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检察制度简介

合集下载

各国检察机关职能概述

各国检察机关职能概述

2019年02月(中)法制博览法律经纬各国检察机关职能概述ZIYOMUKHAMEDOV SHOKHRUKH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1816摘要:检察机关是一个代表国家对遵守立法、权利、人和公民自由以及执行国家立法确定的其他职能的最高监督机构。

不同国家的检察机关有着不同的地位、职责和工作方式。

作为一名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留学生,我将通过此文简述世界各国监察机关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世界各国检察机关;工作情况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244-01作者简介:ZIYOMUKHAMEDOV SHOKHRUKH (1994-),乌兹别克斯坦,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

一、乌克兰检察制度乌克兰检察官办公室是统一的公共机构集中制度,根据乌克兰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执行指控、代表、控制和监督等职能。

检察官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在法律规定的案件中代表公民或国家在法庭上的利益。

根据“乌克兰宪法”第121条,检察机关履行下列职责:(1)在法庭上维持公诉;(2)在法律规定的案件中代表公民或国家在法院的利益;(3)监督开展业务搜索活动、调查、审前调查的机构遵守法律;(4)监督在刑事案件中执行司法判决时的法律遵守情况,以及在罗马尼亚12月实施与限制个人自由有关的其他强制性措施。

二、中国检察制度中国的司法制度仅指人民法院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分别履行职责,相互配合。

在这一意义上,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行使司法权,尽管其司法职能受到很小的限制。

因此,从制度上讲,中国的司法制度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部分组成。

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广义的司法结构不仅指法院,也指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一)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菲律宾矿产分布

菲律宾矿产分布

湖北省地调院·胡起生一、地理概况菲律宾,全称菲律宾共和国(RepublicofthePhilippines)。

菲律宾,位于北纬四度三十五分与北纬二十一度零八分之间,东经一百一十六度五十五分与一百二十六度三十七分之间,从北到南长达1000公里。

在亚洲东南部,北隔巴士海峡与中国台湾相对;南面和西面隔苏拉威西海、苏禄海、巴拉巴克海峡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望;西濒中国南海;东临太平洋,是一个群岛国家;是亚洲、大洋洲两大陆和太平洋之间以及东亚和南亚之间的桥梁,其地理位置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由7107个大小岛屿组成,被称为“千岛之国”,吕宋岛为菲第一大岛,面积为40814平方公里(图1)。

菲律宾陆地面积29.97万平方公里,其中吕宋岛、棉兰老岛、萨马岛等11个主要岛屿占全国面积的96%。

其地形复杂,山地约占全国国土的3/4以上。

菲律宾位于太平洋边缘的火山地震带之上,因此境内发生地震;全境有火山五十多座,其中活火山十一座。

最有名的活火山是吕宋岛的“马荣火山”,该山在1616-1968年间喷发30余次。

菲律宾海岸线蜿蜒曲折,总长18533公里,多天然良港。

菲海岸有61个自然港,马尼拉湾是世界上最好的港湾之一,水域达770平方公里。

菲律宾群岛遍布河流,最长的河流是Cagayan河,流经亚洲最着名的烟草生产地区Cagayan峡谷。

LagunadeBay是菲最大的淡水湖,位于吕宋岛Laguna省和Rizal 省的环绕之中。

菲律宾属季风型热带雨林气候,高温多雨,湿度大,台风多。

年均气温27℃,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

以东有台风发源地,每年七月到九月台风路线多经吕宋岛。

十月到十二月台风路线南移,有时也在棉兰佬岛北部登陆。

菲律宾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热带植物多达万种,素有“花园岛国”的美称。

其森林面积为1585万公顷,覆盖率达53%,产有乌木、檀木等名贵木材。

首都大马尼拉市(MetroManila)。

全国划分为吕宋、维萨亚和棉兰老三大部分。

中外检察制度比较

中外检察制度比较

中外检察制度之比较法学0903班王同学检察制度是指国家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

就其本质而言,它是诉讼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体现了制衡和监督思想在国家法律制度中的应用。

但由于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等因素存在诸多差异,世界各国检察制度又各具特色。

中国作为检察制度逐步成长的重要实体,比较中外检察制度,在世界法制发展大潮中求同存异,兼收并蓄是其成长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性质不同。

在英美法系国家,检察机关被定性为公诉机关,或是被冠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之名,却只有公诉机关之实。

具体表现在职权范围上相对狭窄,即代表国家作为刑事诉讼原告参与实施诉讼行为。

例如英国检察机关并无权领导刑事侦查活动,而美国检察机关虽有权领导刑事侦查活动,但在法庭上无权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不能对法院判决提出异议,不能有效监督判决执行,实质是附属于司法或行政系统。

另外,俄罗斯检察制度有其独特性。

国家检察机关依照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和司法体系法的规定,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既不是立法权力机关、执行权力机关,又不是司法权力机关。

它独立于三权体系之外,是一种特殊的国家机关,在俄罗斯联邦被称为是一种护法机关。

其目的在于,保障法律至高无上,保障法制的统一和巩固,保障对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保护以及保障由法律保护的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相比而言,中国检察制度则更大程度上代表了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特点。

《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但我个人认为,我国的检察机关并非行使完整的法律监督权。

我们更多的看到检察院行使司法监督权,而较少看到对立法、执法机关的监督,这也是我们说,从广义上我国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的一个表现。

