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票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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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动火票管理制度

电力动火票管理制度

电力动火票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电力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力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施工、机器设备维修等工作。

所有进行电力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电力动火票的领取1. 电力动火票是进行电力动火作业的重要凭证,确定作业人员的身份和作业的内容,在开始作业前必须领取电力动火票。

2. 领取电力动火票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的电气知识和安全意识,且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3. 领取电力动火票时,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填写详细的作业内容和时间,并由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后方可领取。

4. 每个人员领取的电力动火票必须与其个人信息一致,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电力动火票的使用1. 持有电力动火票的人员必须仔细核对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在进行电力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电力动火票上的作业内容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作业计划和方案,如有需要必须向负责人请示。

4. 在作业中如有突发情况或者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等待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5. 作业完成后,必须将电力动火票交还给相关负责人,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存档,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

四、电力动火票的归档管理1. 电力动火票的归档管理由专门的负责人进行,在每次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电力动火票进行归档存档。

2. 归档管理人员必须将电力动火票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存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份。

3. 电力动火票的归档存档必须保留一定的时间,以备日后查阅和参考,相关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4. 对于历史较久的电力动火票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乱丢乱放,以免引起安全隐患。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一级动火工作票是用于管理和监控工业生产中的动火作业的重
要工作许可证。

它的使用范围涵盖了许多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
使用范围:
1. 动火作业类型,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作业、明火作业等。

这些作业通常涉
及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因此需要特别的管理和监控。

2. 工业环境,一级动火工作票通常用于工业生产和制造领域,
包括化工厂、炼油厂、钢铁厂、电力厂等。

这些场所通常存在大量
的危险品和易燃物质,因此需要严格的动火管理措施。

3. 安全要求,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对安全要求非常严格的情况,例如需要在易燃气体环境中进行作业、需要在有限空间内进行
动火作业等。

这些情况下,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控要求更加严格。

4. 法律法规要求,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通常受到国家法
律法规的规定,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动火作业的管理要求不同,但
通常都需要对高风险的动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因此一级动火工作
票通常适用于需要遵守严格法律法规的情况。

总的来说,一级动火工作票的使用范围涵盖了需要对高风险动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的各种工业环境,以确保作业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这些范围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特定工作场所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动火票管理制度

动火票管理制度

动火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是指对建筑、结构及设备进行热加工、点燃、侵入防火分区、引燃易燃物质等工作,因此具有一定的火灾隐患。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必须严格管理动火票。

以下是我公司的动火票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外动火作业及相关防护措施的管理。

二、动火作业申请与审批1. 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人员必须提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签章,并提交给相关安全主管部门。

2. 安全主管部门对所提交的《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查,包括动火作业地点、时间、范围以及所需的防护措施等内容。

3. 安全主管部门在审查通过后,签署《动火作业审批表》,同时将该申请表备案,复制一份给申请单位,一份归档。

三、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动火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严禁越权操作。

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动火作业现场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并对危险的因素进行合理的防范和控制。

3. 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确保作业人员都接受过必要的消防培训,了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并有专人负责安全防范。

5. 动火作业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动火作业,严禁违规延时或过夜。

四、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救、报警、疏散等方面的内容。

2. 针对动火作业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确保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五、动火作业后的整改和总结1.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没有火源残留和其他安全隐患存在。

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填写《动火作业验收表》,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3. 动火作业负责人要及时总结动火作业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通过以上动火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动火作业的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模板动火票填票人类别包括

模板动火票填票人类别包括

模板动火票填票人类别包括摘要:一、动火票的定义和作用二、动火票填票人类的分类三、各类填票人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四、总结正文:一、动火票的定义和作用动火票,又称为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在进行火源、火种相关的危险作业时,为保证作业安全,由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种许可证。

动火票是管理火源、防止火灾的重要措施,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动火票填票人类的分类动火票填票人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甲类: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2.乙类:从事火源、火种相关的危险作业,如电焊、气割、热切割等作业人员。

3.丙类:使用明火或电气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花、弧光等火源作业的人员。

4.丁类:其他可能产生火源、火种的作业人员。

三、各类填票人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甲类:需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颁发动火票。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动火票上的规定进行操作,禁止超范围、超时限作业。

2.乙类:需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由所在单位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动火票。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无证作业。

3.丙类:需了解基本的火源控制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所在单位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动火票。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无证作业。

