003年以来,在实施环城南路、中山南路等大规模拆迁过程中,部分项目拆迁进展缓慢,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
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县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参考。
一、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原因分析近年来,我县城区改造加速推进,拆迁规模不断扩大,拆迁工作总体进展平稳,但也有部分项目推进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多种多样。
有的拆迁户进京上访,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受到影响,成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政策层面,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合理1、货币补偿标准滞后于市场房价的变化。
拆迁房屋综合评估价,是由二手房价格、基准地价和周边新房的预估价等几方面价格综合评估得出的。
在实际拆迁工作中,评估价格与快速上涨的市场房价相比往往偏低。
2、补偿标准不具体。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但是并没有对“居住条件”的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3、对无证房和“住改商”房屋的规定不尽合理。
有关法规规定,“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使用性质进行补偿”。
然而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临街房屋由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办理了营业执照、缴纳了各种税费,但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许多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或城市管理不到位而长期无证。
在实践中如果按现有政策执行,极易引发纠纷,而且不合情理。
(二)客观方面,城区困难群众较多,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困难群体较为集中。
北部办关于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北部办关于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索引号:01341316-2/72403 发布机构:区北部开发办发布时间:2011-08-26 09:07 (点击:139)随着我区建设东部新城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越来越广,围绕着土地征用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城市表现为城市拆迁,在农村表现为土地征用,而无论是拆迁还是征用都涉及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当事人进行合理补偿的问题。
房屋和土地是城乡居民的生存之本,处理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随着项目的不断建设,拆迁量越来越大,项目建设总体进展快,但也有部分项目因征地拆迁影响到推进,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点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模逐渐扩大,造成较大影响。
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行为容易过激,事态难以控制。
个别群众情绪偏激,容易冲动,常常表现为谩骂工作人员,堵路堵门,并造成众多的围观者,使事态扩大,给处置工作带来难度。
三是因拆迁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老信访户缠访情况突出,有的群众对政策一知半解,总认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三番五次到多个部门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征地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多种多样,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受到影响,成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补偿标准不够统一。
存在同一时期、相邻地段因区域级差土地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群众对政府的政策理解不到位,以补偿标准不统一为由而上访。
以华南城项目新寺村征地拆迁为例,村民将其他地段的补偿标准与所在区域的补偿标准相比较,感觉补偿标准之间存在差距,导致被拆迁群众因感觉利益失衡而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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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5月8日拆迁是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城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
×县是一个老城区、新城区和城中村并存的城区,大力实施城区改造、以拆迁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发展的必由之路。
自2003年以来,在实施环城南路、中山南路等大规模拆迁过程中,部分项目拆迁进展缓慢,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不稳定因素。
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县拆迁工作的现状和原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参考。
一、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主要原因分析近年来,我县城区改造加速推进,拆迁规模不断扩大,拆迁工作总体进展平稳,但也有部分项目推进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拆迁引发的稳定问题多种多样。
有的拆迁户进京上访,一些基础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受到影响,成为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政策层面,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合理1、货币补偿标准滞后于市场房价的变化。
拆迁房屋综合评估价,是由二手房价格、基准地价和周边新房的预估价等几方面价格综合评估得出的。
在实际拆迁工作中,评估价格与快速上涨的市场房价相比往往偏低。
2、补偿标准不具体。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但是并没有对“居住条件”的内涵和外延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3、对无证房和“住改商”房屋的规定不尽合理。
有关法规规定,“拆迁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房屋拆迁按房屋使用性质进行补偿”。
然而多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临街房屋由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办理了营业执照、缴纳了各种税费,但未变更房屋使用性质;许多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或城市管理不到位而长期无证。
在实践中如果按现有政策执行,极易引发纠纷,而且不合情理。
(二)客观方面,城区困难群众较多,增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困难群体较为集中。
我县困难群体较多,拆迁改造的区域又主要是困难群体集中的地块。
2009年拆迁户中困难群体约为20%,居住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约为19%,安置起来特别困难。
(三)主观方面,部分干部对拆迁工作认识不足,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拆迁工作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同时还是民生问题、稳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但是,目前仍存在少数干部和职能部门对拆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导致工作推进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对拆迁问题的基本认识对拆迁行为性质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拆迁当事人的定位和拆迁方式的选择。
我们认为,对拆迁性质的认识需要从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判断。
在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早已完成城市化进程的情况下,拆迁主要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
而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又处在城市化的中期加速阶段,不能够简单地与西方发达国家类比。
在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的条件下,严格区分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并不现实。
当前拆迁涉及最为普遍的旧城改造,绝大多数兼具商业与公益的双重属性。
一方面,旧城改造主要是依靠商业企业的市场化运作,是典型的商业行为。