菲律宾政治——精选推荐

菲律宾政治——精选推荐

菲律宾政治政体阿罗约总统执政以来,致力于消除贫困,发展经济。

政府出台多项措施,推动国内和平进程,打击恐怖主义、整顿社会治安,旨在重建社会稳定与秩序。

菲律宾2004年是大选年,国内局势复杂因素较多。

1月,“新人民军”多次向政府军发动武装袭击。

军方宣布全国军队处于警戒状态。

5月,菲全国大选在总体平和有序的气氛中进行。

6月,国会两院宣布执政联盟候选人胜选。

7月,国会选举。

8月,阿罗约总统宣布菲处于“财政危机”。

11月,阿罗约总统发表声明,菲已摆脱财政危机。

阿罗约连任后,将工作重点转向巩固政权、发展经济、促进民族和解等方面,加强了执政地位,顺利完成了内阁改组。

在推进国内和平进程方面,政府与各反政府武装进行多轮和谈,同时加大打击恐怖主义力度。

菲穆斯林领导人重申对阿呼吁国家团结、民族和解的支持。

国内政局总体继续保持稳定。

宪法独立后共颁布过三部宪法。

现行宪法于1987年2月2日由全民投票通过,由阿基诺总统于同年2月11日宣布生效。

该宪法规定: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政体;总统拥有行政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不得连选连任;总统无权实施戒严法,无权解散国会,不得任意拘捕反对派;禁止军人干预政治;保障人权,取缔个人独裁统治;进行土地改革。

议会称国会。

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

参议院由24名议员组成,由全国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1/2,可连任两届。

众议院由250名议员组成,其中200名由各省、市按人口比例分配,从全国各选区选出;25名由参选获胜政党委派,另外25名由总统任命。

众议员任期3年,可连任三届。

本届国会于2004年7月选举产生。

德里隆(Franklin M. DRILON)和德贝内西亚(Jose de VENECIA Jr.)继上届后再次当选参、众议长。

政府实行总统制。

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本届内阁于2004年8月组成,此后略有调整。

目前,内阁成员24名:副总统诺利·德卡斯特罗(Noli de CASTRO),文官长埃杜阿多·埃米尔塔(Eduardo ERMITA),外交部长阿尔韦托·罗慕洛(Alberto ROMULO),财政部长凯撒·普里斯马(Cesar V. PURISIMA),司法部长劳尔·冈萨雷斯(Raul GONZALES),农业部长黄严辉(Arthur C. YAP),国防部长阿维利诺·克鲁兹(Avelino CRUZ),贸易与工业部长胡安·圣托斯(Juan V. SANTOS),公共工程与公路部长弗洛伦特·索里奎兹(Florante SORIQUEZ),教育文化与体育部长佛罗伦西奥·阿巴德(Florencio ABAD),劳工与就业部长帕特里莎·桑托·托马斯(Patricia Santo THOMAS),社会经济计划部长罗慕洛·奈利(Romulo NERI),卫生部长曼努埃尔·戴里特(Manuel M. DAYRIT),土地改革部长莱纳·维拉(Rene VILLA),内务与地方政务部长安吉洛·雷耶斯(Angelo REYES),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米歇尔·迪范瑟(Michael DEFENSOR),交通与通讯部长雷恩德洛·门多萨(Leandro R. MENDOZA),社会福利部长科拉松·索利曼(Corazon Juliano N. SOLIMAN),预算与管理部长艾米利亚·本科丁(Emilia BONCODIN),科技部长埃斯特莱拉·阿拉巴斯特罗(Estrella ALABASTRO),旅游部长约瑟夫·杜兰诺(Joseph Ace DURANO),能源部长拉斐尔·洛提拉(Raphael P. M. LOTILLA),新闻部长伊格纳西奥·布涅(Ignacia "Toting" BUNYE)。

意大利、瑞士检察制度考察及借鉴

意大利、瑞士检察制度考察及借鉴

意大利、瑞士检察制度考察及借鉴一、意大利、瑞士检察制度概况(一)检察机关概况意大利是一个共和制国家,实行的是四级三审的司法制度,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在普通审判权上基本是一致的。

检察机关依照法院的组织体系设置于法院内部,具体分为三级:驻一审法院的共和国检察院,驻上诉法院的总检察院,驻最高法院的总检察院。

检察机关的地域管辖权根据其所驻法院依法享有的管辖权来确定,各级法院的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法院约束,均隶属于最高法官委员会。

意大利对检察官的称谓特别,将在独任审判案件、初期侦查,以及一审诉讼、执行过程中的检察官称为检察官,将上诉审中的检察官称为执法官。

瑞士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法律部门大致是按大陆法系的方法划分的,与其他联邦制国家相似的是,瑞士各州拥有制定州宪法的权力和依据联邦以及州宪法制定州法律的立法权。

瑞士有1个最高检察院,26个州检察院,各州间有不同的管理体制。

就检察官的选拨任命而言,日内瓦州检察长通过选举产生,而沃州的检察长由议会产生,其他的检察官由总检察长向政府提建议产生。

总检察长、检察官任期5年一届。

(二)组织体系意大利的检察系统有两种组织机构。

第一种是普通司法组织机构,包括:(1)在最高法院中行使检察官职能的大检察官,并由大律师和高级副检察官辅助。

(2)在每一个上诉法院行使检察官职能的大检察官,同时由大律师和高级副检察官相辅助。

(3)在每一个普通法院行使检察官职能的共和国检察官,只由一些普通检察官辅助。

(4)在每一个处级法院中行使检察官职能的共和国检察官,并由普通副检察官和非职业副检察官相辅助。

第二种为特殊司法组织机构,包括:(1)在每个少年法院实施检察官职能的共和国检察官,由普通副检察官相辅助。

(2)在军事法院实施检察官职能的共和国军事检察官,并由军事副检察官相辅助。

(3)在军事上诉法院实施检察官职能的军事大检察官,由军事大律师和军事高级副检察官相辅助。

(4)在宪法法院,当对共和国总统的叛国罪或者其他违反宪法罪进行审判时,由一个或多个由国会所选定的委员行使检察官职能,也可以由国会的组成成员行使检察官职能。

中外检察制度

中外检察制度

中外检察制度
中外检察制度是指不同国家在司法领域中的检察机关的组织和运作方式。

检察制度是一国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维护法律权益、打击犯罪活动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中国,检察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部分。