4.丁类:需了解基本的火源控制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由所在单位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动火票。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无证作业。

四、总结动火票填票人类别包括甲类、乙类、丙类和丁类。

动火票文档

动火票文档

动火票1. 概述动火票是指在进行施工、修缮或拆除工作时所需的一种证明文件。

动火票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进行火源、高温设备或易燃易爆物品相关工作时,能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动火票的使用场景动火票主要适用于以下工作场景:•施工工地:在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作业时需要动火票;•化学实验室:在进行实验操作时需要动火的实验室;•工业生产企业:在进行高温设备维护、设备检修等工作时需要动火票;•建筑拆除场所:在进行建筑拆除作业时需要动火票;•其他需要动火的场所。

3. 动火票的内容动火票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动火工作时间、地点和范围;•动火方式、方法和所需工具设备;•动火施工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工种、施工证号等;•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包括火灾防控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动火工作的监管、报备和审批流程;•动火负责人和动火监护人的信息。

4. 动火票的填写流程动火票的填写流程一般如下:1.动火负责人或监护人提出动火申请,包括工作时间、地点、范围等相关信息;2.动火负责人或监护人填写动火票,并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3.相关部门审核动火票,确认动火工作满足相关安全要求,通过后签发动火票;4.动火施工前,动火负责人或监护人将动火票贴在指定位置,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和培训;5.完成动火工作后,动火负责人或监护人将动火票收回,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归档。

5. 动火票的意义和作用动火票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动火票可以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范围、方式、方法和所需工具设备,确保施工工作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通过动火票的审批和监管流程,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规范动火工作流程:动火票规定了动火工作的流程和安全要求,使施工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动火工作,避免违规操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动火票的使用可以提高企业或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水平,体现出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工作票制

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工作票制

动火工作票制度2023-10-27contents •动火工作票制度概述•动火工作票类型与等级•动火工作票的申请与审批•动火工作票执行与监督•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动火工作票制度的宣传与培训目录01动火工作票制度概述定义动火工作票制度是一种在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的场所,对需要动火的区域、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目的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由于火花或热源引发火灾、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定义与目的适用于所有涉及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如石油化工、煤化工、燃气等企业。

适用范围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承包商、操作工、维修工等。

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与对象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申请、审批、许可、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培训、应急处理等内容。

要求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并获得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人监督,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主要内容与要求02动火工作票类型与等级适用于在发电厂油罐、油泵房、卸油站、油桶、油罐车和油罐库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三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在发电厂除一级动火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适用于在发电厂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03动火工作票类型0201动火工作票等级划分二级动火作业风险等级次之,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但相较于一级动火作业风险等级较低。

三级动火作业风险等级最低,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一级动火作业风险等级最高,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涉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各等级动火工作的审批程序一级动火工作票需要经过发电厂主管审批,并报上级领导批准。

二级动火工作票需要经过发电厂相关部门审批,并报上级领导备案。

三级动火工作票需要经过发电厂相关部门审批即可。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票治理规定一、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脱硫施工、特别是防腐作业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工程部专业专工、安监专工对动火作业票实施检查、监视、治理工作。

四、实施细则如下:(一)一级动火区,是指在火灾危急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峻的部位或场所动火;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全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制止明火区;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

(二)动火作业票为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动火人或监护人持有;其次份由施工单位持有;第三份留工程部安监专工备案。

(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天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票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天内有效。

(四)动火作业票的申请:必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逐栏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需与实际动火的地点、工作内容、动火人、监护人等的内容相符。

(五)动火票的签发: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大唐环境工程部工程经理或施工经理签发;(六)动火票的审批: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票由防腐施工单位和大唐环境工程部安全专工审批。

三级动火票由施工单位安全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员要亲临现场检查:动火区域及四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清理干净;防火措施是否结实牢靠,对没有清理干净的和未做防火隔离措施的应拒绝签字;(七)动火票确实认:动火人必需清理动火部位及四周的易燃、易爆物品,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并实行牢靠的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后并在动火前确认签字同意前方可有效。

一级和二级动火票动火单位负责人、安监、消防负责人共同确认,三级动火由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确认。

(八)、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1)一级和二级动火时,工程部安监专工、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需重检查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前方可重作业。

(3)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 2~4h 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觉察不合格或特别上升时应马上停顿动火,在未查明缘由或排解险情前不得重动火。

