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墙保温颗粒抹灰分包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悦湖内墙保温颗粒抹灰工程分包协议书
发包人:大连长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姜长东
大连长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现将张家张前路两侧地块改造—悦湖项目的内墙保温颗粒抹灰分项工程实行单项发包给承包姜长东(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悦湖内墙保温颗粒抹灰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张家张前路两侧地块改造—悦湖项目41#~50#楼
1.2.工程地点:甘井子区红旗镇街道张家张前路北侧
1.3.工期:
1.3.1开工日期: 2010 年08月22日
1.3.2竣工日期:依据工地现场工程进度表进行
1.3.3承包方已按主体总包方要求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现场条件,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所占用时间,如现场施工场地狭小、各专业交叉作业、图纸调整、现场测试等等。承包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应当对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给予充分配合;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等上述因素对工期的不利影响。承包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交付发包方。
1.4.发包形式:甲方将本工程的内墙保温颗粒抹灰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包括工人等小型使用工具均由乙方自理。
1.5.承包工程内容:41#、43#、45#楼地上及半地下车库、吊脚架空层、设备层的室内电梯井
道及楼梯间墙壁保温颗粒抹灰。
1.6.工程量计算:人工费,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洞口不剖)。
第二条:合同单价、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2.1.工程单价:¥24.00 元/㎡
本工程单价为一次闭口价,本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合同一经签订价格
不予调整。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和要求增加工程款。
2.2.工程总价:工程总造价约为元人民币(¥元)工程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乘以经双方认证的工程量为准。
2.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发包方按照颗粒抹完拨付工程款的50%,挂网抹面层完工验收合格拨付工程款的100%。每完成二栋楼向承包方拨付以上条约的形象工程进度款。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检查依据:
3.1.工程质量标准:星海杯
3.2.质量检查依据:根据现行建筑工程相关分项工程验收规范,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地方性相关规定。
3.3.检查项目:
3.3.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标准,以及符合业主的施工要求和甲方的质量技术交底执行。
3.3.2抹灰时严格控制砂浆颗粒抹灰的配合比,抹灰厚度50mm,误差正负5mm,所有抹灰必须按照规方控制线抹灰,误差不大于5mm。
3.3.3确保实现质量目标,工程质量以甲方、业主、监理验收认定为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的返工费用,甲方对其进行罚款,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违约,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4.1.发包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4.1.1发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必要的工序穿插要求。
4.1.2承包方不服从管理或对管理内容进行搪塞、敷衍,执行不当的,有处置权;
4.1.3承包方责任产生质量事故或给发包方造成负面影响的,有处置权;
4.1.4承包方有隐瞒或瞒报质量问题,有处置权;
4.1.5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条例或相应规章制度,有处置权。
4.1.6发包向承包方提供住宿及适宜的工作环境;
4.1.7发包方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4.1.8发包方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设备。
4.2.承包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4.2.1 承包方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其要求组织施工;
4.2.2 承包方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的质量负责,保证其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强制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标准,以及符合业主的施工要求和发包方的质量技术交底执行,如因承包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将对承包方予以处罚。
4.2.3承包方应积极与其他专业配合,做到工序不滞后;
4.2.4承包方施工作业面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有权拒绝施工。直至隐患消除或有完整的相应安全措施保证。
4.2.5承包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甲方、业主、监理公司所提出的存在缺陷及时整改,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由乙方组织的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4.2.6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及其他管理职能部门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已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做到整改及时、彻底;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规范,杜绝重伤及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在施工过程中由承包方违章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并且由承包方负责赔偿给发包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2.7承包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工地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条例,承包方及时、完整、详细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作;
4.2.8做好本方的成品保护工作。
4.2.9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以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需要,若因乙方人员不够或人为拖延满足不了甲方工程需要,甲方有权另雇其他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双倍从乙方工程结算总价中扣除。
4.2.10承包方施工人员居住证、劳务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漏办或未办而被上级主管部门查罚,其责任和处罚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以相同费用的金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五条、工程工艺及质量验收:
5.1.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