中国的检察机关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机关组成。

检察机关负责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参与审判等职能,以保障法律的公正执行和个人权益的维护。

在外国,不同国家的检察制度有所不同。

例如,在美国,联邦检察院和各州的地方检察机关共同构成了美国的检察系统。

美国的检察机关具有独立性,负责调查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并代表公诉机关在法庭上进行诉讼。

在欧洲,许多国家采用了一种叫做法官-检察官系统的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检察官是法庭的一部分,负责起诉犯罪嫌疑人并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这种制度旨在将起诉权和审判权分开,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总的来说,中外检察制度各有特点,但都旨在维护公正、打击犯罪和保障司法权益。

不同制度在组织形式、权力范围和职能等方面存在差异,但都追求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效能。

中国和菲律宾的政治体制有何不同?

中国和菲律宾的政治体制有何不同?

中国和菲律宾的政治体制有何不同?中国和菲律宾是两个亚洲国家,虽然都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其政治体制却存在不少的差异。

下面将分别从制度上、法律上、行政上、选举上和人权方面进行简要比较。

一、制度上中国政治制度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其政治体制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

国家主要的领导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而菲律宾政治制度则采取的是议会制度,其主要领导机构包括菲律宾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

二、法律上中国和菲律宾的法律体系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中国法律体系为以国家法为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而菲律宾的法律体系则是混合的,既有西方法系的民法、刑法等法律文件,也包括本土法系的法规和习惯法。

三、行政上中国政府实行中央管辖的行政管理体制,其领导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门。

而菲律宾则实行中央与地方并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其地方机构和部门相对自主,可以制定一些地方性的政策和法规。

四、选举上中国的国家领导人是由中央政治局决定的,而菲律宾总统则通过选举产生。

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着人民的利益,由人民直接选举而产生,其主要职责为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

而菲律宾政府则通过一系列的选举程序产生。

五、人权方面中国和菲律宾都坚持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原则,但是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不同。

中国政府一直强调集体主义和国家利益,注重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在一些个人权利方面存在限制;而菲律宾强调个人主义和民主自由,尊重人权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综上所述,中国和菲律宾的政治体制在制度、法律、行政、选举、人权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这些差异是由两国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在今后的发展中,两国均应根据自身国情加以调整和改进,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要。

最新中外检察制度的比较和启示

最新中外检察制度的比较和启示

中外检察制度的比较和启示中外检察制度比较与启示但伟、黄芳当前进行检察改革时,应该特别重视比较各国检察制度的特点,从中发现我国检察制度的长处与不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献计献策。

一、中外检察制度的共性(一)各国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都是履行公诉职责。

无论各国检察机关的隶属关系如何,或是从属于行政机关的附属政府部门,或是被选举产生的独立司法官员,或是上级任命的行政官,都须承担公诉职能,都是本国独一无二最具权威性的公诉机关,都是独立行使公诉权,保护政府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不可缺少的法治社会的重要一分子。

这主要是由检察制度产生的历史渊源所决定的。

西方检察官的出现,是代表统一民族国家的中央王权实现对司法审判权的控制的需要。

在此之前,无论是封建领地法庭的专横还是落后的地方习惯法所盛行的自诉形式,不仅严重威胁到王室的利益,也暴露出自诉权引来的种种弊端(如庭下交易的流行),与商品经济所需要的统一民族国家的进程相违背。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王室才委派自己身边熟悉法律业务的人--国王律师或法律顾问,作为王室外案件的诉讼权代表出庭,维护王室利益。

不久,这类人的积极作用为世人所知,并日益受到重视,被看作清除自诉弊端的有效方式,从而渐渐演化为统一民族国家中的政府官员,控制了起诉权。

自诉权则相对没落,有些国家将之取消,有些国家则进行了严格限制。

公诉权的扩大和统一由检察机关行使,作为社会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日趋巩固和稳定下来。

中国的现代检察制度起源于1907年,当时的清王朝颁布了《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对检察制度作了具体规定:除法律规定须亲告案件(如胁迫、诽毁、通奸等罪)外,凡刑事案件,无论因被害者告诉、他人告发、警察的移送或检察官自行发觉,都由检察官提起公诉。

以后的中国,虽然政治制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期,但仍保留了检察机关的公诉基本职能,无论是《宪法》,还是《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除三种自诉情况外,其他案件一律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否则,不能进入审判阶段,诉讼程序也将自动中止。

东南亚政治制度比较

东南亚政治制度比较

东南亚政治制度比较物理学院汪卫华2009213680二战结束后,伴随国家独立和经济发展,东南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形态发生深刻变革。

在这一过程中,东南亚国家没有照搬西方的发展模式,而是自主地寻求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类型和方式,形成了新的经验和新的模式。

东南亚政治社会转型证明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多样性。

东南亚位于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包括11个国家(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和东帝汶)。

二战结束后,东南亚国家不断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类型和方式,在取得经济发展巨大成就的同时,其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形态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政治变革即政治现代化,主要指政治形态上普遍出现新的调整与过渡,其目的是建立更加符合本国发展实际的现代政治制度。

战后东南亚国家的政治转型普遍经历了两个主要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效仿的西方议会民主制向威权主义政治体制的调整与过渡,第二阶段是从威权主义政治体制向民主体制的调整与过渡。

第一阶段从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至80年代基本结束。

在这一阶段,东南亚主要国家普遍放弃了效仿的西方议会民主制度,建立起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以军人和准军人为领导核心的、对政党和社会团体严加控制的、政府权力高度扩张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