动火工作票制度范本

动火工作票制度范本

动火工作票制度范本一、概述动火工作是指在生产、建设、维修等作业中,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操作。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动火工作票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动火工作流程,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工程部、设备维修部等。

三、责任与权限1. 动火工作负责人有权对动火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

2. 动火工作负责人有权制定必要的动火工作程序和安全措施。

3.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动火工作票的规定,并按照工作票上的要求进行操作。

四、动火工作流程1. 申请与报批(1)动火工作在进行前必须填写《动火工作申请表》。

(2)动火工作申请表需包括但不限于动火区域、动火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动火负责人等信息。

(3)动火工作申请表需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2. 动火审批(1)上级领导收到动火申请表后,必须进行审核并签署批准意见。

(2)审核中需对动火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3)审批通过后,将动火申请表交给动火工作负责人。

3. 动火工作准备(1)动火负责人接收动火申请表后,安排专人进行动火区域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动火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动火区域、配置灭火器材、通知相关人员等。

4. 动火工作操作(1)动火负责人对动火人员进行动火操作的培训和指导,并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安全规范。

(2)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如防火服、防护手套等,并按照工作票上的要求进行操作。

5. 动火工作监控(1)动火负责人需对动火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并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2)如发现动火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动火后的清理与检查1. 动火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清理,确保无残留物存在。

2. 动火工作结束后,动火负责人需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3.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七、动火事故报告发生动火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并填写《动火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事故过程和原因,并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

动火票管理制度模板

动火票管理制度模板

动火票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在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时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动火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三、定义动火作业:指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使用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

动火票:指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并经过审批的书面凭证。

四、职责1. 安全部:负责制定和更新动火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生产部/维修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3.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按照审批后的动火票要求进行作业。

五、动火票申请流程1. 申请:需要动火作业的部门应提前填写动火票,注明作业时间、地点、内容、安全措施等。

2. 审批:动火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3. 执行:作业人员在得到批准的动火票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六、动火作业安全要求1.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无易燃易爆物品。

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

3. 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并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4. 动火作业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七、违规处理1. 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将给予责任人警告或罚款处理。

2. 动火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安全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附件1. 动火票样本。

2. 动火作业安全检查表。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上模板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动火票制度

动火票制度

动火工作票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设备系统的安全,加强动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作票第三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1、动火工作票仅限于严禁明火区域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行检修工作票规定。

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工作票。

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焊接,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6、一级动火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二级动火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三级动火必须在120小时内完成。

二级、三级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

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坏原有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

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

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危险级别依次降低。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如:主控室、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配电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等区域。

动火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_动火票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_动火票安全措施

动火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_动火票安全措施为了确保动火过程的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并严格执行动火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对于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下为动火安全措施票管理办法的内容: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和单位。

二、动火安全措施票的制定1.动火安全措施票由经认可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制定。

2.动火安全措施票应包括以下内容:动火作业单位、作业地点、动火时间、动火范围和动火数量、动火作业人员及其资质证书、动火作业前准备、动火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动火后的清理措施等。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的审核1.动火安全措施票制定完成后,应交由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审核,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2.审核通过后,安全员应在动火作业现场张贴动火安全措施票,并在安全措施票上签字。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的领用1.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前需向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领取动火安全措施票。

2.领用动火安全措施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资质,并在动火前对其内容进行了解和确认。

五、动火安全措施票的执行1.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动火安全措施票的内容进行动火作业,不得进行超出安全措施范围的操作。

2.动火作业人员在执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六、动火安全措施票的保管1.安全员应负责动火安全措施票的保管和归档。

2.动火安全措施票应保存一定的时间,便于事故调查和资料查阅。

七、动火安全措施票的更新1.动火安全措施票的有效期为一天,过期后必须重新制定新的动火安全措施票。

2.对于特殊作业场所或情况,动火安全措施票的有效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延长。

八、动火安全措施票的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动火安全措施票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违规者应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九、动火安全措施票的培训1.动火安全措施票的制定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动火安全措施票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动火票的适用范围

动火票的适用范围

动火票的适用范围一级、二级动火区域一级动火区:1.油区和油库围墙内、油泵房、污油池、油管道及与油管道相连的汽水管道、油箱;氨、酸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系统连接的管路等。

