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11年第一册、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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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11年第一册、
总第二十四册)的通知
【标 签】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11﹞204号
【发文日期】2011-04-25
【实施时间】2011-04-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辆购置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税务总局印制了《设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11年第一册、总第二十四册)(见附件)已印制完毕,现下发给你们,作为税务机关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的依据。
二、自2011年4月起,《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 电子数据(以下简称电子图册)将通过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保证本局内网与税务总局正常连通,确保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 MQ中间件正常运行,以便电子图册自动下发的正常完成。
三、为了防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自动下发不成功影响电子图册的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人员应在每次收到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的通知以后,检查新的电子图册是否接收成功。具体操作方法是,在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免税图册管理”模块的“免税图册管理”界面中,查看显示的电子图册,系统会显示册号、以及生效日期等,比如,上期图册为23册,本期图册为24册,在系统界面中如果看到图册为24册,表示接收成功。
四、如果接收不成功,仍可按照过去的做法,通过数据库脚本形式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通过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网
址:httP://130.9.1.248 ) “应用支持/软件库/车购税/数据”目录下载新的电子图册
更新包。
五、电子图册更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税务总局呼叫中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81 12366一1一3一2)。对于重大问题,应按照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的重大事项报告流程及时上报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附件: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 2011 年第一册、总第二十四册)(略)
关联知识:
1.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