当然,不同国家的发展取向程度有所不同。

例如,印尼和菲律宾的威权主义政治由于更多地代表了总统家族及其亲属的利益,其发展取向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减弱。

第二阶段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至今尚在进行中,其显著标志是政治体制向适合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方向调整和过渡,内容包括军人相继退出政治权力的中心,由新的文人政府取代;政党制度获得完善和发展,从而选举由具有较少竞争或没有竞争开始过渡到具有较多的竞争;立法机构的作用得到加强,通过修改宪法,加强立法机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出现了由行政集权向分权制衡方向发展的趋势;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减弱,民众和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由沉寂变得活跃。

浅谈国外检察一体化制度的基本特征

浅谈国外检察一体化制度的基本特征

浅谈国外检察一体化制度的基本特征摘要:考察世界主要国家的检察一体化模式,追寻其下的司法精神与制度资源,得出世界各国检察一体化具有地位独立、上下级领导关系明确、职务活动有承继性和协调性等共同特征,以期对完善我国检察一体化制度有所借鉴。

关键词:检察一体化;检察官;领导权所谓“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就是指通过统一的、上命下从的阶梯式组织形式,将全体检察官结合为一个整体,共同进行检察活动,在整个检察机关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国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主要通过一体化来实现,在价值基础上,大陆法系侧重于通过上命下从实现防范滥权,英美法系侧重于统一追诉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一、欧盟国家的检察一体化德国检察机关是实行“双轨制”的代表,分为联邦检察系统和州检察系统,二者之间是协调而不是领导关系,在每个检察系统内部,实行上级领导下级的垂直领导原则。

检察长在其辖区内有发出指示的权力,还有对案件的接管权和转移权,即有权接管一个案件程序或者将一个程序移交给其他检察官。

德国检察官对于一般性的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案件)拥有侦查指挥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检察院一旦了解到有犯罪行为嫌疑时,应当对事实情况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第161条规定:“检察院可以要求所有的公共机关部门提供情况,并且要么自行侦查,要么通过警察机构及官员进行任何种类的侦查,警察机构部门及官员负有接受检察院的请求委托的义务”。

法国检察机关是集中型的代表,全国有统一的检察系统,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上级领导和指挥下级,即代理检察官服从共和国检察官的指令,共和国检察官服从上诉法院检察长的指令,上诉法院检察长服从司法部长的领导。

司法部长作为全国检察官的总管,有权决定派驻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检察长的人选,向检察长披露他所知悉的违法情况,指令检察长对某一案件进行追诉,而且还可以处分违抗命令、犯有渎职罪的检察官。

法国《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共和国检察官应当进行或使人进行必要的行动,对触犯刑律的罪行进行追查和起诉。

菲律宾法规

菲律宾法规

菲律宾法规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菲律宾是一个国家法规完善的国家,其法规体系严格,旨在维护国家的秩序和安全。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菲律宾法规的内容。

第一,菲律宾刑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内容。

菲律宾的刑法涵盖了各种违法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

盗窃、抢劫、谋杀等犯罪行为在菲律宾都是严重禁止的,犯罪者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菲律宾对毒品犯罪采取的态度也非常严厉,毒品犯罪在该国被视为严重的社会危害行为,一旦被判定犯有毒品犯罪行为,犯罪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第二,菲律宾劳工法规也是菲律宾法规中重要的一部分。

菲律宾对劳工权益的保障非常重视,该国的劳工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菲律宾的劳工法规包括了关于最低工资、工时、加班费、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能够获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

菲律宾也对雇主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要求雇主必须遵守劳工法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菲律宾的环境法规也是菲律宾法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菲律宾的环境法规旨在保护环境资源,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该国对空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环境质量都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企业和个人在生产和生活中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菲律宾也对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以确保环境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四,菲律宾的税法也是菲律宾法规中的重要一部分。

税法是菲律宾国家财政管理的核心内容,该国的税法规定了个人和企业应当缴纳的税费,并对逃税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菲律宾税法中包括了关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种税种的规定,要求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履行自己的税务义务。

菲律宾的法规包括了刑法、劳工法、环境法、税法等多个领域,这些法规旨在维护国家的秩序和安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菲律宾的法规体系严格完善,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希望菲律宾的法规能够继续得到有效执行,为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作出贡献。

当代菲律宾的政治制度

当代菲律宾的政治制度
1987年宪法为菲律宾现行宪法,该宪法规定了菲律宾三 权分立的美国式民主制度,实行总统共和制。
•8
菲律宾的选举制度
独立的选举委员会是依据宪法成立的专门机构,有权代表执法机构 和政府部门,负责在全国和地方范围内组织选举,保障选举的自由、 有序、诚实、和平和可信性。
选举程序
宪法规定
菲律宾所有公民都享有选举权,条件 是年满18周岁,在菲律宾居住至少一 年,并且在选举前的投票地区至少居 住6个月
参议院由24名参议员组成,任期 6年,连任不能超过两届
•14
菲律宾的议会制度
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 院组成国民议会
众议员
宪法规定
其候选人必须是选举日前年满25周岁的 有读写能力的菲律宾公民,除了政党名单 代表制选出了众议员,在选举的前一天在 菲律宾居住不能少于1年的经正式登记的 合格选民
众议院的议
菲律宾的元首制度
菲律宾实行共和制的总统内阁制,总统身兼国 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
总统的产生与任期
宪法规定
总统、副总统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其 候选人必须是菲律宾出生的本国公民,在 菲律宾至少居住10年以上,在选举当天 年满40周岁,有读写能力并合法登记的 投票人。
总统任期6年,不得连任 副总统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特别法院:
包括萨德干巴法院,农业关系法院,少年、家庭法院和租税 法院。
•24
Part.3
与美国及东南亚其他 国家的比较和思考
•25
•26
感谢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27
总统、副总统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地方官员由地方选民选举产生,每3年 举行一次。
•9