2.制氢站、氨区围墙内;3. 氢冷发电机、氢、氨管道系统10米以内;4. 锅炉输煤系统、制粉系统的输煤皮带、拉进装置、除尘装置、原煤仓、粉仓,明火作业有可能造成粉尘爆炸的绞笼、细粉分离器等区域;5. 危险品仓库及汽车加油站、液化气站内;6. 变压器等注油设备、蓄电池室。

二级动火区:1. 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2. 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3. 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4. 氢、氨系统10米范围外;5.电缆沟道(竖井)内、隧道内、电缆夹层;6. 调度室、控制室、通信机房、电子设备间、计算机房、档案室。

第一条动火作业前,动火工作负责人必须组织动火执行人及相关检修配合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危害识别。

(一)人员1.人员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精神状态,疲劳程度;2.人员扑救火灾和应急逃生能力;3.焊工持证情况;4.劳动防护用品准备情况。

(二)设备、系统1.设备、系统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可靠隔离情况;氢气、燃油管道等是否有明显的断开点;与可燃液体管道相连阀门是否关闭、停电、挂牌、上锁。

2.设备、系统内是否泄压、吹扫、清洗。

(三)气瓶及工器具工器具、气瓶及附件是否存在缺陷,是否检验合格。

(四)作业环境和职业健康1. 动火作业中产生的电磁辐射、有害气体;2. 动火作业中的强迫体位;3. 潮湿环境、高空、受限空间动火;4. 动火作业区域是否有易燃易爆物质;5. 现场照明。

第二条下列情况严禁动火:(一)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三)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四)喷漆现场。

(五)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一)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二)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三)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四)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五)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六)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动火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3.1一级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____小时;3.1.1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

其包括:(1)加油站、油库围墙以内,锅炉燃油系统及燃油管路周围____米及以内;(2)油罐、油泵房、及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和油管道直接连接的蒸汽管道;油罐、油池、油站和距油罐、油池____米及以内场所;(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____米以内;(4)小型油库及油处理室内;(5)制氢站围墙内及距氢气系统(含氢管道、氢气瓶、阀门、法兰等)____米以内;(6)在运行中或充氢状态下的汽机房内,高至屋顶;(7)原煤斗、难以与系统切断的煤粉管上动火;(8)输煤系统#0、#1皮带间;(9)脱硫系统吸收塔内部及外壁,吸收塔本体联通管道至其第一道可拆除法兰部分;原烟道、净烟道内外壁;浆液循环泵出入口管道;滤液箱、废水处理箱、事故浆液箱内外壁;(10)乙炔间及距乙炔间____米以内场所;(11)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及充油电气设备上动火;(12)集控室,化学程控室,输煤程控室,脱硫控制室,通讯站,调度站,计算机房(DCS电子间、保护间、工程师站),档案室,仿真机房;(13)变压器区域内、升压站、蓄电池室,励磁设备间,6KV配电间、380V配电间、柴油发电机室;(14)气瓶库、易燃易爆品存放场所;(15)由于情况变化公司认定的其他一级防火部位和场所。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范文1. 作业范围1.1 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设备和设施中进行的凡与明火相接触或可能接触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扎孔、碰撞、破拆、冷热维修、清扫除尘等。

1.2 动火作业需适用于以下作业场所及设备:生产车间、储存场所、办公楼、实验室、设备间、油库、电机房、气罐区、管道井、高层建筑等。

1.3 动火作业范围包括清扫除尘、通风、消防整治,预拆、示教、焊接、切割、破拆、拆迁、冷热维修等作业。

2. 动火作业申请与审批2.1 动火作业需按照《动火作业处理办法》办理作业安全申请。

2.2 动火作业票应有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应具备焊接安全评价及监管削减焊接火险的能力。

2.3 动火作业票由动火作业发起人按照作业安全申请(见附件)的内容填写,由作业发起人与动火作业发起人共同签字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2.4 主管部门对动火作业票的填写要求及审批要求进行检查。

2.5 动火作业申请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以及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

3.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3.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查明动火作业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如清理现场杂物、挂消防器材、设置警示标志等。

3.2 现场必须设置专人看管和消防设备,用水泵、喷雾泵等灭火设施冷却设备周围和建筑结构,并提前设置排烟设备。

3.3 动火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作业人员应具备操作技能,并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4 动火作业时,除动火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要时应进行留守。