另一方面,对旧城区和违法建筑的改造建设以及重新规划建设,可以进一步优化与重组城区经济、社会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可以调整和改进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构建更为合理、高效、优质的产业链,增强城市资源集中优势和吸纳能力;短期内可能对被拆迁人的利益有所损伤,但其终极结果有利于提高城市整体竞争活力,被拆迁人也会从中获利,这就使得旧城改造具备较为明显的公益性特征。
此外对部分困难拆迁户采取提供廉租房、经适房及保底面积的做法就更带有公共福利的性质,政府不能因为是商业开发而完全退出拆迁事务。
从实践来看,近期全国各地的拆迁工作也开始表现出政府主导、采用更加优惠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安置方式的新趋势。
如2009年4月北京市开始实施新的市场评估拆迁补偿办法,拆迁款足以购买政府提供的限价房。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赢得拆迁户的支持。
2009年2月上海市出台了“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制度,即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将以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
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城市建设推进年活动,涉及的大规模拆迁同样具备商业和公益的双重属性,也应该按照政府主导、优惠利民的模式推进。
在拆迁中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
更多地采用政府土地储备的模式推进拆迁,由政府主导,更加注重拆迁的规范性和公平性,将“生地”拆成“熟地”之后再进入挂牌出让程序。
2、保障居住条件原则。
以被拆迁人的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安置方式,帮助被拆迁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
3、利益均衡原则。
拆迁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一次新的利益分配过程,要保持各方利益的基本均衡、对等。
4、守法原则。
政府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同时,要加强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面的监督管理,坚持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开展利益博弈。
三、解决因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几点建议在上述拆迁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我县坚持征地拆迁必须以人为本,树立“为民拆迁,拆迁为民”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09年以来,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突破性的建议,促进政策逐步健全完善;另一方面要在现行法规政策的框架内,进一步推进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举措创新,努力破解拆迁难题,加快拆迁进度,力求拆迁稳定,为×县的未来发展拆出一片新天地。
(一)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实物安置力度根据调查,绝大多数拆迁户最大的需求还是居住的需求。
实物安置是现阶段破解拆迁难、有效保障拆迁户居住条件的最重要途径。
今年我县采用了就地、就近安置的方式,加大实物安置力度。
就地、就近安置的好处是对拆迁户居住生活影响最小,最大限度地保障拆迁户的居住条件。
今年实施的×中路改造、×景观大道建设拆迁,采取了这一方式,受到被拆迁人的欢迎。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完善拆迁政策拆迁行为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在促进公共利益的同时,应尽量避免和减少被拆迁人牺牲个人利益,着力制定公平、公正、零负担的拆迁补偿政策。
1、确保拆迁补偿价格的公平合理。
按照物权法规定的“不降低居住条件”原则,采取市场价格机制,合理确定补偿价格。
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全程公开,坚持不乱开口子,确保先搬后搬一个价,保证拆迁公平,消除拆迁户的疑虑。
2、进一步提高奖励补助标准。
目前我县奖励补助政策为100-300元不等。
为提高拆迁户的积极性,通过提高奖励补助的标准,弥补当前综合评估价的不足,减轻拆迁户购房的负担,鼓励拆迁户早签约、早搬迁。
3、实行“拆一房还一房”,实现拆迁“零负担”。
实物还建“拆一还一”(拆多少面积还多少面积)对于房屋面积较大的拆迁户可以适用,但是难以解决极小户型(30平方米以下)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
今年对农户约定特殊优惠面积的优惠政策,对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0㎡的,按800元/㎡补交差价。
建议借鉴外地经验,今后对国有土地上的城镇居民同样实行这一规定。
同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极小户型困难拆迁户,实施“拆一房还一房”政策,即该困难拆迁户可以得到我县已建成的最小面积安置房一套,而不需要补交任何差价,真正实现拆迁安置“无缝对接”,拆迁户“零负担”。
这样的让利一定可以让困难拆迁户乐意搬迁、盼望搬迁。
(三)统筹解决与拆迁相关的其他问题对我县拆迁中出现的各类共性和个性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实践经验和外地成功模式,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以解决。
1、特困群体的拆迁安置。
针对我县存在的残疾人家庭、双下岗家庭、特困户等特困弱势群体,应当着力解决其拆迁后的实际困难,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一是要按照前述最优惠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二是应当统筹组织民政、劳保、卫生、教育、社区等相关部门,尽量为其解决拆迁后的就业、就医、就学等各方面实际困难,减少拆迁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拆迁改善其生活居住条件。
2、“住改商”经营用房的处置。
针对我县大量存在的有合法营业执照并按规定上缴各种税费、但未登记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住改商”房屋补偿标准无法反映房屋真实价值的情况,应当本着尊重现实的原则,在房屋评估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住改商”房屋的拆迁补偿价,对上述“住改商”房屋按照有证门面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在实践中可采用的货币补偿标准是有证门面房的60%-70%和安置门面房调换两种方式,应该用文件或其他方式将该标准固定下来,使得今后的拆迁中处置类似问题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3、无证房屋的处置。
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的处置,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予以部分补偿或不予补偿。
但是对于确有困难、一旦拆迁就无房可住的拆迁户,应当本着有情操作、拆迁惠民的原则,争取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来解决;特别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拆迁户,还可适用前文提到的“拆一房还一房”优惠保底政策。
(四)强化依法意识,规范拆迁行为在拆迁工作中,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推进拆迁。
同时,加强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着力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过激行为。
一是依法处置钉子户。
对于存在思想误区,想要通过拆迁一揽子解决家庭矛盾,而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拆迁户,要切实做好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引导他们理解国家的拆迁政策,走出思想误区,同时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各方面实际困难,减少拆迁阻力。
对于个别依仗关系顽固抵制拆迁,想要以此发财致富的“强权”人物,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采用纪委介入、强化组织纪律、所在单位施压以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等各种手段进行约束,千方百计打压他们的气焰,避免在拆迁户中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
对于以上手段都不奏效,且严重影响拆迁进程的钉子户,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程序,采用行政强拆、司法强拆等法律手段,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取得强拆一家、宣传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是严格监督拆迁人。
要坚决禁止和杜绝违法拆迁,防止拆迁人受利益的驱动,采用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等不合法手段对被拆迁人施压。
近期发生的辽宁拆迁户杀死拆迁人、重庆等地拆迁户自焚等恶性事件提醒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对钉子户也要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处置,不能图一时之快而埋下不稳定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