各个国家对公务员腐败惩处办法(总)

各个国家对公务员腐败惩处办法(总)

王建琴资料韩国:《金英兰法》公务员在收受财物或吃请的情况下,如果证实与职务有关,则必须无条件接受刑事处罚,即使与本人职权无关,也将受到最高收受钱物5倍的罚款。

芬兰:芬兰的公务员法和刑事法中明确规定,政府官员不得接受贿赂,绝对禁止公务员利用职权谋取任何好处。

如果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索取或接受贿赂和其他好处,将以受贿罪处以罚款直至两年徒刑。

其犯罪行为表明已不适合担任原职务者将被解职。

如果公务员接受的贿赂和好处价值很大,或因受贿而给行贿者很大好处、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失和伤害,将以严重受贿罪判处4个月到4年的徒刑,并免除其职务。

向公务员和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行贿以达到某种目的、获得很大好处者,根据情节轻重也将被处以罚款直至4年徒刑。

所有行贿受贿的钱物和其他好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上交国家。

新加坡:新加坡有关法规规定:任何人直接、经他人或伙同他人为本人或任何其他人贪污性地索取或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报酬,去做或容忍去做法律禁止的任何事情,应视为犯罪,可判处一万元罚款或五年监禁,或既罚款又监禁。

凡作为议员索取或接受任何报酬,作为对本人以议员资格采取或容忍采取任何行动的诱惑或酬金,应被视为犯罪。

凡作为公共团体成员索取或接受任何报酬去做有违职责的任何事情者,应被视为犯罪。

上述人员被处以一万元罚款或七年监禁,或既罚款又监禁。

瑞典:他们对受贿犯罪的惩罚,视情节而定。

情节轻微的,可以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重者可判处最少六个月和最多六年的监禁。

但是,对行贿罪的处罚,没有轻重之分,一律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

还有,他们规定:公务员和企业雇员接受礼品构成受贿罪,只有一些小礼品,比如,一束花、一盒巧克力或一瓶威士忌,可以免除处罚;丹麦:丹麦2008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对行贿行为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企业若出于商业目的为政府官员安排旅行、特殊服务以及赠送礼品,都属犯罪行为,即便被对方拒绝亦视为犯罪。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对超出合理收入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和理由的一律视为受贿;对行贿者除法律制裁外,还要处以3倍以上罚款;不得私自接受馈赠,禁止上级向下级借钱;公务员为其个人或其他利益相关人要求、接受、获取或同意要求、接受、获取任何财产或好处,使履行职权受到影响或损害,即构成犯罪,将处以两年以上监禁。

菲律宾概况

菲律宾概况

菲律宾概况【国名】菲律宾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面积】29.97万平方公里。

【人口】9400万(2010年)。

马来族占全国人口的85%以上,包括他加禄人、伊洛戈人、邦班牙人、维萨亚人和比科尔人等;少数民族及外来后裔有华人、阿拉伯人、印度人、西班牙人和美国人;还有为数不多的原住民。

有70多种语言。

国语是以他加禄语为基础的菲律宾语,英语为官方语言。

国民约85%信奉天主教,4.9%信奉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独立教和基督教新教,华人多信奉佛教,原住民多信奉原始宗教。

【首都】大马尼拉市(Metro Manila),人口1155万(2007年8月)。

年均气温28℃。

【国家元首】总统贝尼尼奥·西米恩·阿基诺三世(Benigno Simeon AQUINO III),2010年6月就任。

【重要节日】独立日(国庆):6月12日;巴丹日(纪念二战阵亡战士):4月9日;英雄节(纪念国父黎刹殉难):12月30日;基督教主要节日(如圣诞节等)。

【简况】位于亚洲东南部。

北隔巴士海峡与中国台湾省遥遥相对,南和西南隔苏拉威西海、巴拉巴克海峡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望,西濒南中国海,东临太平洋。

共有大小岛屿7000多个,其中吕宋岛、棉兰老岛、萨马岛等11个主要岛屿占全国总面积的96%。

海岸线长约18533公里。

属季风型热带雨林气候,高温多雨,湿度大,台风多。

年均气温27℃,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

14世纪前后,菲律宾出现了由土著部落和马来族移民构成的一些割据王国,其中最著名的是14世纪70年代兴起的海上强国苏禄王国。

1521年,麦哲伦率领西班牙远征队到达菲律宾群岛。

此后,西班牙逐步侵占菲律宾,并统治长达300多年。

1898年6月12日,菲律宾宣告独立,成立菲律宾共和国。

同年,美国依据对西班牙战争后签订的《巴黎条约》占领菲律宾。

1942年,菲律宾被日本占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菲律宾再次沦为美国殖民地。

菲律宾的监察体制

菲律宾的监察体制

菲律宾的监察体制
佚名
【期刊名称】《廉政瞭望》
【年(卷),期】2000(000)009
【摘要】菲律宾的监察体制基本上是议会监察,主要是由设在议会内的监察专员委员会和公务员署负责。

除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由内务与地主政府部负责调查外,其他政府公务员、议会议员、法官等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由监察专员委员会负责调查。

构成违犯政纪的,由监察专员委员会向总统和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由总统及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构成犯罪的,由监察专员委员会进行初步司法调查后,交由检察机关侦察、起诉,然后交廉政法庭进行判决。

【总页数】1页(P25-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733
【相关文献】
1.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湖南进行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J], 杜家毫;
2.整合与创制:聚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是构建新国家监察体制的主基调[J], 于安;;
3.关于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思考——以监察体制与司法体制的衔接为视角 [J], 张昱琦;李麒
4.从“跟跑”到“并跑”——“探访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列报道: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四川实践” [J], 徐浩程;侯荣
5.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提高站位强化担当落实责任蹄疾步稳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菲律宾的民事与刑事改革背景菲律宾是一个合并民法及普通法的司法