3.5 动火作业时要做好现场防火和安全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作业过程中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进行处理。

3.6 动火作业票上的预防措施、安全措施、监测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一旦发现违反动火作业票的操作规程,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主管部门。

4. 结束与验收4.1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环境。

动火工作票制度模版

动火工作票制度模版

动火工作票制度模版动火工作票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动火工作的管理和控制,促进工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或单位。

二、术语定义2.1 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产生火花或火源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喷灯、电焊、火弧等。

2.2 动火负责人:指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动火作业的人员。

2.3 动火作业票:指记录动火作业的票据,包括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监护人员等信息。

2.4 动火作业区域:指动火作业实施的具体地点。

2.5 火险区域: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

三、动火作业的管理流程3.1 动火作业的申请(1)作业单位通过书面方式向动火负责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2)作业单位应当详细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包括动火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所需设备和材料等信息。

(3)动火负责人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符合安全标准。

3.2 动火作业的计划和准备(1)动火负责人根据动火作业申请,制定动火作业计划,并列明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及所需人员。

(2)动火负责人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他们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3)动火负责人应当指派专人检查动火作业区域及周边环境,确保没有火险物质或可燃物。

3.3 动火作业的实施(1)动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动火作业人员准确落实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人员应按照所需安全措施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3)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票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不得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3.4 动火作业的验收(1)动火负责人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规定。

(2)动火负责人应与作业单位负责人签署动火作业验收单,确认动火作业符合要求。

四、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4.1 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区域应明显标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动火工作票操作规定

动火工作票操作规定

动火工作票操作规定动火工作票操作规定l、适用范围:适用XXXXXXXXXX电力公司。

2、总则:为加强对动火工作的管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电公司颁发的《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上级单位《动火工作票操作规定》,在动火作业时认真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3、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凡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及喷灯等进行明火作业,均实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3.1、液化气站、油库为一级动火区。

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3.2、所有防火重点部位为二级动火工作区。

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重点部位有:各调度室(厅)、变电所控制室(集控室)、开关室、蓄电池室(酸性)、电容器室、变压器(室)、电缆层(井、沟)、通讯机房、计算机房、汽车修理车间、汽车库、档案资料室、高层建筑以及各单位领导认定的重点部位或场所。

3.3、除以上部位或场所外的其他部位或场所均为二级B动火区。

使用二级B 动火工作票。

3.4、新建变电所,在设备安装期间使用二级B动火工作票。

3.5、以下部位或场所用电焊、气焊、气割及喷灯等进行明火作业,可免用动火工作票:3.5.1、在电焊间等固定动火场所;3.5.2、在野外对铁塔、水泥杆、接地线动火作业时,其下面和四周确无可燃物的空旷地方;3.5.3、土建(新建)工程。

4、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动火工作票经消防培训合格并经分局安监科同意后书面公布的人员进行填写、签发。

4.1、填写说明4.1.1、“动火部门”、“班组”填写负责动火工作的部门和项目部(班组)名称;4.1.2、“动火工作内容”,填写动火点的动火内容,如连接、切割、安装、修补等。

“示意图”主要把动火点四周或上下及左右的设备和环境情况表示出来。

4.1.3、“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防范动火危及运行安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动火点不危及运行设备及四周环境时,可在“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写上不涉及或无关系。

4.1.4、“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如动火作业属工作票工作内容的,填入原工作票编号。

动火票管理规则

动火票管理规则

1 目的目标规范动火工作程序,保证动火工作安全。

2 适用范围2.1适用于电厂管辖范围内一、二级防火警戒区的动火工作。

2.2运行、维护、检修人员及消防主管应熟悉本规则。

2.3生产部、检修部、生产部、厂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了解本规则。

3 防火警戒区划分3.1一级防火警戒区:3.1.1卸油栈台、燃油罐区、供油泵房及锅炉燃油管道系统;3.1.2乙炔氧气存放区域、充油变压器区域;3.1.3集控室、输料控制室、除灰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继电保护室;3.1.4汽机主厂房、汽机润滑油和EH油油箱及系统、污净油箱;3.1.5电缆夹层及隧道、蓄电池室;3.1.6油漆、乙醇、乙炔、甲苯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3.1.7化学品仓库。