菲律宾的民事与刑事改革背景菲律宾是一个合并民法及普通法的司法

菲律賓的民事與刑事改革背景菲律賓是一個合并民法及普通法的司法制度。

這次講座意在覆蓋這五年內菲律賓的司法改革。

改革是因為案件越來越多,司法程序緩慢,令到國家最高法院要介入改良有些法律程序。

講座現時在菲律賓的城市內有七百五十萬居住。

因為居住人口那麼多,菲律賓的法院亦經常被多位訴訟人導致擠塞。

法庭每日編排超過1000單案件但每日只可以審判或進行聆訊大約30至60單案件。

每日宣讀當日要審議的案件都需要大約個半鐘,還為每單案件都要審查。

這代表進行聆訊的時間只剩大約兩個鐘,每個證人好可能只得10分鐘作出證詞。

因此,零碎的審訊好可能要需3至5年才完成。

法官亦過度操勞,不會對案件有什麼興趣因為此持久的官司會要由記錄副本審判,因為法官無可能記得證人供詞的姿態。

此外,好可能的是另一名法官來代為審判。

這種情況導致法庭內官員情緒低落,甚至絕望和令人關注。

這並導致不少數外資公司捨不得在菲律賓投資因為菲律賓法庭不能保證商家在國內長期投資安全。

於2012融入的司法宣誓書規則(JAR)是為了改變這一現狀;規則規定各方訴訟人一定要披露所有要於訴訟程序中引用的證據。

各方訴訟人一定要把這些司法宣誓書,以及其他證物審訊前提交給法庭。

規則要求各方用證人證供放置宣誓書內,因此聆訊間隱盤問證人顯著減少。

擬議的民事訴訟規則已經接納這樣司法宣誓書規則。

自司法宣誓書規則推出以來,法官是壓倒性支持此規則(77%的受訪者認可)加上便利了聆訊時間但沒有減少口供的可靠性。

司法宣誓書規則並沒有影響律師在法庭盤問證人的權利。

規則亦授權法庭積極參與本文證人,以前法官只會慢慢聽證人的口供。

法官現在可以依賴提交的宣誓書盤問證人尋找真相。

若被告選擇聆訊使用司法宣誓書,司法宣誓書規則適用於所有的都會審判法庭(MetCs),市審判法庭(MTCs) ,地區審判法庭(RTCs)的審訊。

都會審判法庭是於城市的法院,市審判法庭是省級法院,而地區審判法庭的管轄權高過都會審判法庭。

.....第四章 检察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四章  检察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随着刑罚观念的发展和王权的扩大,国王代 理人追诉权的范围不断扩大。到十五世纪时,凡 一般犯罪的案件,国王代理人在具有追诉权的同 时,便担负起执行判决和制约法官的任务。这就 是检察制度的起源。 • 到了16世纪,法国以成文法的形式正式规定 了检察制度。1670年,法国(路易十四)颁布了 刑事法律的敕令,规定在最高审判机关中设立总 检察官,在各级审判机关中设立检察官和辅助检 察官,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起诉权。
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检察官不再享有起 诉权及监督权,而由法国公民推选出的“公诉 人”行使,实行不告不理。 1791年《法国宪法》规定,国王派驻法庭 的专员“应就一切公诉发表意见,并且在预审过 程中要求遵守法定程序。在审判前要求适用法 律”。可见其检察制度比以前更加法律化了。 1808年的《拿破仑治罪法典》,恢复了检 察官起诉、执行、监督的权限。刑事诉讼方面 :指挥司法警察侦查犯罪,指挥监督预审法官 ;民事诉讼方面:参与民事特殊案件;司法行 政方面:监督警察、律师、执达吏及法院书记 员等权限。
• 尤其在2008年,独立检察 官斯塔尔滥用职权,搞党 派之争,花了纳税人几千 万美元的资金对克林顿总 统的个人绯闻进行调查, 结果遭到民众的普遍批评 。这一事件成了国会废除 独立检察官制度的导火索 。所以,独立检察官制度 在1999年到期后寿终正寝 。
(二)机构设置
• 美国是联邦国家,它的检察机关也与行政机关一样,分为 联邦和州两大体系。它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但是它们隶 属于行政长官,即联邦检察机关隶属于美国总统而州检察 机关则隶属于各州的州长。 • 美国联邦检察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十分具体: 联邦总检察长(内阁成员、总统及内阁的法律顾问、 首席法律官员,同时兼任司法部长)——联邦副总检察 长——联邦助理检察长——联邦检察官 • 州的检察机构与联邦检察机构相似。在各州设立州检察总 长,他是州长的法律顾问,也是州司法部的首脑。

世界主要检察制度简介

世界主要检察制度简介

世界主要检察制度简介•检察制度就是关于国家法律监督的制度,它是一个国家法律体制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检察制度是指国家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的总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制度诞生之前,人类历史上,产生过三种类型的检察制度,西方的、苏联的、中国古代的。

其他检察制度无非是这三者的演变或混合体。

上述三者直接或间接地构成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

•检察制度,这个概念是外来的。

尽管就其法律监督的性质而言,中国古代早就产生过。

但作为现代政治法律制度的构成因素,就其在宪政条件下作为与审判职能相对应而存在、以追诉犯罪为基本职能的结构而言,现代检察制度是西方的产物。

•西方检察制度发端于中世纪的法国。

•通常认为检察制度的产生是对犯罪案件实行国家公诉的直接产物。

•在世界历史上,对犯罪的起诉经历了三个阶段:法国也是这样:(1)私人起诉阶段——国家产生初期,血亲复仇的遗俗浓厚,盛行私力救济。

中世纪初期,法国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各领地法庭盛行日耳曼地方习惯法,诉讼制度受自治观念支配,采取不告不理的私诉形式。