3.2二级防火警戒区:3.2.1输料系统、储料场、转运站、各皮带通廊;3.2.2各高低压配电间、带电的高压设备附近。

4 职责4.1 工作票签发人及审查人员4.1.2 工作是否必要。

4.1.3 工作是否安全。

4.1.4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2值长4.2.1审查票面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4.2.2工作时间是否合适。

4.2.3组织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

4.2.4按规定办理工作票许可、结束手续。

4.3 工作负责人4.3.1检查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已到位。

4.3.2落实自己应补设的安全措施。

4.3.3向工作班成员布置工作,交代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3.4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4.3.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手续。

4.3.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4.4 消防监护人4.4.1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4.4.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4.3确认动火区域可燃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值符合规定。

4.4.4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组织扑救。

4.4.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4.5 动火执行人4.5.1动火前确认动火工作票已经办理许可手续。

动火票制度

动火票制度

动火工作票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在动火作业中其作业人员的人身以及设备系统的安全,加强动火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工作票的执行程序、动火级别及其它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重点防火区的动火作业工作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按照该制度执行动火工作票第三条动火工作票制度内容:1、动火工作票仅限于严禁明火区域有动火时使用,凡不是必须在现场动火的,应拆下动火部件,移到安全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若同时伴有机械检修任务则必须同时执行检修工作票规定.几个动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工作票.2、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3、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焊接,以减少动火机会.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6、一级动火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二级动火必须在72小时内完成,三级动火必须在120小时内完成.二级、三级在每天工作结束、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火源.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认真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破坏原有的安全措施.第四条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的火灾危险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为此,在保证安全动火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执行动火工作票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火灾隐患.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危险级别依次降低.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如:主控室、油库区、油罐、天然气存储区、配电室、电缆夹层间、沟道、变压器、含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容器内等区域.凡在以上区域内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一级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一级动火作业票.2、二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仓库内部、油库围墙以外10米之内,天然气管道、油管道10米以内、易燃易爆容器周围5米以内、各部门油类存放区内.3、三级动火区是指一、二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部位、场所,禁止明火区域.除一级、二级动火范围以外的明火作业.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油车停靠的区域;压力容器管道未泄压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可燃气罐存放区域.第五条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程序:1、一级动火工作必须由动火单位的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审核,安技处长和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指定消防负责人后方可执行.2、二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分厂安技科审核,安技处长批准指定消防负责人后方可执行.3、三级动火工作须由动火单位班长如班长不在可由组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签字,分厂安技科和分厂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六条动火工作安全措施的制定1、消除现场可燃物.2、对电缆、电线、传输信号电缆、输油管道等相关易燃易爆物体进行有效隔离遮挡,防止火焰熔渣、热辐射危及这些部件的安全.3、对盛装可燃气体的容器要使用空气换置之后,必要时使用气体浓度探测仪器测定容器内的气体浓度,所测浓度必须低于该可然物气体爆炸下限的10%,动火作业时间不能滞后于气体取样检测30min,否则应重新检测,重要的检测取样应保留至动火作业结束后.4、容器内施工时要向密闭的容器内持续通风,防止作业人员发生缺氧窒息,但禁止向其中注入纯氧气.5、防止触电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等.6、高空作业时要考虑火花对地上物体的影响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7、必须配备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足够的灭火器材.8、动火工作安全措施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专门制定.9、动火作业间断或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消除一切火源、余烬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才允许终结工作票签字确认.第七条动火工作票一式一份,由动火负责人随身携带,动火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不允许离开工作现场,工作结束后动火工作票由车间保存三个月,动火工作票编号由分厂安技科统一编号,动火工作票终结当日内到安技科登记存档半年.公司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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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动火区域一级动火区:1.油区和油库围墙内、油泵房、污油池、油管道及与油管道相连的汽水管道、油箱;氨、酸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系统连接的管路等。

2.制氢站、氨区围墙内;3. 氢冷发电机、氢、氨管道系统10米以内;4. 锅炉输煤系统、制粉系统的输煤皮带、拉进装置、除尘装置、原煤仓、粉仓,明火作业有可能造成粉尘爆炸的绞笼、细粉分离器等区域;5. 危险品仓库及汽车加油站、液化气站内;6. 变压器等注油设备、蓄电池室。

二级动火区:1. 与燃油系统能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2. 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3. 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4. 氢、氨系统10米范围外;5.电缆沟道(竖井)内、隧道内、电缆夹层;6. 调度室、控制室、通信机房、电子设备间、计算机房、档案室。