随着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和国王权力日益强大,私诉方式渐露弊端:加害方势力强大,被害方担心抗争不过反蒙受其害,故而抛弃诉权;被害方接受加害方贿赂而私下了结等等。

(2)公共起诉阶段——即凡具有行为能力的人都可起诉,不论案件是否与自己有利害关系。

弊端是侵害公益(当时主要表现在侵害王室利益的案件无人过问)。

社会发展使人们认识到犯罪不仅是对私人利益的侵害,更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

所以加强了国家惩罚。

(3)国家起诉阶段——中世纪后,为纠正公共起诉制度容易造成滥告或无人起诉的弊端,实行国家起诉。

•这正是现代检察制度的雏形•一)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发展•1、大陆法系国家•公诉制度发端于中世纪(12世纪)的法国。

当时,法国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各封建领主、教会领地和城市都设有自己的法庭。

国王法院只能管辖王室领地内的案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菲律宾检察制度简介[摘要]菲律宾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其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行使既有英美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一般性。

也具有自己的特色。

菲律宾的反贪机构独树一帜。

[关键词]菲律宾;检察制度;检察权一、菲律宾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一)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1.机构设置菲律宾的检察机关(NATIONAL PROSECUTION SER-VICE)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根据第1275号总统令于1978年4月11日重新组建。

菲律宾检察系统由司法部检察长办公室(又译为首席检察官署)、省级、市级检察署组成,每个省、市均设一个检察署。

这些检察机关受司法部领导和控制。

与行政分级和区划基本相一致,菲律宾的检察机关分为国家(中央)、区、省或市三级,分别是设在国家司法部的国家检察办公室(STATE PROSECUTION OFFICE)、15个区检察院(RE-GIONAL PROSECUTION OFFICE)、77个省检察院(PROVIN-CIAL PROSECUTION OFFICE)、66个市检察院(CITY PROSE-CUTION OFHCE)及16个分院(BRANCH OFFICE)。

2.检察机关、检察长和司法部(中央或地方)的关系正是因为菲律宾的检察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菲律宾的各级检察院与作为国家政府部门之一的各级司法部(厅、局)在行政上存在着隶属关系。

国家检察办公室就设在司法部内。

司法部长(THESECRETARYOFJUSTICE)负责监管全国的检察工作,根据第1275号总统令,司法部长有权审核、修改或撤消检察机关的任何行政行为或决定。

司法部长对全国检察工作的监管并不排斥检察权的独立性。

在具体案件的侦查和处理上,司法部长仅对检察长行使监督。

(二)检察官制度检察官要从具有10年律师经验的人中挑选。

检察长是菲律宾国家负责具体检察工作的最高首长。

检察长是由司法部长提名,由总统任命。

检察长首先必须是职业法律工作者,而且在任职前必须要有5年以上的法律实际工作经历。

检察长的任期由总统决定,退休年龄是65岁。

检察官的誓言和信条:“我是一名检察官,我的职责要求我宣誓要维护和捍卫宪法和其他一切法律。

我将忠诚地、完美地完成这项事业。

我将这样做,给予被告迅速而正义的司法,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在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和起诉的过程中。

我将这样做,维护被告和犯罪嫌疑人的宪法和其他法定权利,使其免受侵犯和虐待。

诚然,迟到的正义就是剥夺正义,当然,违反了正当的法律程序的迅速司法将导致仓促、恶意压迫被告而起诉。

为了让被告人享有正当的法律程序,我们需要精通,至少应该知道,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并给予被告无限接近公平的正义。

我应该有勇气坚定信念,使我们的决定不受除了事实和法律之外的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

我们知道,正义始终是由人的心智控制的,所以我们要善待正义。

我们不会受到个人、物质、胁迫,以及任何可能使我的正义之眼模糊的各种诱惑的影响。

我要铭记在心,我们为国家服务。

我不希望让任何一个无辜者入狱;也不希望让任何一个犯罪者逍遥法外。

在与法院、当事人的关系中,我要用我的专业技能和素养去引导他们,这样一来,法庭的尊严能够得到维护,当事人在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信仰和信任感也得到加强。

当所有其他人都被认为是。

而我发现自己仍然疑问,此时我应该倚重我的良心为指导,因为良心是上帝的声音,正确地指导人类前行。

如果我在履行作为检察官的所有职责时,能够实现所有这些誓言,我觉得很值得,因为我的良心得到安宁,我在行使职权时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我国,对得起我的上帝,符合我就职时的誓言。

”1988年成立了菲律宾国家检察官联盟组织(National Pros-ecutora League 0f the Philippines,简称NPLP),是一个非宗教、非政府组织。

其宗旨和目标是:(1)促进提供尊重、诚信、能干、高效和有效的检控服务;(2)促进并保持—个独立无畏和正直的国家公诉机关,并在每+国家检的身体健康、知识技能和社会经济福利;(7)针对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提供道德、精神和经济援助,并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个共同的基金。

二、菲律宾检察机关的职权(一)检察机关的分工1.国家检察机关:就针对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行政投诉进行调查;有权对所有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和起诉;就有关触犯修改后的刑法典和其他特别法律的质询提供法律意见;就针对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对刑事案件的处理决定的申诉进行复核。

2.区检察院:负责实施司法部在其管辖区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和起诉所制订的政策、计划、项目规划、通报、命令、公告和规则、条例等;对其辖区内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生在该区的案件提起公诉;在司法部指导下协调与本辖区内其他政府、委、局、办等的工作关系。