第一条动火作业前,动火工作负责人必须组织动火执行人及相关检修配合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危害识别。

(一)人员1.人员健康状况,心理状况,精神状态,疲劳程度;2.人员扑救火灾和应急逃生能力;3.焊工持证情况;4.劳动防护用品准备情况。

(二)设备、系统1.设备、系统内的易燃易爆物质可靠隔离情况;氢气、燃油管道等是否有明显的断开点;与可燃液体管道相连阀门是否关闭、停电、挂牌、上锁。

2.设备、系统内是否泄压、吹扫、清洗。

(三)气瓶及工器具工器具、气瓶及附件是否存在缺陷,是否检验合格。

(四)作业环境和职业健康1. 动火作业中产生的电磁辐射、有害气体;2. 动火作业中的强迫体位;3. 潮湿环境、高空、受限空间动火;4. 动火作业区域是否有易燃易爆物质;5. 现场照明。

第二条下列情况严禁动火:(一)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三)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四)喷漆现场。

(五)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一)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二)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三)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四)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五)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六)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七)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八)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九)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十)动火作业现场的消防条件和消防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动火工作票的使用(一)在重点防火部位和禁止动火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工作票流程办理动火工作票。

(二)动火工作票不得单独办理,必须有相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在动火工作票备注栏上注明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

(三)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在二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四)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第五条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一)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正确,填写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体工整。

(二)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动火作业期间,保存在作业现场;一份交动火许可人员收执;一份保存在各单位消防管理部门。

(三)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四)“动火单位”栏:填写动火单位全称。

(五)动火工作票编号:填写专业+DH+年+月+四位编号,如锅炉检修动火票:GLDH2011010001;汽机检修动火票:QJDH2011010001。

(六)“动火工作负责人”栏:填写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合格的人员。

(七)“班组”栏:填写动火工作班组全称。

(八)“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栏:填写具体的动火工作地点和动火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要求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九)“动火工作内容”栏:填写具体的动火工作内容。

(十)“动火方式”栏: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动火方式。

(十一)“申请动火时间”栏:填写该项动火工作开始与结束时间。

(十二)“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如下内容:1.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5米;2.动火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3.根据现场可燃物配备正确的灭火器材的措施;4.现场防火监护措施;5.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的措施。

(十三)“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如下内容:1.凡动火工作需运行人员做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则将措施填写在此栏内;否则填写“无”,严禁此栏为空;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十四)“动火工作票签发人”栏:填写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签发时间,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确认,一级动火由企业分管领导(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十五)“可燃气体测定值”栏:由测量人填写,写明动火区域内测量空气中所含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测量时间、测量人。

(十六)“动火工作票许可”栏:确认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时间并签名,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

(十七)“各级审批人员现场许可”栏:确认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物、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含量测定合格,消防监护人、安监人员、消防管理人员、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签名确认。

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十八)“动火工作终结”栏:材料、工具、场地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

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

(十九)“备注”栏:填写对应动火工作票的检修工作票号以及其他事项。

第六条动火工作票的执行(一)动火工作票的生成办理与动火工作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或事故抢修单后,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动火地点及设备,对照动火级别的划分,生成或填写动火工作票。

(二)动火工作票的签发1.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对票面内容认真审核,要考虑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安全性、工期的合理性,确认无误后签发动火工作票。

2.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发,本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3.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班组技术员签发,本单位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4.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5.外单位到生产区域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本单位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外单位和本企业实行“双签发”。

(三)动火工作票的送达一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值长,二级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

(四)动火许可运行人员根据动火工作票中“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做好安全措施,许可人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字许可动火。

(五)动火开工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前,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共同到动火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完善,动火设备、区域确与运行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确已可靠隔离,可燃气体和粉尘浓度检测合格,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符合要求,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可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六)动火现场的监护1.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3.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七)动火工作间断、延期1.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2.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八)动火工作终结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

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

第七条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一)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考试合格并经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的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或有关班组长、技术员。

(二)动火工作负责人应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合格的人员。

第八条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一)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1.工作的必要性;2.工作的安全性;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动火工作负责人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2.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三)运行许可人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毕,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动火设备和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离;3.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消防监护人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2.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现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1.动火前应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九条动火工作票管理(一)动火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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