(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职能1.侦查环节菲律宾国家警察署(PHLIPPINE NATIONAL POLICE)和国家调查局(NATION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如监视、提讯、抓捕或查证等。

侦查一旦完毕,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

检察官既对警方移交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又可以直接接受公民个人的投诉并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或向哪个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有必要,检察机关可以对移交给它的已侦结的刑事案件重新展开调查,以获得确实充分的证据。

案件正式移交给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如对案件无疑义,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延长期限需得到省或市的检察长的同意。

2.起诉环节起诉原则或标准:菲律宾检察院的起诉原则是排除合理怀疑,起诉的标准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另外,起诉工作中还应遵循的规则包括:诉辩交易;确认事实与证据;确保证据的可采性和证人的合法性;保证公正而快速的审判。

辩诉交易:被告人如果主动承认轻罪,检察官应立即停止诉讼程序;如果被告人主动承认的罪行的刑罚并非死刑,检察官可以不再向法庭展示证据。

除非法院如此要求;检察官在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可以就被告人主动承认轻罪与被告人达成交易,条件是所判刑罚是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2000比索以下的罚金。

检察官作出上述决定还须得到省或市级以上检察长的书面许可;被告人主动承认轻罪不得成为其规避重罪的借口。

依照刑法典和相关特别法,该轻罪的程度比免于追究的重罪不得少于两级,且应属同一类犯罪。

3.审判环节出庭的检察官应当庭指证被告人所应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并与被告方当庭质证和辩论。

除上述职权外,菲律宾检察官在履行其职责时,还有其他权利。

如有权查阅任何档案或资料。

有权要求任何机关协助而不被拒绝等。

对刑事犯罪案件享有公诉权,但选举犯罪的公诉权则属于选举委员会。

三、菲律宾检察制度的特色菲律宾检察制度的独特之处在于成立独立调查处,专门从事行政监督与反贪的调查。

独立调查处设调查官和总助理各1名及助理若干名,也可单独任命1名驻军队的助理。

对于以任何形式或方式提出的对政府或其下属部门、代理机关或机构,包括对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的公职人员或雇员的指控,应当迅速及时地处理,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将所采取的行动和结果通知申诉人。

调查官及其助理应是菲律宾本土出生公民,任命时至少年满40周岁,被公认为正直独立,是菲律宾律师协会会员,并在任命前的最近选举中未担任任何选任职位的候选人。

调查官必须曾任法官或在菲律宾任律师10年以上。

调查官和助理每届任期7年,不得连任。

调查处的其他工作人员由调查官根据国家文职人员的有关规定任命。

调查官及其助理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不得在任期内兼任其他职务或职位,不得从事任何职业,不得参与任何与其职务有关的私营的经营,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同政府或其下属部门、代理机关或机构(包括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所签订的任何合同或所授予的特许权或特惠权有经济利害关系。

法律还规定,他们不得参加离职后的第一次国家各级行政官员的选举。

独立调查处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务员、雇员、行政管理机关或代理行政机关的渎职行为进行调查。

2.制止、防止、纠正政府管理机构人员履行职务时的滥用职权和其他与职务不相称的行为。

3.监督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指示其对犯有错误或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给予撤职、停职、降级、罚款、训斥等行政处罚,甚至对那些违法人员直接起诉;对那些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懒散、管理不当、营私舞弊、腐败贪污的行为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提出遵守高标准道德的合理改革措施与建议。

4.监督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

5.监督国家所有或控制的金融机构,防止其直接或间接地向现任总统、副总统、内阁成员、国会议员、最高法院法官、宪法规定的委员会成员、调查官以及前列人员拥有权益的公司或机构提供商业性贷款、担保或其他形式的金融帮助等。

6.要求任何政府机关提供为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协助和情况,必要时可以调阅有关案件文件。

7.根据指控,指示政府或其下属部门、代理机关或机构以及任何政府所有或控制,但保持原有章程的公司的任何公职人员或雇员,执行或迅速处理法律规定的行为或人物,制止、防止和纠正履行职务时的任何滥用职权或其他不当行为。

8.根据需要并遵守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指示有关官员提供其所主管的机关签订或参与的涉及动用公款或公用财产的合同或交易文件的副本,并将其中的任何不当行为通报审计委员会以便采取适当行动。

四、菲律宾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基本原则菲律宾由于历史的原因,各项政治和法律制度都带有很重的英美法的色彩,因此,菲律宾的各项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大体上是承袭了英美法的基本原则。

(一)检察院设置的独立性与一体性的结合菲律宾检察机构分为三级,中央、区、省市,各级检察院独立运行,相互之间互不干扰,但又同时隶属于国家司法部,国家司法部监督各地市级检察院的运行,司法部长实际就是国家总检察长。

(二)检察官行使职权的独立性菲律宾检察制度与英美检查制度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例如检察官必须从具有律师资格的法律从业人员才能够进行选拔,检察官履行职权时具有独立办案、独立对案件结果负责的权利,只是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才会受到首席检察官的宏观指导意见而且在指导之下的具体处理意见还是由检察官独立做出。

检察官起诉案件时并没有机关集体的意见指导,检察官个人和检察机关之间并没有严格的隶属关系。

检察官之间在履行检察职能时也是相互独立的。

总检察署、省、市检察机关各自向任命或选举他的政府或选民负责,相互之间各不隶属,没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甚至也没有监督和指导关系。

在国家检察系统中,各个地区检察官办事处虽然要遵守检察长制定的方针、政策,但是,他们履行检控职能时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只有在涉及国家安全案件和重大政府官员腐败案件等少部分案件中,会寻求司法部的支持和帮助,而且必须得到总检察长或主管刑事处工作的助理检察长的批准才能提起公诉;对于其他的大部分案件,他们有权自行决定侦查和起诉,不受联邦检察长的直接领导和干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